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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汇报汇聚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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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汇报【第一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社会,构建和谐机关”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积极适应新形势对综治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全局和谐稳定。

一、强化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局重点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实调整了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苏旻任组长,所有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副处以上干部、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工作措施,制定了《娄底市商务局201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对全年综合治理工作做了统筹安排。三是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商务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当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奖惩挂钩,严肃责任倒查追究,以达强化效果的目的。

二、建章立制,加大创建平安机关力度。

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市商务局针对普法教育和平安创建对职工队伍的要求,以国务院、湖南省的《安全生产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局实际,精心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考勤值班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等一系列平安建设规章制度,保证了平安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由于在制度制定和落实方面抓得严、抓得细,局机关、基层单位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

三、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1、细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1x年,随着“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新的矛盾不断出现,信访事件也有了新的变化。年初,制订了领导干部年度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计划,针对上访案件,我们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方案、一定时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做到件件有书面答复,件件与当事人当面沟通,千方百计做好解释与稳控工作。

201x年11月18日-20日,湖南省第四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简称“湘博会”)在娄底市体育中心召开,为确保“湘博会”顺利召开,市商务局会同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信访人员进行了摸排,并制订了《湖南省第四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期间信访接待劝返工作方案》,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组,确保了“湘博会”期间的“零上访”。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上访群众8批、150余人次,其中7件案例均成功调处化解。

2、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是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年,我局结合实际,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了打击流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制订并下发了《娄底市商务局201x年“打非治违”行动方案》。3-5月份,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领市场运行调节科、商贸服务科、投资管理科、市场建设办、商务执法支队等业务科室,深入县市、深入企业,自上而下,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对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明确。

6-9月份,在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局长苏旻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责任,明确了任务,明确了措施,明确了要求。全市商务主管部门也积极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加油站、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市商务局先后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副局长覃章荣、总经济师刘飞跃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和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及乡镇,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就“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抽查、暗访了34家企事业单位,并就督查情况下发了督查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组130个,参加检查人员1150人次,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943家,共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07处,已整改96处。

在全市商务系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中,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40多台次,查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00多起,检查了生猪屠宰、酒类批发零售、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等多市场、多领域,实现了商务执法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10-12月份,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保障行动中”,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了督查、排查、整改等工作,坚决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商务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扎实做好防毒禁毒工作。为认真落实《禁毒条例》,省市禁毒委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商务系统吸毒人员的排查和管理登记。为深入开展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积极与韶山海关等部门联系,对我市自20_年以来有进出口业绩的40余家企业就进出口业务进行了调查摸底,经排查,全市无一家企业有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为强力推进“无毒单位”、“无毒家庭”创建工作,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家庭拒毒书》,组织全局机关女职工成立了“妈妈禁毒联盟”,并将相关禁毒宣传资料带回家庭和所有社区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涉毒”案件。

四、积极参与,维护驻地和谐稳定。

在参与驻地综治工作中,我局历来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户的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入户登记制度,配合社区民警对我局办公楼6个门面及下属机构和原商业局等老院子逐栋逐户开展入户核查登记,采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共采集到流动人口80余人,涉及到40余户出租户和6个门面,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同时,大力支持社区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投入资金约20万元,先后为清泉社区、童家社区等老旧院落进行改造,共硬化路面925㎡,更换路灯4杆,加盖明沟盖板730余块,为社区在娄底“创卫”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加强教育,营造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整治年,我局将综治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将治安安全工作与“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培训、讲座、演练、网上答题等活动形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宣传月”、“”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中,市商务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在娄星广场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并对市民关心的如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给予热心解答。

今年以来,我局共张贴各种安全宣传图片、标语横幅等15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出黑板报、宣传栏2期,组织观看安全录像、安全警示片200人次,安全员培训3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及考试”活动60余人,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30人。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具体活动中,使广大干部职工意识到安全工作就在自己身边,看得见,做得到,形成了人人讲安全、层层抓安全、个个重安全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没有发生一起“涉毒”案件和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行为,没有发生过参与邪教组织人员案、危害国家安全案、重大过错或渎职案,综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离上级组织的要求仍有距离,如随着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社会管理创新探索还不够等,今年,我们将继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创新社会管理途径和模式,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汇报【第二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了加强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的规范化建设,实施乡镇区域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按照《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1〕2号)和《徐州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贯彻实施意见》(徐编办〔2011〕2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实际,认真扎实开展了乡镇交管所综合执法职能整合工作,现将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完善机构设置。

