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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考核细则样例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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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一篇】

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二篇】

“万人保洁”工作是我镇共建美丽元坑的一项重要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共建美丽顺昌营造宜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顺委发〔20xx〕1号)和县共建办关于印发《20xx年顺昌县万人保洁工作专项考评办法》(顺共建办〔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有力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要求。

(一)万人保洁机制建立。万人保洁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做到有专人负责抓环境卫生清理,保洁员足额配备,聘用合同规范,管理到位。

(二)保洁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每户60元保洁费收缴到位;在乡镇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实行乡镇报账制,用于村庄卫生保洁,不允许套用。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有记录、有公示。

(三)宣传带动。

1、各村要不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六大员、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内环境卫生大清理(每年至少二次,各村挂点领导督促)。

2、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喷绘、横幅;在村里组织的大型会议和活动中地村民进行宣讲,引导村民讲文明卫生,爱护环境。

3、每半年开展一次美丽家庭评选,由镇妇联组织实施。每个村评1-3户,对家庭卫生环境良好和热心环境保护及宣传的家庭予以挂牌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日常卫生保洁情况。

村庄及外围环境卫生,沿途道路和河岸(沟渠、水塘)两旁环境卫生。

二、考评办方式和奖励。

(一)根据市县工作要求,要在20xx年4月全部完成保洁费征收工作。现对保洁费征收工作单列奖励,各村以人口分为二个档次;福峰、九村、槎溪、蛟溪、谟武、洋坊6个1000人口以上的村为一类村;秀水、东郊、曲村、光地(含纸厂)、赖源、宝庄、际下7个1000人口以下的村为二类村。对在4月15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3000元;二类村奖励20xx元;对在4月20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20xx元;二类村奖励1000元;居委会在12月31日前完成店面保洁费的收取奖励1000元。奖励金由各村里支配,用于奖励征收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二)考评工作实行每月一次考评计分,半年累计计分奖励一次。按照总额控制、分类奖励的原则进行。考评成绩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对半年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上的村,将总额10000元的奖励金按照村大小均衡发放,奖金的40%用于村庄保洁工作经费,(使用须经共建办审核后拔付);60%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村主干、分管保洁的干部和保洁员个人;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下的村,不予工作经费补助。考评结果及排名情况将在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每月考第1、2项,总分70分,按10%累计入半年考评总分;第6月和12月加评3、4两项,按得分计入半年总评分。半年总评分分值为100分,13个建制村的村庄卫生为“万人保洁”必考核项目。

(三)在本月镇考评成绩的基础上,在市县对镇的考评中,如被市县检查到的村,被拍到3张(1-2张不加分,不扣分)的在半年总评分上扣分3分,每加1张多扣分,扣完为止。未被拍到的村,在半年总评分上奖励5分。

三、加强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新面貌的文明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从党员做起,从干部做起,从家庭做起,全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考评成绩与年终农村工作考评相挂钩。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三篇】

办公室、产业科教科、法制科、经营管理科、农技110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粮棉站、蔬菜办、农机管理总站、特产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

执行纪律、廉政建设、服务企业、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三、计分办法。

执行纪律30分,廉政建设20分、服务企业20分、行风建设10,效能建设20分,总分为100分。各单位考核实际得分乘以15%后计入综合考核分。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特色,获得区级以先进单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推广的,按照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法规定直接加分。

1、自评申报。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考评,并填写《衢江区农业局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细则(考核评分表)》,向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申报。

2、组织核查。由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3、结果应用。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结果计入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相应分值。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四篇】

为规范班级学生学习行为、日常行为等,以小组为评价单位,通过小组成员互相学习监督,展开合作,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提高个体的学习动力和能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达到完成的教学任务的目的。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1、每周末将上述各项小组成绩累加汇总,按成绩评出一个明星小组,颁发奖状并在展板上公布。

2、每2周评出各组明星组员:学习之星、进步之星、纪律之星各1人,组内不重复,在展板上公布表扬。

3、每周小组成绩相加,学期末评出冠军、亚军小组。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五篇】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五型”班组创建竞赛活动为载体,融合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不断增强班组长的组织能力、执行力、判断力、决策力,全面提升班组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学习知识、提高技能、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公司大发展、快发展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大力开展班组长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班组建设的长效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技术精、管理强的复合型班组长队伍。培育先进班组文化,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职工,激发职工参加班组建设的热情,拓展职工发展平台,力争在三年内,90%以上班组达到学习型、创新性、节约型、安全型、和谐型班相统一的“五型”班组目标。

三、参赛范围。

两公司各单位所属班组。

四、竞赛内容及创建标准。

1、五型班组:

见哈汽轮机、哈汽工字[20xx]第3号文件。

2、优秀班组长:

能认真负责地带领全班人员长期致力于企(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争、工人先锋号、节能杯、安康杯、技术比武等活动,在建设学习型、安全型、创新型、节约型、和谐型班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创建标准:

1、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注重政治理论、专业技术的学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热爱班组工作,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结合班组实际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关心班组成员学习、生活和工作。

2、具有创新意识,精心设计班组创建方案,并能运用有效工作方法,调动班组成员学习、工作积极性,激发班组创新活力,善于总结经验,提高班组科学管理水平,能够团结带领班组成员不断向工作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目标迈进。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能独立解决和处理班组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合理有效的组织安排班内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掌握班组各项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并能很好地开展班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有成效。

五、考评与奖励。

1、各单位选树班组建设典型,3月底前报公司工会组织工委,并附带本班组20xx年建设规划。

2、公司工会深入到各班组,了解班组建设情况,进行具体的指导、服务。

3、评选班组建设竞赛优秀班组长40名,优秀班组长标兵10名。

4、被评为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班组长标兵的均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并组织优秀班组长到兄弟单位学习考察。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六篇】

一、按照国家会计法,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

二、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

三、在财务经理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

五、负责公司费用、销售成本及利润的核算,计提各类应交税金,办理纳税工作;。

六、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

七、妥善保管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保守财务秘密。

八、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窜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窜改会计报表数字。

九、按公司领导的要求,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随时进行控制,向领导提供资金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以利于公司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有效使用。

十、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十一、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1、负责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2、负责编制转账凭证;。

3、负责账薄登记工作,并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4、负责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安排各项税费的申报事宜;。

5、具体管理公司内部的统计工作,分别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6、负责凭证的装订及保管;。

7、负责公司税收的相关事宜。

8、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七篇】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司和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建队、班子带队、从严治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护卫队员动态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动工资200元,以100分为基数,逐月进行考核。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三条大队成立动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组成,中队逐月按规定考核队员,大队逐月按规定考核中队长及中队,并对中队考核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报科领导审批。

第四条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开,接受队员监督,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一条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保卫工作纪律,当月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扣10分。

第二条树立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应该主动,无敬业精神,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挑三拣四,扣5分,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扣1―3个月的浮动工资。

第三条上岗执勤巡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顶撞领导,违反一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动工资。

第四条发现当月工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之内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时至4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分,超过4小时的则按旷工处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条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发现一次扣5分,在当班中喝酒、辞职报告范文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六条请病假、事假一天,从浮动工资中扣5分,并依次类推,超过15天,扣全月浮动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全月浮动工资。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待岗6个月。

第七条班中请假,半小时以下扣2分,半小时至1小时扣4分,依次类推,4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严禁带信请假、口头告假、电话告假、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经中队长批准的,4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中队长同意,队员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25分。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岗位当面交接班,严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现象违规一次,扣交接当事人各5分。

第九条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考勤员扣25分,主管人员扣10分。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各中队队员加班必须报大队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条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待岗1―6个月,受到治安处罚的,待岗3个月。

第十一条班中拉帮结派、搞分裂,影响小队团结,与组织闹矛盾,无理取闹,在队里发生争吵、漫骂、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发现一次待岗1―3个月。

第十二条立足本职,积极协作他人工作,协作精神不主动,扣5分。

第十三条遇到突发事件,接到指令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扣本人10分。

队容风纪。

第一条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第3条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严格执行“四项标准”,未做到的扣当事人10-20分。

第二条队员执勤时,第7条应按要求着制式护卫服,第8条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厂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有着装不整影响护卫队声誉的行为,未做到扣当事人20―40分。

第三条护卫队员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节、由武保科下达通知换装装季节单、棉警服可以混穿,呢、布料护卫队服不得混穿,违反者扣5分。

第四条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应着较新的制式队服,鞋袜要整洁,未做到扣5分。

第五条队员上岗执勤巡逻时,着装不标准、上岗不扎腰带、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红,描眉、染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项链等违反队容风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第六条着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敞怀、袖手、卷裤腿、插兜、嬉笑打闹,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七条护卫队员必须精神振奋,姿态良好,遵守护卫队员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违反精神文明的举止,随时维护护卫队声誉,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学习。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中队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民主管理会、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会,中队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不按时组织召开的各扣10分,队员不参加的扣5分,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的扣2分。

第二条会议和学习无记录,参会人员无发言记录,组织者,参会者各扣2分,会议、学习记录弄虚作假,伪造记录,填补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各扣5分。

