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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范文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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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一篇】

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责任范围。无论是同时还是同时,它都指不同的职位。岗位职责是一种具体的岗位描述,可分为不同的岗位类型。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范文精彩8篇”,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方案,规范办理建设报批手续、委托编标、起草招投标文件、参与组织工程招投标,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四、负责进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报批审核、项目建设咨询和导办工作。

五、负责区内建设工程在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六、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核实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资信情况等,审查规划平面布置及用地技术经济指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七、负责项目用地的申报,承办土地出让、转让、变更等手续。

八、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园区的土地现状变更调查、登记、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资料。

九、协调处理有关用地、建设等方面的矛盾。

十、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一)负责编制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负责编制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房地地产业、市公用事业的有关建设和管理的规章;。

(四)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起草有关规划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五)管理规划建设用地,负责规划建设用地项目的实地定勘、初审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管理建设市场,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和议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公益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规划监察执法;监督各部门、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并实施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监督管理和负责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九)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三)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四)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九)城市建设司。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村镇建设司。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十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四)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五)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一)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1.负责组织各专业组规划项目建设计划。

2.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与设计院往来问题落实。

3.负责协助完成项目进度考核工作。

4.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文件管理工作。

5.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跨专业、跨部门工作交叉协调工作。

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基建部日常管理工作。

2.基建部相关文件的起草、编制、审核。

3.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的审核。

4.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5.施工进度的控制。

6.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7.施工现场的工作协调。

8.施工计划的编制和总结。

9.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10.起草和编制有关的施工合同。

11.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2.基建工程资料、图文的归类、整理、归档工作。

13.控制好施工用材料的计划上报工作。

14.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15.负责做好本部门区域的6s管理工作。

1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的审核。

2.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3.施工进度的控制。

4.施工现场的协调。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6.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7.控制好施工用材料的计划上报。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基建部相关文件的起草、编制。

2.工程变更起草和下发。

3.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4.施工进度的控制。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6.施工现场的协调。

7.施工计划的编制和总结。

8.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起草和编制有关的施工合同。

10.起草和编制有关的施工合同。

11.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2.控制好施工用材料的计划上报。

1.协助领导做好各项目组的规划建设2.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与设计院往来问题落实。

3.协助领导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文件管理工作。

4.协助领导完成项目进度考核工作。

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二篇】

20xx年以来,规划建设部在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两年重返,三年再造”的总体思路和发展要求,以“争创全省一流开发区,促进经济大发展”为目标,克服人员少、任务繁重等重重困难,强力推进经济开发区辖下各个园区的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过全体人员艰苦努力,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四川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要求,加强管理,致力于提高开发区规划管理水平;规范入园工业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所有工业项目的设计方案都备案在录;严格把握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规范企业围墙的色调、高度和规格,规范工业项目大门地坪与园区道路的衔接;调整工业项目用地建筑退让红线,加强马尾河、人民渠沿线的规划控制,限度提高园区工业用地的使用强度,据此对《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市工业园详细性规划》进行相应调整。经与江苏邮电设计院的多次沟通和实地勘察,以人民渠与马尾河三角地带为核心的江苏工业园景观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全面启动康宁工业园的发展,总面积11平方公里,以食品和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康宁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进一步完善中。为打造经济开发区商贸文娱中心,启动江苏工业园产业孵化基地商业项目,其初步规划方案已完成。

