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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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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一篇】

甲方(赠送方):

乙方(受赠方):

为了表示对乙方年来为xxx中外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辛勤工作的一个奖励,也作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期许和共同的利益分享,甲乙双方于xxx年x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达成如下股权赠送协议:

1、甲方将在xx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xx万元时,将其拥有的xx公司%的内部股权,计人民币万元,免费赠送给乙方。

2、内部股权的持有人享有xx公司经营利润的分红权,乙方在x年内不得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移,如果乙方在x年内离职,则本次所赠送的全部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

3、乙方在受赠的同时,可在公司增资时享有以受赠股权比例的两倍追加认股的优先权利,此项权利也可自愿放弃。

4、此协议自签署之日履行完毕,并将在公司章程等事项中给予明确登记。

5、发生争议时先双方友好解决,达不成共识再由法院解决。

6、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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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二篇】

受让方(乙):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股份。

三.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四.甲方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转让部分的权利,亦不承担转让部分义务,其在_____________公司转让部分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按受让的股份承继。

五.乙方承认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三篇】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_。

为了表示对乙方_____________年来为_____________中外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公司)辛勤工作的一个奖励,也作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期许和共同的利益分享,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公司会议室达成如下股权赠送协议:

1、甲方将在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_____________万元时,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的内部股权,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免费赠送给乙方。

2、内部股权的持有人享有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利润的分红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内不得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移,如果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内离职,则本次所赠送的全部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

3、乙方在受赠的同时,可在公司增资时享有以受赠股权比例的两倍追加认股的优先权利,此项权利也可自愿放弃。

4、此协议自签署之日履行完毕,并将在公司章程等事项中给予明确登记。

5、发生争议时先双方友好解决,达不成共识再由法院解决。

6、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四篇】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双方投资设立的xx市xx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原目标公司:是指签订本协议之前以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某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xxxxxxxxx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成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目标公司: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具体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退出某某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为前提)和管理,并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责任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

净资产价值:是指为了实施股权转让,由双方共同确认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总额。

专利:非商品,本协议仅指xxxxxx。

有关业务:是指原目标公司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

有关职工:是原目标公司所有在册职工。

原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

张三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80%;

王一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20%。

原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双方确认,甲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xx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xx%,乙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xx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xx%。

本协议中原目标公司和新目标公司除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外,仅仅是为行文时理解条文之方便,实际上均为目标公司某某有限公司,并不表示存在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主体。

双方是以原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已经处于xxxxxxxx的情况下履行本协议,双方对原目标公司的实有资产处理和原目标公司的有关合同没有异议。

原目标公司无形资产中拥有xxxxxx专利许。

双方一致同意,经过股权转让之后,甲方退出原目标公司的股权,甲方所持有原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在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将股权全部变更至乙方名下;或者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依照乙方确认的股权受让人及受让比例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甲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元整)人民币。

支付方式和标准。

股权转让资金由乙方xxxxxx支付。

支付时间。

在xxxx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的资金支付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直至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为止。

若乙方延期支付某批次的资金,应承担逾期期间的以该批次应支付总金额为基数、以每日承担%为比例的违约金。

在乙方支付最后一批股权转让款项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主动向乙方提出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日时,双方另行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甲方明白和确认,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所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可能是乙方一人、也可能是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也可能是包含了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或新目标公司承担。

甲方明白和确认,为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签署有利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增加甲方义务的,乙方承诺该增加的义务最终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全面负责新目标公司的运营与管理,承担原目标公司所未了结之有关业务、承担原目标公司未支付之费用、依法履行和处理有关职工的劳动关系,合法自主经营新目标公司。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有权重新整合新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制定新目标公司的发展战略。

双方均明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所述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前,甲方已经完全退出新目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自行承担新目标公司新产生的各项负债,在此期间新目标公司所发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可就具体事宜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深圳市地法院方起诉。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五篇】

转让方:_____________(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丙方)。

转让方: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丁方)。

xxx市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xxx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xxx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xxx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六篇】

甲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深圳市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投资及比例。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三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利润分配比例。

三方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前期负债的项目。

三方均明白和认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

***。

****。

前期负债的偿还。

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以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同样方式支付上述条中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当本协议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七篇】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由上述协议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本协议签订日”)在签署。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资成立,地址:____________。其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经营期限: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2、甲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目标公司股权整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标公司现股权结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1、股东出资额______万元,占该公司______%股权;

2、股东出资额______万元,占该公司______%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让方式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万______元(大写:______)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整体购买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转让价指整体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办公用品等物品(详见移交清单)。

3、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目标公司,甲方完全退出。

4、甲方所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姓名:______银行:______账号:______)分三次支付转让价款(包括定金),付款以银行转账单据为准。

3、在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______元(大写:______),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在十日内付清。甲方收取的定金万元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抵作转让价款。

第四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1、在本协议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承担。

2、股权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应交税款、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3、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各方因开展前期业务而发生的研究、调查、专业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各方之间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

甲方自收到定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获得全部转让价款的权利。甲方各股东(包括本协议明确的股东和其他乙方不知道的实际或隐名股东)之间享受的转让款由其内部分配,乙方无权干涉。

2、于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披露满足乙方收购目的的重要资料,包括目标公司开展经营范围内活动所需的全部证照、文件或其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隐瞒和虚假。

3、目标公司在完全归属乙方之前的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包括股权转让登记前乙方未发现,日后产生或发现的合同义务、担保业务、应付而未付款、工商、税务及有关部门应缴费用或罚款等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4、保证20____年度自治区建设厅监督检查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年审顺利通过。

5、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符合本协议转让目的.的工商变更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它文件。在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业务和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若需要甲方出具其他法律文件或者补充其他材料,甲方应当全力配合。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款项之日起日内将目标公司资产和权益全部移交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

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相关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有关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目标公司的移交和归属。

在甲方的所有股权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掌握的涉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权利(包括印章)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合法拥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财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本协议所列甲方中一个或多个股东违约,均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各股东连带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收购目标公司目的的,除支付乙方违约金元外,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不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延迟履行达到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4、若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而非因自身一方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不视为该方违约。

5、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时,不视为各方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6、若目标公司在未归属乙方之前,未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导致目标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股权未变更到乙方名下的,本协议自然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违约金;股权已变更到乙方名下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十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除了本协议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和专业顾问之外,不得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为个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签订本协议及办理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事项,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代理人签字办理,若本人在外地的,委托手续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时生效。

第十三条附件(见附页)。

附件及其注释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八篇】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成立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份并于________________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的开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股份数为)。其中,甲方为公司股东之一,出资元人民币占有该公司%股权(股份数为)。现经股东同意,甲方将其占有的公司%股权(股份数为)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比例、价格及款项支付:

1、甲方将其占有的公司%的股权(股份数为)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付清。

二、甲方保证对转让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任何抵押、担保、查封等。

三、股东权利义务: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亏损。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订立后日内,甲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予以配合。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约定全面履。

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约定承担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九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 公司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20xx年月 日

精编合资公司股权协议【第十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公司设行政总裁1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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