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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报告样本汇聚【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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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报告样本【第一篇】

永兴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为省市县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项目费用中央配套资金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实施能有效地解决农民朋友看电影难的问题,并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项目年度阶段性目标。

依据省市核准的任务,20xx年我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为3420场。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到位资金共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万元。20xx年12月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支付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经费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资金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由我台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

(一)绩效评价目的。

20xx年度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对我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既定目标实现程度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的工作。

项目时间为12个月,计划完成时间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目前已全部完成3420场的放映任务。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整体性原则,三是前瞻性原则,四是综合性原则,五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六是简便、合理的原则。

3、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以公开实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组建了项目办公室,对项目筹备及施工实行全程监管。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把农村电影放映影片质量关。二是派电影放映技术员全面进行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三是严格编制完成项目预算、及时报财政审核审批。

3、项目经济性分析。

(1)成本控制情况。

以项目实施过程控制为重点全面控制的原则。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降低成本或节约成本的措施,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可以定期观察到计划支出与实际支出偏差情况,便于进行成本控制。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实施现场管理以节约项目成本、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4、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依据省市核准的任务,20xx年我县已完成4092场次的放映工作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

经检查验收,群众满意。

5、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营和社会的影响。

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丰富广大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和谐永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成效得到了广大城乡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称赞。

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我们认真组织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填写了相关表格。项目自评98分。

随着社会日益发展,物价薪酬上涨,电影放映员一直在提要求增加放映费,请求财政给予支持。

绩效报告样本【第二篇】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绩效报告样本【第三篇】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绩效报告样本【第四篇】

1.项目概况。

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xx〕26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xx〕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xx〕26号)要求,该项目资金本年总到位万元,使用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完成辖区内居民新冠疫苗接种,广泛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开展健康教育等。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开远市中医医院为使各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有效推进,成立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为专项资金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同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按工作方案及管理制度严格开展工作,同时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对项目进度及时跟进,推动专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在工作开展方面,该项工作主要由本单位公管科负责,开展工作内容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新冠疫苗接种等。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迅速提高疫苗接种能力,各疫苗接种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给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经费补助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下达了相关工作经费。该笔资金本年总到位万元,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苗接种点设置,购买电脑、打印机、电子血压计、额温枪、身份证阅读器、扫码器、医用冰箱、冷藏箱、温湿度监测器、警戒线(桩)、桌椅等。

2.项目绩效目标。

为更好开展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市18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达40%以上、9月30日前完成全市18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疫苗接种工作由公管科协同医院各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及各村卫生室医生,组成工作组,进行疫苗接种,由后勤物资科承担后勤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开远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疫苗接种点,为开展疫苗接种工作购买相关设备,做好现场把控,使疫苗接种工作得以高效开展。该项目共涉及新冠疫苗接种点设置,购买电脑、打印机、电子血压计、额温枪、身份证阅读器、扫码器、医用冰箱、冷藏箱、温湿度监测器、警戒线(桩)、桌椅等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项目需要的物资采购。

(三)乡村医生补助项目。

1.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健委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医生报酬、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建档立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9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卫基层发〔20xx〕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下达乡村医生报酬补助、定额补助,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万元,使用万元,按在岗乡村医生人数及参保情况进行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为保障乡村医生报酬、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推进医疗卫生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助推健康云南建设;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开远市中医医院依据对村卫生室建设及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的要求,该项工作由公管科协同人力资源、财务科共同保障乡村医生工作发放及养老保险购买,认真做好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统筹安排补助资金的使用,保障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积极鼓励乡聘村用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等项目。

(四)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开远市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xx〕94号)和《开远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xx—20xx年)》(开政办发〔20xx〕161号)》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情况及20xx年中医药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由我院牵头组建县域内中医医联体,定期到基层卫生院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安排中医骨干医师基层坐诊。该项目资金总到位4万元,使用4万元,已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打造中医诊疗示范区、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科教科负责,临床科室配合,组织中医适宜技术相关培训,派职工到基层卫生院坐诊,确保完成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工作。

