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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范文【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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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是20xx年4月清城区在20xx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县(市、区),并得到市的通报表扬。二是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样板工作,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按照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打造龙塘镇云路村、凤城街道东门社区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是督促各部门积极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3%。四是于20xx年3月起有序推进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预计将于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局党支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促进理论学习成果指导依法治区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党团志愿者、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敲门行动”、清明节森林防火、“五一”高速路口战“疫”、下沉石角镇、飞来峡镇重要点位开展防汛救灾和应急抢险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动240人次参与了入户宣传、守山口、守高速、防汛救灾活动。党团志愿者们守初心、担使命,争先锋、作表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重任,践行党员初心使命,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屏障,让党旗在防疫、防火、防汛一线高高飘扬。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完成20xx年度法治清城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并强化结果运用,督促问题切实有效整改,真正把考核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践的强大动力。结合法治建设考评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镇街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的完善和提高。继续做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工作。对政府法律事务共195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195份法律意见。收到各级法院的判决29份,其中区政府22宗胜诉,7宗败诉,胜诉率为76%。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实时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同步线上办案,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

(三)坚持高位推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以“八五”规划实施为主线,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学法用法活动、培训活动、普法活动、法治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等,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依托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商业综合体广场电子宣传屏、中心窗口等阵地做好普法宣传。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样板工作,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按照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打造龙塘镇云路村、凤城街道东门社区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村(社区)。

(四)筑牢第一道防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53宗,调处成功647宗,成功率。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463宗,调解成功458宗,其余案件或继续调解,或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均没有恶化、升级。道路交通调解室共收案413件,其中调解成功237件,移送起诉145件,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化解在诉讼前,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压力。

(五)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区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618人,其中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1人,解除矫正措施113人。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505人,接收率达到100%。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v^延伸管教警察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宣告和入矫第一课教育活动。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2763人次,集中教育学习1620人次,公益活动78人次。此外,组织社工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扶、协助就业、开展心理矫治活动。于20xx年3月起有序推进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经过初步设计,区“智慧矫正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信息采集室等23个功能室,后续建设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

(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共办理公证650件,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倡导容缺受理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凡是公证人员能亲自外调则由公证人员代办,不需要当事人去跑材料;推行涉外公证认证、邮寄一站式办理;开展个性化公证温情服务。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8宗,群众对办理案件质量及解答咨询的满意率为100%。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已接收人民法院因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发来的指定辩护通知88件。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半年接待群众咨询800多人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779件(次)。全区57名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89件,举办法治宣传288场,出具法律服务意见3件,其他法律服务事5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的工作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还有待加强。基层法治宣传设施还比较缺乏,有些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较为落后、普法宣传形式仍需创新、普法内容有待丰富。二是基层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强化,调解方法和技巧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存在执法结果公示不够及时等问题。

三、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谋划好我区法治清城五年规划,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督办检查、整改落实。

(二)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三)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协调,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四)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整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发动法律顾问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村(居)工作服务水平。

(五)提高行政纠纷和复议改革工作质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按照改革要求完善相关配套工作。采取多元化的结案方式,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统一转变,将调解、和解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

(六)稳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成效,全面完成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执行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二篇】

第一段:工作背景和目的(200字)。

基层司法所长是一个关键的职位,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平正义的使命。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多年来,我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本文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和体会,以便与其他基层司法所长及法律工作者们相互交流与学习。

第二段:理念与使命(200字)。

作为基层司法所长,我始终坚持司法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我认为司法所是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所长要做好司法服务,就要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权益放在首位,以公平、公正、便捷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此,我积极推动司法所的便民化改革,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第三段:团队建设与管理(200字)。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需要一个高效的团队来支持,因此团队建设是成功的关键。在我的工作中,我注重培养团队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鼓励员工互相学习和探讨,定期组织团队会议,及时分享经验和问题,共同解决困难。我注重员工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为员工提供发展的机会和空间。通过这些措施,我建立了一支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共同为司法所的工作奉献力量。

