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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灾后重建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爱美丽发表时间 3031655

关于灾后重建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长:

按照您的指示,10月10日至19日,由县重建办牵头,组织县委政研室、县政府研究室以及县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民政局、老龄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联合组成两个调研组,由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分别带队,抽查了不同类型的20个镇乡和14个县级部门,采取听取汇报、走访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灾后重建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灾后重建总体情况

截止9月底,全县规划总投资109.61亿元的4205个灾后重建项目(不含城乡住房),已开工4197个,完工4109个,完工率97.7%,完成投资87.88亿元;在建项目80个,未开工项目8个。

(二)全县灾后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度情况

截止9月底,全县规划总投资96.74亿元的1928个公共设施重建项目,已开工1925个,完工1885个,完工率97.9%;已竣工投入使用1756个,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191个,在建项目98个,未开工项目9个。具体情况为:涉及教育189个学校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涉及医疗卫生项目88个,其中,67个医院和19个计划生育服务站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和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项目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涉及文体项目225个,其中69个镇乡文化站、61个图书发行网点、99个公共阅报栏、2个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和潼川豆豉博物馆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县文化馆、图书馆、体院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5个项目正在建设中。涉及广电项目91个,其中,完工并投入使用8个,分别是县广播电视台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县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灾后重建项目、有线电视网络设施设备恢复重建项目、有线电视前端设施设备恢复重建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设备恢复重建项目、镇乡广播电视站设施设备恢复重建项目、县流动电影放映车恢复重建项目、县流动电影放映设备恢复重建项目;在建项目29个,具体为1个县城区电影院和22个镇乡电影院恢复重建项目。涉及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146个,其中,92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和82个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完工并投入投入使用,还有91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涉及民政项目1048个,其中,990个村(居)委会和21个敬老院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还有27个敬老院项目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涉及宏达公司项目98个,其中,90个镇乡办公楼和周转房完工并投入投入使用,芦溪镇办公楼、人大、政协、党校等4个项目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老马乡办公及周转房、观桥镇周转房、县政务大楼、滨涪路等4个项目正在建设中。涉及老龄办项目44个,其中,41个老年活动中心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9个在建。涉及公安项目70个,其中,49镇乡派出所重建项目和17个维修加固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4个镇乡派出所项目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9个镇乡派出所项目在建,9个未开工项目分别是禁毒大队、潼川派出所、刑警三中队。涉及司法项目49个,其中,26个镇乡司法所完工并投入使用,还有29个主体完工未投入使用。

(三)已建成灾后重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运行总体情况

目前,全县所有公共设施的主管部门基本上都根据省市总体要求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的管理办法,重建后的公共设施运行情况基本良好。总体而言,一些整合得比较好、项目比较集中的镇乡公共设施运行、管理较好,从人员和经费方面都大大节省了管理成本;镇乡政府办公大楼、学校、镇乡卫生院、公共文体设施等运行情况较好,基本无闲置情况;镇乡广播站、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由于资金缺口大、运行经费紧张、附属设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备、专职管理人员缺乏、无法落实看守等原因,导致主体完工但未投入使用,利用率低,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主要问题

(一)进度问题。全县灾后重建总体推进顺利,成效显著,但仍有个别项目因项目选址、征地拆迁、资金缺口、工程转包、分包等原因进度严重滞缓,完成投资比例较低,预计完工时间过长。一是部分项目主体工程推进缓慢,至今未完工。如宏达公司为业主的老马乡灾后重建办公及周转房项目、观桥镇周转房项目、政务大楼项目、滨涪路景观大道项目;老龄办为主管部门的石安镇、下新乡、中太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广电局为主管部门的新鲁镇、鲁班镇、观桥镇、石安镇电影院建设项目等。二是极个别项目因项目选址和征地拆迁等原因至今未开工。如公安局为业主的禁毒大队办公业务用房重建项目、刑警大队三中队办公业务用房重建项目、潼川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部具备,因血站搬迁未结束,导致无法进场施工。三是因设计变更、设计漏项或增加工程量等原因造成部分项目的附属工程目前仍然没有完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使用效果。如民政系统敬老院的附属设施,教育系统一部分学校的附属设施。

(二)资金问题。一是建设资金缺口大。由于征地、拆迁、青苗赔偿、地勘等前期费用和部分附属设施、配套设施未纳入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加之设计漏项、工程量增加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全县灾后重建公共设施项目资金缺口达28669万元(未扣除审减金额)。其中:教育部门20000万元;卫生部门9291万元;文体部门129万元;广电部门1515万元;民政部门1021万元;老龄办951万元;宏达公司2429万元。目前,项目拖欠工程款较多,工程完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工程竣工不能交付使用,社会稳定压力空前增大。如:教育系统已完成76所学校审计,需支付给建筑公司9000万元,剩下的119所学校也将陆续完成审计,若不及时支付又没有较好的还款方案,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二是运行维护成本高。重建后的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先进,功能更加齐备,管理、运行、维护成本相应增加。如:水冲式厕所、现代化设备,导致水电费大幅增强。教育局反映,乐安镇的一所初中学校以前水电费一年几千元,现在一个月就要一万多元;镇乡卫生院三楼以上必须安电梯,导致电费大幅增加;还有电器设备的维修,等等。三是运转工作经费少。部分镇乡的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村文体活动室、电影院、广播站等公共设施项目因无运行经费或经费紧张,导致闲置不用或利用率低。镇乡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实行零加成销售,财政对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和基本药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拨款到位率低,加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未列入财政预算,运转十分困难。村级组织办公经费4500元/年,扣除报刊杂志订阅、设施运行维护和值守等费用后所剩无几。69个农村敬老院除正式招聘的80名管理服务人员外,临聘的其他管理人员均未落实经费。全县仅有8个敬老院有生产用地、用房发展院办经济,其余敬老院无创收条件。据县财政局估算,我县每年公共服务类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约9080万元,目前县财政无力对该项经费进行全部预算,缺口约5200万元。

