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工作总结范文【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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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工作总结【第一篇】
公司1-11月工程物资累计入库万元,累计出库万元,结存为万元,工程物资利旧万元,固定资产利旧净值万元。完成工程物资WMS实物管理系统上架,实现对工程物资实物的实时动态管理。全疆物资专业线考核每月名列前三。
2.践行三个一切,全力支撑物资采购工作。
为支撑一线进行方便快捷的采购工作,对采购需求部门进行电子商城公开市场、电子超市采购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详细培训。对本地入围供应商进行电子商城公开市场商品上架、询价响应、订单处理等操作流程讲解。为缩短公开市场询价时长及服务一线订单到货时长,专人跟踪询价单及订单流程,监控供应商电子合同确认进度及发货进度。截止11月电子商城工程建设类累计采购额万元,成本费用类(不含创新业务)累计采购额万元,创新业务询价中选拟签约金额万元。
物资采购工作总结【第二篇】
关键词EPC;成本管理;设计;采购;施工
一、EPC总承包模式概述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总承包模式是总承包单位依据工程合同的条款,统一管理施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各个阶段,同时对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质量、造价等总负责的一种承包模式。其中,设计工作贯穿了EPC总承包项目从项目设计到运行投产的全部环节,可以说,设计工作是三个阶段最关键的部分,它决定了工程项目的成败。
二、EPC总承包模式下各阶段成本管理的控制方法
(1)设计阶段。设计阶段要采取限额设计,就是依据审批通过的投资估算以及设计任务书,控制初步设计并且依据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来设计施工图纸。从总体上,限额设计的过程要确保工程竣工结算不超过总投资限额。(2)采购阶段。第一,健全项目采购制度。EPC项目经理部必须完善一系列的采购管理制度并在采购过程中确保严格执行,这就打好了控制项目采购成本的良好的基础。组织结构和分工上,在EPC项目经理部成立开始,就必须规范物料采购的流程,并对相关人员的权力和责任明确划分,合理分工,权责分明。第二,设定合理的采购预算和限价指标。在EPC项目采购环节,由预算人员依据项目审批通过的概算价,此外也要参照同时间市场的稳定价格以指导价位,对需要采购的物资分门别类核算采购预算,从而核定采购限价指标。要以限价指标作为采购的标准,假如出现超出,有关部门必须查明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第三,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一是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确定采购方式。在物资采购目录列出后,必须充分考虑配送、仓储等因素,建立EPC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采购方式包括公开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邀请招标、直接采购几种方式,EPC项目部可以依据相关的规定和结合项目实际,选择采购方式。二是确定合同供应商。EPC项目部要以质量优良、价格优惠、信誉良好为标准选择合同供应商,最重要的是关注物资的质量,在保证物资质量可靠的情况上,最大程度地对采购成本进行控制。此外,在供应商的数量选择环节中,一方面要避免货源单一,要合理选择多家供应商供应;另一方面要考虑所选供应商的物资数量,从而使供应商对价格进一步优惠,最终降低了项目的采购成本。三是供应商的动态管理。EPC项目部要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把对供应商的管理纳入项目采购管理中,及时剔除或加入供应商。第四,做好物资利旧工作。由于设计工作总存在余量,所以EPC项目不可避免的会剩余一定数量的物资。所以做好剩余物资的利旧,可以有效控制EPC项目的采购成本。EPC项目可以由物资主管负责整个项目的材料平衡工作,在编制物资采购清单时,要充分核算库存物资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等,与相关人员认真核算是否可以用于新项目,从而尽可能的物资利旧,减少采购支出。(3)施工阶段。第一,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审计。加强审计是加强EPC 项目施工阶段成本控制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审计管理同成本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相同,必须重视全过程的管理。通过加强审计管理来加强EPC项目的成本管理,要加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三个阶段的审计工作。第二,总承包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部门协调工作。一是EPC项目部的计划部门要落实好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及时编制和修订施工计划,审查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当发生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时候,EPC项目部计划部门必须协助处理好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时候产生的费用的相关问题,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台账管理。二是EPC项目部的财务部门要及时与计划部门沟通,做好项目部计划财务部内部组织成员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将信息流通化,做好收款、付款计划,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拨放给具体分承包商,同时对EPC项目实行全过程成本动态控制,从而能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的有序和谐进行。
从长期来看,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进一步开放市场,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的建筑项目管理行业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非常明显,然而,EPC总承包模式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EPC总承包项目中成本控制最有效的是在设计阶段,因为该阶段的成本控制体现了事前控制的原则,所以EPC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人员尤其是设计员必须高度重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采取限额设计,最终使EPC总承包的成本可控。
