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自查报告【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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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安全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控及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总结齐鲁石化机械厂重大安全事故等教训,在我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检
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重点对生产运行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二)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安全通道占用,区域模糊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清理并重新划线划分区域,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清理了配电箱周围违规物品,掩盖了设备接线,保证用电安全。
4、关于车间加工铁屑等处理不及时问题,指定专人监督负责,做到人走场地清,力争将意外伤害降到最低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加强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专业技能,并通过自查完善了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企业安全平稳生产。
我厂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通过这次自查活动更充分认识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不断将我厂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新高度。
办公用房自检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平米,办公室用房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三篇】
根据国家、省、州、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景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景
我局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的办公楼工程于1996年被批准开始建设,1997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挡土墙工程,后因资金缺口大而一向未建。XX年4月,在县规划委的一再督促下,为了解决办公用房,同时化解原有基建债务,我局拟定将办公楼的一、二楼作为商场对外公开拍租或拍卖,开始续建。现占地1898m2,建筑面积,建设8层。于XX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局相继参与合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一至四楼,县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楼。我局占用七至八楼,建筑面积,其中:我局实际占用七楼,办公房屋15间,使用面积,八楼15间办公房分别出租给信陵镇工商分局和县残联,使用面积,年租费7万元。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7人,企业编制人员6人,聘用临时人员1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景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3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89m2;其他在职职工25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已剔除会议室、档案室等3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6m2),人均使用面积6m2左右,贴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景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2间,使用面积,分别用作局小会议室和荣誉陈列室。整改后,我局在职3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贴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景张榜公布,理解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三是拟定《县水保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细则》,提交全体职工大会讨论经过后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全体职工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
办公用房自检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修建办公楼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4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共有10处,其中3处正在使用,1处地税借用,6处闲置,均不存在超标情况;领导干部用房已参照20xx年新标准进行了隔断;不存在擅自出租办公用房情况,以前年份的出租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
(二)修建办公楼
无新建办公用房情况;县局综合业务办公大楼修缮项目按照预算审批项目进行修建,尚未完成验收结算。
(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停放、统一调配,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施行定期公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不存在以下行为: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公车私用或对外出租出借、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四)津贴补贴发放
自20xx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国家税务局系统三级以下管理京外单位在职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琼国税发248号)下发后,我局严格执行省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白沙县政府执行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准时发放到位,无自行新设项目、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的情况,在计算xx年7月至xx年12月以及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补发津贴补贴过程中,无超额补发津贴补贴情况。不存在自行发放奖金、福利、油价证券及实物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县局腾退办公用房、修建办公楼、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已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整改。
(一)局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立即整改。
(二)公务用车存在费用不单独核算情况,立即整改。
(三)存在出借办公用房未收回情况。县城原局机关办公用房于早期借给地税局,地税局因受政策影响无法盖新的建筑,目前还未归还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