第四段:与社会的沟通和协调(200字)。

作为基层司法所长,我认识到与社会的沟通和协调是工作的重要一环。司法所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群众利益,必须与社区居民、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和合作。因此,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与居民保持密切的接触,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同时,我与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社会治安和法治建设。通过这些沟通和协调的努力,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回首多年的基层司法所长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我始终坚守职责,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我也看到了基层司法工作的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改进和完善。未来,我将继续以更高层次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和提升,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我和全体司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总结:

本文透过五段式的写作结构,系统地讨论了基层司法所长的工作心得和体会。从理念与使命、团队建设与管理,再到与社会的沟通和协调,文章对促进司法所工作的公正与便捷,维护社会正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最后总结了自己的成果与展望。这样的结构能够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基层司法所长工作的全貌,同时也提供了一些有用的经验和思路,为其他基层司法所长及法律工作者们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三篇】

在司法所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在管理区司法局、xx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自觉服从各项工作安排,扎实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两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就必须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刻领会基层司法工作者的重要地位,理清工作思路,鼓足干事劲头。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除了参加管理区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之余,我还能根据自己。

岗位职责。

和工作性质的要求,我能利用空闲时间了解、学习与实际工作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为自己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业务,认真工作。

在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我能服从安排,认真对待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一)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重点内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我在望高司法所的工作期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从事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管教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我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能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根据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向期我汇报其动向,每月到我司法所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就其一个月以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适时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家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不再重新犯罪。自20xx年以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名。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由于村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村民之间往往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既然他们来到了我们司法所,我们就不能因为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而有所懈怠。要把他们的纠纷像一块石头一样放在心里,不调解好,不落地。自20xx年以来,我共参与调处了40起左右的矛盾纠纷,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34起。

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四)做好日常报表上报工作。从20xx年起,基层司法所共5项业务报表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按月、季度、年度定期进行上报,除此之外还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每月上报共计7项的各类基层民间纠纷调处统计表的电子版报表,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都能按照管理区司法局要求,每月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三、严于律己,团结友爱。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能自觉遵守机关各项。

规章制度。

坚决不做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工作中能够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及时与领导沟通。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回顾一年多以来,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以后的新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上级要求,以群众的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夯实的作风要求自己,争取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一年来,自己以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民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使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均取得可喜的成绩。

一、

1、建立健全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21个。全年共排查各类纠纷312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起,其中土地纠纷40起,家庭纠纷6起,邻里纠纷4起,赡养纠纷3起,疑难纠纷1起,其他纠纷2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2、认真做好全乡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全乡现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都统一建立档案,帮教率100%,安置率100%,采取感化、挽救、政策帮扶、落实责任田、联系再就业,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到目前还没有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

众知法、懂法。今年共办理各类见证15件。为23家单位担当法律顾问。

二、配合乡政府中心工作方面。

1、我所3名在编人员,每人包一个行政村,负责联系、指导村级各项工作。今年非常出色的完成了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完成了春、秋两季植树造林任务;二是完成了林改工作;三是完成了村级两委换届任务。

2、对乡水管站护堤林及河滩地清理工作提供了人员及法律方面的帮助;帮助民政办核查低保人员工作近一个月时间。

三、政治业务学习方面。

学习是每个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司法所负责人,坚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指示精神。一是学习党的政策方针;二是参加区局及乡政府组织的集体学习,年内学习笔记在2万字左右;三是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廉洁自律方面。

严以律己,勤政廉洁,永远让组织上放心,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的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自觉维护党员形象,从事司法工作已有十九个春秋,我始终铭记党的宗旨,做人的标准,组织的信任,群众的认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我的努力,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区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的工作还需要向各位领导及同志们请教与学习,查找不足,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服务社会,再创佳绩。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干警。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大舞台”落成庆典我们出动法制宣传车两台次,制作宣传条幅3条,张贴宣传标语5处,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在中心法制宣传现场接受前来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读本500余册,法制宣传单3000余份,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使该镇的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六家子镇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共有调解委员会25个,共有调解人员75人。今年,我所共接到纠纷调解申请20起,受理20起,成功调解20起,其中土地纠纷6起,林木纠纷5起,其他纠纷9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辖区内现有17名刑解人员,今年新增2名,都进行定期走访,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重新踏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成为一名踏实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人。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和日常监管台帐。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管理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在xx大召开前和“两节”期间要求矫正对象签订。

