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恋爱观调查报告(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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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谈恋爱调查报告范文1
关键词:恋爱;心理表征;大学生;教育对策
一、大学生恋爱的心理表征
大学生正处于性生理发育基本成熟及性心理发展正趋激烈的时期,部分学生心理调节能力相对滞后,在面临恋爱、择偶和性问题时,往往容易引发各种心理冲突,不利于大学生人格的健康成长。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大学生的恋爱心理表征是:注重恋爱过程,轻视恋爱结果;主观学业统一,客观爱情至上;恋爱观开放,传统道德淡化;失恋态度宽容,承受能力较弱。大学生谈恋爱中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从众心理、虚荣心理、攀比心理、自卑心理、依赖心理、挫折心理、嫉妒心理等。大学生的性心理发展方面也存在很大的矛盾冲突,有的大学生对异性存在神秘感、恐惧感和渴望感交织在一起,容易陷入单相思,被动卷入恋爱、失恋等。也有人因感情压抑、性幻想、性而产生心理异常。另外,我国大学生谈恋爱心理还具有明显的二重性特征,表现出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共存,健康现象与不良现象共生的现状。大部分大学生在谈恋爱时表现出了择优、审美、进取等积极的心态,但也有不少大学生在恋爱的道德认识上存在着强烈的矛盾冲突,多数大学生可以坦然接受失恋的现实,但仍然有一些学生在失恋挫折来临时不能妥善对待,长期陷于消极的情绪之中,甚至有的会做出过激行为。大学生恋爱心理的二重性特征,既给我们引导大学生确立行为目标、深化道德认识造成了一定障碍,也为我们做好大学生恋爱心理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大学生恋爱问题的教育对策
(一)加强心理普查,及时了解学生恋爱心理
有的大学生一踏进校园便制订了“一年级看,二年级找,三年级挑,四年级定”的四年计划。为此,从大一开始就要进行心理普查,及时了解学生可能存在的恋爱与性心理问题并进行评估,主要运用测验法、谈话法、问卷法、个案法、观察法,旨在准确掌握学生的恋爱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进行自我了解,从而实现对学生恋爱与性心理问题的及早发现、干预和有效控制。对大学生恋爱心理进行测定,可以采用的量表主要有《共依附量表》、《爱情态度量表》(Hendrick & Hendrick,1992),美国心理学家鲁宾编制的《喜欢量表》(Love scale)、《爱情量表》(Liking scale),以及斯腾伯格编制的《关系质量问卷》。通过对这些测评工具的修订和试用,然后对大学生正确实施心理健康测评,鼓励学生自主完成测验,对测评结果及时反馈并提供合理建议,以便于学生调整自己的恋爱心态。
(二)开设相关课程,进行恋爱观教育
由于中学时期学校对恋爱和性教育的欠缺,导致不少低年级大学生对恋爱和性问题的迷茫和困惑,因此高校教育应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重点针对一、二年级大学生,同时涉及大三、大四的学生。加强两课建设的同时,以思想品德课为基础,增开相关的人生观、恋爱观教育,使在校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觉增强防腐抗变的能力,面对不良风气和行为能自觉进行抵制;开设以爱情教育为核心的心理卫生或心理健康课,从学生的认知入手,让学生了解有关异往、恋爱和婚姻的基本知识,认识恋爱道德,形成科学的性观念,帮助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掌握一定的异往策略;帮助大学生了解爱情的心理实质,提高恋爱的能力,消除择偶的心理障碍;让学生了解性心理卫生,并掌握对性问题的防范、处理和调适策略。即一要培养学生高尚的恋爱道德,二要塑造学生健康的恋爱心理,三要让学生学会积极的心理防卫方法,缓解心理压力,维持心理平衡。
(三)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多种形式教育
创建专门网站或网页,利用学校广播、校刊、杂志、橱窗等宣传媒体,以专题讲座或报告教育学生科学地掌握恋爱与性心理卫生知识,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大学生的恋爱观、恋爱行为和性心理的健康发展。另外,开展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形式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使教育贴近学生的生活及实际情况。让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和对待与情爱的关系、爱情与友谊的关系、恋爱与学业的关系、未婚与同居的关系、恋人与失恋的关系;学会形成心理健康的观念,掌握和增强心理调适方法,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学会能正确对待恋爱婚姻中的问题。