参考文献
[1]相杰.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成本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
物资采购工作总结【第三篇】
针对铁路专用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建议从优化采购方式、扩大需求、增加供给等方面加强管理,提高铁路专用物资管理水平。
关键词:
铁路;专用物资;物资管理
铁路专用物资管理是铁路物资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铁路专用物资供应中存在渠道垄断、专用性强、保障难度大、廉政风险高等问题,在“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的总体管理要求下,如何调整管理思路、积极培育市场、拓展物资供给渠道、提高专用物资的供应保障能力,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规范和提高铁路专用物资管理,对于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和提高企业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1铁路专用物资管理现状及特性
铁路专用物资管理现状
专用物资管理现状。截止2014年,铁路总公司将机、车、工、供、电等专业共计186项专用物资列入铁路专用产品采信认证目录,并且根据运输生产和安全管理需要适时调整采信认证范围,制定铁路专用产品标准性技术文件663个。
乌鲁木齐铁路局的铁路专用物资管理。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质量规定和要求基础上,出台了《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目录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6~9组为铁路专用物资,并对机车车辆专用物资目录编制管理作出专门规定;出台了《乌鲁木齐铁路局生产经营物资供应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钢轨、道岔等专用物资管理流程;出台了《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将高速道岔列为铁路建设项目监造物资目录;并设立专用物资管理部门,专人专管6~9组铁路专用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铁路专用物资管理的特性
直接关系运营安全。铁路装备制造发展迅猛,重载化、高速化成为发展趋势,铁路专用物资使用于机车、车辆、线路和接触网等铁路专用设备上,许多属于行车关键物资。专用物资设计、制造监管、检验检测要求高,采购、质检监管难度大。采购铁路专用物资的产品质量,生产制造装配工艺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设备的运行安全,关系到旅客财产生命安全。
采购库存金额比重大。除铁路专项用油外,2015年乌鲁木齐铁路局专用物资采购项数比例为29%,但采购金额占到55%;年末库存铁路专用物资占库存物资总金额的78%,项数比例为39%。2016年专用物资采购项数比例为22%,采购金额占到56%;年末库存专用物资占库存物资总金额的82%,项数比例为41%。上述统计数据表明专用物资单位价值高,采购库存资金大,品种集中度高。因此,加强专用物资设计、研发、监造、采购和评价体系等管理工作,对于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减少资金占用和企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供应保障难度大。专用产品针对专用设备研制开发,加工制造有特殊技术质量、生产许可、生产工艺和检测要求,销售市场单一。由于鉴定认证手续复杂,保持资质有效性相关费用较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市场参与度。因此,生产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通常采取专利技术、垄断销售、企业制定型号规格以及主机厂做技术改动时指定配套企业等方式来垄断市场供应渠道,给采购供应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垄断或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容易造成更新换代、新技术、新设备开发利用积极性不高,采购货源单一,履约风险较大等问题,这种供求关系明显违背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市场规律。
2铁路专用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制度需要修订完善
随着《中国制造2025》发展规划的实施,铁路装备制造业迈向了数字化、智能化、重载化快速发展轨道,专用设备的工业制造在向智能制造转变。但铁路专用物资管理制度修订工作相对滞后,未及时跟进调整管理范围,应该及时纳入专用物资范畴强化专业管理的未纳入,不该限制认证许可或监造的物资却被纳入专用物资管理范围。例如:线路维修使用的小型养路机械起道机、拨道机和方枕器等手动机械,基本上不影响设备行车安全,却纳入了认证管理范围;而铁路车辆监控监测系统、接触网检测系统等直接关系车辆运行品质和运行安全风险的设备,却未能纳入生产许可目录。管理范围的不当,将影响专用物资市场的良性互动和长期健康发展。
预算计划编制质量不高
铁路物资管理改革的总体方向是集约化、归口化管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运营和非运输企业的物资管理将纳入路局物资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专业、高效、集中统一管理。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物资的归口管理和集中采购,实现了批量采购的规模效益,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但是受到业务管理跨度大、设备管辖里程长、人员机构编制紧张、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影响。用料部门编制的采购预算计划与生产任务、经营指标、全面预算和定额管理等方面结合不充分,计划编制方法原始简单,质量不高。2016年,路局计划兑现率仅为92%左右,零星急用物资计划占全部需求计划的11%,停工待料、两年无动态积压现象仍有发生,计划在物资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采购方式应优化调整
铁路总公司为了营造公平透明物资供应竞争环境,积极推进以公开招标采购为主要形式的采购模式。但有些物资采购部门在选择采购方式时,未充分考虑物资市场供求关系、专用性、经济性等因素,仅选择一种方式进行采购,造成采购成本大,成交价和流标率高,采购审批手续繁琐,浪费人力资源或因生产力布局问题造成潜在投标人较少等问题。
采购验收环节不够规范