保证书。

此项工作列为全市的典范。

(五)平安创建及综治工作。

创建平安地区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是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以期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今年,我们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二是积极动员、明确目标、认真规划。今年一开始,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规划,依“双目标责任状”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实处。三是强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质。我们从机关干部到村两委成员、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有针对的举办培训和法律讲座,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农牧民商贸集会等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村民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大提高。今年的普法对象是公务员为此特举办全镇机关单位人员法制培训班两次。

(六)、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确定了小南京洼村、西三道洼村,东三道洼、杏树洼村、吉利洼村、依河村、二道洼村、东庙嘎查、九家子村九个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做了相关软件档案和硬件设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共完成10起,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做到应援进援。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四篇】

诉讼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之一,作为我国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东方经验”的美称。其以合乎民众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结案方式化干戈为玉帛;以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定纷止诉。在历年司法实践中,其在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益,被誉为“培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的‘一枝奇葩’”。而今,在民事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深入认识,准确把握,灵活掌控民事调解工作仍是一项刻不容缓急待解决的课题,只有将诉讼调解的各个环节更好地拿捏准确,才能以待发挥其更大的潜能作用。

所谓诉讼调解,其实质就是人民法院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采取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一种结案方式和诉讼活动,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周期短和对抗性弱等特点,是构筑“成则双赢,不成也无输方”的全新诉讼前景的中流砥柱。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设计上,判决结案强调整个程序的严谨周密,调解则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高效快捷。法官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明是非,理纷坛,使司法公正得以最大程度的体现,同时更从根本上及时化解矛盾,消解和钝化纠纷,促进团结,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做到案了事了矛盾了。实践证明,凡是调解结案率高的法院,服判息诉率也高,上诉率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低,执结率高。归而言之,诉讼调解对于息讼止争及维护邻里和睦、社会稳定、节约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具有相当重要的正面作用,继承并弘扬这一宝贵的经验并加以发扬和规范,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法院工作的重头戏。

二、对诉讼调解原则在实践中的分析。

(一)现有诉讼调解原则的分析。

我国民诉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这就是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现行的基本原则。法官在主持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必须准确握,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切实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即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必须依据当事人的意愿,也就是说调解程序是否启动由当事人决定,调解最后能否达成一致由当事人衡量,调解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书是否签收由当事人自行定;二是坚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原则。自愿原则是诉讼调解的前提,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则是对自愿原则的补充,也是诉讼调解的一个基础;三是坚持合法原则。所谓合法,是指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调解协议达成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和政策;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尺度,具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某些原则存在一定的弊端:如“事实清楚,分清是非”一项,就有不切合实际的一面。《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那么,在事实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不能结案,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其弊病有三:1、中国传统观念“家丑不可外扬”在某些人头脑中是根深蒂固,如果坚持查清事实,实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2、对调解案件进行深入地调查了解,不利于诉讼成本的减少和提高效率;3、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4、与民事诉讼法其它规定相矛盾,违反了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私法自治)原则。从现实操作中来看,其实既然调解是当事人自愿的,体现出了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合法,那么是否查清纠纷的事实,是非责任是否分清,实际上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适用“模糊调解”反而利于诉讼调解的开展。

(二)对诉讼调解原则的几点补充。

[1][2][3]。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五篇】

(一)、加强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工作。

1、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成立由书记_伟为组长,副书记庞瑞仓、派出所长耿玉鹏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7月2日召开各村书记、治保主任会议,并与村两委签定责任书。

(2)、各重点路口、村庄共悬挂条幅32幅、标语2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出动宣传车28车次进行宣传。

(3)、利用集市组织专人进行宣传3次,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营造声势贯穿行动始终。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3000-3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3、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今年7月10日在全乡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目前共收缴枪7支,军用子弹16发。