(四)加强心理辅导与素质训练,积极干预心理问题
为改变不良的恋爱心态,消除恋爱中的心理障碍,提高大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既可给予学生一对一的帮助,更可以针对大学生在异往与恋爱中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开展团体讨论、角色扮演、小组训练、团体游戏等活动进行辅导和心理素质方面的训练,在于协助当事人澄清其混乱的问题和意识,促进其自我认识、自我探索,帮助他们松弛情绪、减轻心理负担、增强自信。也可以结合团体活动教给学生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的方法。心理问题干预要求对大学生恋爱中的不健康心理和行为、性意识困扰、性心理障碍、病态人格及精神疾患进行辅导与治疗,为学生提供心理援助,帮助学生解决他们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心理援助按照保密性原则,运用支持性心理疗法、认识领悟疗法、行为矫正疗法和意义疗法等方法,改变当事人的认识、情感、态度、行为,帮助其解决心理不适或障碍,减少其内心冲突,增强其对挫折的承受能力。
(五)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辅导能力
高校辅导员是与大学生接触最多的人、走得最近的人,承担着学生的日常管理、心理辅导等多项职责,扮演着导师、管理者、服务者、医生、朋友等多种角色,面对现实的问题,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大学生谈恋爱问题上做好引导工作。首先,辅导员要树立准确的“以学生为本”的服务观念。其次,要有一颗博爱的心。辅导员要有爱心、恒心和耐心,要热爱工作,热爱学生。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学生才有可能跟你讲实话,愿意跟你说心事。再次,要信任学生,尊重学生,相信他们的进取心,相信他们的恋情是高尚的。第四,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关注和利用学生的兴奋点,围绕发展入党、学生干部调整、评优推优、素质拓展、考级和就业等这些焦点开展一系列活动,转移学生的努力方向。第五,辅导员应重视自身的作用,言传身教,用人格的魅力影响学生,成为学生人生发展的导航者、学习成才的指导者、心理健康的辅导者、学生权益的保护者和教学科研的承担者。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调查显示,有近1/4的大学生的恋爱动机是打发无聊时光,原因是校园文化生活匮乏。学校应当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报告、文体活动、教育影片等多种形式来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从多方面来满足大学生的精神需求,培养知爱、懂爱、惜爱、赏爱的高素质新青年,营造积极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完善新政策,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信息服务网络
目前,大学生恋爱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社会热点。教育部2005年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大学生可以自由婚恋,所以,在大学教育中也不必再对这个问题遮遮掩掩。一方面,加强这项政策在大学生中的宣传力度,让在校大学生“有法可依”时,也要学会如何“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将其作为学生手册中的部分内容,以社团、调研社等多种形式成立恋爱管理研究服务信息中心。在校内,可以让大学生自己参与政策的制定工作,让其了解整体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形成行政部门与政策对象之间的积极互动,全校师生和各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和完善课程、咨询、活动、网络等多维一体的大学生心理辅导与教育工作体系。在校外,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信息服务网络,不断收集新信息,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
总之,大学生的恋爱问题应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大学生本人也应增强理性,避免冲动,文明恋爱;树立责任感与使命感,立志成材,回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创造和谐自我。
参考文献:
[1]张运生.大学生恋爱心理特点与教育[J].中国健康教育,2004,20(8)713-714.
[2]左泽文,张普强.构建大学生恋爱及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5)139.