道路工程:江苏工业园一、二期发展地块内的“九条道路、七座桥梁”及配套设施工程已全面完工,区内道路全长16公里,均按城市道路标准实施;总长公里的汽车城苏援大道项目,经一路、经二路、纬二路和纬三路四条道路已全部竣工。目前,江苏工业园一期区域的路网、水、电、气和通讯等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齐全,初步形成“七通一平”的成片开发土地。投资1000万的拱星工业干道支线道路工程(经十三路)将于年底开工建设。总投资约3000万元的新市工业干道至关羽延伸段道路工程和江苏工业园泰州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的设计和立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在正在前期报批中,有望明年初开工建设。供电工程:投资约700万元全长约3公里的江苏工业园110kv供电线路已全面铺设完成;由德阳市供电局出资新建的江苏工业园110kv变电站也已启动,力争于明年7月投入运营;总投资约1000万元含汽车城、拱星工业园和新市工业园供电配套工程的设计和立项工作已完成,计划于年底启动建设,以全面保障各园区的永久性供电。排污工程:江苏工业园一期3平方公路的污水管道与道路同步实施完毕;为拓展园区发展区域,投资100万元在建武路南侧增设污水管道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日处理能力达2万立方米/天的江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全面启动,力争于明年初投入使用;投资200万元的汽车城污水管道工程已完成立项工作,明年初启动建设,以切实解决汽车城污水排放问题。供水工程:投资200万元的江苏工业园和汽车城自来水管道分别与城区管网的接道工程均已全面铺设完工,实现城区自来水与园区的同步供应;投资100万元的拱星工业园华丰公司五福渠改道项目已启动,将全面推动华丰公司项目;投资100万元的汽车城水利设施改造项目在征得孝德镇和水利局多方的意见后,完善了实施方案,现已完成立项工作,计划于年底开工建设。于此同时,正在紧张施工中的江苏工业园雨污水管网穿越人民渠工程,以及正在完善设计中的马尾河河坎整治工程和二期发展区道路地下管网配套工程均将在明年初实施完毕。这些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江苏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提升了园区发展和投资环境。

作为开发区建设的头等大事,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规划建设部工作的核心任务。今年以来,规划建设部继续加强与代建办的联系和沟通,并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全体同志时常在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刻,出现在建设工地的各个角落,全力抓好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今年以来,规划建设部为解决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先后组织协调会议32次,395人次分别到13个政府相关单位和5个镇进行联系,同时以185次书面公文及函处理相关事宜。

规划建设部将服务园区经济、服务招商引资作为部门工作的原则,以科学、积极、认真、优质、高效地态度为开发区下辖的30家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从现场陪同参与每个项目的选址工作开始,规划建设部为入园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指定专人与国土局和规划局对接,负责办理每个项目的用地宗地图、红线图和规划技术要求通知书、项目用地周边管线图等设计所需的前期资料;项目总平面及单体设计初步方案完成后,便于第一时间将方案报送市规划局进行审核,并就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全力给予妥善解决,以程度缩短设计、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进度。

为切实维护开发区基础设施,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预防和减少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区内安全生产经营水平,今年以来规划建设部采取多项安全防范措施。一是针对江苏工业园投资项目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拟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目前,已与15家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以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二是要求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等单位按项目金额缴纳一定比例的施工保证金,并发放相应数量的园区车辆通行证,以严格规范施工单位的作业行为,降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切实维护区内基础设施。三是加强宣传广度和深度。通过组织召开园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发放安全生产通知书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推进安全责任书的签订。

规划建设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深入园区,为企业申请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项目存在的难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广泛收集项目建设单位对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需求,积极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移动、电信、长通局等公用部门,为企业全力解决施工临时接水、接电和办公等难题;超前规划建设项目开工所必须的公用管线;以加快送水送电工程,确保项目开工建设需要。一年来,规划建设部的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倾心倾力先后解决了21个企业用电问题,共迁改供电线路5条、新架设线路16条;迁改企业施工场地内公司、公司、通信线路11条。

为建立和完善开发区的中介服务体系,为入驻项目提供便捷、高效和全面的服务,为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和鼓励竞争的原则,规划建设部于今年6月份在网络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各类中介机构进驻开发区投创中心,先后23家单位报名参选。通过对各单位的审查,从公司资质、从业经验、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了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四川汇智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绵阳市华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入选,共涉及工程勘察、安评、环评、法律咨询等6大行业。

为规范和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拟定了《四川经济开发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与入选的中介单位签订协议,要求相关费用原则上只能按同行业最低标准收取。截止目前,各家入选的中介单位均已为开发区内企业提供了中介服务。其中,四川汇智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已与企业6家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安评协议,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四川分院已承担了10余次项目设计和规划编制任务,四川东方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已承担了区内5次建筑工程监理任务,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先后共承担了总金额约xx万元的审计工作。

1、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作核心。进一步加强在建基础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加强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江苏工业园二期发展区域、拱星工业园和新市工业园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任务工作。

