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停车位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城市公共停车位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长,行路难、停车难不仅成为困扰市民日常生活的急难愁盼问题,也影响城市交通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水平。尽管一些城市停车难问题有所改观。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停车位数量不足。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公共停车位建设滞后,配建车位标准低,加上部分开发商未严格按比例配建,停车泊位的历史欠账大,难以满足车辆日益增加的需要,车多车位少的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在商业区、居民区和交通枢纽周边,停车位紧缺问题更为突出,导致了停车难问题。以某县为例,全县机动车保有量为X万辆,而城市停车位(包括小区配建车位、停车场)仅为X万个,难以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二是规划设计不够合理。一些市区部分路段未设置公共停车位,一些商场周边设置的的停车位存在数量不足、停车环境差、停车距离远等问题,导致个别区域车辆停放无序,造成交通拥堵。同时,部分城市路段划线停车位较多,占用过多城市道路资源。比如,一些狭窄路段设置的停车位占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混行,导致车辆通行效率下降。
三是停车设施利用率低。在城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一位难求”的背景下,许多驾驶人在路内停车位停放车辆后,短时内不再移动车辆。部分路段停车位免费,从而出现“僵尸车”长期占用、沿街商户长期停放等现象。加之,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停车泊位没有对外开放,一些居民小区地下停车位长期闲置,未被合理利用等,停车位周转效率低下,停车资源被严重浪费。
四是监管工作尚不到位。部分市区存在停车位长期占用、一车占用多个停车位、利用非机动车占用、人为破坏收费桩(杆)以及利用地锁、锥简、石墩、围栏等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目前的监管手段较为单一,问题反复发生,查处整治的办法措施不多,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对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无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流动查处和停车疏导等方面人力配备、保障手段有所不足。
二、对策建议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到停车位的需求,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布局和数量,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为依据,编制城市停车专项规划,从规划层面保障停车设施用地、布局等细则。在停车设施建设形式上,鼓励发展立体停车,节约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建设融合停车的多功能综合体。推动利用闲置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并积极探索大型住宅区地上及地下闲置停车位市场化利用途径,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潜力,通过协调各类停车设施供应,挖掘停车潜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是注重规范引导,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和相关指示标志,确保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标志清晰;调整路侧停车泊位的设置,减少占路停车对交通流的影响;在道路适当位置,增加出租车上下站或停靠站;调整执法人员、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时间和管控范围,纠正、劝阻违法停车行为。继续加大对停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组织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对城市道路进行常态化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规范停车秩序。持续强化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停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
三是强化共建共享,聚力提升利用效率。引入智能停车系统,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停车位管理效率,通过安装车位检测器、摄像头等设备,实时监测停车位的使用情况,为车辆提供导航和指引服务。利用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实现停车费用自动化缴纳,提高收费便捷性和透明度。同时,逐步建立停车位共享平台,在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支撑等环节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责任,打破信息孤岛,将闲置的停车位纳入共享系统,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针对不同地区和时间段的停车需求,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在繁华商业区和交通枢纽周边,可以适当调高停车费用,以减少私家车的驾驶和停车需求。
四是推行分类治理,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制定完善包括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及等内容的停车专门法规及配套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及责任主体的职责,明确考核机制,实施清单管理,将相关工作纳入管理考核体系,为停车治理的开展提供政策保障。大力培育规范化、专业化的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对停车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规范水准,并开展常态化考核监管工作。将停车设施建设单位、经营单位、停车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经营单位的考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