(2)、加大了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全乡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的工作方法,确保不发生问题。

(3)、今年8月,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全乡19个村逐户签订《承诺书》,共计7050户,本人与家人愿意遵守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派出所各持一份,另一份由承诺人持有。

(二)、7月,经,乡、村、派出所多方做工作,对xx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xx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六篇】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院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使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达到一线的水平,学院组织安排教师下到行业一线进行挂职锻炼,积累工作经验。这为学院的。

教学。

改革,专业的结构调整,课程体系的开发和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自己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为了锻炼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及业务素质,于2014年7月14日到7月20日深入到东湖乡司法所进行实践锻炼。经过这些天的工作,我对相关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运行模式,实务工作部门对人才的需求有更深刻的了解,对于学院以后人才培养问题以及人才培养方向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在这次的工作经历中,不但锻炼我的专业技能,同时也培养我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最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与其他同事进行团队合作、共同探讨、共同进步的精神。

下面就是我在东湖乡司法所实践锻炼的情况总结:

一、东湖乡基本情况:

河路社区、寿丰社区、石桥社区、镇江社区、水库社区、双拥路社区、林家湾社区、王家桥社区、马鞍山社区、大山门社区、新马路社区、拱桥村、新华村、马鞍村、大地村、刁桥村、新沟村、高槐村。

一九九二年全乡九个村被正式定为“再造一个德阳”的城市建设开发规划区和重点控制区。继原龙井、春锦两村先后被开辟为“旌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河东开发区”后,全乡现辖七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和旌湖技术开发区玉泉开发小区。共有幅原面积21.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92米,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东部与寿丰、双东两镇接壤,北与孟家镇相接,西临绵远河(即德阳旌湖),南靠旌湖开发区和四川文化娱乐城,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境内交通十分方便,108国道线及市区龙泉山路、庐山路、天山路、峨嵋山路、旌孟路纵贯乡境南北,与横跨乡境东西的珠江东路、岷江东路、长江东路、凯江路(德中路)、德通路、黄河东路、青衣江东路以及东部丘区村道新马路、水路交织成网,公路四通八达。

区内商业街、宝山街、玉泉路、南泉路等街道道路均已建成,输变电路、天然气、自来水、广播、电视、电话、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众多农转非居民区及商品住房区日渐增多,近年兴建的市邮电局凯江路支局、省警院、邮电技校、市工行、市农行、区建环委、区法院、玉泉路中学、旌阳小学、农贸市场均座落于本区之内,德阳中学高中部已迁入本区,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餐饮、运输服务等各类行业的社会服务功能齐备。

二、对东湖乡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政府及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的一体化设计就可以看出司法所提供的社会服务主要面向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乡党委政府安排,负责一些司法行政以外的管理工作,负责突击检查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挂包帮”联系村社,负责参与或指导村务工作。

3.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自《人民调解法》2011年颁布实施以来,东湖乡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相比之前的基层工作环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对于外部而言,司法所主要是做群众工作,手段是“嘴”,办事靠“腿”。东湖乡下辖的社区和村社较多,各村社之间距离较远,多数村社公路只通到村委会,加之当地土地开发原因,群众居住呈现分散形式,给司法所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现场解决群众问题,往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行路难问题。有时必须采用步行方式到达现场。

三、东湖乡司法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2013年以来,旌阳区司法局东湖乡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以矛盾纠纷化解为目标,以规范管理为基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开展攻坚活动,强化纠纷排查。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结合走、建、惠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化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把调解触角延伸到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同时,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4期百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各(街道)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内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6期;调整充实一批村级和专业、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增至22个,调解员数量增至89名。

(三)是增强调解互动,提升调解质量。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机制的衔接,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机制,做到人民调解与其他类型调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提升调解质量。全年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力量共同调解纠纷21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萌芽阶段,为全区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四)多项举措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2014年以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改革方向,深入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市、区工作会议精神,东湖乡司法所认真总结201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大胆探索,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强化领导。一是调整充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充分保障人力、物力,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也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作为依法治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宣贯,提升认识。通过文件、会议、座谈、实地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向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风险防控、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报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一步转变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此项工作作用和意义的认识。

