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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引起的思考【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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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引起的思考【第一篇】

飞机起飞后的6分钟和着陆的7分钟内,最容易发生爆炸、失控、冲出跑道等意外事故,航空分析人士指出,有时候,乘客以为自己没有生还的希望,因此坐以待毙。但实际上,如果他们知道该怎么做的话,在飞机起飞和着陆意外中生还的几率相当高,飞机失事后一分半钟内是逃生的“黄金”时间。

起火逃生守则一:对乘客来说,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最近的紧急出口的位置,乘客在登机以后应该数一数自己的座位与出口之间隔着几排。这样,如果机舱内充满了烟雾,乘客仍然可以摸着椅背找到出口。

起火逃生守则二:在着陆时做好适当的准备。这时候,不应该坐靠在位置上,而是应该双手交叉放在前排座位上,然后把头部放在手上,并在飞机着陆之前一直保持这个姿势。

起火逃生守则三:飞机停下之后,尽快走向出口,同时尽量保证安全。因为大火和有毒气体可能很快充满整个机舱。

起火逃生守则四:乘飞机旅行时着装应该得体。尽量避免穿t恤和短裤,应该穿长袖衬衫和长裤,因为一旦起火长衣长裤可以提供更好的保护。最好不要穿凉鞋,以免脚部受到玻璃、金属等的伤害。发生瓦斯爆炸如何自救与逃生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一般都会有强大的爆炸声和连续的空气震动,产生很强的高温气浪,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这时候,井下人员一定要沉着,不要乱跑乱喊,积极采取自救逃生措施。

与此同时,要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操作方法把它戴好。

辨清方向,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撤离过程中,最好由有经验的老职工带领同行。假如巷道破坏严重,又不知道撤退路线是否安全,就要设法找到避难硐室或自己构造临时硐室或到安全的地方去暂时躲避,耐心地等待救援。躲避的地方要选择顶板坚固、没有有害气体,有水或离水近的地方,并且要时时注意附近情况变化,发现有危险时,就要转换地方。

避灾时,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主动照顾受伤的人员,并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时时敲打铁道或铁管,发出呼救信号,并派有经验的职工出去侦察。经过探险确认安全后,组织大家逐步向井口退出,并在沿途做上信号标记,以便救护人员跟踪寻找。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二篇】

林黛玉,《红楼梦》中曹雪芹塑造的女主角。天生体弱多病,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大概是她的代言。偏偏是个红颜薄命的可怜女子。

林黛玉的父亲是巡盐御史,于是黛玉的父亲便在林黛玉小的时候教她读书认字。却不想,父亲死了母亲又跟着去了。黛玉就只能寄住在姥姥家,生性多疑的她就伴随着父母消亡的悲伤来到了贾府。

林黛玉第一次在贾府吟诗作赋,是在贾元春为大观园提笔定名的时候。林黛玉的一首《世外桃源》就让大家对她赞不绝口,''名园筑何处,仙境到红尘。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何辛邀恩宠,宫车过往频。‘’把大观园比作仙境却不同于李纨诗中的富丽堂皇,比起“秀水明山抱复回,风流文采胜蓬莱。绿裁歌扇迷芬草,红衬湘裙舞。珠玉自应传盛世,神仙何辛下瑶台。茗园一自遨游赏,来许凡人到此来。”林黛玉的诗更多的是一种超凡脱俗的视觉感。试想一下,谁又不向往这种隐居世外桃源的舒心呢?就凭着林黛玉这种“闲持贝叶书,步出东斋读。”的仙气,就足以让人敬佩了。

让我感觉颇深的是在凸碧堂里黛玉和湘云斗诗的时候,是以黛玉的一句“冷月葬花魂”作为斗诗的结尾,幽冷的月光埋葬着凋零花瓣的魂魄。如果能够让天上那遥不可及的月光照耀着它那微小的灵魂也算是莫大的安慰了,这大概就是黛玉心中所想的吧。湘云说这事太凄凉奇谲,可黛玉不以为意,毕竟她并不看好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还能活多久。

千回百转,黛玉还是含恨而终,在韶华的年纪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她郁结一生,原本可以绽放的光芒就被埋没在了潇湘馆。

冷月无法埋葬她,伴随她的是一世的愁怅。她和宝玉一起埋葬过许多花,可到头来却剩下了她这一朵;没能被宝玉亲手埋葬,这样的才华女子怎能叫人不惋惜。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三篇】

内容提要当今中国信用问题的核心是商事信用,商事信用信息公开是构建我国良性信用秩序的关键。商事信用由封闭走向公开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私法主体个人利益让位于社会利益,由单纯的自然人向社会人演变的过程,也是更好地实现自我而超越自我的痛苦裂变的过程。但商事信用的公开必须处理好与个人私生活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因此,在信用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中,有必要正确区分个人信息与公共信息、区别对待经营者与个人消费者,树立本人授权使用与法律授权……。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信用”一词具有极其重要的分量。“仁义礼智信”是人们倡导并力求遵循的行为准则,子曰:“人而无信未知其可也”,“诚信”被视为“立人之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重承诺、守信义的道德传统,留下了“千金一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美谈佳话。然而,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欺诈盛行、信用缺失”的严峻形势,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当今中国信用问题的核心是商事信用,商事信用信息公开是构建我国良性信用秩序的关键。

一、商事信用的概念和特质。

商事信用是商法的一个基本范畴。何谓商事信用?我国目前学者尚无统一的认识和界定。笔者认为,商事信用是普通的社会信用在商事领域中的特定化。因此准确理解商事信用必须首先对信用本身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信用”原本是一种伦理概念,意指“信守承诺、诚实不欺,以此获得他人的信任”。“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人之所以为人、人类区别于动物而形成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信用具有普遍的适用性,适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适用于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行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法律所具有的特殊的社会调整功能,遂产生了法律规制上的需求,信用也就由单纯的伦理范畴而上升为法学范畴,成为伦理规范法律化的典型。今天我们对信用也有着不同的注解:首先指“以诚用人,信任使用”;其次指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第三,指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1](p280)尽管信用在不同的场合具有不同的指向和特有的内涵,但上述含义中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信用的核心是基于信任而形成的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义关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主观上自身是否具有值得他人对其履行义务能力给以信任的因素,包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等人格方面的因素与资本状况、生产能力等财产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是指其履行义务能力能为他人信任的程度,是来自社会的评价。”[2](p512-514)申言之,信用是一个人的践约和守信能力的多层次的社会评价。包括政府信用,个人信用和商事信用。而商事信用是信用在商事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商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具有的经济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

笔者认为,商事信用不同与一般的社会信用,它具有自己特殊的品质。

(一)商事信用与特定的经济生活相联系,是商业伦理制度化的产物。

在西方的法律文化中,信用一开始就与经济生活相联,是商品社会的产物,是商业伦理的制度化体现。众所周知,任何交易都是建立在交易双方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只有信赖对方会秉承交易规则及遵守诺言,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才会实施交易,“赋予对方以信任”是交易得以实现的先决条件,但是单方地赋予对方以信任具有极高的风险。只有当交换的双方能够对等地完全识别对方的行为,也就是消除了欺骗的可能性,信任才是无风险的。商品交换者之间是不是讲信用、是否能够信任对方或被对方信任、是否真诚地遵守交易规则,是市场能否存在的基础条件。也正是基于规范交易秩序、保障市场安全的需要,早在“商品生产者社会的一个世界性的法律”――罗马法就把“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这些信用的基本要求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且把信用作为拥有法律上人格的重要条件。后世民法秉承罗马法的这一精神,将信用这一道德准则法律化,使“诚实信用原则”成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2](p512-528)。

尽管信用与商品经济相伴而生,但在早期的简单商品经济时期,信用的法律需求远不如今天这么突出。在简单商品经济的调节下,商品交换主要在特定的交易主体之间进行,由于交易圈子和交易手段的限制,无需借助法律,单靠信用机制本身就可发挥其相应的调节功能。信用主要是由交易者自己来维持,对违约的惩罚来自交易的中断。但是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日益发展,信用机制自身的功能局限便日益显现出来。商品交换突破了狭隘的地域限制,实现了时空的延伸,交换往往发生在不特定的主体之间,一个人的信用状况通常难为人知,失信也因难以被人发觉而不受制裁,违约可能比守约更有利可图,信用机制自身的调控机能便开始失灵。单靠商人自身的商业道德已无法满足建立和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安全的需要,由法律来维护和规范信用便为历史所需,并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样,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操守逐步特定化为商业伦理,并进而形成了商法规则和制度。商事信用就是商业伦理的一种制度化反映。

