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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现状调查报告【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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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报告【第一篇】

市审计局于今年3月至4月派出审计组对我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几项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整改进行了部署,并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由于20xx年度以前市财政局未要求市直所有单位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预算进行申报,因此,我委在申报20xx年预算草案时,未申报上年结余资金,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xx年度我委已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了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

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委将如实反映资金结余情况,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

二、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县市区做好争资立项和其他发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委对县市区发改局进行了以项目建设、争资立项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考核,并给予了适当的经费奖励。经我委20xx年3月第四次委务会研究,从我委自筹经费中列支20xx年各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考核奖金27万元。

今后,我委将规范对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

三、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我委在编制20xx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少反映的万元,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列入上年项目结余,导致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我委已和市财政局衔接,将在编制20xx年部门决算时调整20xx年上年项目结余数据,保证决算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今后,我委将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切实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

四、关于“公务卡消费支出比例远低于25%的规定”问题

经核实,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工作性质特殊,比如每年发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奖等现金支出额度较大,致使拉低了公务卡支付比例。今年以来,我委已对公务卡结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通知》(郴财库[20xx]26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是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坚决使用公务卡结算。突出强调出差的住宿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支出,要严格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今后,我委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公务卡支付管理,提高公务卡支付比例,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报告【第二篇】

20xx年9月,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校校长杨炳昌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红审报〔20xx〕60号)和《审计决定书》(红审决〔20xx〕25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校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接到审计通知书,到审计组进驻,再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我校始终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给予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所需资料,积极提供财务收支报表、账簿、会计凭证,及时同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坚决执行审计决定,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审计决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后,我校及时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进行了扎实认真的整改。

(一)关于漏列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学校食堂20xx年购买的除尘器3套、锅炉1台、锅炉2台、发电机1台、冰箱1台、圆桌1套,培训中心20xx年购买的数码相机1台、记忆棒1支,学校20xx年购买数码相机1台、热水器2台,共计价值人民币94760元,财务漏列固定资产。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校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理,查实产品类型、型号,已分别录入资产卡片,补列固定资产。

(二)关于食堂收入余额未转入“结余”科目核算问题的整改

对xxx0年学校食堂会计账年末食堂收入余额元,将xxx0年综合食堂收入余额元、管理费——卡费收入余额115689元、其他收入余额元、副营业收入余额元分别转入“食堂结余”科目进行核算,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

(三)关于年末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且未编制余额调节表问题的整改

对xxx0年学校基本账户和培训中心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出现不相符的情况,经查实是未达账款造成的。根据审计组意见,出纳员编制了余额调节表,并与账面余额相符。今后,督促财务人员每月到开户银行打印一份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单位资金安全。

(四)关于“其他收入”直接冲抵“事业支出”问题的整改

学校根据审计组的意见,对xxx7年、xxx8两年未直接冲抵“事业支出”科目的“其他收入”元和元,作如下调整:先借:事业支出,贷:其他收入,再借:其他收入,贷:事业结余。

三、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加大财务制度建设力度。学校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教职工出差管理规定》、《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基建、采购、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规范人财物管理权力的正确运行。

二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新增1名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学习《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三是实行报账“一支笔”审批制。单据报销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三者签字,缺一不可。

今后,我校将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强经济责任意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财务状况平稳良好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办好人民满意的中等职业教育作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报告。

审计整改报告【第三篇】

青山铺镇人民政府:

20xx年2月,镇财经监督管理领导组派出审计组对社区居委会20xx年1月—20xx年2月20日账务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白条支付各种费用款项

社区20xx年—20xx年有白条支付各类工程款现象,还有20xx—20xx年其他费用报销也有部分白纸条。未能按照长县政发20xx2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30条“预付工程款和共产结算均必须使用本县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禁止使用白条支付”的规定。随着镇三资管理的不断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将更加完善,白条支付现象不会再出现。

2、大量使用现金结算

社区在支付各项费用和结算工程款时,均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发20xx4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五款“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的规定。对此,镇党委政府已责成我社区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现象。

3、原始凭证审批程序不到位,费用支出无明细,报账不规范。不符合长县政发20xx2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20条“原始凭证不完善或审批手续不完善,中心应当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的规定。如20xx年3月10号凭证,列支其他支出-社会保障支出156985元,用于社区新建、清理、维修工程款,附其单位开具的钢筋、水泥、砂石发票金额104500元。缺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记录且发票金额较工程款金额少52485元,事后迅速补齐了用工工资表等相关手续。对此,我社区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财务管理程序,对手续不全的报账支出单据,财务人员可以拒绝入账。

4、上级拨款未作收入挂往来

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26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应计入补助收入”的规定。由于村级报账员业务水平不精,对村级账务科目处理理解错误,如将20xx年、20xx年的居民卫生费、单位卫生费收入未进入社区账户,而是做环保经费的工资直接发到保洁员,造成坐收坐支现象。居委会讲督促财会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政府部门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审计中指出在账务管理处理中,对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设置专帐核算,以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符合长县政发20xx8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18条“各级村级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当建好独立的技术档案盒文书档案并妥善保存…”规定。钟对上述问题,社区将加强规范档案、重要会议记录的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做到统一管理,对合同从签订到保管以及变更的各项程序,手续做到进一步规范。

除对上述镇财经监督管理领导组派出的审计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外,社区将借这次机会,对所涉及的各类专项项目的专项资金以及村级工程规范管理上,严格执行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审计整改报告【第四篇】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并作出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职责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职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状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必须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状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状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

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透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必须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构成的结余;

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构成的结余;

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构成的结余;

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

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构成的专项净结余;

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推荐。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

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

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思考上年度指标结余状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思考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和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

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

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

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

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

二是根据(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

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用心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职责。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务必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

二是《山草香·》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构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用心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

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状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用心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

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

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带给依据。

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职责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职责人,也是问责和职责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资料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必须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状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必须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推荐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状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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