所,按片区新组建9个乡镇交管所,每个所原则上管辖2个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镇交通综合执法。

(2)落实人员装备。

我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共设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87名,人员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针对交管所执法车辆老旧、执法装备落后的情况,我局又投资120万元,新购置执法车辆(桑塔纳志俊)9辆,数码摄录机10台、便携式称重仪2台等调查取证设备,配备到9个乡镇交管所,提升了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明确工作职能。

我市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按六大职能,重点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巡查、路产路权保护和治超工作。我市共有县道公里,乡道公里,村道公里。近年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了规避公安、交通的检查,大量的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道路,使我市农村道路遭受大面积损毁。为此,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坚持出重拳、用重典,构建以“流动治超”检测点和“超限、超载”限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村公路“治超”体系。截止目前,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自3月2日成立以来,半个月内已查处超限车辆159辆,驳载吨,有力的打击了超限运输,有效地保护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4)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在开展好乡镇交管所改制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徐。

州市局印发的《关于下达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投资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乡镇交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改造。2011年,我们已完成了对草桥交管所的标准化改造,今年,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乡镇交管所标准化建设,转接对2011年列入改造的新安、瓦窑2所的续建改造工作,目前设计图纸已完成。2012年计划对高流、北沟2所的改造及棋盘新建工作,设计、征地工作正在进行,争取明年将9个交管所全部改造新建完成,全部达到省级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5)交通执法培训工作。

5、6月份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超限超载治理和管养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并于下半年再开展执法人员军训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规范执法行为,磨练意志,进一步增强集体荣誉感。

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乡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但是,深化乡镇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乡镇交管所职责范围过窄。目前,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授权乡镇交管所负责行使乡镇区域内运输、公路、航道、内河交通安全、港口等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在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和公路管理两项职责上,都是规定乡镇交管所只能在乡道和村道上开展工作。在公路管理这项职责上,《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交管所肩负着辖区内县道的监管职责。依据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文件的精神以及《江苏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管所在县道上开展治超工作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监管职权,需要以县级公路管理站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制作有关的文书。导致乡镇交管所在执法时名不正言不顺。对于道路运输管理,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交管所不能在县道上以自身名义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查处有关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件赋予了交管所六项职能,要切实履行好这六项职能,也需要专项的经费保障,我们现有的9个交管所,每个所有正式执法人员7-9名,但是执法人员年龄都偏大,办公场所水、电费及办公用品等各项费用的支出大概每年需要400万元。目前,我市的乡镇交管所仅能开展道路运输及公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只能依靠局里划拨一部分资金及道路治超工作中的罚款返还勉强维持。对于辖区内的港口、航道、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能无力履行。交管所的标准化建设,困难重重,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按时完成。

(3)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没有联网运行。省厅市局和省市两级编办的文件明确授权乡镇交管所在乡道和村道上以乡镇综合管理所的名义执法。目前乡镇综合执法在制作文书时没有一个类似于“运政在线”的处罚系统,我们处罚文书的制作只能参照运管和公路的处罚系统进行模块化和单机版的操作,不能实现网上实时监控。

(4)交管所内业资料的完善和考核内容的细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市的乡镇综合管理所和乡镇交管所刚刚组建,在内业资料、基本档案的建立以及定期考核内容的制定上没有可借鉴和参考的标准,我们也在不断摸索,试着对交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内业台账以及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统一。

三、意见和建议。

1、为弥补县道监管力量的不足,维护县道的安全和畅。

通,扩大乡镇交管所的职责范围,将对县道的公路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明确由乡镇综合管理所共同负责实施。

2、上级主管部门能建立乡镇交管所的专项的经费保障渠道。

3、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开发一套适用于乡镇综合执法的文书制作系统,使乡镇综合执法在案件的处罚和文书的制作上更加规范合理。

4、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制订出一个针对乡镇交管所的,相对完善的考核细则和标准,便于我们对乡镇交管所的工作进行考核。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汇报【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主要原则。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

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汇报【第四篇】

xxxx年,x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紧紧围绕镇各项中心工作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位,确保了全镇依法行政有效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xxxx年初,根据镇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x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镇党委书记x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各村委(社区)、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镇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法治能力。

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带动全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狠抓落实强化“三项制度”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全体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配合市司法局搞好行政执法干部岗前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印发《xxxx年x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文件,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保障法治工作层层落实。