(二)商事信用的本质属于一种经营性资信,而非单纯的人格信用。

首先,商事信用发生在商事活动领域,与商事主体的人格利益相联。信用本身具有较强的人格属性,与人的特定身份相联。在古罗马法时代,信用只专属于部分自然人,法人和不完全人格的人和无人格的人不具有信用。[2](p512-528)就商事信用而言,商事信用自然专属于商事主体,而非商事主体所拥有的信用不能称之为商事信用。所以,与特定的商事主体和特定的商事活动相联的商事信用必然首先体现出的是一种经营性信用,即与盈利目的相关联的一种特殊信用。当然,在无商不在的今天,消费信用也已转化为商事信用,而严格意义上讲,消费者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商事主体,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消费信用之所以转化为商事信用,是因为赊帐经济和消费信贷的出现,而赊帐和消费信贷也可以从广义上视为一种特殊的资本运作形式,消费者通过赊帐和信贷增加了其自身财产的价值利用效率,故此时的消费者已非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

其次,商事信用的基础在于单纯的资产信用,而非单纯的人格信赖。目前,在普通的社会领域,衡量一个人信用程度的高低的标准,恐怕仍然是一个人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但在商事领域,信用高低的标准远非如此简单。一个道德品德再高之人,如毫无资产做后盾,其信用也恐怕高不到哪。正因为如此,现代各国民商法无不把资产作为衡量商事主体信用高低的主要尺度。担保是信用在法律上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对被保证人信用的增加,物的担保所产生的信用毫无疑问来源于被抵押或质押的财产;人的担保在表面上看,似乎是以保证人的个人信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但最终发挥作用的仍然是保证人所拥有的财产,所以,判定保证人信用好坏的决定性因素,仍然是保证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尤其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的代偿能力。因而现代各。

国民法都把具有代偿能力作为担任保证人的法定条件。故商事信用本质上应属于一种资产信用。

以财产信用为基础的经营性资信用正是商事信用区别于传统的其他社会信用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商事信用是一种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性质的混合性商事权利。

信用属于社会对一个人的品行和人格的评价,属于一种典型的精神性权益。在非商事领域,对于一般的自然人,其信用的财产性质微不足道。侵害普通信用承担的也主要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对受害人予以精神上的抚慰是其主要目的。可是,在商事领域,信用一旦和商业目的结合,便具有不可低估的经济价值。信用通常被视为商人的“第二身份证”,它不仅能给其拥有者带来巨额的财产利益而且还能够以金钱衡量其价值,信用本身已演化为一种无形财产。事实上,信用也只有和商业目的相结合,才使其具有财产价值。

总之,商事信用是商事伦理制度化的产物,是商事主体履约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它源于商事主体自身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表现为对商事主体经济信赖的社会评价。故其本质体现为一种经营性资信。

二、信用公开与私生活权利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构建一个开放的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在多大程度上开放,如何开放则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和制度障碍。商事信用的公开是否会构成对个人私生活和商业秘密的侵犯,如何既能使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又能使商事信用顺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成为商事信用制度建设中无法回避的理论难题。

(一)信用公开对传统隐私权观念的冲击和挑战。

出于对人性的关怀及对个体人格和利益的尊重,传统民商法素来强调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一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状况、收入与负责、个人档案、纳税记录、及财产信息等情况均被视为私生活信息(informationprivacy)或个人信息(personalinformation),属于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他人不得问津。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商事信用公开呈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势,传统的隐私权观念与信息时代的特殊要求发生了激烈的碰撞。

1.信息公开――商事信用的时代要求。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商事信用同样呈现出高度信息化和公示化的特征。信用信息的量化和公开,为信用的快速传递、识别和判定提供了便利,有效地降低和削弱了市场交易风险,顺应了现代商业高效、快捷、安全的需要。首先,信息的量化为信用的快速传递、识别和判定提供了条件。所谓信用量化,主要是指信用评估标准和指标的量化。即社会对商事信用的评价,逐步摒弃众多的模糊性因素,而根据一定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将决定信用的各种因素予以量化,形成具体的指标参数,通过具体的指数确定相应的等级,为投资和交易活动提供一个简洁、直观的判断对方信用的标准。

现代社会市场交易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时空的延伸和分离。交易者很多情况下是素昧平生,甚至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仍不谋面。交易方式的改变、交易空间的拓宽,使每一个投资和交易行为本身隐含的风险巨增,客观上要求更加迅速、客观、准确地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从而确定和减少自己的交易风险。如何解决交易方便、快捷与交易安全这一对矛盾,便显得极为突出;而另一方面,投资和交易方又迫切需要将自己的信用状况及时地传递给对方,并使对方能够迅速作出识别和判断,以扩大影响、吸引客户。这就要求信用评估必须作到便于传输、便于识别,而且准确、客观。于是信用信息量化就应运而生,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等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已形成各具特色的信用评级制度。信用量化成为商事信用制度的一个显著的时代特征。

其次,信用量化的过程实际上是商事信用信息对他人的公开的过程,信用信息的公开意味着商事信用信息已不再是他人不能问津纯粹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信用的量化是借助特定的社会机构――资信评估机构得以实现的。信用信息量化的过程实际也是个人信息对第三者公开的过程,它涉及信用的采集、辨别、整理、判定等多个环节。如果信用信息仍被视为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信用的量化工作将无从开展。所以,信用信息的量化是建立在个体对其隐私的部分放弃的基础之上的。

再次,信用信息的公示既是信用信息量化的目标,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一方面,信用信息的量化,其目的是为快速传递、辨别和判定某一商事主体之信用度。而信用传递的途径尽管很多,但通过特定的载体向社会公开则无疑是传递速度最快、传播范围最广,也最为有效的方式。因此,信用的量化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让更多的交易者了解和知晓,扩大其影响才是其真正目的所在。另一方面,信用的公示是交易对方行使知情权,减少或降低交易风险的客观要求。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交易手段的更新和交易空间的拓展,市场风险无时无处不在。一个人的资产状况、收入与负债情况、违约背信记录等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个人私事,而直接关系到其个人的践约能力,关系到他人预期利益的实现程度,作为交易相对人自然有权过问和了解其相应的信用状况。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如何了解和把握对方的信用状况,降低交易的风险和成本,便成为确保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全局性问题。为了保障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客观上要求在个人信息与公共信息之间作出新的界定。传统上属于个人私生活领域的部分内容将不再为个人信息,而成为大家可以共享的公共信息,应该通过法定的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开。美国1971年率先制定了《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规定诸如消费者收入与负债、破产记录、偷漏税记录甚至消费者的消费特点、性格和生活方式等将成为征信机构可以依法取得和传播的信息。而英国的公司法则要求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普通公司公开其财务报表。[3](p44)。

综上所述,信用公开已成为一个不争之实。各国商事立法和商事实践,已充分显示信用信息已不再是纯粹的私人信息或商事秘密,而与社会交易秩序密不可分,部分信息已转化或正在转化为社会公众信息,个人的私生活领域正在迅速缩减,而公众的领域正在急剧膨胀。传统的隐私权概念及其实际内涵正在微妙的变化中承受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冲击和挑战。

2.私生活权利保护――一个同样富有时代意义的理论与现实话题。

尽管私生活权利的保护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私生活的理解和把握上,仍然面临着很多实际难题。私生活与他人生活、公共生活,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作出准确界定。确保信用公开而又构成对个人隐私和私生活的侵犯,便成为各国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和立法规制的重点。

3.私生活权利保护与信用公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与协调。

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的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在社会关系的网络中,任何人也无法逃避与他人合作这种基本模式,信用成为社会规则体系运行的基石。信用观念已经脱离了相对人之间单一法律关系的内容,成一个规则,并代表社会利益出现。因此诸如个人的财产状况、收入与负债、纳税记录、违约守信情况等原本属于私人生活之信息,出于交易安全和市场经济发展之需要,而不得不向他人开放,而电子网络的'形成和快速发展,为信用信息的全面开放提供了现实条件,信用开放已成为一股不可抵挡的世界潮流。但另一方面,信用采集、整理等活动不可避免地会触及个人的私人领地,甚至会构成对他人私生活的侵犯,个人私生活权利的保护随着各国信用业的出现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协调二者之间的冲突,遂成为各国理论和立法关注的焦点。美国是当今信用管理体系最为发达的国家,在其16项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立法中,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及保护个人隐私权方面。