2、继续坚持服务经济的工作原则。时刻牢记“全心全意服务企业”的理念,继续主动深入园区,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于企业所提出的问题,尽量第一时间答复、第一时间进行帮办,为区内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重点抓中央资金项目开工建设。计划投资约9000万元,实施新市工业干道至关羽延伸段道路新建工程(xx万元),江苏工业园泰州路延伸段道路工程(1400万)、二期发展区道路地下管网配套工程(1000万)、中小企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300万)、江苏工业园新市工业园和拱星工业园供电设施配套工程(400万)、汽车城供电配套工程(400万元)、德茂公路东侧污水管道工程(200万元)、昆山路南侧马尾河河道整治及水闸工程(1000万)、拱星工业干道支线道路工程(经十三路)(1200万元)。

4、积极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日处理能力达1万立方米/天的江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将于xx年初投入使用。110kv变电站计划于明年7月份投入运营。

5、完善各类专项规划。明确江苏工业园、康宁工业园和新市工业园和拱星工业园的四至范围,完善和修订《康宁工业园详细性规划》、《产业孵化基地商业规划》、《江苏工业园控规》,拱星工业园和新市工业园详规的编制及区域环评审批工作。

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三)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四)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九)城市建设司。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村镇建设司。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十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四)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五)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一)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四篇】

年初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结合湖源乡实际情况,20xx年村镇建设办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全年全乡共受理申请建房农户共45户,已上报并批准共45户,用地面积5160平方米。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审批,做到符合两个规划,并做到四到场:定点到场、取样到场、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的现象。对在建农户,严格落实施工挂牌制度,要求建房户聘请有证工匠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村镇建设办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大力提倡建房保险。目前在建农户挂牌率100%。

湖源乡由原来27个行政村,经去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合并为现有10个行政村,根据今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趋向,设立了新一、窈口、新三、新绿4个中心村。目前新一、窈口两村已完成中心村规划设计工作。

成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领导小组。年初各行政村初上报20xx年困难群众住房户。目前,9户农户建房已基本完工。

本年度湖源乡宅基地复垦任务为100亩。原经市造地改田和土地整理小组下文公布,我乡新三村、新二村、窈口村、常南村、新绿村、石龙村等6个村共9只项目被列入20xx年宅基地复垦项目。立项总面积亩,共动迁农户46户,拆除建筑5199平方米。另xx年年湖源乡未通过验收的3个宅基地复垦项目:中溪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新三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杨家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共亩。

目前,xx年项目除新三村颜家桥头、回龙村两项目未动工外,共有5只项目完工,并于10月22日经杭州验收通过工程验收。其中各项目初报验收面积:石龙村亩,新绿村亩,新三坑口亩,常南亩,新二(原新二、中塔两项目合并)亩,窈口亩,合计亩。另xx年项目新三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杨家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亩,也已经杭州验收通过。

2、土地开发工作。

20xx年,湖源乡土地开发(造地)项目立项的共有3只,开发总面积167亩。

(1)、窈口村土地开发项目37亩,地处窈口村山塘洪。

(2)、新绿村土地开发项目66亩,两区块分别位于下干溪竹坞里段和下南坞小洪春。

(3)、杨家坞村土地开发项目64亩,地处塔坞自然村垅统坪。

另造地、补充耕地整改项目1只:新一村造地、补充耕地整改项目,地处新一村金桔坞,原为xx年度造地项目。已完工待验收。

1、完成小樟村汽车站建设前续工作,并已开始动工建造。

2、完成集镇1号道路建造前续工作,并已动工。

李家中塔公路:全长公里,总投资415万元。原190万投资经图纸会审后,李家村公里路宽米要求调至米,增设安全护栏,现按图纸设计总投资万元,已着手申报立项。

双坝大桥:全长240米,宽12米,高30米,桥头接线330米,总投资900万元,于xx年11月开工,现工程完成桥墩5个与总工程量50%,主体工程09年12月底前完工。xx年2月底全线完成通车。存在问题:路西养殖场受夜炮影响;工程材料差价问题突出。

