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人员思想汇报【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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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思想汇报【第一篇】
目前,__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由于案件质量评查为事后监督,很多问题必须到案件审结后进入评查阶段才能发现,才能弥补,有些工作显得被动。如何将审判监督工作前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
2、由于力量薄弱、水平经验等原因,评查工作不够细致深入,甚至深层次问题发现不了。
3、对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效果不佳,解决了老问题,新问题又源源不断产生。一些细节性问题反复出现,屡改不止。
4、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职能交叉,职责权限不够明确,导致相应工作开展得不够细化深入。
1、对交付执行节点理解不一致,可能导致推诿扯皮现象。公安及检察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与法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存在分歧。
2、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办理条件的审查认定标准法律规定不明确,比如说严重疾病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哺乳期妇女应该提交何种证明材料,法律无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考察方面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首次保外就医的委托鉴定,罪犯羁押在看守所的由看守所委托鉴定,罪犯在xxx服刑的由xxx委托鉴定。如果未羁押但应收监执行判决时就需要办理保外就医的,是由罪犯自己去做鉴定,还是由相关部门介入,法律也无明确规定。如果罪犯自己去申请鉴定,难免存在不妥当之处,如果需要法院介入又该如何操作?
另外,保外就医的鉴定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要续保的必须重新鉴定。但对重新鉴定的申请人法律也无明确规定,一年到期后,是原释放单位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去做鉴定,还是罪犯自己申请鉴定机构鉴定,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
3、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符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一些相关问题,法律并无规定,具体实践中多有不确定和不易操作之处。
4、对刑期较长的罪犯,在决定监外执行后长期不宜收监这种情况,应否在每年期满后办理续期手续的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而实际执行当中执行机关并不续期,以致托管漏管现象严重。
5、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收监,但收监应采用何种程序或是何时收监才算及时,法律规定也不明确。对人民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当发现具有应当收监的情形,因为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执行过程法院并不介入,如收监是否还存在一个公安机关提请或通知法院然后由法院决定的过程?现行规定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强。
6、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文书的送达,法律规定也不够明确细致(__案)。《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较简陋,也未规定应向公安机关送达文书。应该送达哪些材料,送达给哪些机关,保证人应否送达,送达是否有时限要求等法律规定均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上述原因导致工作衔接不及时、罪犯脱管失控等现象。
7、暂予监外执行执行监管不到位。由于监管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或者说有的虽然明确但落实不到位,常常导致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名为罪犯,实则如刑满释放一样,无任何约束。以致出现应当收监而未能及时收监,应当延期而未能及时延期等情况,有的罪犯又开始、吸毒,甚至重新犯罪,__案即属于该种情况。
与原审相比,再审案件往往矛盾更深、审理难度更大,办案法官压力也会更大。因为部分案件当事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认为既然启动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原裁判。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固执己见,民事案件当事人通常直接就不愿意调解。而刑事案件即使判决了也需要做大量的判后答疑或是疏导工作,审理起来比较辛苦。
1、对基层法院办理案件的再审或发回重审,建议加强与基层法院相关办案人员的沟通交流。比如在发回重审之前与基层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员交换意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合理作出判定。因为有些情况卷面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出来,部分案子基层法院审结后当事人上诉,中院审理后发回重审然后又上诉;或者案件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中院再审后发回重审,基层法院审完当事人又上诉。这类案子的办案周期通常都比较长,从受理到审结往往需要好几年时间,然后矛盾越来越激化,最终案件办理完毕社会效果都不会很好。
2、对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暂予监外执行交付节点的理解,建议至少在州内统一标准,以便于基层法院顺畅操作。对患有严重疾病的鉴定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认定,能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监管,也应当进一步明确权责,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的后续工作。对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危害后果如脱管漏管或是再次犯罪的,要明确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希望中院对审判监督等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归纳后在全州范围内进行推广,为基层法院提供有益借鉴或参考,同时对基层法院工作多给予指导帮助。
监外执行思想汇报【第二篇】
2014年7月7日至11日,围绕“创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法监督示范点”这一主题,在自治区xxx管理局副政委农美新的带领下,我们一行6人赴____省进行为期5天的实地学习考察。所到的____省女子xxx、____xxx、____xxx监管改造秩序井然、警察精神面貌蓬勃向上,一派和谐稳定、快速发展的势头。大家都深感获益匪浅,既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也看到了自身的差距,加快xxx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
一、考察的基本概况
(一)____省女子xxx
____省女子xxx始建于1956年,是____省唯一集中关押女性服刑人员的xxx,也是目前西北地区较早的对外开放xxx。xxx现设有17个科室、13个监区、2个附属单位。
在服刑人员生活区,可以看到悬挂着的狱务公开栏,从计分考核到减刑假释的规定、从执法环节到执法程序,分门别类、一目了然,每名服刑人员都能清清楚楚了解xxx的各项执法情况。在服刑人员亲属会见室,xxx设置了《狱务公开栏》、《狱务公开十项承诺》,配备电视机和计算机触摸屏,通过专栏、影像视频向服刑人员亲属宣传介绍xxx警察的执法情况和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印制《狱务公开手册》和xxx宣传册,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xxx执法管理情况,彰显xxx机关公正严格的执法形象。刑罚执行科每季度定期深入监区,开展“刑罚执行咨询日”活动,面对面解答服刑人员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方面的具体问题。坚持每月两次“xxx长接待日”活动,广泛接受服刑人员亲属对xxx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咨询。聘请人大、政协、妇联、媒体、律师等各界人士共7名执法监督员、21名执法联络员,主动邀请他们监督xxx执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和服刑人员亲属公布省局和xxx职能部门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刑人员亲属的监督、咨询。
xxx将文化寓于教育改造工作中,充分发挥育新广播、《晨钟之声》电视台、《晨钟》报、图书室、亲情电话室、文化超市、xxx艺术团等宣传教育功能,并针对女性服刑人员感情细腻的心理特点,于细微处体现对服刑人员的真情关爱,比如监舍粉红色系列的床上用品、精心布置的充满温馨气息的“生日屋”等等,形成一系列贴近服刑人员改造生活、净化服刑人员内心世界和极具特色的xxx文化。
(二)____xxx