笔者认为,商事信用公开实际上是一项法律制度建设,哪些信息应当公开,以什么途径和什么形式公开,都是涉及公私权利如何界定和如何得以保护和实现的重大理论问题。其实质是个体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与协调的问题,反映的是个体本位和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念的取舍问题。正如我国学者所分析的那样,随着社会的进步,传统私法正经历着一个从契约到社会的转变,私法上的人要完成自我实现的理想,不应仅仅着眼于个人权利的满足,还要意识到超越自我是实现自我的必要方式。[8]而商事信用(尤其是消费者个人信息)由封闭走向公开的过程,实际上正是私法主体个体利益逐步让位与社会利益,由单纯的自然人向社会人演进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为更好地实现自我而超越自我的痛苦裂变的过程。当然,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的让位,决不意味着个人人格和尊严的丧失,私人生活空间的沦丧,对私人领地的恣意侵犯绝非信用公开的目的和初衷。

(二)我国信用公开的困境和制度障碍。

目前,中国商事信用仍处在一种相对封闭的状态。低开放度已严重制约着中国信用经济的培育和发展,影响着信用环境的净化。为此,加快建立一个开放的信用体系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信用开放体系的建立在中国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1.理论制约。

近年来,以隐私权、商业秘密等为核心内容的私生活权利保护问题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并涌现出了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对唤醒人们的私权保护意识、保障个体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学界谈论私权之时,对亟待理论界探讨和研究的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及其合理边界问题,我们法学界却很少加以研究(注:笔者曾有意识地查阅了相关论著,但鲜见这方面的论述,惟在李文涛所发表的“浅论商业秘密权的限制”(载于《科学・社会・经济》杂志第4期)及唐海滨等所撰写的“有关商业秘密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载于《中国法学》第4期)对此有所论述。),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也客观上影响着信用开放的进程。

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究竟哪些属于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是否被视为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之信息,他人就绝对不能问津,对这些问题人们尚存在不少似是而非的理解。单就商业秘密而言,就存在认定范围过宽之嫌。从学界的主要观点来看,现在我们视为信用信息的因素,包括经营负债情况(资产负债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企业经营资信状况、纳税记录及对当事人影响较大的经济诉讼)似乎都属于商业秘密。作为商业秘密,当事人当然有对其采取保密措施,施加控制,并排斥他人介入和干预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商事信用的公开必然会涉及对商事主体其他私人信息的了解和掌握,故信用如何公开,人们却又缺乏理论上的研究。似乎一谈信用公开,就不存在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理论界尤其是法学界对信用问题缺乏应有关注和热情,对信用公开与隐私权和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关系问题缺乏基础性研究。信用征集、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制度缺乏应有的理论支撑,从而使有关立法难以很快出台。

2.制度障碍。

我国信用体系的开放,不仅受制于传统,而且现行的许多制度也潜在地制约着信用开放工程的启动。下面择其中重要的几项商事制度加以剖析。

(1)商事登记制度。

承担者是登记主管机关。由此至少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公告是政府行为,有无按要求作出公告是政府之事,故只要当事人履行了登记手续,也即产生对任何善意第三人的对抗效力;二是如果产生登记真实而公告不实之情形,给他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将不对公告不实的后果承担责任,其责任应由登记机关承担。[9](p51-52)这种规定显然与市场经济所奉行的登记事项公示和信用公开原则背道而驰,无益于当事人信用的昭示。其次,现行商事登记资料信息查询渠道不畅。目前,在我国不仅商事登记法规繁杂,查询困难,就是外界查找商事主体登记档案资料也受到极大的限制。依照国家工商局指定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规定,只有公检法司等部门才能查阅企业登记档案,律师只有凭法院的立案证明才可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至于一般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则无法查阅到有关商事登记信息。我国现行的将企业档案这一公众资讯作为商业秘密的作法,对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开展业务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2)银行法律制度。

银行对客户履行保密义务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无论法律是否明确规定银行之保密义务,在实践中银行都会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商业惯例。银行履行保密义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保持缄默,即工作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中,不轻易在平时的言谈中主动泄露存款人的存款信息;二是拒绝查询,即对存款人以外的人的询问不加以回答。但是,为客户保密这一义务在世界各国都没有被绝对化。如“在德国,要求银行提供客户一般的信用价值的标准信息是一种广泛运用的商业实务(惯例)”,由于“银行拒绝提供其客户的信息比起提供不大有利的信息更加损害他的信用地位”,所以,“在银行与其客户所签订的合同的一般条款中包含了对这种信息的普遍赞同”。我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和第30条也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保密义务,规定对于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和扣划,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法》本身并没有明确列举银行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形,而是授权其他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作出规定。这些例外规定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税收征管法》、《海关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中。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行使查询权的只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审计机关等国家司法及行政机关,而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无权查询商事主体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信息。事实上商事主体的资信状况仍然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来看待的。

(3)竞争制度。

1993年9月2日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部对商业秘密作出界定的法律规范。该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美国、加拿大等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我国现行立法采取的概括式的定义方式,其本身就具有较大的模糊性,究竟哪些信息属于经营信息,缺乏科学的界定,其结果是商业秘密的范围呈现出无限扩大的趋势,这对于资信信息的公开同样起到了意料不到的制约作用。(注:在国外,我们很难发现有对商业秘密作出如此宽泛界定的。如美国1985年重新修订的《统一商业秘密法》第1条第4款规定:“商业秘密意为特定信息,包括配方、样式、编辑产品、程序、设计、方法、技术或工艺等。”加拿大1984年的《统一商业秘密法草案》第1条第2款规定:“(1)本法中商业秘密是指特定信息,该信息:a.已经或将要用于行业或业务之中;b.在该行业或业务中尚未公知;c.因为尚未公知,因而具有经济价值,并且d.特定情势下为防止其被公知以尽合理保密努力的对象。(2)定义商业秘密的信息包括产品、计算机程序、方法、技术、工艺产品、装置或机器之中的信息。”从上述国家相关规定中,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纳税记录、诉讼资料等信息,在这些国家并没有象我国不少学者所认为的那样,被列如到了商业秘密的范畴。)由于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存在着过于宽泛的理解,在我国本应作为公众信息的许多商事信用信息却被人为地加以分割,并封锁在税务机关、工商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等各自的内部档案之中,无法得以汇总和公开。如欲形成一个开放的信用管理体系,就须对现行的不少商事立法作出相应的审视,以清除其障碍。

(三)信用公开与私生活权利保护的协调与处理――中国信用立法成败的关键所在。

中国信用立法已迫在眉睫,其目的是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增强社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以整顿信用秩序,同时适应wto对信用公开化的要求。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信用公开对个人私生活所可能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正确界定和区分公共信息与个人信息的合理边界。没有对个人私生活权利的保障,中国的信用业也就不可能得到健康发展。因此,信用公开过程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是关系到我国信用立法成败的关键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明确以下几个指导思想:

1.正确区分个人信息与公共信息。

衡量属个人信息还是公共信息的标准,应该是主体利益标准。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可以而且应该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就属于公共信息。对于经营主体及信用消费的消费主体而言,其资产状况、纳税情况、重大诉讼、严重违约记录等涉及其信用评价的基本要素,其公开与否直接关乎他人利益,故不应该再视为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无关的私生活信息,相反应该为交易相对人或社会公众知晓,成为公共信息的组成部分,可以也应该向社会公开,至少可供利害关系人查询。个人信息则是与他人利益无关,纯属个人私生活领域,应该由个人支配和控制之信息。对于个人信息,任何人都负有保密的义务,征信机构亦不能例外。个人隐私属于个人信息自不待言。对于商业秘密而言,严格来讲其是否公开,对于他人尤其是竞争者而言会有不同的影响,但该类信息的保密因不会损及他人而无公开的必要,故不能轻易地认定为公共信息,而只能视为企业的个人信息。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产品开发研制计划、客户名单、销售网络等经营信息就属于此类信息,应属于个人信息。

2.区别对待经营者与个人消费者。

凡是以实施商业交易为其职业,持续地反复不断地从事同一性质经营活动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包括经理、代办人等,都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商人。因其持续地从事特定的经营活动,不断地与社会上不同的经营主体和消费群体发生各种各样的商事交易关系,故其信用信息应更多地转化为社会公共信息,及时地予以公示,有助于保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反之,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他们并不从事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平时主要是以普通民事主体,而非商事主体的身份出现,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消费信贷等信用消费的情况下,才转化为广义上的商人。由于其交易对象毕竟有限,因此其信用信息在多数情况下属于个人信息,对其个人信用的采集、使用必须适用不同于前者之原则。