积极参加科、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第四条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时举办黑板报、上交宣传稿件,当月未按时完成的,扣中队长、宣传员各10分。

第六条做好环境卫生和定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排班室及卫生区卫生,未清扫或不清洁,扣当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乱,扣当班人、责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许晾晒内衣、内裤,发现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扣当事人10分。上级机关检查扣款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章劳动技能(业务素质)。

第一条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条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月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两次扣20分。

第三条积极努力工作,做到“当班一日保安全”,杜绝、减少发案率,如当班发生盗窃案件,看守的物资被盗,扣当事人25分,当月发生看守物资被盗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动工资,三起扣全月岗位工资。

第四条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条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台帐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乱涂乱画乱撕,每发现一次扣5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20分。

第六条严格依法办事,对被抓获的违规违纪及违法人员和关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打骂、虐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看守关押的违法人员逃脱,扣当事人20分,视案件性质轻重的,给予当事人1―3个月待岗。

第七条组织开展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提高队员军事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各中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业务训练活动,未组织训练扣中队长20分,队员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八条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35分,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各队严格控制电话费用,超出部分一律从各中队浮动工资总额中扣除。

奖励。

第一条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无畏艰险、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奖50―100分。

第二条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厂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三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值勤,严格“四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奖50―100分。

第四条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大队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奖50―100分。

第五条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六条认真履行职责,辞职信范文维护警队声誉,受到领导、职工表扬者奖当事人20分。

第七条凡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一次,奖2分。

第八条在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环境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20分。

附则。

第一条当月考核其中分值为零时,如仍然违规,则按同等分值续扣。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考核细则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考核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八篇】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管理,充分发挥治安员作用,根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是在连队(社区)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三条治安员在团场综治委领导下,由所在连队(社区)管理、使用,团场综治办负责业务指导。

第四条团场根据辖区连队(社区)人口规模、社会治安复杂程度确定连队(社区)治安员人数。一般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1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人口较多、社会治安复杂的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2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

第五条治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第六条治安员由连队(社区)推荐,团场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连队(社区)聘用。

第七条治安员聘用期实行年度制,一年一聘,由连队(社区)颁发聘书,每年考核合格后续聘。不合格者,由所在连队(社区)提出意见,经团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解除聘用。

第八条专职治安员聘用期间,享受连队(社区)副连职工资福利待遇。

第九条治安员的职责任务。

(一)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防范知识;。

(三)掌握连队(社区)重点人员情况,协助落实帮教管理措施;。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五)检查重点场所、部位值班和看家护院巡逻情况;。

(六)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收集上报各类治安信息和维稳情报;。

(八)完成连队(社区)交办的其它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第十条治安员在工作期间持“治安员工作证”,佩戴“治安员”臂章。

第十一条团场综治办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政治学习制度;。

(二)业务培训制度;。

(三)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连队(社区)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三)值班登记制度;。

(五)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治安员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三)忠于职守,公正公道;。

(四)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第十三条治安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其它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治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各师(市)、团场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兵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九篇】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研活动考核细则【第十篇】

(一)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模范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成绩突出。

(二)有一个好的干部核心。

1、班委会、少先队能主持班队日常工作,组织教育活动,完成好学校交给的任务。

2、有干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班上工作,干部的模范作用。

3、有分工,每个干部都能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4、有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配合好。

5、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每学期应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二次,以检查学生干部能力和集体水平,并上交主题班会活动汇报,给政教处。

(三)班集体有学期的奋斗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步骤措施并做到人人皆知,有正确的舆论,是非观念清楚,能抵制不良作风,对本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向老师反映,配合老师做好个别生转化工作。

(四)有浓厚的学习气氛,课堂纪律好,学习成绩三分之二以上的科目学习成绩的及格率、优秀率在年级平均值以上,全勤率高.

(五)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及其它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六)全班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班级之间团结好,有良好的组织观念,无严重违纪现象。

(七)体育活动开展较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课间操检查后年级中游以上,体育成绩及格率85%以上。

(八)无严重破坏公物现象,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九)班级中不断树立学生中各种类型的好的典型。

二、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

(一)学校德育量化评比扣分情况在年级后平均值以下。

(二)班委会根据“优秀班集体条件”和本学期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

(三)年级组长召开年级学期工作总结会,各班代表汇报工作,提出申报,年级任课老师评议,学生干部和老师投票,初评选出先进班集体。

(四)年级把书面材料及填好《优秀班集体评选申请表》报政教处,经校行政会通过。

三、奖励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一次,第一学期初评张榜公布;第二学期总评授发奖状。

(二)优秀干部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照像奖励,学校光荣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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