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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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武残联[20xx]66号文件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区残联为我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要求,我司将按照上级文件和区残联规定落实执行,现将公司介绍给区残联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武汉巧手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和商贸为一体多元化民营企业,公司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以“客户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进行依法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员工1132人,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的集团公司。公司有自己的党总支、妇代会、共青团、职代会等组织,同时成立了60多人的志愿者服务队,经常到养老院,乡村,社区开展活动,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捐钱捐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家居服务工作的意见》(武残联〔20xx〕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现状,帮助他们生存发展为首要条件、保障其得到“人性化”照料、减轻其家庭供养人的精神负担和精神压力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居家服务基本需求、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建立和完善以家庭生活照料为依托,以康复治疗、心理疏导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居家服务体系,为区委、区政府分忧,共建和谐黄陂、幸福黄陂!
二、任务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内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生活信心,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改善其居家生活环境,减轻其家庭供养人的精神负担,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定时定点定岗提供专业服务。
三、组织机构。
公司将针对残疾人服务群体成立一支专门的居家服务队伍,直接由巧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分管,挑选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爱心、有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培训后上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残联的监督和业务指导,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精心照料,在服务时数范围内,随叫随到。
四、服务内容。
1、给服务对象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送饭、做饭、洗衣、洗澡、擦浴、理发、剪指甲照顾饮食等;保证残疾人一个月理一次发。
2、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室内室外环境卫生打扫、晾晒被褥、购物和递送物品;保持房间通风,无异味,室内基本整洁,被褥一个月晾晒一次。
五、管理办法。
公司将针对这类特殊群体制定一套相符合的质量管理办法,保证服务对象的生活起居和安全,并跟踪监督管理和考评,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服务对象满意。
六、组织实施。
按每个家政服务员服务2-4个残疾对象,公司将组织20人左右的服务队伍满足黄陂城区服务对象的需要,每天定时定点定岗服务,让每个家政服务员熟悉全区城内所有服务对象,互帮、互助、互动,做到就近及时护理,特殊情况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对象一旦有需求,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家政公司,由家政公司统一合理、及时、就近安排家政服务员上门服务,做到快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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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扶贫开发和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毕节市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毕残联通〔20xx〕18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大力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生存发展状况得以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我县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深、扶贫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也是推进我县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残疾人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纳雍的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着力把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原则,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促进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以“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为统领;以扶贫攻坚“六项行动”为切入点;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以提高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具实效的措施,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扶助力度,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小康。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列为精准扶贫对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摆脱贫困;到20xx年,残疾人家庭收入接近或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确保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全面平等享受教育、住房、康复等服务,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强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教育班,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特殊教育幼儿园(班),支持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入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机构,多渠道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以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着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全县平均教育水平。注重抓好残疾人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必须正常录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同时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注重抓好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依托有关院校或相关培训机构,充分利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圆梦行动”等载体,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针对残疾人需求与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在3年内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分批培训,力争每个残疾人扶贫对象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促使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得到切实增强。
(二)着力实施康复救助工程,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县财政部门每年应按上年度所辖常住人口人均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各级残联组织要注重实施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听力障碍残疾人助听器适配、贫困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贫困残疾人矫形器和假肢装配、贫困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自闭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脑瘫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肢体残疾少年儿童矫治手术、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等康复项目,同时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努力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确保“康复一人、造福一家、温暖一片”。
(三)着力实施保扶并举工程,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进程。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时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给予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并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残疾人参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总体水平。同时,逐步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专项保障制度,真正使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生存得到有效保障。做到应扶尽扶,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整户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等扶贫模式,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增收致富。同时,根据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和“一户一法”的要求,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找准发展路子、制定增收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时应重点倾斜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及生产生活设施,着力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加收入、尽早摆脱贫困。
(四)着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残疾人自强创业行动,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积极创业,特别要鼓励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扶持城镇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加工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并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切实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场地、设施等服务,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创业梦。深入开展残疾人巧手创业行动,积极帮助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解决更多盲人就业;大力支持残疾人发展具有民族特色、有竞争优势的地方产业,积极培养残疾人能工巧匠和民族文化传承人。深入开展残疾人阳光就业行动,大力扶持各类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全县每年扶持创建2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同时,切实推进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合的工种和岗位,为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创造良好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为使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有组织、有保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郑成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慧县人大副主任。
郭太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帮达县政协副主席、卫计局局长。
成员: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楼县残联理事长。
朱江县扶贫办主任。
王光良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潘登县民政局局长。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尚金海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