物资采购活动中,存在部分专用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审核、技术规定、认证许可等资料审核不严;未执行定点厂家定点产品的采购渠道或采购资质暂停、资质失效的供应商产品;部分中标的生产供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甚至不具备履行合同的生产供应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因采购资金款源、使用部门、用途不同等原因出现非物资管理部门不公开需求信息,自行采购专用物资等问题。在验收环节出现有些单位存在专用物资的厂标、出厂日期、保质期限、认证标志标识以及有效技术证件等信息不全就入路上车等问题。
资金结算未突出重要合作关系
有些单位将钢轨、道岔料、轨枕、机车车辆维修材料等专用物资和办公家具备品、劳保防暑用品、杂备料等通用物资,统一纳入存货资金支付排队系统,按照账龄长短集中支付,这样容易影响一些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和采购价格水平。一方面专用物资的生产从研发力量的投入、专业机械设备购置、企业生产资质、产品认证等方面都有特殊规定,产品针对性较强、转型困难,生产企业与铁路部门合作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铁路运输业、装备制造业的高速发展也离不开相关企业的密切配合。基于合作共赢,互动发展关系,财务资金结算应该根据供应商类型区别对待。
供应商信用评价效果弱化
为了完善铁路物资市场诚信体系,引导供应商诚信履约,防范物资采购风险,铁路总公司和路局都建立了供应商日常行为管理和年度信用评价机制。年度供应商信誉评价分为A、B、C、D级,评为80分以下C、D级供应商不得纳入合格供应商范围,并不得参与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物资采购活动。但评价分值只有减分内容,没有加分激励措施,造成分值90分以上的A级供应商无法体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信用价值。对物资供应商同样的日常不良行为,例如供应产品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型式检验或提供型式检验报告的一般不良行为,采取暂停参加物资采购活动3个月的惩罚措施。显然不合格专用物资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相对于通用料要严重得多,但受到的惩戒是一样的,信用评价机制奖优罚劣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3加强专用物资管理的建议
修订管理文件,明确主体管理责任
定期梳理铁路物资管理文件。结合国家标准委员会、国家认可委和工信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建议铁路总公司定期梳理铁路物资管理目录、采信认证目录、铁路总公司管理物资目录等文件,加快专用产品统型工作,调整增减铁路专用物资标准性技术文件和专用物资采信认证目录。完善专用产品认证许可、质量监管、生产监造和采购验收等环节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推动铁路专用物资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加强专用物资考核评价体系。路局层面应在全面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专用物资管理规定基础上,加快建立专用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存货支出预警、入库验收管理、质量跟踪和信息反馈体系建设,加强专用物资考核评价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专用物资供应链完整受控,物资技术质量安全可靠。
科学测算,提高预算计划编制水平
加强专用物资计划管理工作。建立预算在先、指标控制、管算并重、计划兑现管理机制,利用物资管理系统大数据信息加强统计分析结果运用,采取经验估算结合预算管理、物资消耗规律、消耗定额信息,充分考虑滚动零基预算,结合其他预算编制方法经济合理地编制采购计划,达到既满足生产经营物资供应,又减小经营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的目的。
构建信息化的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平台。将采购管理、计划管理、采购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储备管理以及质量管理整合于信息化的物资管理工作中,平衡采购计划与库存、生产、物流以及供求关系,降低采购过程中的各种不必要成本
建立存货支出预警机制。结合设备状态、修程修制、库存状况、供求关系和季节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采购时间,满足周转和生产需要的数量,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编制专用物资采购计划,实现采购效益最大化。
优化采购方式,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物资采购工作信息化。通过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集成需求信息、计划统计、采购供应、供应商、合同执行情况等物资集采工作信息化管理。结合市场供需关系、生产能力、生产任务安排等因素合理选择集中采购方式,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95306商务平台采购。
降低采购成本。市场供应充足,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的可以采用货比3家引入竞争,发挥公开招标中供应商间的博弈机制,选择最符合自身成本和利益需求的供应商;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导致供应商选择范围有限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提高采购效率;潜在投标2家及以上,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物资,可以在平等、合法、时效性和价格最低的原则上,进行谈判采购;采购物资品种单一,质量标准明确,市场竞争充分,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方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转变资金支付排队方式,强化合作关系
根据物资的单位价值、专用情况和制造工艺复杂程度,将供应商分为3类。
一般性供应商。主要指为铁路提供低价值、低风险的一般通用物资,如提供钢铁、水泥、木材、机电、劳保、化工产品等的供应商。
商业型供应商。主要是指为铁路提供大宗复杂或技术升级换代快的通用物资的供应商。
优先型供应商。主要是指为铁路提供高度复杂或专用物资的供应商。在资金结算的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对于优先型供应商,根据供货验收情况支付料款;对于商业型供应商,根据应付金额大小支付结算料款;对于一般性供应商,按照账龄长短支付料款。通过细分资金结算对象,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战略伙伴关系。