(五)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1.项目概况。

根据《开远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xx〕152号)、《开远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xx〕27号)、《开远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字〔20xx〕206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40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20xx〕116号)、精神,结合20xx年度两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情况、诊疗服务人次及20xx年度医改暨业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结果,该项目资金总到位万元,使用万元,已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得到提升,疑难疾病诊疗水平不断提高,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同时继续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建立现代医院管理新机制,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晋升三级医院;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补助。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开远市中医医院为该项目成立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晋升三级医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医疗设备及安防设备更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工作方案及管理制度严格开展工作,对项目进度及时跟进,推动专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更好的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48号)精神,该项目资金总到位万元,使用万元,已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管理,完成建档贫困户和常规重点人群100%履约服务率,做实家签服务提高居民主动参与率与满意度。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开远市中医医院为顺利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由公管科主负责,严格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xx〕26号),准确把握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的要求,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开展相关工作,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七)健康扶贫项目。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提升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根据《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开开组〔20xx〕1号)及《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财预字〔20xx〕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资金总到位40万元,使用万元,已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为巩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保障基层村卫生室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开远市中医医院由后勤物资科主要负责,组织相关工程实施部门对老邓耳、崩打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医疗设备更新,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顺利开展。

(八)中医药发展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完成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医药发展类)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114号),该项目资金总到位6万元,该笔经费于20xx年年底暂未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为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科教科负责,为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工作方案,高度重视工作室建设、师带徒人才培养等方面,依据工作计划,待工作室建设完成验收后,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相关经费支付。

(九)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完成健康管理中心建设,依据发改委《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开远市20xx年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该项目资金总到位15万元,使用7万。

2.项目绩效目标。

为建设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200平方米的中医养生健康管理综合楼,拨付资金用于综合楼建设前提设计工作开展。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后勤管理科负责,为完成健康管理中心前期设计工作,聘请相关设计公司进行大楼设计。

(十)艾滋病项目。

1.项目概况。

开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为20xx年度顺利完成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72号)的精神,该项目资金总到位万元,使用万元,已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为全面完成省下达艾滋病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云南省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持续巩固“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推动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开远市中医医院为使艾滋病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有效推进,成立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为专项资金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及管理制度严格开展工作,同时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对项目进度及时跟进,推动专项工作高质量开展,有艾病办主导,临床科室、医技科、财务科、信息科、后勤管理科等部门相配合,按省级防治艾滋病相关要求,严格开展日常艾滋病防治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依据本年专项资金工作进展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经验,为下一年能够更好开展项目工作,完善及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0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10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0个。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中医医院财务科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10个,评价结果为“优”9个,“良”1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为保障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市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使20xx年基本公卫预算指标能够在指定时间内顺利开展并大部分超额完成。

2.项目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顺利按总指挥部要求完成,项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完成疫苗接种点建设,电脑、身份证阅读器等设施及时到位,保障疫苗接种顺利开展。

3.项目3(乡村医生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20xx年乡村医生各项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按月购买、定额补助按期发放,以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4.项目4(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通过各部门相互配合,有效实现了中医药适宜技术相关的各项工作。

5.项目5(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为了能够更好的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建立现代医院管理新机制,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晋升三级医院,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通过人才培养、医疗设备购置等形式,提升医疗质量,使病人平均住院日降低、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收入比例有所升高。

6.项目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通过各部门相互配合,保证了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使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标得以完成。

7.项目7(健康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顺利开展,工程项目已完成。

8项目8(中医药发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资金及时到位,按工作计划逐步建成名老中医专家示教室。

9项目9(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依据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已于20xx年聘请设计公司完成健康管理中心前期设计工作。

10项目10(艾滋病防治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河州20xx年1-12月防治艾滋病核心指标进展情况的通报,20xx年度我单位顺利完成艾滋病防治各项指标。

无。

无。

无。

无。

绩效报告样本【第五篇】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的通知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12号),对拟申请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现就政府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主要论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2.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3.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

4.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5.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6.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7.绩效目标合理性;

8.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1.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对本级拟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事前绩效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立项。

2.通过评估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纳入本级政府专项债券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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