大学生谈恋爱调查报告范文2
(南京晓庄学院基建与后勤处,江苏南京211171)
关键词 :婚恋观;女大学生;恋爱动机;理性
DOI://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3—0023—03
收稿日期:2014—10—24
作者简介:郭玉玲(1971— ),女,河南许昌人。南京晓庄学院基建与后勤处公共卫生科,主管检验师,研究方向:大学生医保和计划生育管理。
一、引言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高校学习的大学生谈恋爱和结婚是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1990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禁止大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结婚手续,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此规定成为学校对大学生的婚恋行为严格管制的重要依据,但明显与《婚姻法》相违背。然而,时代在发展,现今的高校中,大学生谈恋爱越来越普遍,在校生结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001年12月,武汉大学最先开禁,允许在校生办理结婚手续。[1]教育部也于 2005 年 3 月 29 日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原规定,明确指出“学校不得干涉和禁止本科生结婚”,将婚育的自主权还给了学生。[2]2007 年 8 月 3 日,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对在校大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妥善解决在校大学生的计划生育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 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校已婚女大学生的生育问题进行了规定,规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的大学生退学等。《意见》出台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校大学生的婚恋问题和计划生育问题被正式提到了高校管理工作层面。为了深入了解女大学生的婚育观,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情感现状,探讨切实可行的婚恋婚育教育管理办法,为高校和其他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借鉴的客观依据,笔者对南京某高校在校女大学生的婚恋婚育观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为了能得到真实并能反映总体情况的可靠数据,本次调查活动在某高校学生服务大厅发放问卷,在采用不记名调查的同时,兼顾了不同年级和不同年龄以及不同专业等因素。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195份问卷,问卷有效率达%,调查内容主要反映女大学生对恋爱和婚姻的看法。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女大学生谈恋爱是一种普遍现象
在“你的恋爱状况”的调查中,有37%的女大学生选择“正在恋爱中”,16%的女大学生表示“曾经有过恋爱的经历”,选择“处于观望状态,一旦有了合适的也可以考虑”的女大学生占了35%,仅有12%的女大学生选择“不准备在大学阶段谈恋爱”。由此可以看出,女大学生恋爱具有普遍性。这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越来越注重民主,对大学生谈恋爱现象的管制程度也越来越低。当前,不仅大学生中谈恋爱的人数有所增加,而且越来越趋向于低年级化。这是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和现实的需要。学生在初高中阶段学习压力大,学校管制也相对严格,因此,无暇谈恋爱,他们都把与异性交往和恋爱的渴望压抑在心底,上了大学,他们脱离了家长、学校的管制,谈恋爱的欲望得到释放。况且,高校不反对大学生谈恋爱,不少家长鼓励学生特别是鼓励女学生在大学校园中找男朋友,再加上大学阶段课业安排相对较少,学生有更多的空余时间,所以,女大学生大多愿意投入到恋爱中去。
(二)恋爱动机多种多样
在对谈恋爱的动机的调查中,有12%的女大学生选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谈恋爱。女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渴望爱情,再加上学校在青春期教育方面的缺失,使得大学生对异性有了强烈的好奇心。有11%的女大学生选择为了“弥补内心空虚,以寻求精神寄托”,有60%的女大学生认为“到了应该谈恋爱的年龄”,只有5%的女大学生“看到大家都有男朋友,觉得自己单身没面子”,这部分学生认为,身边的同学都在谈恋爱,自己不谈,会让人觉得自己没有魅力,会被看不起,所以,出于从众心理,她们会选择随大流谈恋爱。有12%的女大学生因为“对方追求强烈,不好意思拒绝”,这部分学生对在大学谈恋爱持无所谓的态度,当有人对她们展开强烈追求时,她们会因不好意思拒绝而恋爱。
大学生的年龄一般都在18周岁以上,此时生理上已经成熟,性意识逐渐增强,对异性的好奇心和渴望也越来越强烈。很多女大学生都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就娇生惯养,对父母有很强的依赖性。上大学要背井离乡,从未远离过父母的她们在面对陌生的环境和种种困难时,往往会不知所措。此时的她们便会希望得到别人的关怀,进而寻找感情寄托,最后坠入爱河。很多女大学生认为学习不是大学生活的全部内容,应该尝试各种新鲜事物(包括谈恋爱等),从而让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女大学生谈恋爱的动机多种多样,但多数认为是到了谈恋爱的年龄。家庭因素也会影响女大学生对谈恋爱的认识,大多数家庭都是赞成女大学生谈恋爱的。
(三)择偶标准趋于理性
在“选择配偶最注重的是什么”这一问题上,20%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外表,15%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年龄,33%的女大学生选择了才能,15%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学历,17%的女大学生选择了经济条件。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当前女大学生的择偶标准偏重才能的较多,不是仅局限于经济条件或外表,而是比较理性地进行多方面的衡量。
在“选择恋爱对象时,长相因素所占的比例为多少”这一问题上,只有19%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占80%的比例,其他81%的女大学生对另一半的外貌要求并不太高。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相对应,说明女大学生选择恋爱对象时,比较看重对方的自身素养,而不是其外在条件,进一步体现出了当前女大学生择偶标准的理性化。
(四)对婚姻与爱情关系的理解比较一致