杨晓君县妇联主席。
林炼深县卫计局副局长。
尚金涛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尚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好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扶贫办和残联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残疾人全部作为扶贫对象进行扶持。同时,将所有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数据录入电脑,建好残疾人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推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快残疾人扶贫开发进程。
(三)强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扶贫、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和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的优势,开展“遍访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摸清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对列为扶贫对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采取干部驻村“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因地制宜、分户施策。积极帮助残疾人扶贫对象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改善基础设施、落实增收项目,促使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
(四)加大扶持扶助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将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残疾人扶贫对象,充分整合部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并聚焦贫困残疾人家庭。县财政局每年按上一年度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总额的30%预算资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就业、创业,资助贫困残疾在校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等。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资助考取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及其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团县委应切实发挥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深化助残“阳光行动”,切实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妇联在推动妇女小额贷款和“巧手锦绣”计划时,应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妇女获得项目扶持,参与绣娘培训;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机制,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增加残疾人贫困户信贷的投放;危改部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应重点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改造范围,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招聘服务周等活动时,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务必增强扶残助残意识,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着力改善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环境,千方百计提高残疾人收入。
(五)注重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化理念,广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传递汇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县人民一道攻坚克难,同步奔向小康社会。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围绕自治区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以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要为重点,通过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快速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满足企业需要,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培训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选拔具备条件的技术工人,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培训,或通过校企合作进行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企业从当年新招用技术工人中选拔推荐培养对象,通过企业自培或送到技工院校培训。参训人员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成为企业高技能后备人才。
(三)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结合解决技术难题等组织有关企业技能骨干进行研修培训。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由企业根据申报条件,推荐职工参加培训。可采取4种培训方式,一是技工院校培训,二是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三是校企合作培训,四是企业自行送内地或国外培训。
(二)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由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进行。
四、培训对象及申报条件。
培训对象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涉及能源、矿产资源、煤电煤化工、电力安装、建筑、汽车、装备制造业、化学生产操作工、纺织服装生产、生物制药、电子信息、食品生产加工、手绣制作等重点产业企业的一线生产技术骨干或被企业录用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有较强的技术钻研能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各培训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在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以上;
(3)企业班组长、技术骨干、技术带头人。
2.申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以上或累计工作以上;
(3)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的重要技术技能骨干。
3.申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并具有相近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
(3)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本行业领域的技术领军型技能人才。
(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企业当年新招用技术工人,爱岗敬业、钻研技术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对象。
(三)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本职业(工种)技术带头人;
3.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
五、培训时间。
培训计划实施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承担培训单位。
(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培训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可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技工院校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可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三)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承担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
七、培训程序。
(一)自治区区属企业培训。
1.委托技工院校培训的,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见附件2),送相关技工院校,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学校进行培训和申请培训补贴。
2.校企合作方式培训的,企业和学校共同商定培训方案进行培训,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培训补贴。
3.企业自已组织培训的,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企业组织培训和申请培训补贴。
4.企业送内地和国外培训的,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合格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申请培训补贴。
5.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
(二)地州市级企业培训。
各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由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企业需求填写《地州市(职业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见附件3),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纳入培训计划。
地州市级培训方式参照自治区级企业培训方式进行,由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考核鉴定。
学员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单位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除外。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经考核鉴定合格,颁发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考核鉴定方案,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认后进行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九、培训补贴标准。
20xx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培训项目予以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全年计划培训1万人,补贴标准为高级工培训每人1000元、技师培训每人1200元、高级技师培训每人1500元。
(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每人补贴1000元。
(三)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每人补贴1万元。
十、申请培训补贴程序。
(一)自治区本级培训。
1.区内技工院校承担培训。培训前,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送相关培训院校,承担培训的院校对其进行资质审查后,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培训结束后,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见附件5),连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花名册》以及前期审定的《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一并提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2.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训。培训前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培训结束后,培训院校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连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花名册》以及前期审定的《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一并提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3.企业送区外进行培训。企业在培训前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和相关佐证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备案。培训结束后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连同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一并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4.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的技能大师和技术带头人专题技术研修项目,由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定培训方案,填写《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以及培训工作总结一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合格后予以拨付培训补贴经费。