具体而言,经营者的信用信息,绝大多数应进入公共领域,尽快向社会开放。当务之急是。

修订现行立法,改变当前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低的状况。各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经营者的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开放,以保障经营者的信用信息能被社会知晓。即使那些暂时不宜向全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政府也应有一套信息、征信数据取得和使用的程序。总的原则应该是凡是可以公开,以及能够通过一定的正规的方式和渠道获得的信息就应该尽快开放,以增强商事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则应该采取相对谨慎的原则。因为消费者个人信息中的绝大多数并不属于公众信息,不宜进入公众领域。所以,信用立法必须明确个人在征信机构进行征信活动中的权利,限定信息传播的范围。首先是明确个人权利。包括:第一,同意权。个人征信体系建立的目的应立足于个人信用信息的有效利用,服务社会应是次要目的。在一个信用发达的社会,公开个人信用资料的内容越多,范围越广,则寻求个人信用消费的机会就越多。所以,为取得他人信任,达到自己预期的消费目的,大都乐意将自己的信用信息交由征信机构,并授权他人使用。但是,我们并不能排除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情愿保有一片私人领地,而并不愿将自己的个人生活,如消费习惯、家庭财产、个人收入等公之于众。对此,就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个人意愿,不可强行征集和使用。因此,对个人信息的征集和使用,应征得本人的同意或授权,这是一个必须坚持的原则。第二,知情权。信用当事人应有权利要求查阅自己的信用档案,了解自己的信用评价情况及评价标准,掌握自己的信用等级。第三,异议权。如当事人认为自己的信用信息有误,有权提出异议,要求予以更正。个人异议报告应纳入个人信息范围。其次,应限定信息的传播范围。从国外情况来看,信用信息的使用者一般包括三类:与本人进行信用交易的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机构;本人授权的自然人或法人;依职权进行调查的司法机关以及税务、审计、海关等行政机关。此外,还应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及信息使用人对个人隐私的保密义务,凡泄露个人信用信息、超范围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以及擅自修改信息或降低个人信用信息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授权使用与法律授权使用相结合。

对信息的使用,应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采取本人授权使用与法律授权使用相结合。一方面,作为信用信息的拥有者有权决定其信息的传播范围、使用方式,可以授权他人使用个人信息及企业信息,以充分有效利用其信息资源;另一方面,国家也可以基于公共利益之考虑,通过法律授权社会组织或个人依法享有和使用他人信息。但对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和消费者个人的信用信息,法律授权使用的范围、方式和途径都应有所区别,以保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

三、信用公开与市场化运作。

信用建设的确已成为热得烫手的话题,但按什么样思路来促成信用信息的开放,人们的认识却并不统一。现在不少人力主在信用公示工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而不少地方的政府的工作报告中也宣称政府要挂帅,并且各地纷纷出台了不同的信用服务体系。信用建设问题引起各级政府重视,这是一件好事,但令笔者不无担心的是,这种一轰而起的政府行为是否能够真正解决信用市场所存在的问题。信用机制的打造,离不开政府的推动,但信用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

(一)市场主导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的发展方向。

信用评级业在西方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各国在构建自己的信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曾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信用发展思路和信用管理模式。其中,德国和法国曾推行的就是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该信贷登记系统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网络系统,征信加工的产品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及货币政策决策,采取的是政府主导模式。而美国则实行的是纯粹的市场主导下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美国全国的企业和个人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都是从盈利目的出发,对金融市场参加者们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将资料记入数据库,连续跟踪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日本采取的是以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由于采取的模式和指导思想不同,其实施效果也不尽相同。注入市场因素,积极发挥市场的导向功能,已成为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积极推动征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日本帝国数据银行等商业征信公司在日本的出现和崛起,就是日本推动征信业市场化的主要结果。[10]信用信息数据的开放和市场化运作是当今各国信用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二)政府主导立论理由难以成立。

目前倡导政府主导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者为数不少,其立论依据也颇多。为了避免正在着力构建的商事信用服务体系走向误区,下面就其中的两种主要论点加以辨析。

1.市场发育不足论。认为我国作为“非征信国家”,信用中介服务的市场化程度低,虽然目前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构和信用产品,但信用中介服务市场仍存在明显的双重供需不足:一方面是信用服务行业的社会需求不足,另一方面是国内有实力提供高质量信用产品的机构或企业还很少,因此单靠社会力量恐一时难以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需要政府利用自己的权威来营造。也有学者提出了“阶段论”的主张,认为在近期采取政府主导模式,随着征信制度的发展再逐步注入市场因素,最终形成两种模式并举。[11]应该说,上述同志可谓准确而又深刻地认识到了我国信用服务业的现状,其提出的两步走的思路不能不说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如仔细推敲,便会发现这种理论的狭隘和偏颇所在。就像我们不能因为营养不良而就主张患者不进餐或少进餐这一简单道理一样,市场发育不足根本不应成为否定走市场化运作的理由。中国信用服务市场不足是由于观念和制度上的障碍导致的结果,是因为缺乏信用市场生成的外在环境。我们需要做的,不是由此而否定市场,相反应该是大力倡导和培育市场,为信用市场的充分发育创造外在条件。如果我们以市场发育不充分为理由,倡导由政府来主办或独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其结果只能使正在萌生中的市场意识和刚刚有所起步的中国民间征信业遭到无情打击和扼杀,中国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化之路将变得更为坎坷,所谓的两种模式并举的设想恐怕也只会演化为一相情愿的空想。这种寄望于政府行为解决市场问题的传统思路注定要走弯路,其产生的必然结果是造就一个新的领域的垄断。(注:实际上,危险信号已经发出。据了解,上海市已成立了一家资信公司,该公司由政府直接参与,公开表示不允许其他市场主体投资此类公司。/gb/content/-03/。)笔者认为,明智的做法应该是从一开始就确立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这也是wto规则的基本要求。

府组建信用服务体系,既可做到资源统一,又能保证信息可靠。此即为“权威发布、资源共享”。政府出于资源统一、避免重复建设以及信息可靠等考虑当然是好意,但是否有必要自己去操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资在信息的加工、整理上呢?笔者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政府完全可以把基础信息公开,让多个信用服务公司在同一信息平台上竞争,为竞争者提供更优良的服务。竞争能让产业充满活力,让信用产业真正发展起来,并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至于市场无法保证信息公正性的担心更为多余。商人的确具有惟利是图的天性,但正因为惟利是图,他要在市场上生存、发展、壮大,他才更需要靠实力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他才会努力做得更好。而政府不同于企业,它没有生存压力和利益动力,加上我们目前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很难做到像服务企业那样精细,大量的日常交易信息它无法也无从掌握。中国本来就有着浓厚的政府管制情结,我们对什么问题都习惯于采取政府监管和运作的模式,但事实上政府鉴于其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的限制,很多事情它并没有管住、管好,也无力管住、管好。商业化或市场化才是中国信用业的唯一出路。

(三)市场主导并不意味着政府无所作为。

强调信用公开的市场化运作,并非要否定或排斥政府在信用体系构建中的作用。相反,中国信用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信用公开机制、信用服务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的培育和发展,而这一切均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因此,强调市场在信用公开和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并不会动摇政府的功能和定位。“政府推动”应该是我国信用体系构建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政府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信用市场发育和信用环境形成的推动。

1.加快信用立法,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信用建设必须立法先行,这是世界各国信用制度实践的一般规律。因此,应以信用作为立法基点,尽快制定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信用体系的建设。当务之急是抓紧制定《社会信用法》,为征信机构业务活动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并修改现行的商事登记、反不正当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信息公开扫除法律障碍。

2.实现商事主体,尤其是经营主体基础信息的公开。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部等政府机构应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为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公平享有和使用信息提供平台。

3.推动信用咨询和服务业的发展。发展专门的信用咨询和服务业,及时准确地为交易和投资者提供对方的公正、可靠的信息,是世界各国减少市场风险、增强市场信用的重要举措。我国信用咨询服务业最近几年虽有所发展,出现了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估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和信用产品,但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导致了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市场不能发挥对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企业也缺乏信用管理的动力。因此,政府的主要任务应是大力完善信用服务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着力推动信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信用服务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亟待从信用服务的主体制度和行为制度两个方面予以强化,包括建立信用服务主体的设立及准入制度、规定信用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确立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准则等,为信用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理想的外部环境。