____xxx建于1952年,前身是____省第一xxx支队(对外称“____砖厂”),现分为10个监区,15个科室。
为保证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正确实施,____xxx修订了《____省____xxx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监察制度》,要求监察审计室警察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现场,采取现场监察监督、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监察公开栏和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等形式,了解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情况、考核计分情况、奖惩等情况。监察审计室列席xxx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和关于服刑人员考核奖惩的xxx考核委员会会议。刑罚执行科在整理汇总各监区的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材料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服刑人员名单在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一周前书面抄送监察审计室。监察审计室会同刑罚执行科到各监区组织服刑人员对报送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进行不署名评议。监察审计室对提请减刑、假释有异议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可以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调阅有关卷宗,口头提出监察意见;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相关部门在五日内书面回复。监察审计室参与对拟暂予监外执行及已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调查工作;参与减刑、假释裁定下达执行后,xxx的回访调查工作,了解服刑人员减刑后的表现情况、假释的执行情况。监察审计室对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劳动岗位等执法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察监督,派人参加监区计分考核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同时,监区也要主动联系监察审计室参加监区会议,此项工作被xxx列为各监区党风廉政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办公室每月下达给各监区服刑人员生产劳动岗位等级,要抄送监察审计室备案;狱政科在每月底将各职能科室及监区对服刑人员奖励50分或扣100分以上的处理抄送监察审计室,每季度向监察审计室抄送禁闭及严管服刑人员登记表;教育科将年终下达的各监区改造积极分子比例、各监区上报改造积极分子的汇总名单及服刑人员特宽、从宽管理等级名单,在考核委员会会议一周前抄送监察审计室。监察审计室做好对监区及有关科室狱务公开工作的监察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____xxx
____xxx起源于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看守所,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新中国xxx制度的最早实践者。目前是陕北地区唯一一所省级现代化文明xxx和对外开放窗口xxx、____省法制教育基地、____市纪委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____xxx坚持用____精神建设xxx,高度重视对警察职工的执法监督教育,层层落实包联责任,党委书记、xxx长与处级领导干部签订《____xxx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包联目标责任书》、包联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纪委书记与副科级以上领导签订《家庭廉洁承诺责任书》,通过制作宣传教育展板、OA办公自动化系统宣传、开办学习专栏、开展“弘扬____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执法监督意识。xxx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地址、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整理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个人。
通过检查各分监区相关计分考核原始依据确定计分考核的真实性,会同检察院、刑罚执行科、医院外出考察保外就医服刑人员的病情等形式,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严格监督。坚持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与服刑人员刑释前谈话制度,并由纪委书记将谈话汇总意见和建议通知相关单位,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以此接受来自大墙内的监督;通过参加地方组织的一些会议和组织执法监督员座谈,倾听来自社会的监督;xxx与有关媒体之间建立了绿色通道,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媒体通报执法情况,以此来覆盖全方位的监督,使xxx的执法行为真正置于阳光下进行。
利用地处革命圣地____的资源优势,xxx坚持用红色文化、先进文化引领、渗透、感染、教育服刑人员,坚持与____电视台《政法影像》栏目合作,开展《xxx故事》录制工作,大手笔建设服刑人员心理矫治中心,努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同时,xxx重视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和加大警示教育覆盖面。除了外单位来xxx开展警示教育外,xxx还特地为本xxx警察职工家属、子女安排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专门挑选青少年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并摸排8名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为预防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尽心尽力。
二、学习考察的主要收获和今后工作思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几天的考察,在钦佩____省女子xxx、____xxx、____xxx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认真反思自身的工作,结合女子xxx创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法监督示范点的实际,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思想要解放
思路决定出路。我们要学习省女子xxx、____xxx、____xxx大刀阔斧谋发展的胆识和魄力,摒弃按部就班的思维定式,不安于现状,不墨守成规,创新思维、创新机制,要对社会形势、xxx发展方向有一个科学的判断和准确的把握,坚定发展思路不放松,只要有利于xxx加快发展的,就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努力在挑战中抓机遇,在实践中求完善。我们女子xxx自1990年建监以来,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实现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4年执法零差错,多次获得上级领导的好评。我们将以创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法监督示范点为契机,不断增强警察的廉政意识,使警察能够保持清廉本色,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警察思想进一步提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xxx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二)文化要先行
在____省女子xxx、____xxx,我们感受到了他们浓厚的文化氛围。走进____省女子xxx党委会议室,“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挂在墙上醒目的位置,时刻提醒着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法治统领、安全为先、科学改造、规范管理”的治监理念、“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零脱逃、强规范、上水平”的工作目标赫然在墙,鼓舞着全xxx警察职工开拓进取。到了____xxx,xxx外围墙上的“____简介”、“____精神永放光芒”、“自力更生艰苦奋斗”、“xxx在____十三年”等弘扬____精神的宣传版报振奋人心。走进戒备森严的xxx大门,“一科室(监区)一特色”各版块主题鲜明、风格迥异、引人入胜的文化长廊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化的重要性在于民族有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有没有向心力。有文化,才能支持产业,才能拉动经济链,才能巩固xxx。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凝聚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源泉,文化是支撑一个国家走下去的基础。文化是一个人的灵魂,也是一支队伍的精神及综合素质的体现。xxx良好的文化氛围能让广大警察职工在文化交流中拥有更多的认同与归属感,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热情。因此,xxx做好文化先行这一步,挖掘文化内涵,打造特色项目甚为关键。我们女子xxx创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法监督示范点就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廉荣贪耻氛围,时刻提醒警察自警自省自律,为平安、法治、文化xxx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三)行动要实干
