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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具体实施方案【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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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州、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制定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取得积极成效,做到小事故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为“十四五”稳定开局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每一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理论集中学习,结合我办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办事处、社区(村)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理论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

2.全面系统宣传贯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行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4.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强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巩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配齐配足专业监管人员,突出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认真梳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运用专家服务、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手段推进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台账并动态更新。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工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向监管单位反馈,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集中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一是综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提升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遏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二是提升仓储物流园区消防安全条件,重点提升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三是提升小型场所、旅馆、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利用“黔小消”app开展违规清人等行动,督促落实防盗网破窗,保留逃生通道,各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消防设施配备等面建立长效机制。

2.开展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等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杜绝人员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图书馆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时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村居委工作人员、居民小区(村小组)网格员、物业安保人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1.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庆云宫村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协助国有马鞍山林场对辖区内的森林、林地进行逐片、逐块、逐个路口的排查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禁止一切烧田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和上坟烧香、纸、烛、燃放烟花炮竹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禁止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点燃隔离带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建立健全台帐,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

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实行办事处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未端。将黔南州森林防火禁火令宣传、张贴到组到户,在林区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点区域悬挂森林防火标语,在重点村寨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时段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劝阻各类可能引发森林山火行为。高火险天气,组织村支两委人员利用车载高音喇叭或背负式宣传喇叭穿梭于村寨、林区等,反复宣传森林防火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

4.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综合运用火情预警卫星、人员巡护、重要卡点值守等监测手段,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保障。森林防火期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及早处置早期火情。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到人员组织及时、扑救方法科学、安全防护到位,在保证扑火队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

5.加强护林队伍建设。组建好办事处、庆云宫村森林火灾应急扑灭队,配备好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物资,充分利用“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持续开展乡村通组道路、辖区内沿线铁路巡查,加强冰雪、雷雨天气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凝冻、滑坡、落石、树木倾倒等隐患及时整治;联合有关部门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强化水上游乐船、自用船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在辖区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违规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班(午托班)、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等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1.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重点对辖区内游乐设备的监管及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发现因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中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接收风险预警并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2.严防踩踏冲撞事件。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人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文峰公园、南沙洲公园、青云湖公园等景区的管理单位做好客流分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踩踏和冲撞事件。

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1.加强信息共享及报送。加强与市气象、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24小时讯息畅通,及时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做好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加强隐患巡排查。应急办牵头,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庆云宫村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不定期开展隐患巡排查,积极动员周边群众做好日常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治。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村)民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新格局。

4.加强地质灾害临灾避险演练和“三个紧急撤离”落实。对辖区内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临灾避险演练,强化“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和受胁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变处置能力。形成全面参与地质灾害防灾、识灾、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辖区内发现险情或灾情,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办事处及社区(村)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1.加强学生溺水防范宣传。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在辖区内河流、水库、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进行隐患排查和劝导,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村)民溺水防范思想认识。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办牵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入侵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安全、敲诈勒索、性侵害、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治理。计生协会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校园周边、校外辅导机构、午托班等学生聚集区域(场所)的食品安全排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治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定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强化各科室、各社区(村)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重心不移、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村民宣传广播、led屏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常识,长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庭院会、坝坝会等进行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信息共享及报送。各科室、各社区(村)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工作资料。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第二篇】

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真正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网吧、歌城及娱乐场所、养老院、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车、消防、城市燃气、涉氨涉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玻璃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1.道路交通领域: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对七类(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集中开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大联动”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2.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高空作业及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深基坑支护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制定与专家论证、审查和使用;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塔机、物料提升机等拆装队伍资质、安拆人员资格证;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搭设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消防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1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2.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第三篇】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5月2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 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第四篇】

副组长:副院长。

组员: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

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各科室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严格按照《沈河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经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为医院“安全生产先进科室”;85分至94分为安全生产达标科室;低于85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达标科室。

1、发生一次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

2、发生一次各类差错事故的,例查出失职责任的。

考核方法:以检查差错事故登记薄和现场检查为主;

考核标准:以责任状各项指标内容为准。

奖惩措施:经考核,符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条件的科室,由院安管委员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不达标的科室,取消当年各项评比资格,在全院进行通报,科室机关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因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重大失误酿成事故的相关人员,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8-20xx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

20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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