4.强化中介服务行业监管,完善信用信息监督机制。针对市场惟利性的特点,政府还应注重信用信息监督机制的建设。在信用市场培育的过程中,由于信用评估和信息服务制度的不完善,信用咨询和服务机构在巨额利润的驱动下,更有可能成为某些企业虚假信用度的“制造商”和培育者,成为某些企业进行信用欺诈的帮凶,“虚假的信息比没有信息更可怕”。因此,政府对信用市场的监管就是对正在形成和发展的中国信用服务业的一种正确引导和扶持。

信用问题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早在古罗马法时代就显见端倪。在近现代民法中更有“诚实信用”原则和失信受罚等私法救济机制的确立。时至今日,信用问题之所以再度成为人们关注之焦点,概因信用信息封闭与经济全球化之发展趋势无法相容。在商事领域,信用公开将是恢复信用机制自身调控功能的客观要求。一旦信用信息资源能为社会所知悉,参与交易之各主体自会采取相应的措施选择信用良好者与其进行交易,而信用不佳者自然会受到经济上的制裁。因此,信用立法的核心当是促成信用公开,为信用机制及其他民商法制度作用之发挥提供一个理想的环境。然而,这一切都需建立在市场导向的基础之上,而政府信用的确立,树立法律的权威同样是恢复商事信用的前提,在一个有法不依,或有法难依的社会,社会信用包括商事信用都是无从建立。因此,我们在呼唤诚信之际,更期盼着政府信用的强化。这表明谈商事信用决不能只能就事论事,理论界的讨论还仅仅是开始,但愿这不是一个多余的结语。

参考文献。

[1]夏征农.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2]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古罗马法到现代社会[a].江平文集[c].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3]张忠元,向洪.信誉资本[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4]马克・普拉特纳.自由主义与民主:二者缺一不可[a].民主与民主化[c].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

[5]王传丽.私生活的权利与法律保护[a].民商法纵论――江平教授七十华诞祝贺文集[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7]刘广三.计算机犯罪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杨振山、王萍.实现自我、超越自我――民法人文精神的演进[a].民商法纵论――江平教授七十华诞祝贺文集[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9]顾功耘.商法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四篇】

在一次放假的一天,我被一件事情深深的吸引了。

一位老太太骑着自行车过马路,那里正好是一个十字路口,一辆蓝色的车直接横穿了过去,老太太被撞在了地上,老太太坐在地上,无助的看着周围,但是所有的车辆都避开了老太太,对她熟视无睹,照样走着自己的路,川流不息的车辆在老太太面前行驶着,就算老太太起来了,也无法穿过车流,老太太慢慢的扶着地面试着站起来,但是她的屁股刚刚离地,一下子又蹲在了地方,这时,一位英华初中的大哥哥走了过去。

他先把老太太扶起来,扶到旁边的路边上,让她坐在那里,又返回原路,捡起地上的菜慢慢的拾到袋子里,放在车筐上面,将自行车放到老太太的面前,用老太太的手机打给了她的家人,直到她的家人到来,大哥哥才走去。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着:为什么老太太摔倒了,没有一个人去扶她呢?为什么车主要逃呢?为什么大哥哥会有勇气去扶她呢?这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后来我明白了:老太太摔倒没人扶是因为大家都怕自己被讹,车主为了逃避错误而逃,大哥哥是因为觉得这是一位少先队员应该做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事还有很多,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总有那些逃避错误的人,总有那些见到困难不去帮助的人,但是总有那些勇于去帮助别人的人受到众人的敬佩。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五篇】

啊!令人期待的星期六到来了,我好不高兴,早早来到了学校。

这时,玩得满头大汗的我听见一个特大奇闻――“小孩要跳楼。”呵,我好笑之中带着“?”,抵不住好奇心的诱惑,飞快的跑去。那儿人山人海,我的好奇心更重了!我拼着瘦小的身躯挤进去一看: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站在楼上,那紫红的脸和那痴呆的目光,他好像在思索着,正犹豫不决。我真怕弄出什么麻烦,那血溅四方的惨景,我不敢向下想了……那小孩脚迈了出去,我心“咚咚”直跳,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双有力的大手从后面把他牢牢的抱住,原来是我们学校的吴主任。他挣扎着,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眼圈儿红红的。人们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下的,议论纷纷,四散而去。

后来我听说他是因为经常受别人的欺负,打不过人家就想跳楼。我想,别人欺负了你,你就跳楼,不是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吗?不是还有老师吗?并不是无药可救,你说是吗?进一步说:你这样一死了之,一个小生命就此完蛋,可悲!你的父母怎么样?你对得起你那把你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父母吗?以后不能再做这种傻事了。在此,我也想劝告那些欺负别人的大同学,别再随便欺负小同学了。

本月15、16日全国多地爆发反日示威游行,抗议日本政府购买我国神圣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本政府的这一严重挑衅行径,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中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钓鱼岛是中国的,岂容他国任意买卖。

那么钓鱼岛问题因何而来,钓鱼岛怎么会成为一个问题呢?

中国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所谓领土争端,是日本方面不顾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用无耻的强盗逻辑单方面造成的,但背后却是美国唆使、纵容的结果,这很无奈,却很现实。

1953年12月25日,美国某陆军少将代表美国监管下的日本琉球政府发布关于“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的布告,该布告的出台使得中国的钓鱼岛“成为”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继而美国的尼克松政府于1972年将琉球群岛归还给日本!

一国领土之变更,尤其像归还国土这样的问题,当然是重大事件。钓鱼岛是否可以包含在归还日本的琉球群岛之内?中国的领土是否可以由美国人归还给日本?无数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告诉我们: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坚决反对这样的强盗行径!

自日本政府不顾中方强烈抗议于9月10日宣布购岛以来,中国政府从发表官方声明到划定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从派出海监船开展维权巡航执法,到驳回日本方面无理抗议,从向各国驻华使节作专门通报到向联合国提交领海基点基线坐标图和海图,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今天,我们对日本购岛所表现的愤慨是爱国的表现。我们坚决支持这样的爱国行为!但在国际化的今天,如何真正爱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从网上摘录了部分观点,供老师和同学们参考。

观点一:所谓“中国人一天不买日货,日本一半以上的工厂就要倒闭;中国人半个月不买日货,日本整个工业支柱就要垮台”的宣示,不过是血脉贲张的幻觉,地球村下“绝缘”作用能有几何?而一大群人围住同胞的合法财产“大义凛然”地破坏,除了让法治文明蒙羞,只会让手足受伤。一大群人围住在华的日本公民,看似“同仇敌忾”地讨伐,更是自降身价的冲动,正中日本右翼政客千方百计挑起事端的下怀。

观点二:今天的中国并非其他国家商品的倾销地,而是一个面临着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的新兴经济体。因此,今天中国需要的不是“抵制日货”,而是“替代日货”,用中国自身产品,用从其他发达国家吸收引进的先进技术,取代日本在汽车、钢铁、半导体等电子零部件、塑料、科学光学仪器等领域所具有的优势地位。

观点三:没有谁会怀疑祖国遭受欺侮时涌动的爱国激情,没有谁不能理解当祖国遭遇挑衅后同胞们的愤懑与抗争。因为,一个没有血性的民族注定要被欺凌。但是,有一个残酷的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靠那些失去理性的行为,我们可以保卫钓鱼岛吗?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答案。

观点四:大时代需要大国民,日本右翼势力最惧怕中国国民的强大,理性爱国,精心治国,才能真正i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

谢谢大家!

从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新疆有一所小学在做课间操时间,同学们下楼时,有个别同学顺着楼梯栏杆跑着往下滑,然后栏杆塌陷了,这几个同学摔了一下,这还是轻伤。后面同学硬是往前挤,还你推我、我推他的,导致了后面的大批同学踩到了前面摔倒同学的身上,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答案是否定的。所以,我号召全国的同学,都行动起来吧!不要再去滑栏杆了!不要再推推挤挤了!如果发现有此情况,请急忙制止。让我们大家都不再干这种事情了!好好学习,让我们这些祖国之花绽放的更加美丽!