组织进行了工匠证书培训,全乡共有21名工匠进行了上岗培训并取得了证书。

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1、加速湖源乡集镇建设,湖源乡中心车站及湖源1号公路等集镇配套设施建设。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户建设审批手续,严格按照两个规划进行选址。开展好农居点建设项目,充分合理利用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对农居点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

3、做好建设用地复垦图版详查工作,为新的宅基地复垦工作打好基础。新土地开发项目3只:新二村毛荣坞、杨家坞村杨坞、窈口村。

4、继续搞好集镇建设。

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五篇】

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办以规划为先导,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半年来我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新区第一期土方工程已完工,其中杆线已完成高压线路、四线低压的临时升高,以及国防光缆2条、电信1条、广电1条在一期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着地;下水道管网设计以及铺设工作已完成;在高速公路互通口处设置了广告宣传牌,加大新区招商引资的宣传力度;完成了5家石材加工企业和1家机械加工企业的落户工作;新区第一期土地扩征以及土方工程已完成,现正在进行新区第一期详规工作及手续办理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的“五统一”,为健康、持续的建设发展夯实基础。截止目前共计办理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7本,做到了依法审查,规划操作。安排专人负责集镇管理与整治,完善了集镇鹤源广场管理、垃圾处理、赶集日管理、车辆停放、广告牌设置等方面的工作,使集镇环境大为改观。在集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完善了集镇范围内住户的详细资料。对政府门前道路两旁的14棵玉兰树和5棵桂花树进行了拍卖,为该道路的修复工作打下了基础。完成了xx年新型城镇化省级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资料准备工作,进入了湖南省集镇排水专项规划设计第三批的复核名单。认真开展xx年拆违控违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每月拆违控违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完成了长沙市农村公路xx-xx年规划设计检查工作;完成了全镇农村道路临水临崖的调查摸底工作;对环镇公路、裕昆路及政府门前道路的修复工作进行了前期规划设计,包括工程预算、下水管网铺设标准等,现府前路修复工程已接近尾声,保华村石贝路修复工程已完成招标;环镇公路及裕昆路的修复工程正在进行当中。

1、xx市农村商业银行xx分理处建设项目。xx市农村商业银行xx分理处建设项目目前已投入使用约300万元,已完成立项、征地、规划设计、招拍挂工作等工作,现正在进行国有土地的手续后续办理工作。

2、裕昆路油砂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路面统计、下水道管网摸底等工作,正在进行路面修补前期工作。

3、xx中小学征迁项目。xx中小学征地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通过多次入户走访,已完成征地工作,已和祖上签定协议,并已按照协议要求打款至组级账户。

4、政府门前道路修复项目。完成了前期修复资金预算方案,14棵玉兰树和5棵桂花树经拍卖后移栽完成,现建设修复工程已接近尾声,正在进行铺设路沿石等后续工作。

5、xx年新型城镇化省级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就复核工艺、处理规模、管网(长度、密度和标高)和投资情况编制的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已经进入湖南省第三批复核名单,经适当修改后可报批实施。

6、十三五规划交通环线立项工作。已协助交通部门完成我镇环线前期勘察工作,将积极争取将我镇交通环线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

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六篇】

20xx年,城建规划管理科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建设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城建规划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在局科室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下。以超前、科学、创新的观念指导城建规划工作,正确发挥规划调控、指导作用,促进了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职能,落实责任,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城乡规划及城建各项工作。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x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已完成,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批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x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x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x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三个乡集镇总体规划、15个村庄及居民点建设规划,启动2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

二是以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工作效益入手,优质服务促发展。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一号小区廉租住房,县供派水中心住宅楼、办公楼,县林业局办公楼,康乐一号住宅楼,文化路一条街改建,三号小区37号至45号住宅楼等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20xx年以来,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件,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临时建设项目7件,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

三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x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州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平方米,以农民集资建房的形式启动6栋住宅楼。20xx年以来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276平方米。

四是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20xx年1月3日和20xx年6月8日环境保护宣传日上街对《x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宣传,并对近期将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局机关共派8人到自治区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轮训班;利用政治学习和法律课堂,集中局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规划科、设计室、城管监察等科室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20xx年6月8日组织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结合《x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80人次,车辆7车次,发放宣传单5千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五是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学习落实《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xx年工作计划要点》的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及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x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20xx年上半年已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对20x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上半年共出规划效能监察简报6期。

