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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活动总结(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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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活动总结1

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xx”,为营造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近日,xx社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一是制作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根据区相关会议要求,xx社区联系广告公司在辖区内红绿灯、十字路口处,共制作张贴文明交通公益广告50余处。在辖区内设置的“你让我让、道路畅通”、“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等公益广告内容,大力弘扬文明交通的理念。

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xx社区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到xx湖广场向辖区居民宣传文明交通、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的重要性。同时倡议居民要文明参与交通、坚决抵制“路怒”情绪。

三是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xx社区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利用微博、QQ社区居民交流平台设置“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微话题,发布文明交通及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提示,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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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活动总结2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公安部提出,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另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活动总结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六项规定,并认真追究有关人员对未落实工作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这六项规定是:

一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是减少师生交通事故的根本政策。全校教师应大力加强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生法律课和思想品德课的重要内容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坚持课前“一分钟”教育,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的广泛宣传,让家长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孩子的责任,确保孩子放学回家的安全。要注重对中小学师生进行“安全乘车、安全乘车、安全步行”的教育,使师生不断增强道路交通法律观念,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实行少年交警日常轮岗护理学校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建立了少年交警日常护理学校制度。

三、教职工应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未取得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

有机动车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证件并购买保险后才能上路。

四、严禁乘坐有危险的车辆。

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必须严格执行师生集体乘车外出审批制度,有集体外出活动的预案和应急预案。开展活动前,应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需要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学校领导要亲自带队。有足够的教师参与组织管理。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和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交通要道,并提前与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安全措施。学校应当加强对寄宿制学生的管理,禁止乱接电线,防止触电和火灾。

五、建立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吴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后勤军官李树斌是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卡里万、李树斌、赵战勤、张磊、塞提卡达姆。班主任和校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分级落实责任,并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减少和避免师生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师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未执行命令、禁令、忽视安全和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一旦发生事故,除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塔县具体城乡寄宿制小学交通安全规定如下:

(1)学校交通安全

1、骑自行车的学生应该进出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骑车。

2、禁止教职员工、学生和所有外籍人员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

3、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需要进入的,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放行。

(2)安全行走

1、走在路上的时候,走在人行道上。如果没有人行道,就走路边。

2、过马路要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如果有人行横道,穿过人行横道,观察行人信号灯。

3、通过路口时,不仅要注意过往车辆,还要注意转弯车辆。

4、不要爬过栏杆和路障。当车辆接近时,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3)骑行安全

岁以下的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车。

2、骑车2:在规定车道行驶;转弯时要注意车辆,并打手势。

3、骑车四不:速度不能太快;不允许任何人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不允许肩并;不要离开把手或拿着东西。

(4)安全乘坐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船,不得在车厢内追逐嬉戏。

2、你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的地方上车。车停了之后,先下车再上车。

3、不要在路中间上下车,右侧下车;你不允许在车道上迎接出租车。

4、骑行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允许伸出窗外,不允许跳跃;不要乘坐拥挤的公共汽车。

5、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请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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