调查中涉及到“你对爱情与婚姻关系的看法”这一问题,70%的女大学生认为“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没有爱情不会结婚”。有大约25%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姻中有爱情最好,没有也没有办法”。有5%的女大学生认为“婚姻里可以没有爱情”。可见,当前女大学生对婚姻的理解虽有差异,但大多数认为婚姻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
研究中还提到了“你对婚姻的看法是什么”这一问题,不同的人对婚姻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大部分女大学生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人生不得不经历的一部分”,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一种体现。一部分女大学生认为,“结婚是为了后代,是一种家庭和社会责任”。还有少部分的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会束缚事业的自由发展”等。不难发现,女大学生对婚姻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但大多数人持有正确的婚姻观。婚姻与爱情应该是统一的。爱情的本质是承担责任和甘于奉献,而不是占有和索取。只有无私的、有责任的爱才是永恒的和幸福的,才能保持永久和稳定的婚姻。当今社会离婚现象已经成为一个很普遍的问题,据统计,北京的离婚率已经上升到了50%。这说明,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稳定的。
(五)性观念开放,对未婚同居行为持包容的态度
在“您是否介意恋人以前同他人有过性关系”的问题中,有30%的学生表示介意;20%的学生表示不介意;50%的学生表示有点介意,但因为爱可以包容。可见,女大学生的性观念日益开放,与之前“一定要在结婚之前保持贞洁之身,如若不然,就是败坏名声的大事”的观念截然不同。当今社会未婚先孕现象越来越普遍,人们对这种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全国大学生性爱调查报告:未婚同居被认可》一文中也提到,九成以上学生赞同大学期间谈恋爱,近半数男生和1/4的女生认可未婚同居。[4]总的来说,大学生的性观念比以前更加开放了。其好处是,健康的性观念有利于提高婚恋生活质量。但不可否认的是,婚前性行为、婚前同居等行为违反了婚恋道德,会导致很多法律及社会问题,不利于保护女性的正当权益。这是高校学生婚恋观教育应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六)婚恋自主、兼顾父母意见是择偶态度的主流
中国传统婚姻一般都是听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当今社会,虽然父母的意见在子女的婚姻选择中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婚姻毕竟是两个人而不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其实,现在很多父母都愿意让孩子自己选择自己的幸福。在调研中,涉及到“你认为找对象最好的方式是什么”这一问题时,多达80%的女大学生选择了“自由恋爱”,其余少部分人选择了“亲戚朋友介绍”和“网络媒体”等,体现出了当今大学生注重婚恋自由,不愿在婚姻大事上被管束、被制约,她们更希望由自己来决定如何选择自己的另一半。
对于“你在选择配偶时如何考虑父母的意见”这一问题,高达%的女大学生认为应该将“父母的意见和自己的感觉综合考虑”。走极端的人最少,仅%的女大学生选择“完全听父母的”,2%的女大学生选择“完全凭自己的感觉”。另外11%的女大学生选择“以父母意见为主”,9%的女大学生选择“以自己的感觉为主”。由此可见,越来越多的女大学生在考虑到尊重长辈等伦理因素的情况下,更多地会选择自由恋爱和自主结婚。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调查,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女大学生在高校谈恋爱是一种普遍现象,80%以上的女大学生愿意或正在谈恋爱;(2)女大学生的择偶标准趋于理性,多注重对方的能力;(3)恋爱动机多种多样,但生理发育原因占多数;(4)认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恋自主意识强烈;(5)性开放得到多数人认可。据此,我们认为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婚恋教育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注重对新生的入学教育引导
许多学生在刚刚步入大学不久就开始恋爱,其中一个原因是看到别人成双成对很羡慕,自己有机会就想试一试,其实自己还是什么也不明白。新生在新环境适应期中有很强的可塑性,如果在新生刚入校时就对其进行包括恋爱、婚姻方面的入学教育,对他们进行提醒和指导,帮助他们尽快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恋爱观,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否则,没有正面的教育引导,新生一旦受不良因素影响,确立了不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恋爱观,那么再去改变将会非常困难。[5]
(二)开设相关课程,帮助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大学生能否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学校的教育是分不开的。然而,目前学校对于大学生的婚恋观教育,还停留在定期开展系列讲座上,并没有开设相关的课程。由于师资短缺、缺乏专业性等,很多大学都没有开设相关课程,也没有一本像样的专业教材供学生们学习,有的只是部分活动中发放的宣传册。学校应该考虑为大学生订购一本专业教材,如果有师资条件,一定要开设婚恋观教育的课程,若不具备条件,可以考虑在思想教育等课程中刻意增加相关内容,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的婚恋观。
(三)引导大学生加强婚恋观的自我教育
目前,大学生获取婚恋知识的途径有限,仅仅靠在大学期间听几个相关讲座、阅读几本宣传册是远远不够的。学校应引导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婚恋知识读物,提升法律意识,使其正确认识婚恋的本质。可以通过知识竞赛的形式,增强学生自学的积极性。这样,当女大学生在恋爱或婚姻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女大学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恋爱的关系,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完善自我,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
参考文献]
[1]王会兰。浅论高校大学生婚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青年探索,2009(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S].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2005,03,25.