(二)各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由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地州市(职业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培训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后一次性拨付培训补贴经费,各地对承担培训的单位拨付培训补贴。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36号)精神,切实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残疾人更高质量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以残疾人就业需求为导向,坚持精细培训、提升技能、加强扶持、促进就业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全面、培训模式灵活、运作流程规范、就业形式多样、服务措施健全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以高质量、精细化的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
二、目标任务。
全省全年培训城乡残疾人10万人,新增就业创业或增加收入人数6万人;建设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20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30个,县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200个;扶持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1000家,未完成规范化建设的盲人按摩机构实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省、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方法,推进残疾人精细化培训工作。
1。建立全覆盖的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面向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培训制度,使每一名有就业能力、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都能接受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针对城镇残疾人,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培养;针对农村务农残疾人全面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农村拟转移残疾劳动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在岗残疾职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操作能力、掌握新技能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培训;针对失业残疾人员开展转岗技能培训;针对各类残疾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面向各类残疾群体开展创业培训,重点组织高校残疾学生、失业残疾人员、失地残疾农民等参加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就业的作用。
2。提高技能培训质量。各地要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及时更新就业培训管理系统内16—59周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状况和培训意向信息,在对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和就业市场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精细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课时和标准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要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课程、课时,送培训到村、到家,确保残疾人掌握技术、增加收入。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委托培训机构进行严格评审,对各个环节进行指导与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实名、准确、完整录入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建立完善、规范的残疾人就业培训档案,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拓展技能培训模式。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征集适合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确定残疾人培训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鼓励各地残联与企业联合,推行“订单式”、“引厂入校、进厂办学”培训模式。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及地域特点,合理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技能培训项目。尝试依托当地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机构,提供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康复、培训一体化服务。积极探索职业技能+学历+职业资格鉴定的学历制培训模式,提高残疾人培训质量和就业层次。
4。搭建多层次技能培训平台。制定《河南省残疾人培训基地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规范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各地残联要加快市、县级残疾人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已建设的残疾人培训基地作用,对基地进行政策、资金扶持,指导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层次。
5。加强培训后技能评价和激励措施。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注重技能培训后职业资格证书考取,提高职业资格证持证率,培训后残疾人职业资格证获取率不低于70%。推行残疾人个性化培训,对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及专业并在培训后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在培训费及证书考取费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1。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以实名制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坚持多种形式就业并重,进一步加大各项残疾人就业促进措施的贯彻力度,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积极创建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结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灵活居家就业方案,促进居家就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社区基层就业岗位。高度重视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扶持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继续推进全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盲人在保健按摩机构实现就业。开展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
2。规范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各级残联要继续做好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继续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机构职能,构建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各地要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室并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业务,有条件的省辖市要积极探索开展物理评估业务。组织实施20--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健全四级残疾人就业指导员队伍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通共享。继续实施就业服务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发布就业服务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继续把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当地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相关民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保障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工作,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对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按规定给予补贴,并将残疾人纳入重点扶助对象,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育工程。扶贫部门要将贫困地方残疾人培训纳入“雨露计划”实施范围。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各地要明确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扶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要接受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和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报送就业培训工程简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例和取得的成绩、经验,展示就业培训成果,激发残疾人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跟踪问效,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全省性督导检查,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切实抓好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扶贫对象。
具有东兴区户籍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我区平均最低收入以下的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我区平均最低收入以上但生活困难的农村残疾人。
二、扶贫内容。
深入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扶贫项目服务。
一是实施政策扶贫。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开发整体规划,推进农村低保和康复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摸清底数,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和“应扶尽扶”。
二是实施项目扶贫。实施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项目,解决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住房问题。
三是实施技术(培训)扶贫。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后的残疾人家庭至少一名成员掌握实用技术。
四是实施社会化扶贫。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帮、包、带、扶”活动。
五是实施资金扶贫。补助创业资金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脱贫致富等扶贫解困形式。
三、目标任务分解。
20xx年帮助13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任务数详见内东区残联[20xx]22号文件)。
四、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残联按照内东区残联发[20xx]22号文件要求把残疾人帮户情况表、四川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以及人员汇总名单上报区残联,上报情况要和录入“量服”平台信息一致。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七篇】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xx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生计生、扶贫办、民政、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并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办公室。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动。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区)要,建立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三要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四要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现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在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中更多惠及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五要加强基层培训。加强对残联、卫生计生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使其深入理解精准康复服务的主要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施。六要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各级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县(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国家、省级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七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xxx)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