____xxx由于准备搬迁,服刑人员在大棚劳动,我们没有到服刑人员劳动、生活、学习现场参观。但在听取xxx领导班子成员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和执法监督的情况介绍后,同为纪检监察战线的一员,我们自愧不如,深深折服于他们的实干精神。在____xxx,监察审计室警察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现场,认真核查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表现、考核计分、奖惩等情况的真实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提请、审批全程严密监督,确保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执法”。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对一支队伍来说,最能带动队伍的是实干,解决执行力问题的关键也是实干。对一个优秀的领导干部来说,不仅要能干事,而且能干成事。今后,我们要深入基层,以实干的作风抓落实,把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外省先进经验和自身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取长补短,积极打造独具我们女子xxx特色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法监督示范点,努力开创xxx工作的新局面。
监外执行思想汇报范文【第三篇】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胡康生、王茂林、周坤仁分别作的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就业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根据上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已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初次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为解决当事人“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为基础,起草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就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草案从进一步将再审事由具体化、明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和再审审查期限、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等三方面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从强化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当延长申请执行期限,完善执行机构、加强执行工作等四方面完善了执行程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形势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节能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节约能源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和今后节能工作的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拟订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就草案作了说明。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扩大了调整范围,对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作出了规定;健全了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遏制重大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了政策激励力度,明确国家实行促进节能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明确了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司法部拟订了律师法修订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从律师执业许可制度、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对律师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这两个议案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曹刚川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6月25日上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就业促进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主要增加了六项新规定。
6月26日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现行节能法共6章50条,修订草案共7章85条,此次修改内容较多。
“国家实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立法将节约资源明确为我国基本国策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说明时指出,现行节能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及今后节能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消费增长很快,是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需要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的基础上,对上述三个领域的节能做出规定。
――根据立法调研和节能法执法检查中了解的情况,现行节能法的一些倡导性条款和原则性要求难以落到实处,需要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些规定加以细化。
――目前基层普遍存在节能工作主管部门不够明确、节能管理职责交叉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节能监管主体,理顺相关部门在节能监管中的职责。
――加强节能工作,需要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规律引导和推动合理用能,需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关节能的政策措施。
当天下午,会议首次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这是10年来我国首次对律师法进行修改。在分组审议会上,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取证难等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受到关注。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1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万多个。仅2006年我国律师就办理诉讼案件180多万件。
6月27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许嘉璐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提出2006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金人庆说,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达亿元,完成预算的%;全国财政支出亿元,完成预算的%。中央财政总收入亿元,总支出亿元,赤字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950亿元的预算赤字减少亿元,比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赤字预计数减少亿元。