[3]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R].国人口发[2007]64号,2007.
大学生恋爱观调查报告3
关键词 婚姻;生殖健康服务;;学生
中图分类号 R 179 R G 479 B 8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05-0449-02
近年来,大学生的发生率不断上升,意外妊娠和人工流产发生率较高,性传播疾病发病率增加,严重威胁着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女大学生生殖健康教育,探寻生殖健康教育的方式以及具体的教育内容等,笔者于2006年3月对内江师范学院276名女大学生进行了婚恋观及生殖健康状况的问卷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对象 以内江师范学院大二、大三、大四3个年级各系选修《女大学生生殖健康教育》课程的276名女生为研究对象,年龄19~24岁。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女大学生婚恋观及生殖健康状况调查”问卷,问卷答案设计为选择加填空方式,即设计数个选项,如在设计的选项中没有符合自身情况的答案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就采用填空的方式。
问卷装入信封内发给学生,让学生带回寝室无记名填写。发卷前对调查目的作出解释,并详细讲解填表注意事项。问卷填写完后,用信封密封好上交。为避免学生出错,问卷上附有调查者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学生咨询。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76份,有效应答率为%。
2 结果
婚恋观
选择恋爱对象的条件 见表1。
对婚恋的态度 调查表明,对婚前或试婚持赞成态度的女大学生占%(44人),持反对态度的占%(87人),不能确定的占%(145人)。认为“性关系只有在相爱的两人之间才能发生”的占%(212人),认为“没有爱也可发生”的占%(43人),认为“性关系是相互利用”的占%(5人),不能确定的占%(16人)。
恋爱情况 报告正在或曾经恋爱的女大学生占%(192人),未恋爱的占%(84人)。正在或曾经恋爱的女大学生中,有1次恋爱经历的占%(105人),有2次恋爱经历的占%(53人),有3次恋爱经历的占%(21人),有4次或以上恋爱经历的占%(13人)。
()发生情况 276名女大学生中,有()者占%(72人)。初次()的年龄最小12岁,最大24岁,平均岁。初次()发生时期在小学的占%(1人),在初中时期的占%(3人),在高中时期的占%(27人),在大学时期的占%(41人)。
初次()有出血的占%(28人),无出血的占%(36人),没注意的占%(8人)。初次()选择“恋爱对象”的占%(59人),选择“一般朋友”的占%(5人),选择“网友”的占%(5人),选择“其他”一项者占%(3人)。
发生()的原因主要为:“与恋人相处时不能自控”占%(34人),为“表现爱情忠诚”的占%(24人),“好奇”的占%(6人),“避免孤独”的占%(3人),“经济压力”的占%(3人),“说不清楚”的占%(2人)。
72名有()的女大学生,对性生活感到“愉快”的占%(38人),感到“害怕”和“痛苦”的占%(24人),“无所谓”的占%(10人)。72名有()的女大学生对于与当前结婚的可能性,选择“肯定”的占%(24人),选择“不可能”的占%(8人),选择“无法确定”的占%(40人)。72名有()的女大学生报告有1位的占%(52人),有2位的占%(13人),有3位或以上的占%(7人)。
避孕知识认知情况 选择排卵期是“月经中期”的占%(92人),选择“月经前、月经后、月经期间”3项的占%(148人),选择“不知道”的占%(36人)。女大学生对避孕方法有一定认识,%(222人)的学生能正确列举出2种及2种以上的避孕方法,但多数学生对安全期避孕、体外、紧急避孕、的正确使用认识模糊。
72名有性生活的女大学生中,初次采用了避孕措施的%(40人)。每次均采用避孕措施的占%(31人),有时采取、有时不采取的占%(26人),很少采取措施的占%(7人),从未采取措施的占%(8人)。
72名有性生活的女大学生中,曾经怀过孕的占%(22人)。其中怀孕1次的有13人,2次的有5人,3次的有4人。这22名学生共发生妊娠35次,其中有24次(%)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3次为安全期避孕,6次为体外,延迟服用紧急避孕药和不正规使用各1次。 情况 276名被调查女大学生中,选择“是正常生理现象”的占%(198人),选择“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的表现”的占%(18人),有%(12人)选择“是一种病态行为”,选择“说不清楚”和未回答的占%(48人)。
有经历的占%(78人),其中经常有的占%(6人),偶尔有的占%(72人);选择“无”的占%(178人);未回答的占%(20人)。
78名有“”经历的女大学生中,认为“”对学习生活的影响是有利的(释放性压抑、心情好等)占%(37人);认为有不利影响的(内疚、情绪低落、害怕、自责、罪恶感等)占%(25人);选择说不清楚,或2者均有的占%(16人)。
同性发生情况 276名被调查女大学生中,选择有同性的占%(5人),选择无同性的占%(223人),未回答的占%(48人)。对同性持赞同态度的占%(18人),持反感态度的占%(85人),认为无所谓的占%(134人),选择其他和未回答的占%(39人)。对同性恋者结婚持赞同态度的占%(26人),反对的占%(61人),无所谓的占%(142人),未回答的占%(47人)。