完善制度,提高质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定期服务制度,突出服务深度和广度,由一般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向定期法制宣讲、矛盾纠纷预防、村(社区)重大决策咨询等方面转变;二是进一步适应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特点,简化工作服务登记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把按季报送工作信息改为按月报送,便于及时掌握全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的职责和地位,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在法律顾问人员安排、经验交流、服务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

加强监督,强化考核。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建立暗访抽查制度和暗访抽查台账,每月突击抽查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征求村(社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测评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组成考核小组,进一步简化考核程序和指标,增加村(社区)干部群众意见分值和比重。改一年一次考核为一年两次,建立村(社区)对法律顾问“不满意即更换”制度,切实提升考核效果。

三、在实践锻炼过程中的一些认识。

周时间,我共观摩调解2件纠纷(1件征地拆迁纠纷、1件家庭赡养纠纷)在这些纠纷中我发现:

1.群众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在调解一起因多子女相互推诿部承担赡养责任纠纷时,该村支书说:“我们村的受教育程度在我们东湖乡算中上的,大概在初中文化,基本上都能自己签字,自己书写文字材料,再往天元、寿丰一些偏远的村社,很多中老年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限制,调解工作很难进行,当事人思想不开阔,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始终局限在眼前的吃亏或者便宜上纠缠。而且,对于司法人员的法律讲解很难听懂,甚至有人对法律产生抵抗情绪。该村支书指出:“跟他们调解纠纷,就不能过硬的使用法律,那样他们不服,很多法律原意他们不理解,容易产生误会,相反,他们服的是民间的道理,从道理上来分析哪个队哪个错,他们还要容易接受一点”。

子。在走访座谈中了解到,旌阳区东湖乡社区矫正人员江某身患严重疾病,急需手术治疗,但因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法外出打工,只得利用自家的住房开起了简陋的茶屋,靠这些微薄的收入度日,面对高昂的医疗费,一筹莫展无法就医。得知此情况后,市司法局立即组织干警开展捐助活动,局领导带头,全局干警慷慨解囊,很快便为江某筹集了4000余元医疗费。旌阳区司法局也积极行动,在短时间内筹集到2000元医疗费,解决了江某燃眉之急。

四、在锻炼工作中所采取的思路和观摩的体会。

(一)强化服从意识,正确处理主管领导与协管领导的关系。

双重领导没有大小之分,对司法所来说双重领导都要服从。由于双重领导所处的位置不同,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很容易发生冲突,如何服从双重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尽可能安排不发生矛盾,我们在工作中做好与协管领导的交流沟通工作,及时将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以及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和反映的要求及时向协管领导汇报,使协管领导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在工作再分配的时候能尽量协调处理。这样,既能很好的完成主管领导下达的任务,又能把工作冲突降到最小。

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例如东湖乡司法所在处理德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碧桂园住宅小区和红星美凯龙家装市场征地拆迁安置期间,司法所所长谢汶宇和两位司法助理员都参与此项工作,服务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其他机关把好程序关,同时也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在适当的时机扩大法律宣传面,既配合了工作又完成了普法宣传。

(三)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乡镇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发放了定位手机,充分运用社区矫正对象gps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平台,建立电子围墙,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定位管理,切实掌握了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动态,防止脱管、漏管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应在基层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观摩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一周的观摩和实践,尽管时间不长,但获益匪浅,引发了我们对现实问题多角度、深层次的思考,这样的调研活动,希望能够继续进行下去。以上观点与意见,还不成熟,请领导批评指正。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七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x年即将过去!我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一名新兵,在近一年的工作中,坚持以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学习情况。

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纪律严明,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在思想上不断加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思想觉悟得到了锻炼,思想稳定,作风扎实。三是刻苦钻研业务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工作有计划、有预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提高了自身素质。x年是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年,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一年来,自身素质和修养得到了不断提高。

(二)锤炼了业务能力。在工作中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扬长避短,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在业务能力上有所提高。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自己已经能够独立开展司法所的各项业务工作,工作实绩和成效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