六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局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层层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上半年我局对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情况进行了5次常规性的检查,查处各类公用行业安全隐患7处,督促改正5个。

六在抓好给水、排水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项目责任目标,积极抓好x县天燃气项目入户工程、x县垃圾处理填埋场、x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目前以完成建设项目的可研,已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的环评工作已启动。

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缺乏,管理技术及科技含量水平较低,给城乡建设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二、工作人员自身理论水平不高,业务能力偏弱。

三、城乡规划编制落后于城乡的发展速度,城乡规划管理缺乏必备的规划文件,规划审批工作较盲目。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结构不合理,管理各施其政。城建基础设施储备项目较多,编制了可研的项目立项的较少,纳入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库的项目较少。城市基础配套资金不到位,使用结构不合理,对给水、派水、供热、然气的维护资金投入较少,企业运转困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一定的隐患。

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七篇】

一、20xx年我市交通建设投资责任目标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亿元,占年度投资目标%。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一)柳州至梧州高速公路进展情况。

柳州至梧州高速公路已列入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厅已经同意把我市经过江口的路线走向意见作为推荐方案,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已完成,并通过交通运输厅的初步评审。项目已取得银行贷款承诺,完成工程可行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勘察设计招标。目前正在开展勘查设计工作,项目工程可研究性报告通过自治区发改委组织的评审。项目已于20xx年12月29日举行开工仪式。

(二)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进展情况。

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20xx年度累计完成投资457241万元。土石方完成1118万立方,占设计量的%。全线隧道共计完成掘进1427米,衬砌716米。全线共开工桥梁58座,完成桩基浇筑1400根,墩柱完成317根,台帽盖梁完成96个,梁板预制完成5片,涵洞通道开工315道。

(三)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进展情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环境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桂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文物评估等已获批复,项目申请报告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通航论证、防洪评价21座跨河大桥已批复,安全评价、风险评估等报告已上报相关部门。7月15日交通运输部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于12月5日在南宁召开。使用林地报告区林业厅已于11月4日召开审核会。

(四)柳南高速改扩建(柳州段)工程项目20xx年柳州段计划完成投资21360万元,工程计划原路面改建基本完成。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9866万元。项目于20xx年2月开工,主体20xx年6月份已加铺完成,现在剩桥梁伸缩缝更换、活动护栏安装等交安设施的安装维护。已完成竣工验收检测招标,等待中标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五)桂林至柳州至南宁高速改扩建(柳州段)项目20xx年柳州段计划完成投资2500万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2524万元,占年度投资责任目标的%。8月3日在北京召开桂林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专家咨询会。11月13日至14日在南宁召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评估会议,总体同意我市提出在阳和段改建新线、迁移静兰收费站和官塘新增进出口方案。项目已于20xx年12月29日举行启动仪式。

(六)国省道主干公路项目建设规划及推进情况。

1、323国道改线工程雒容至东泉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列入市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城乡社区事务(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柳发改投资﹝20xx﹞9号),现已下达项目前期经费15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区发改委和交通运输厅进行评审,已完成水土保持报告,上报区水利厅评审。

2、g322鹿寨至雒容(柳东大道延长线)项目已争取到亿元交通运输部补助,补助资金10000万元已到位。

二、与发改委合作编制《柳州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现已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待审查通过后颁布实施。

三、根据20xx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协助做好项目开工等工作。

四、开展争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成立柳州市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并建立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公交都市”申报材料3准备,并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国家交通运输部。

五、按照20xx年柳州市发改委重大项目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掌握20xx年新建交通项目和续建项目的工程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

六、完成报表的上报工作。主要指报送交通运输厅的全市20xx年季度客、货运输、水路运输及农村公路等方面的生产完成情况和分析汇报。

七、配合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与发改委合作完成《柳州市“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颁布实施。完成20xx年柳州市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继续做好20xx年重点项目的推进和协调工作。继续推进阳朔至鹿寨、三江至桂林、柳州至梧州、桂林至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市区与周边工业园、经济区道路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雒容至东泉段一级公路209“双沙”线扩建,静兰至江口、导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重点建设柳州飞鹅综合客运站、鹧鸪江物流园区等客货运枢纽。