对性病的了解情况 %(92人)学生能正确列举出2种及2种以上的性病名称,有%(125人)能正确列举出1种性病名称,有%(30人)的学生列举错误,%(29人)的学生未回答。
3 讨论
婚恋观 在选择恋爱对象时,大部分女生将“人品”放在首位,将“才能”放在第2位,将“外貌、经济情况等”放在第3位,将“经济条件”放在首位的仅占%。说明绝大多数女大学生愿意找人品好和/或有才能的配偶。女大学生对婚前或试婚持赞成态度的仅有%,持反对态度的占%,而50%以上的人选择“不能确定”。说明在这一问题上,多数学生感到茫然,需要正确引导。
恋爱及发生情况 女大学生恋爱率和()报告率均较高,均高于宋玉东等[1]的调查结果,也高于“大学生性教育研究”课题组报道结果(%)[2]。可能原因有:第一,本调查时间较后2项研究晚5~6 a,大学生的性观念和更为开放;第二,本调查对象仅为选修课的学生,可能使调查结果偏高,高于普通学生;第三,调查对象为二~四年级学生,无一年级学生,因恋爱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步增多,也是年级越高,发生率越高[1],从而使调查结果更高。
超过50%调查对象最早恋爱发生于初中及高中时期,甚至有少数在小学时期开始恋爱。有行为的学生中,%初次发生在初中及高中时期,故不论是大学还是中学时期,均应广泛开展性教育,对避免学生遭受身心伤害具有重要意义。
有性生活的女大学生与当前“肯定结婚”的占1/3,50%以上“无法确定”能否与当前结婚,本结果与黄秀峰等[3]的报道接近。这一方面反映学生受到“性与婚姻可以分离”等思潮的影响,性观念、较为开放;另一方面也间接反映婚前可能为今后的婚姻及家庭生活埋下不稳定因素。
由于女性生殖健康和某些妇科疾病(包括性传播疾病、宫颈癌等)与过早性生活和多个密切相关[4],故生殖健康教育内容应包括一些相关妇科疾病的病因、预防、临床表现、诊治等内容,可使大学生理智地对待性成熟、性冲动,对增强自控能力和克服婚前十分有利。
避孕与妊娠情况 调查发现,女大学生对避孕方法和种类有一定认识,但对具体避孕知识认识模糊。采用体外、安全期的比例较大,而这些方法实际上并不十分可靠,失败率达20%[4]。咨询中发现,有的学生因将排卵期和安全期弄错导致妊娠,说明大学生的避孕知识还是似是而非,主要原因是他们获得避孕知识的途径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紧急避孕是除常规避孕方法以外避免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的主要方法,如果具有紧急避孕的知识和自我保健的意识,又能及时得到优质的紧急避孕服务,那么意外妊娠人工流产至少有50%以上应该是可以避免的[5]。故在生殖健康教育中,应当让学生掌握科学的避孕知识,特别是紧急避孕知识,使学生知晓何处可得到紧急避孕服务,这对降低女大学生意外妊娠和人工流产具有重要意义。
女大学生发生率为%,高于刘达临1990年的调查结果(%)[6]。可能与调查时间更晚,调查进行隐秘和调查对象仅为选修课的学生等因素有关。是女大学生宣泄性冲动的一种常用方法。有经历的学生认为“”对学习生活的影响是有害的占%,咨询中也发现,有的学生因“”而背上思想负担,出现了一些心理问题。故不能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行为。
适度的可以调节性压抑,本身对身心健康并没有直接损害。的主要危害来自错误的认识,使当事人产生严重的焦虑和压抑,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甚至影响以后的正常的婚姻生活[7]。
性病知识 仅有1/3的女大学生能正确列举2种及2种以上的性病名称。学生对性病的认识多来自于宣传栏、电视、报刊、书籍等,知识零乱,缺乏系统性。对大学生进行性健康教育,性病防治知识属于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首先,了解性病病因及传播途径,对于避免不洁性生活和预防各种性病传播有意义;其次,了解性病的临床表现及诊治知识,不仅有利于各种性病的早期治疗,还可避免遭到不法行医者的欺骗;第三,了解科学的性病知识,可消除对各种性病患者的恐惧心理。
大学生恋爱观调查报告4
关键词:大学生;同性恋;认知态度;调查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0-0070-02
性取向又称“性偏好”、“性指向”或“性倾向”,用来描述一个人性渴望、幻想和感觉的对象。同性恋是指对异性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同性所吸引,他们对同性成员持续表现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及行为;虽可与异性发生一定的,但倾向明显减弱或缺乏。因此,难以与异性成员建立和维持家庭关系。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排除在外。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同性恋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大学生处于恋爱、结婚的适龄期,对婚恋、性问题的关注和对恋爱的尝试是大学生在校生活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了解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是否存在同性恋取向,以减少性取向问题给他们带来的烦恼,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本课题对常州市大学生同性恋取向及对同性恋认知态度进行了专项调查,报道如下。