金人庆还报告了2006年中央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扎实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不断壮大经济财政实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严格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在报告2007年前5个月全国财政收支的主要情况时,金人庆说,总体上看,前5个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1月至5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完成预算的%;全国财政支出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完成预算的%。他还报告了前5个月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报告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他说,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各部门、单位在做好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认真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21项。审计发现的106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后,有94人被逮捕、或判刑,1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李金华说,从审计情况看,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一是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改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五是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财税体制改革,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向会议作了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他说,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全国人大对此十分重视,积极给予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不断加强,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规范。他还报告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根据外汇储备增长趋势和货币政策操作需要,财政部拟发行特别国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发行的特别国债为10年期以上可流通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为此,需要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限额由年初预算的亿元人民币增加到亿元人民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广生作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员会认为,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比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财经委员会同时认为中央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会议听取了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作的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用于向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注资,是必要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亿元。
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就决定草案作了说明。这一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6月28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委员长蒋正华主持。
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3月至5月又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报告了检查情况。他说,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通过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营造了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社会氛围;二是新机制开始全面实施,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执法检查组发现,义务教育事业仍面临许多困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国务院统一研究解决: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要根据国家财力状况,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从财政上确保教师津补贴的发放;依法做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适时调整和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完善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推动建立贫困地区教师特殊补贴制度;完善农村教师队伍在职培训机制。要统筹规划,及早安排解决“普九”欠债和学校危房等历史遗留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方案,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要按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关心侨务工作。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总理的委托,国务委员唐家璇代表国务院报告了侨务工作情况。他说,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十分重视,有关部门会同有关省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国务院就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做出重大决策,解决华侨农场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二是解决散居归侨侨眷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维护海外侨胞投资权益,不断加大吸引侨胞回国创业的工作力度。唐家璇还报告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联谊,突出重点,大力涵养侨务资源;二是大力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开展经济、科技等多领域的合作交流;三是加强侨务对台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四是大力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和侨务外宣工作,努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五是加强领事保护,鼓励和引导海外侨胞与住在国人民和睦相处;六是加大为侨服务、依法护侨的工作力度,做好凝聚侨心的基础性工作等。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杨景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减征个人所得税,授权的方式以采取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方式为妥,这有利于立法的统一性。法律委员会据此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埃及、匈牙利和波兰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6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国家主席签署第六十五号、第六十六号、第六十七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命。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决定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亿元。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实有代表2972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韩寓群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吴邦国指出,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好地动员和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继续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在谈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时,吴邦国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特别是在当前用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让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
监外执行思想汇报【第四篇】
钢雄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主? 要? 任? 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2.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等方面内容。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4.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