一想起这件事,我就泪流不止作文600字。

雪儿,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啊?每当我看到面前这幅画时,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雪儿,想起记忆深处那令人内疚、痛苦的事。

记得那时小学五年级时候的事,大姨把我接到了阔别十一年的故乡去度暑假,白天人们忙着上班,只有一只雪白的哈巴狗陪伴着我,使我感到些快乐。这只小狗漂亮极了,雪白的皮毛,矮矮的身材,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像一对宝石,我叫它“雪儿”。

雪儿每天与我朝夕相伴,室内、户外闪动着我们追逐的身影;田野里,小溪边,回响着我们嬉戏时的笑声。

我深感内疚。

我对不起雪儿,是雪儿带给我欢乐,使我摆脱了寂寞,忘却了烦恼,可我却一时性急,冤枉了这位不会说话的小伙伴,在那“汪汪”的两声哀叫中,我的心开始了严厉的自责dd对自己良心的谴责。

我在悔恨中度过了以后的几天。临走,我向大姨夫要了一张以前为雪儿画的水墨画,并把它端端正正摆在方桌上,以示我自责,也是对雪儿的怀念。

音乐,引起我对往事的回忆作文800字。

“哆来咪,咪来哆……”一首欢快的曲子在耳边想起,熟悉的旋律,熟悉的音调,这是我初学钢琴时练基本功的乐曲。不由自主的,我的回忆慢慢的涌到了眼前。那是甜蜜与酸辛交织的岁月。

看着那在键盘上舞动的手指,那动听的音乐,演奏者言优雅的神态,我非常羡慕。在这一刻,我喜欢上了钢琴。于是,我暗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弹出一手好钢琴,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快乐。

回家后,就向父母嚷嚷着要学钢琴。父母经过深思熟虑后同意了我的要求。妈妈一咬牙,拿出家中所有的积蓄,为我购买了一台价格不菲、音色优美的钢琴,还为我请了一位艺术学院的资深钢琴老师。

那一天,在爸爸的带领下,我兴高采烈地来到钢琴老师家,开始了学琴生涯。但等待我的.却是一边又一遍而又枯燥无味的基本练习。我对学琴不免有些失望。后来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与还课中,我的表现极为不佳,因此一次又一次的被批评,自信心一次又一次的被打击。终于,老师忍无可忍,很无奈地告诉妈妈,让我去别处学琴吧。听的这一席话,我伤心无比,倍感委屈。

回家后,情绪低落,蒙头大睡,任谁叫我我都不起来,连饭也不想吃,那被“逐出师门”的屈辱像针一样扎在心上,疼痛无比。一贯都心疼我的婆婆说,实在不想学就算了,只要读书学习好就行了。爸爸妈妈听后没有说话。我一边头枕软绵绵的小鱼儿枕头,一边仔细地想,我为什么会弹不好?为什么总是挨批?是不是因为练琴时太不努力了?是不是突击一把就能弹好了?想到此处,我又燃起了信心。于是,一阵沉默之后,我翻身起床,大声对妈妈说,我还要学钢琴,不信我就学不好。在爸爸朋友的推荐下,我又到别处学起了钢琴。这次教我的是贵州省歌舞团的首席钢琴演员张德宽老师,是我省著名的钢琴演奏家。一改第一位老师一脸严肃的教法,张老师总是鼓励我:你能行!在爸爸妈妈和老师不断的鼓励下,我的学习渐渐也有了起色,兴趣也重新浓厚起来。在苦学两年后,我迎接了钢琴过级的第一次大考――全国钢琴水平考试四级。为了能顺利过级,我整天用大量的时间坐在钢琴前苦拼苦练,不出意外,轻松的过了。两年后,我的钢琴水平得到了更高层次的提升,便去试试能不能把七级也过了。出人预料的是,在考场我超常发挥,轻松过了七级。

“薇薇,薇薇!”爸爸轻轻地叫了叫,把我的思绪扯回了现实。“在想什么呢?”爸爸疑惑的问道。“没,没什么,就是一些陈年往事罢了。”是的,无论再美好的回忆都已经是过去,现在所要做的就是积累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把当前的事情做到最好,相信,在我今后的努力下我的钢琴还会更上一层楼!

完了六。

一想起那件事我就伤心作文600字。

今天吃着香喷喷的烤山芋时,我总是很内疚,后悔当初嘴馋犯下的大错。

那年秋后的一天,天气由冷转寒,我穿上衣服与朋友一起玩。玩了不久,我们又冷又饿,都没有力气了。忽然不知谁说了一句:我们吃烤山芋呀!真是个好主意,现在正是山芋成熟的季节,如果烤几个山芋吃,既解饿,又御寒。可大家都知道,现在棉花摘完,正是栽种油菜时期,各家忙的热火朝天,没工夫挖山芋。既然各家忙的热火朝天,没工夫挖山芋,我们就去“偷”吧,说是去偷,也就是在自家或邻居家田扒几个,但怕有不必要的后果,又将“证据”给毁了。自然,我们凯旋归来,都不约而同地去了预约地点--王奶奶家的牛棚,这里在村边,因为去年王奶奶的牛卖了,所以这里既干净又干燥,且旁边都是草堆和棉柴堆,用来烤山芋。接着又架起一张找来的小铁丝网。我们将草堆在铁网下。点燃了火,我们都将自己的“战利品”放在铁网上。过了一会儿,山芋渐渐被烧黑,烧焦,这时认为山芋已经熟了,草刚烧完,就迫不及待的拿起山芋,也许我馋过头了,那么烫的山芋拿在手里也没啥感觉,只顾剥皮,皮剥完,咬下了一口,没熟,比较硬。别人看此情况,也都没拿。我非常气愤,朋友们一把一把的抱进了一大堆草,抱着一定要烤熟山芋的决心,点燃了火,还又加了几棵棉柴。

正当我头脑想着吃烤山芋时,朋友惊叫道:“房顶烧到了。”我抬头望去:火苗高高地烧着,烧到了房顶。不一会,整个房顶着火了,因为气候干燥,火势越来越大,一些火星被溅到了旁边的草堆,也着了。我们抓着木棍想救火,但是迟了。火光冲天,滚烟滚滚,我吓呆了。大人们赶来时,火都快烧完了。事后,因“汉奸”告密,抖出了我们几人。父母把我们一个个像“鬼子”押“囚犯”那样赶入王奶奶家,等着王奶奶的“审判”。这次烧了牛棚与王奶奶冬天烧的柴草,这错可闯大了。

原以为王奶奶会狠银教训我们,但出乎我们的意料,王奶奶和蔼地说让我们下次小心,别再犯错误了。但王奶奶越是很和蔼,越让我心酸王奶奶家境不好,烧了冬天的柴草,王奶奶就需去砍野草和枯树烧了。我觉得很对不起王奶奶。

这次火不仅烧了牛棚与草堆,也烧伤了我脆弱的心灵。是啊,在生活中,我们不应只顾一时之乐,而不顾其后果啊!

一个星期天,我正在沉思中,无意中,我向窗外看了一眼,发现外面飘起了小雪,忽然就感到很轻松。我很喜欢雪,下雪的时候整个世界是最美丽的,天空中飘着迷茫的小雪,地面上变成了白色。我特别喜欢白色,白色代表着结净,代表着心灵,代表着心灵的美。看着那漫天飞舞的大雪,我想起了,童年时在雪地里的我。

记得在小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下雪,那时我还小,还不知道去欣赏雪,只是知道,下过雪之后,我就可以和弟弟去外面堆雪人、打雪仗。在那个时候,我们是最快乐的,每当我们堆起一个小小的雪人时,我就会特别有成就感,特别的快乐。有时我们会为了那个雪人的所有权,去和别的伙伴争吵;有时我们还会为了记住它,为它照照片,画画像。也许在大人们会因为我们的无知,我们的幼稚而发笑,但是他们不会知道我们独有那种的自豪和快乐。

但是现在的我们,不能再出去玩堆雪人,打雪仗了,因为我们长大了。只能站在雪地中,感受雪的气息;只能站在窗前,欣赏美丽了雪景。

雪,空气中降落的白色结晶是气温降到0℃以下时,空气中水蒸汽凝结而成的。

记得有一次一个朋友问我:“你喜欢雪吗?”我告诉她说:“大雪纷飞的日子就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每当飘起那美丽的小雪时,就会引起我童年时的往事。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六篇】

1、着装:

系好安全带别穿高跟鞋。为了减少飞机坠毁时给自己的冲击力,最好的办法是系上安全带,按照飞机安全提示,保持俯身双手抓住脚踝等安全姿势。另外还记住,高跟鞋在空难中不仅可能妨碍逃生,而且会制造额外的危险。

2、座位:

机尾比头等舱更安全。美航空学专家认为,飞机后部的.座位安全性更高,“同身处前几排的乘客相比,离机尾近的乘客在空难中幸存几率大约高40%。”“你高速行进时撞上某物,显然前部比后部受损会更严重”诺兰说。

3、警惕:

起飞后3分钟与降落前8分钟最危险。《幸存者俱乐部》一书的作者本沙德指出,一上飞机就忙着看报、喝酒、看电影很不好。她提醒乘客保持警惕,尤其要注意起飞后3分钟与降落前8分钟。研究显示,80%空难发生在这两个时间段。