一、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常州市某高校大学生500名,男242名,女258名。
2.调查方法:用问卷调查法进行调查,调查问卷不记名,调查开始前由老师讲解填表要求,打消学生顾虑。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79份,有效率%。
3.调查时间:2014年3月。
4.调查内容:(1)自编性健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一般资料、性取向、对同性恋的认识、对同性恋的态度;(2)心理卫生自评量表(SCL-90),由10个分量表组成,采用5级(1―5级),共90道题。
5.统计方法:问卷回收后严格筛选,将有效数据输入版软件进行资料分析。计数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以P
二、结果
1.性取向:大学生爱恋对象的性别见表1。大学生爱恋对象主要为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及无性恋者均较少,男女两性异性恋者明显高于同性恋、双性恋及无性恋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χ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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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同性恋的认识: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所有被调查者都听说过并看过相关报道,有%的男生及%的女生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疾病,%的男生及%的女生认为同性恋者生活在痛苦之中,对上述4项的认识男生与女生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对同性恋是否会传播疾病、破坏婚姻制度及社会稳定的认识女生明显高于男生,而认为同性恋是性取向发展趋势的男生明显多于女生,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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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同性恋的态度:大学生对同性恋持认同态度的男生占%,女生占%;%的男生及%的女生认为法律应该接受同性恋;会接受同性恋表白的男生占%,女生占%;能接受亲朋好友是同性恋的男生、女生分别占%、%;周围人都反感时仍支持者及表示会尝试者均为少数。以上调查内容男生与女生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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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同性恋倾向者与异性恋者在躯体化症状、强迫症状等10个分量表得分、症状总分、阳性项目数见表4。各项评分同性恋倾向者均明显高于异性恋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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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大学生对同性恋并不陌生,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主要来源于新闻媒介,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听说过并看过相关报道,多数大学生认为同性恋者生活在痛苦之中。并用心理卫生自评量表(SCL-90)测试后证实,有同性恋倾向学生在躯体化症状、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症状和其他没有归类的症状方面与异性恋同学相比差异都是非常显著的。结果表明,有同性恋倾向学生常处于一定的精神痛苦之中。从精神医学的角度认识,这些学生的心理卫生状况应诊断为心理障碍,是需要接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有许多研究认为,抑郁症状是导致青少年自杀行为的罪魁祸首[1]。由于有同性恋倾向学生不能将藏在自己心底的秘密讲出来,他们的精神压力无法释放。随着性的成熟,他们的精神压力逐渐增大,导致自杀率很高。因此,社会对同性恋者应给予一定的理解,消除对同性恋的歧视,帮助这一特殊人群从痛苦中解脱。李汉风等的研究认为,中国60%的同性恋者感到极度痛苦,30%~40%的人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2],本调查结果与此研究是一致的。美国卫生部一项报告表明,自杀死亡的青少年中有30%是同性恋青少年,且同性恋青少年潜在的自杀可能性也比同龄人高2―3倍。因为歧视的存在,同性恋者中9%~13%的人群有过自杀行为,30%~35%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63%感觉“相当压抑”,67%感到“非常孤独”,50%以上由于不被理解,曾感到很痛苦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3]。