(三)加强了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做到不利于单位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单位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基层工作经验还不够,学习、工作上还不够细致扎实,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开展工作时缺乏魄力。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基层工作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是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和道德内涵,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八篇】

根据《关于认真开好厦门大学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材料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拟于近期召开。为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现向师生广泛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对象。

全院教职工、学生。

二、征求意见内容。

1.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2.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加强学科建设等正在做的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和福建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方面。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师生意愿,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有效保障改善民生,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4.学习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提高能力本领方面。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三、征求意见方式。

1.邮件发至xmums@或lrliu@;。

2.给领导个人邮箱或微信留言。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九篇】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一)司法所职能。

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

(1)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6)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7)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10)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11)开展安置工作。

(12)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司法局内设政治处和7个职能科(室)。

1、政治处(副处级)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警务、老干、外事、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2、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科室的行政事务。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统计、信访、接待、财务、保卫和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镇(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全市成人法学教育;承担市普法办日常工作。

管理、指导各镇(区)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承担市司法调解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5、劳教管理科。

监督、指导市劳教所及劳动教养学校工作;负责劳教人员的提前解教、加期、减期、所外执行等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劳教所的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

6、司法鉴定管理科。

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以及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7、公证律师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审核、审批律师、公证机构的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驻市内的办事机构;监督、指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以及执业公证员的任命和年审注册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的资格考试和专业培训工作。

8、监察审计室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按规定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业务工作;

4、负责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调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6、指导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

8、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执业证和法律服务所执照及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年审注册审核呈报工作。

三、

基层司法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一)司法所职能。

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

(三)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它是我国运用最广泛、最成功并深受广大群众和基层社会各界欢迎的解决民间纠纷的非诉讼方式,被国外法学界誉为“东方经验”。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3、调解原则。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和程序。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4)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5)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中山市司法局(2006年07月16日)。

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4)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

(1)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6)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7)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10)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11)开展安置工作。

(12)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

中山市司法局(2009年08月28日)。

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二)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纠纷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3、经调解达成的协议,须向当事人宣读,经当事人认可,自愿接受并签名。

4、调解协议要由当事人自觉履行。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三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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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势,广大农村地区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稳步推进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农村社区矫正全面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差距悬殊,社区矫正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社区矫正和城市相比,基础薄弱,发展速度较慢,解决制约农村与城市社区矫正不平衡的难题,是推动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大环境较差农村开展社区矫正,群众思想观念上有待进一步引导,大多数人对这种刑罚执行制度尚不了解,对矫正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与偏见,与矫正对象保持距离。同时,农村还存在着地理环境较差的特殊性,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效率低下,不利于心理矫正、家访、日常监管的开展。

环节衔接不够。

(三)农村社区矫正力量不足,社会化程度低。

督者匮乏。

二、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社区矫正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落后于城市,所以需要各级财政的支持,应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的科学、系统、完备的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其物资、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二)充实矫正手段和方法,强化管理。

农村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应统一协调,明确职责与分工,适用统一的管理标准和矫正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形成长效机制。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应结合实际,严格矫正程序,充实矫正手段,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接收、管理、矫正手段、考核、惩奖、解除矫正等制度,明确矫正运行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

农村社区矫正大多处在起步阶段,统一规范农村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首先要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过渡工作,着重规范矫正对象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司法局的移交衔接,建立部门间的监管合作机制,明确交接职责,完善交接制度,使之做到真正的“无缝衔接”。地方政府可以在农村配备公益性岗位,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充实矫正工作队伍,充分挖掘农村组织作用,吸引村委会、村干部进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发挥其一线优势,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及时掌握矫正情况,防止矫正期间的“二次犯罪”。建立考核评估和回访调查机制,以人为本,惩奖分明,发挥激励长效管理机制的作用,注重对矫正对象的日常评价,对矫正对象实施定期考核,强化对矫正对象教育改造。