4、坠地:

赶快逃离残骸。在飞机坠毁后,如果伴有起火冒烟,乘客一般只有不到两分钟的逃离时间。如果飞机坠毁在陆地上,乘客应该逃到距离飞机残骸200米以外的上风头区域,但不要逃得太远,以方便救援人员寻找。

5、别与家人分开:

如果你与家人一道旅行,应该坚持不让航空公司将你们分开。原因很简单,如果你们坐在机舱里的不同地方,在逃生前,你们总想先团聚,而这是很危险的。

7、学会解安全带:

如果你不能解开安全带,逃生的机会就很渺茫了。

8、距离逃生口近:

幸存者在逃生时要走的平均距离约为7排座位,所以,你可以选择在这个范围内就座。

9、背朝飞行方向:

如果飞机的座位都是面向后的,乘客会更加安全。在军事飞机上,座位的安排常常是面向后的。

10、带上防烟头罩:

如果你能从冲撞中幸存,下面要面对的就是大火和烟雾。烟雾含有有毒气体,过多地吸入将导致死亡。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七篇】

我们学习了第四组有关战争的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是深重的,特别是对于像我们一样的孩子。很多和我们一样同龄的孩子因为战争失去了家园,成了难民。由于食物短缺,孩子们大多营养不良。使用某些违禁武器所产生的辐射,使许多战后出生的儿童,得了白血病或其他怪病。在此,我向整个国际社会发出呼吁:“救救孩子们,我们要和平不要战争!”全世界应该一致行动起来,维护和平,制止战争!

战争中也涌现出许多为国家、为和平而战争的英雄人物。如,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杨靖宇、,为建立新中国英勇献身的方志敏、……我们要向英雄致敬!

残酷的战争让我们明白: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学习的大好机会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只要这样,才不会受别人侵略!

当你挽救了一条生命就等于挽救了全世界。

——题记。

一个巨大的魔鬼用它黑暗的内心挡住了地球上空几乎所有的光芒,整整7年,痛苦与挣扎,离别与逃亡,生命不再存有价值,人性也不复存在——1938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一、黑暗。

阴霾笼罩在这个犹太小镇的上空,在纳粹的魔爪下,自由的烛光已经殆尽。民族的歧视,犹太人被像牛马一样塞进火车,被一批一批地运往所谓的“犹太区”。

“犹太区标志着自由”刚刚被运往犹太区的人们其实并不知道,现在的自由只是那最后的一点烛光,黑暗即将把这“自由”的地方变成死亡的地狱。

辛德勒原本是一座厂的董事长,他的工厂就在这个“犹太区”中,所以他作为德国这个比犹太更“优等”的民族,他可以随意雇佣犹太人。他无法亲身体会到犹太人的痛苦,但是他却深知生命不应该被如此地亵渎。

他与他的犹太经理开始制作一份名单,这份名单上的犹太人都可以进入辛德勒的工厂工作,自然他们的生命也被撑开了一把保护伞,但是前提是辛德勒要有足够的钱去向德军“购买”这些犹太人,他因此几乎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为1000条宝贵的生命亮起了烛光。

7年后,战争终于接近尾声,德国战败了,苏联红军宣布解放工厂里所有的犹太人。

终于,7年未见的阳光又重新回到这片土地,所有工人的生命都是辛德勒赋予的,而辛德勒作为德国人必须接受世界的审判,1000多名工人在谅解书上一起签下了名字,以感激辛德勒对他们人性以及生命的救赎。

辛德勒要离开了,犹太工人们送给他了一枚小小的银戒指,上面刻着:当你挽救了一条生命就等于挽救了全世界。他挽救的不止有这1000多条生命,还有整个世界人性的光芒。

二、“荣耀”

枪声,哭喊与绝望浑然一体,多么有快感的杀戮!“杀的犹太人越多,授予的荣誉越多”,多么仁慈的话语!两个兄弟手拉着手,一个叫法西斯,一个叫纳粹,他们想捣毁地球上的一切文化与人性呀!什么文艺复兴,什么资产阶级,什么工业革命,这些不都是他们杀人的利器吗?多么锋利的武器!

登上高塔,看着风在云朵中聚集,看着闪电把天空撕裂,看着雨水打落在大地,是多么惬意,多么舒适的一件事情!世界在国王的统治下是多么美好啊!

枪声不像是人们说的那样可怕,它只是一曲交响乐的一样乐器呀,等着曲美妙的交响乐赢得人们的掌声时,这才是成功,这才是荣耀呀!

杀戮,多么令人自豪的荣耀呀!

三、复仇。

苏珊娜一家藏在一个农场主的地板下,有一天,一个被别人称为“犹太猎人”的德国侦探来到他们家,这个侦探最后逼农场主说出了真话,他们便向着地板开枪,一阵枪声过后,苏珊娜一家除了苏珊娜全部被这群恶魔杀死了。

苏珊娜逃亡到了她婶婶开的电影院,她在影院里做一名演员,在她婶婶死后,将电影院留给了苏珊娜。

德军通报苏珊娜将在她的影院上映《国家的荣耀》,主人公是一个在一座教堂上枪杀200多名犹太人的纳粹分子,而这个纳粹分子深深爱慕着使用假名的苏珊娜。

但是苏珊娜怎会忘记家族的没落,她怎会怜悯这些可怕的纳粹分子!复仇的火焰在这个少女的心中燃起,在愚蠢的纳粹正准备盛大的开映式时,苏珊娜和她的黑人朋友正在密谋一项惊天动地的复仇计划。

电影上映当晚,苏珊娜命人将观众席的出口反锁锁上,并让马赛在幕布后准备在电影结束后将整个电影院炸毁。

在主人公宣布占领这块区域,并且向犹太人喊话:谁要向德军传达信息?

这时,坐在观众席上的德军无法想象到的事情出现了:苏珊娜的脸出现在荧幕上——是我要向你们传达信息,那就是你们都得死,被这张犹太人的脸杀死!

“马赛,点火吧!”应着这声话语,屏幕后的马赛将胶卷点燃了,整个舞台开始燃烧,慌乱失措的德军向门口涌去,但是,已经晚了,门已经被锁上。大火终于将这些肮脏的灵魂吞噬。

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苏珊娜的脸已经模糊不清,但是在烟雾中,放映机的光还是投影出这张复仇的画面,终于,在苏珊娜的笑声中整个电影院化为灰烬。

这张脸象征着所有犹太人的复仇,也宣告着战争已经接近尾声。

四、曙光。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终于在日本的投降后彻底结束。7年的不见天日,7年如地狱一般的地球,终于迎来7年后的第一缕曙光。

这缕曙光就是联合国。7年的惨痛代价,让人类再也无法忍受战争的煎熬。这一天,整个地球都欢呼,联合国终于建立了,经历漫长7年的极夜,和平的曙光再次普照大地。

人类终于走过了这一段日子,终于从野兽般的日子回到了“人”的生活,自然,为别人制造痛苦是要付出代价的,所有情节严重的战争犯,全部判处绞刑。

当你挽救了一条生命时就等于挽救了全世界,因为拯救永远都会比杀戮更有价值,拯救一条黑暗的灵魂,这缕光芒也许就会照亮整个世界。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八篇】

在中国文学上,徐志摩是耀眼的,他的作品深受人们的喜爱。但是在1931年的11月18日,徐志摩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1931年11月18日,徐志摩乘火车由上海抵南京;19日上午8时,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飞机由南京飞往北平。飞机师王贯一、副机师梁壁堂都是南苑航空学校毕业生,年龄均为36岁。飞机上除运载了40余磅邮件外,乘客仅徐志摩一人,也是36岁。开始天气甚佳,不料在党家庄一带忽遇漫天大雾,飞机师为寻觅航线,降低飞行高度,不慎误触开山山顶,机油四溢,机身訇然起火,坠落于山脚,待村人赶来时,两位飞机师皆已烧成焦炭。徐志摩座位靠后,仅衣服着火,皮肤有一部分的伤,但他额头撞开一个大洞,成为致命创伤:又因身体前倾,门牙亦己脱荆。当晚,细雨霏霏,似乎是在哀悼天才诗人的早逝。

21日下午,徐志摩的灵柩暂厝于济南福缘庵,后由友人沈从文、梁思成,亲戚张嘉铸,儿子徐如孙等主持,将遗体运往上海,由万国殡仪馆重殓,在静安寺设奠,最后安葬在诗人的故乡浙江海宁硖石镇东山万石窝,墓碑系书法家张宗祥所题。