三是深化法治学习。首先是在镇班子会议中开展带头学,每次班子会议安排班子成员“讲法”,与会人员集体“学法”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xx次,重点对《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其次是加强镇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不定期对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镇行政机关内部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全部通过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由法治室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列席参加,确保合法性。同时,法治室对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未经法治室审查通过的行政合同不得对外签订。

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xxxx年,x镇聘用x名律师为镇顾问律师,在重大决策制定前,充分咨询。

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x镇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部纳入法治轨道,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召开村民座谈会,保障人民民主,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x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行政处罚依法、规范、公正和公开,全面接受行政机关内部、司法机关和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x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改变原先“民告官不见官”的局面。

二是增强行政机关内审力度。我镇以涉案涉诉问题为导向,强化对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自我纠正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并通过纪检督察,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干部行为管理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干部行政执法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加强管理力度,提升执法效率。

一是模块运行形成高效依法行政实施体系。x镇政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模块化治理体系,形成“四大模块”,将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集镇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所等法治力量整合为一体的“大治理(大执法)”模块,避免之前条块化模式中出现信息不畅通问题,坚持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线,互联互动,形成高效的行政执法实施体系。

二是多方联动创新基层治理矛盾化解模式。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形成一批懂法、知法、用法的法律明白人,与法律顾问、调解主任形成一支法律知识队伍,在各村发挥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x+n”的x模式,“x”即发挥好村法律顾问的作用,形成“一村一法律顾问”形式;“n”即多方联动,多元化解矛盾,发挥村调解主任、法律明白人的重要作用,及时就地解决好村内家庭暴力、婚恋纠纷、邻里矛盾、山林土地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和诉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全镇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xx起,其中重大矛盾x件,疑难案件xx件,均调处成功,不仅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了新思路。

(五)突出普法常态优化法治环境。

x镇推进建立基层普法常态化机制,拓宽宣传新渠道,推动“法治x”向纵深化发展。一是加强三治融合。x镇以党建为引领,大力推进“党建+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x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全覆盖,不断提高民主法治水平。二是创新访调对接。积极探索建立具有x特色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xxxx年信访形势保持稳中有降,信访秩序持续好转。三是深化七五普法。x积极开展镇村班子带头学法,执法人员集中学法;深入开展“宪法入户”“法律进企”,送法进校园、暑期青少年法治教育等x场次,受教育人数达xxxx余人次;不断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打造镇村法治公园,营造法治氛围,优化法治环境。

我镇xxxx年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但离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问题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办理涉法事务的能力尚待提高。虽然成立了法治机构,但目前专职法治工作人员较少,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尚不能很好承担涉法事务的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报备、行政合同审核,行政案件办理、行政诉讼等政府法治业务。

二是执法人员欠缺、法律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各单位内部缺少法律专业人才,基层工作人员日常性事务工作较多,参加法律专业培训较少,自身法治素养的提速缓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xxxx年,我镇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习领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和创建法治政府的有关精神,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要求,努力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研究制定《x镇xx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二是加强加快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能承担镇街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报备、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案件办理等政府法治业务。

三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制度体系。探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切实达到便民利民效果。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以适应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是全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完善镇、村二级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完成xxxx年镇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汇报【第五篇】

20xx年,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按照上级部门及党委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镇20xx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20xx年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抽调人员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办,加强综合执法队力量建设。按照司法局通知要求,组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2次,其中9人已取得执法证件。同时,以提高执法队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为目标,积极参加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大学习,不断不高执法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

一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办第一时间抓落实,迅速摸清辖区内违规设立的户外广告底数,加强组织协调,以最强的力度,最硬的措施,将所有违规设立的广告牌予以清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开展长效化的巡查,规范市场管理秩序。针对农贸市场周边、街道等地占道经营、车辆乱停、垃圾乱丢乱放等现象进行长效化管理,对占用人行道和马路,堵塞交通的行为进行劝导,对拒不听劝的商贩联系交管部门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抄牌处罚,由执法队暂扣其经营工具。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源头治理、坚持常态整治,有效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市容秩序。

虽然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业务对接还不够顺畅。执法办工作人员对于下放职权学习不深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二是执法队的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事项权限下放越来越多,但是当前执法办人员偏少,特别是具有法学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更是屈指可数。

三是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糙。对占道经营的商贩缺乏耐心劝导,执法文书制作及引用相关条例不够规范。接下来,我办将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业务知识,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坚持常态化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化管理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巡查管理,坚决取缔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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