(三)注意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在农村地区,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处在最基层,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也最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社会关系、生产生活等情况,能够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监督管理等具体现状,充分调动村委会、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是做好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的必然要求。以创造“枫桥经验”而著称于世的浙江诸暨枫桥镇发扬传统,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做了有益探索,即对矫正对象实行从镇司法所、协作站(社区)矫正小组、公安责任民警、村治安调解组织、矫正对象家属五方面分别落实监管职责的5十1监管模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四)加强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

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委托管理平台,确保农村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措施有效落实。笔者认为目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一是严格把握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条件。入矫未满3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暴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禁止外出。二是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委托管理。经批准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将委托管理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传至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在收到材料后,将委托管理书回执及时传至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三是对个别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实地回访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加强对这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针对性管理。四是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监控管理。要求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移动监控平台管理,每天24小时开机,便于矫正工作人员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

(五)建立社区矫正保证金、救助金制度。

违法犯罪。

来源:人民网。

中山市开展首宗社区矫正对象“无缝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26月10日,中山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同市中级法院和石岐司法所到市看守所开展首例社区矫正人员“无缝衔接”工作。

在市看守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名矫正对象(假释)服刑期间的情况,并出具其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的风险评估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宣判了矫正措施,石岐司法所人员详细核对了相关法律文书和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确认无误后,向其宣告矫正期间的注意事项。自此,该所将开展管控、矫治和帮扶等日常工作。整个流程公开、透明,既保障了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使他们虽然在监外执行刑罚,但仍要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当地司法所的管控,否则将可能重新收监服刑。

通过这次工作联动,各部门均表示对矫正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非常重要,今后还要建立日常工作机制,人民法院在宣判矫正措施前应先通知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通知当地司法所派员联同法院开展“无缝衔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出现。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中山市司法局(2009年08月28日)。

第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守合法性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两个方面。要在依法对前提下,善于把握当事人形成纠纷、产生矛盾的焦点,寻找利益平衡点,寻找最佳解决纠纷的方案。要情法交融,善于渲染人世间美好的亲情、友情,激发当事人人性中真、善、美的一面,促使当事人逾越利益的差异和冲突,平息矛盾、解决纠纷。要从关心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不搞“和稀泥”,不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第二,在双方当事人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不能强迫调解,不能违背当事人意志进行不平等的调解。除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之外,负责调解主持的第三者不应干预,确保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司法调解自愿原则。

第三,民主调解,经当事人各方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协助做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可以邀请造价工程师;调解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可以邀请医生、医学教授;调解维修手表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可以邀请手表维修技师;调解家庭或者社区纠纷案件,可以邀请当事人近亲属、社会名流、社区贤达、家族长辈等。

第四,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一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纠纷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也不能因为没有经过人民调解而拒绝受理案件。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总结【第十篇】

段一:引言(200字)。

基层司法所长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法律的执法者和公正的化身。纵观我多年的工作经历,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基层司法所长,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敏锐的洞察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期间,我始终牢记人民的利益至上,始终追求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以期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段二:扎根基层,了解民情(200字)。

作为基层司法所长,第一件事就是扎根在人民中间,了解民情。我积极参与群众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了解民情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人对法律的认识有误导,或是出于无知,或是受舆论影响。因此,我毅然决然地把宣传法律知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通过组织法治讲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段三:公正执法,秉公办案(200字)。

作为基层司法所长,公正执法、秉公办案是职责所在。我牢记法律的公正性原则,不受任何人、组织的干扰,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我坚守公正、廉洁原则,全面收集证据,确保案件有力有据。我深入思考每个案件的本质和关键点,并与同事密切合作,共同商讨最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审判中,我以耐心、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维护公正正义,创造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段四:建立有效沟通机制,提高工作效率(200字)。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是复杂而繁忙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注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首先,我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情况。其次,我与同事之间保持高度沟通和协作,开展每周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此外,我定期组织全所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大家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我们取得了良好的工作表现,并使司法所整体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段五:总结与展望(200字)。

回顾这些年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基层司法所长是人民群众权益的守护者,我们应始终坚守法律体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未来,我将继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素质,带领全体工作人员与时俱进,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段落间的过渡词汇:首先、其次、此外、回顾、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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