(三)人员问题。一是人员配备少。灾后重建完成后,随着设施档次和运行标准的提高,管理人员的数量不足和水平缺陷问题逐步显现。镇乡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文化站、电影院、村卫生室等普遍存在有阵地、无人员或缺人员的问题。如全县62个镇乡文化站,目前没有一个专职文化站站长,几乎均由镇乡领导或是一般工作人员兼任,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因为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缺乏,加之围墙等附属设施的不完善,导致已购进的一些设备不敢往镇乡配送,配送到镇乡的一些设备不敢安装,安装了的设备有些也成了摆设。二是专业人才缺乏。部分镇乡卫生院缺乏技术骨干,缺乏医疗设备操作人员,个别医疗设备不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重建后,绝大多数学校建成了专门的舞蹈室、音乐室等功能室,但缺乏专业的音乐、舞蹈教师;修建了学生住宿楼,但缺乏专职生活指导教师。全县应建870个村卫生室,只有685个村有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的只有479个村级活动阵地。三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一些干部职工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先进设施设备的需要,不能完全发挥设施设备的作用。

(四)体制问题。全县部分灾后重建公共设施未明确产权、管理权、使用权,造成了使用管理上的混乱。如:镇乡广电站和电影院业主是镇乡,设施设备又是由县广电部门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实施,镇乡广电人员归县广电部门管,政府未明确镇乡电影院管理责任,项目建设推进困难。文化站、老年活动中心、电影院等部分项目建成后初定由镇乡管理,但是经费又由县级部门掌控,在经费申请中环节较多,易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流失,公共设施利用率不高。一些公共设施未明确“属地管理”,镇乡不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有效的整合使用。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项目。县住建局、发改局、监察局、目督办等部门应加大对进度滞后项目的督查考核力度,督促业主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在注重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确保早日完工投入使用。对因分包、层层转包等因素造成没有完工的项目,由县扩建监领导小组(设在纪委)牵头,组织县住建局、目督办、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清查处理,督促中标公司履约,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对于一些漏项且必需的附属设施,由县发改局、住建局、重建办组织专家组实地核实论证后尽快组织完善。

(二)努力筹措资金。一是加强对上争取。各部门继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千方百计弥补资金缺口;县财政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灾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二是统筹调剂节约资金。在加快项目审计的同时,各业主单位要再次据实向县财政部门报告资金缺口,县上组织专门队伍予以核实,摸清全县重建资金缺口和资金存量相对准确的数据。研究出台我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调剂使用好全县重建结余资金,用于急需的项目附属工程和缺口较大的项目。教育等资金缺口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部门,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付款(还款)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三是实施分类管理。区分公共服务项目的“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性质,坚持统筹协调,该政府投入的,县财政统筹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能够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其实行市场化经营。镇乡文化站、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电影院等公共公益设施,按照“明确所有权、搞活经营权、强化监督权”的原则,实行整合资源、综合利用,一室多用,一场多用,提高设施的使用率,不让其闲置;实行科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以产养人。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四是降低运行成本。整合相互关联的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统筹使用运行维护资金和管理人员。部分有条件的镇乡可将文化站、电影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交由辖区学校或者广电站托管,最大化利用资源,精减化运行维护。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努力发挥好现有干部的作用,统筹使用,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专业人才招录。加大向上争取人员编制政策,在核定的管理人员编制限额内,采取公开招聘、引进等方式选好和配强工作人员,改善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想办法管好、留住人才,延长使用期限。对无收益的、公益作用必须发挥而又无编制、无人员的,也可采用聘请临聘人员、协管员的方式购买服务,据实解决。三是充分发挥离职、退休干部和教师的积极作用。据统计,全县退居二线领导干部达500余人,镇乡有200余人,平均每个镇乡9人。可鼓励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或者退休教师兼任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人员,每月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助。四是统筹村(居)和社区的管理力量。分散于各村的公共服务设施,由所在村干部兼职管理;布局在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由所在社区干部兼职管理。

(四)理顺体制机制。在确保资产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统筹调剂使用,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行业指导、项目依托、市场调节”,建立健全重建公共设施管理的机制和体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加强重建公共公益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由县国资委牵头,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我县实际(包括灾后重建形成的国有资产),进一步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设施管理的通知》,规范公共设施管护,确保最大程度发挥其使用效益。

如何加强灾后重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运行维护是当前各灾区面临的共性问题,省市都还没有具体规范的可操作性办法。建议我县在不同类别的镇乡开展先期试点,探索总结人员、经费、管理运行模式等方面成熟经验做法,再向全县广泛推开,具体工作由县重建办牵头负责。

特此报告,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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