三、推进柳州市争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各项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申报和实施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工作推进中各项问题,争取柳州市列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一批建设城市。

四、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站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建设工程的规划编制和前期准备工作,使得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并根据规划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继续做好各类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以及建设项目的进度统计工作和督察工作。

规划建设部工作总结【第八篇】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狠抓落实,分析形势,把握机遇,进一步增强建设、规划、房管、国土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务实。

创新,加快推进“同安生态田园城市”项目遗留户补偿拆迁工作。

针对遗留户的特殊情况,办公室严格遵守拆迁程序,加强宣传,做到阳光拆迁。表苗、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评估价格公开、透明,政策依据再次宣传到户、到家庭每一个成年公民,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无理取闹、拒不搬迁的被拆迁户不以提高补偿标准的方式进行搬迁。由于此次补偿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一旦出现偏差,不但会引发矛盾,留下隐患,而且将增加巨大的工作量,延误工作进度。为此,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进度,坚持一段一研究,一段一部署,特别是针对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现场办公、现场研究、现场解决,避免了走弯路,有效地加快了工作进度。

(二)扎实工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组织对柏树小区基础设施、3号楼内部装修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现工程已接近尾声。

2、完成新建3座公厕的建设验收工作,于元月份投入使用。

3、道路人行道改造上半年共投入资金11万元,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步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出行条件。

4、配合区建发公司对阳光大道行道树进行移栽,为工程顺利进场施工做好基础工作。注重绿化日常管护,注重节点亮化管理,努力提升绿化管护,为全同安居民生活创造了一个优美舒适的'绿化环境。

1、认真整理农集区基础资料,积极协调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证,扎实推进房管工作。

2、抓好房产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协调,做好资料管理,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3、积极协调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重视农村,抓好农房现状普查及国土工作。

1、4月至6月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房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xx]110号文件要求,对村(社区)全部农业人口的住房现状情况进行普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全街办农民的住房情况,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普查,登记落实全街办农村危房现状及农民改造意愿,理清全街办现有农房分布及聚居状态,摸清农村遗存有保护意义的传统民居建筑现状。

2、4月份,邀请省上地质灾害专家给街办及村社区地质监测责任人授课,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在地质灾害多发时期安全,无大小责任事故。

3、完成20xx年至xx年同安耕保基金的核查补漏工作。

(六)加强巡查,做好建筑安全及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1、做好街办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安全巡查,协同街办安监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巡查,组织安全检查6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24处。

2、为确保圆满完成区规划局的年终目标任务,我办在今年加强了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安排专人不定期对集镇进行乱搭乱建巡查,发现乱搭建行为,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并限期拆除,减少了后期拆除工作的难度,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上半年共张贴治违宣传标语90处,悬挂宣传横幅18幅。

3、制定《同安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实行街办、村、组的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设专项资金对抓好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奖惩。每月25日前村社区上报治违月报表,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上半年来共巡查30余次,加大巡查宣传力度,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苗头。

为加快推进我街道xx年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多途径推进“同安生态田园城市”项目补偿拆迁后续工作。我办将吸取优秀办公室的先进经验,剔除不足,按时完成明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多途径做好“同安生态田园城市”项目后续青苗、房屋补偿拆迁工作,提前做好“丽阳实践”项目分房前的基础数据核实和分房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二)抓好柏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3号楼的装修工程收尾工作,严格组织验收,整理资料按程序送审。

(三)做好绿化改造工作。重点配合建设单位对阳光大道、幸福路延伸段进行绿化改造。加强市政绿化管护工作,达到美化场镇,提高人居环境的目的。

(四)对大河小区外围路灯进行改造,完善忠诚路、忠北路路灯设施。

(五)配合成都投资有限公司做好同安城区污水管网接平安污水处理厂相关工作。

(六)做好在建工地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定期巡查,针对扬尘、降尘、施工打围、安全施工等,做到及时监督、整改。

(七)加强房管工作建设,协调办理农集区房屋产权证。

(八)认真开展治违巡查,指定专人加大对辖区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九)认真做好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十)继续努力做好地质灾害点监测防治工作及人员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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