徐志摩遇难的噩耗传出后,在文艺界引起很大震动,就连一度跟他笔墨相讥的鲁迅也从11月21日的《时报》上剪下了关于这次空难事件的报道。胡适在徐志摩遇难次日的日记中感慨地写道:“朋友之中,如志摩天才之高,性情之厚。真无第二人!”周作人说:“中国新诗已有十五六年的历史,可是大家都不大努力,更缺少楔而不舍地继续努力的人,在这中间志摩要算是唯一的忠实同志。”梁实秋则认为:“志摩的'天才在他的散文里表现最清楚最活动。”沈从文号召:纪念志摩的唯一方法,应当是扩大我们个人的人格,对世界多一分宽容,多一分爱。”

蔡元培先生的挽联最为精妙:“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坐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知识的扩展:徐志摩简介。

徐志摩(~),中国诗人、散文家。留学美国时改字志摩,小字又申。笔名有南湖、云中鹤等。浙江海宁人。19入北京大学法科。19赴美国学习银行学。

他的诗集除《志摩的诗》外,还有《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及身后陈梦家为之编辑的《云游》。小说集有《轮盘》、戏剧《卞昆冈》(与陆小曼合作)、日记《爱眉小札》。译著有《死城》、《曼殊斐尔小说集》等。1991年出版《徐志摩全集》。诗作大都为抒情诗,善于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丰富复杂的情感。语言自然、纯熟,既是地道的口语,又经过艺术的提炼,独具清莹流丽的情致。创作的散文较少形式的束缚,更易表现奔放不羁的情感。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九篇】

班会,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培养能力必不可少的一环。学校以每周一次的“法定”形式纳入日常管理,所以研究班会的形式和内容,提高班会的质量便成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课题。但遗憾的是,目前不少学校存在只重视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忽视教学生怎样做人的倾向;存在习惯“说教”,忽视对学生品格、志向、情感、个性等心理素质全面培育的倾向。这些都严重影响着“素质教育”的实施,也违背学生主动、自由、生动活泼地全面发展的需求,更有悖于世界各国在教育现代化过程中,重视学生人格培养和个性充分发展的共同趋向。

近两年来,我校充分注意到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德育。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献身成为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动力。德育工作改革重在实效,德育的实效性在于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学生观。只有以学生为本,才能充分尊重学生,才能从学生的心理规律出发,系统地构建德育环节;只有以学生为本才能充分了解学生,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科学地确定德育的层次。因此我校制定了“三高德育”工程,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每周一次“班会”的实施工作落实。过近两年的操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面谈谈我校高二(5)班一次班会观摩课的操作情况。活动主题:拯救地球。地球是一切生命的摇篮,是我们唯一的家园。但是,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出现了许多环境问题,我们美丽的家园在呻吟。本次班会旨在通过生动的.活动形式唤起同学们的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已的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地球。材料准备:班会以门诊部的形式出现,按照“病人”诉说病状,医生诊断病因并开处方的程序开展。所以让学生查找几个受污染较严重的典型材料代常表,以此反映地球受污染的严重,同时还要查阅解决这些污染的一些措施。配乐诗朗诵《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学唱《共同的家园》环境布置:“地球门诊部”场景。

班会简述:

(1)主题班会在配乐诗朗诵《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中开始。

(2)几个“病人”相继出场,“医生”一一给予诊断,并开出处方。[白云]大气污染严重,破坏臭氧层,形成臭氧空洞,白云受紫外线侵害。[珠穆朗玛峰]大气污染严重,造成“温室效应”,致使全球气候变暖,高山积雪极地冰带融化。[楼云姑娘]美丽的楼云古城,辉煌一时的楼兰文明,因严重缺水而被黄沙掩盖。[藏羚羊]因人为破坏,藏羚羊正面临生存的严峻考验。[死海]不“死”的死海因海水的蒸发量大于约旦河输入的水量,数百年的可能干涸。

(3)发感谢信。以南安华侨中学全体学生的名义发出,感谢地球门诊部的医生给我们有一个更优美洁净的学习环境。

(4)班会在全班学生嘹亮的《共同的家园》的歌声结束。可以说这是一次较成功的主题班会,因为通过这次班会达到了下面几个目的。第一:环境教育的目的。在当今世界,环境问题已成为现代社会环境中急需解决重要问题,联合国发布的《人类环境宣言》中,已向全人类郑重宣言:“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它告诉我们不能将一个受到污染、生态失衡、资源贫困的地球交给我们的下一代。为了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全世界都应该携起手来,保护人类共同的赖以生息和发展的唯一的环境--地球。第二: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能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自我教育能力是学生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这是一种终身受用的本领。有了这种本领,学生就会教育自已,自我管理自已。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求有知识,更需要能力。

设想一下,如果一个学生缺乏自我教育能力,在学校靠老师管理,那么将来到社会上往往也会事事依靠别人指挥,下命令、作指示才行,这种人又能有多大的发展前途呢?第三:丰富了知识,锻炼了本领。要举行这次活动,学生要千方百计地搜集一些资料,而这些资料一般在课本上是没有现成的。他们要利用课余时间到图书馆查阅、上网收集,请教科任教师。这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知识,又锻练了他们搜集、整理材料的本领。其实,这就是一次“研究性学习”。这里,必须强调一点的是,如何对主题班会进行评价?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特别需要认真理解好“近期效应”与“远期效应”的关系。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是不可能靠一、两个主题班会去完成的。青少年学生本身的发展是有一定程序的,连续性,又有阶段性。在一般情况下,是平稳发展的,但又有加速期。从量变到质变,其中要经过许多的阶段。我们进每一次有益的教育活动、每一个主题班会所产生的效应,都应当视作为学生局部的、小的变化或量变的过程,它是较为明显的、大的变化或质变的基础。

为此,班主任工作既不能只满足于近期效应,某一个主题班会的成功;也不能因为远期效应往往产生于学生毕业以后,或在高一级学校,或在生产劳动岗位上,而放弃目前可以进行的教育,放弃了可以抓住的有利时时机。关于量变与质变,“近期效应”与“远期效应”,可用下图表达:面向21世纪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素质,应当包括具有学习或探索真理,迎接世界高科技挑战的素质;具有领悟人生智慧,学会做人的素质;具有适应社会变迁、文化交流和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冲突,开展人际交往和合作的素质;具有尊纪守法的素质;以及具有谋求职业和发展的素质。

在展望21世纪教育图景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素质教育是国家现代化对人的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提出的必然要求,班主任工作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模式的现代化等方面都要自觉地实现跨世纪转变。(3月18日)。

绿豆引起的思考【第十篇】

我爱上网,到百度瞎逛,和固定的人聊天……我有一个姐姐,她叫我妖,我叫她娆,妖、娆是一对姐妹花。

一天,我和姐姐聊天时,姐问我“为何而活”,说是她们老师的提问,而“钱”这个回答显然不能够让老师满意。我开了一个玩笑:“为活着而活。”末了又问她是怎么回答的?她说自己的答案是“为爱而活,为自由而活,为真理而活”,据说这个答案得到了老师的好评。

可是姐说,她是茫然的,她也只能在嘴巴上如是说。师德,我们都不是圣人,我们不会仅仅为了他人而活。而我,至今仍不知我为何而活。

这个问题我从未想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年少无知,还不知忧愁为何物,但它引起了我的思考。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有理出什么头绪来。

百度一下,网上的答案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有说什么“钱、自由”啦,还有“友情、亲情”啦的,甚至有说“死亡”之类的,真是够稀奇古怪,乱糟糟的。不经意间看到有人用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来作答,我的脑子顿时核问题的答案连上了线。

我觉得生命要有意义,至少,能令自己快乐。譬如我的爷爷,他是个很能干、吃苦耐劳的人,我最鲜活的记忆就是爷爷拿着他的旧烟枪,笑呵呵的看着我给他点上烟。现在的我觉得那样普通的下午是最快乐温馨的时光,比那些奢华的生活贵重得多,美丽得多。而有些所谓活得安逸的人,尽管拥有的很多,却不快乐,这算什么?为了物质生活,那更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生活。我想我是为了体验成长、体验这人世间所有美好和不美好的事情而活着的。如果你没有做过什么,那生命真是充满遗憾和不完整。没有故事的生活只能是一杯白开水,叫人索然无味。

生命能有多长?区区几十年吧!所以每个人都该珍惜它,并努力把生活得更好。

我释然地笑了,欣然入梦。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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