对同性恋的认知,不同性别大学生仅在同性恋是否会传播疾病、是否会破坏婚姻制度与社会稳定以及是否会成为一种性取向的发展趋势上有显著差异。调查还表明,大多数同学认同同性恋。2002年,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调查显示,认可同性恋和同性的受访者仅为10%[4]。2004年,索阿娣等调查表明,%的被访者认可同性之间的恋情[5]。刘电芝等研究表明,18%的大学生对“同性恋倾向”在观念上持接受态度,42%的大学生对同性恋表示宽容和理解。张龙杰等调查发现,%的学生赞成或认可同性恋,对同性恋持比较宽容和理解的态度[6]。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同度又有提升,且认为法律应认可同性恋的学生占到65%以上。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同性恋的社会态度越来越趋向于宽容、理解和尊重,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接受同性恋不是犯罪、精神病的观点,也不再将它看作是道德问题。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或态度总体来说是健康、理智的。大学生对同性恋现象的态度已从以前的“罪恶”、“变态”逐渐转变为今天的“宽容”、“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大学生对同性恋的宽容与认同可以理解为社会前进、时代进步、思想多元化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唐记华,王高华,王晓萍,等。安徽省大学生抑郁症状与人格特征和家庭环境的关系[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19(8):536-538.
[2]李汉风。同性恋者,何时回归阳光下的生活[J].神州,2005(10):42-45.
[3]王浩。西安市487名大学生同性恋认知与态度调查[J].中国学校卫生,2007,28(7):601-604.
[4]湖南大学生性观念调查结果惊人10%认可同性恋[N].重庆晨报,2002-10-31.
大学生恋爱观调查报告5
据国内一家权威的调查机构统计数据表明,有87、9%的大学生在校期间谈过恋爱,其中沿海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等地高达94、6%这是怎么样的一个概念呀!
那么大学生是怎样看待爱情的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事物又是怎样看待的呢?带着这些问题,就让我和你一起听听大学生的心声吧。
一,恋爱类型与成功指数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恋爱风遍及大学校园呢?即是说大学生恋爱的动机是什么呢?通过调查表明当代大学生谈恋爱大体可归纳以下五种:志同道合型,也可称理想型或事业型这种恋爱类型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事业的基础之上的。双方为了维系爱情的发展,不使对方失望,则往往对自己要求更高,学习和工作更勤奋。据调查这种类型的恋爱人数占17%左右,但是其成功率非常高,往往毕业以后能携手走出校园。
情投意合型,也可称情感型这种恋爱类型主要以共同的情趣、爱好为基础,一般感情专一、互敬互爱,遇到困难能够共同分担。校园里常看见他们成双成对的走在一起,共同探讨人生的悲欢。这种恋爱人数占19%左右,成功率也是比较高的,达到86%.尝试型,进人大学校园的青年大学生,由于生理上性的成熟,逐渐产生了接近异性、追求爱情的欲求。另外,社会舆论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介对男女私情、婚姻爱情的渲染,触发了他们较强烈的性的体验,驱使他们产生了对“异**往”的神秘感,加之大学自由宽松的客观条件,于是他们便产生了想了解和尝试爱情的需要和行为。尝试型的大学生,由于缺乏正确的恋爱观,而易遭对方的拒绝,出现“单相思‘’或悲观情绪,以致影响学业。即使偶尔能引起对方的注意,也常常以失败告终,因为他们缺乏感情的交流,没有共同的爱好和共同的人生目标。这种恋爱人数占的比率比较高,有37%多,而最终走到一起的并不多,往往只有20%~30%左右。
弥补型,由于大学学习的枯燥乏味,班级、学校文化活动的不足,使一些大学生感到精神空虚、孤寂和惆怅,于是便寻求恋爱,藉以弥补。这种类型的大学生由于两人形影不离,不愿参与集体活动,容易遭同学的议论和不满。由于其恋爱的基础只是精神空虚的补偿,毕业后恋爱关系易破裂。这种人数比率不多,只占15%左右,其成功率也非常的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