扩大物资需求,积极引入市场竞争
考核约束机制。通过考核约束机制,减少各种形式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加大运营物资、建设物资、非运输企业物资归口管理力度,形成规模效益,扩大市场需求。
合理编制采购计划。综合考虑专用物资计划期内需求量、周转储备量和突发应急抢险需求量,结合预期需求量,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减少临时月度物资需求,形成季度或年度批量需求,吸引潜在投标人参与热情。
引入市场竞争。通过网络公众媒体,扩大专用物资需求信息受众面。加快专用物资供应商入围审批工作,供应商选择上可以在经评审最低价的基础上,选择多家生产企业或商中标供应。
调整管理思路,增加物资市场供给
调整管理思路。及时修订专用物资技术标准,调整缩减采信认证目录品种,加快专用设备配件采信认证工作,增加市场供给。
引导生产企业参与供应。通过网络公众平台专用物资名称、技术标准、使用环境等信息,创造条件,引导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投标供应。与有合作意向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开展专用设备、单一来源物资的技术研发,推广使用新产品,形成稳定合作关系。
严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设置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铁路物资市场竞争的不合理的资质、业绩门槛,审查路内市场已采用招标采购,而路局仍然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招标行为。另外可以通过资金结算,信用等级评价,细分招投标包件,降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吸引主机配套厂参与等方式,扩大专用物资市场供给。
运用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市场诚信
为客观、准确和合理地评价供应商,评价对象分为通用物资供应商和专用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和指标要更细一些,评价等级要更密一些,既有减分项目还要有加分项目。针对物资采购、产品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不良行为和等级评定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供应商分成限制、允许、预警和推荐4种类型,录入招标采购商务平台,通过网络系统筛选潜在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扰乱铁路物资市场秩序的供应商要纳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铁路市场。评价结果执行力度、公示范围要大一些,通过公众平台95306网或中国招标网公示评价结果,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推荐守信优质供应商。
加强执纪问责确保过程受控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物资采购监督检查制度,形成采购决策、采购招标、合同执行、质量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把规范管理程序、加强质量控制、廉政风险点控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物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涉及采购全过程的各部门、岗位确权定责,保证采购程序的关键环节始终处于多部门、多岗位联合实施、逐级负责、层层把控的受控状态,规范采购过程控制。细化物资管理权力清单,规范物资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的权力运行。采购过程全程透明公开,拓宽物资采购领域接受监督的受众面,杜绝物资采购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4结束语
物资采购工作总结【第四篇】
2010年和2013年所有物资采购事项均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8月)
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梳理,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自查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近两年物资采购流程和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零星物资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采购,大宗物资采购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坚持集体决策,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按相关法律规定实行招标,采购工作是否执行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采购过程中的验收、决策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等。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上报,要边自查边完善物资代购制度。
(二)检查阶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
(三)建章立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
各单位要针对目前物资采购流程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特别是针对大宊物资设备采购提出系统性管理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采购计划审核等各项制度,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和操作。通过本次专项治理,要对现有的采购制度进行总结完善,不断提高粮食系统物资采购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完善零星物资采购制度的同时要重点建立健全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性机制,杜绝违反制度和程序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治理措施。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对采购计划的制定,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物资进企业检验、复检、入库,资金结算等过程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