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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热选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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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一篇】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节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上级精神,决定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郑xx。

副组长:高xx。

成员:高xx、陈xx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消毒隔离情况和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二)学校、托幼机构。

1.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及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2.晨检工作开展情况。

3.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重点检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2月19日前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真:xx)。

2、市卫生监督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年1月11日—2016年2月19日。

五、附表。

3.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表。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3日。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二篇】

强化措施,集中精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食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不等不靠,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会议精神及时进行了传达。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我局实行分管领导具体主抓、业务人员专人负责的工作方式,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相关企业。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面向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宣贯专项整治的精神。在巡查回访的过程中,我们向企业认真宣传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相关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二是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检查是否按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三是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并及时曝光。

(三)围绕目标,加强指导。

办理情况、质量卫生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对现场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在检查的过程中进行整顿,在整顿的过程中进行规范。通过反复巡查回访、手把手的指导、不厌其烦的讲解,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专项整治以来,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成效。

1、生产企业安全意识得到提升。通过宣传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精神、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多数企业业主的生产经营意识、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普遍加强。

2、专项整治期间,通过政策引导、法律法规宣贯、严格整治,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为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利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平时巡查情况看,目前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学习不够,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宣传,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现阶段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层层落实,不留死角,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违法添加非使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三篇】

为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职责,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肇庆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计划》要求,我所于205月至10月集中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以二级以上医院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中心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同时对二级以上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卫生监督员现场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的建立、具体工作的落实等。检查中发现部分医院未按照规范清洗消毒内镜,新改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到市卫计局备案等,监督员针对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监督员现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并认真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的整体情况,掌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有利于增进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帮助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共同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教20xx49号(开阳县20xx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从20xx年10月11日起,在全园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

幼儿园食堂按照上级要求,幼儿园食品安全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办理了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也做到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严查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清洗消毒也要求到了位、加工管理制度也得到落实、不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自查,我园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但是,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堂对食品原料的渠道进货审查不严,部分加工原料无有效的索证索票,个别承包商还存在厌烦日常监督检查的情绪。二是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冰箱未专用。

三、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金中幼儿园对自查出的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将落实到人逐一要求整改。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五篇】

为进一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依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4月17日上午,细河区疾控中心人员和细河区卫生监督所的人员在细河区教体局体卫艺科领导的陪同下来到解放街小学进行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督查组对学校春季卫生、健康和防控工作等方面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查阅,检查人员对解放街小学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给予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解放街小学表示今后要更加抓实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六篇】

根据《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家,确定检查结果符合0家、基本符合1家、不符合0家。

(一)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在开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管辖内的企业开展了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评定工作。

(二)制定计划,组织培训。制定了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监管人员参加了州局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了从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的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三)加大宣传,推进工作。监管部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宣传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企业停产或季节性停产,给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了不便。

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广泛宣传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评定,切实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白河食安委办〔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儿童食品消费环境,保障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镇于3月10日-12日组织工商、卫生、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张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是否建立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是三中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商店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18户。责令限期整改两户,没收小麻辣食品15袋。

三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对食堂、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四是查处采购不明畜禽、不合格食用油、调味品使用工业盐或非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小吃店21户,现场要求整改8户,限期整改两户。

二是个别小吃店的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难以保证;。

三是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一是迅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进行长期监督。

二是继续搞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三是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确保不出问题。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八篇】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告一段落、全县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我们认为:这对推动我局深化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加快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们农业局的关心和厚爱,体现了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县委、县人大作出对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的决定后,我局高度重视,将评议活动作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难得机遇,本着主动、认真、负责、虚心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迎评”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自7月初起,我们就着手进行了“迎评”的宣传发动、方案制订等组织准备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了执法自查自纠活动。对以来农业局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行政管理、农业(农机、渔业)执法监督、勤政廉政、加强法制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全面细致地自我分析检查和回顾总结,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现将农业局两年多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基本情况。

县农业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由各级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蚕种、食用菌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县农业局主要履行《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与农业(渔业)有关的法律、100余部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等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7月以来,局党委将评议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正确的执法评议指导思想,剖析过去、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严格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执法评议的各项工作。制订下发了淳农[]81号《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迎评”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的实施。7月11日,召开了由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要求农业局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执法评议的意义,端正态度、精心组织,主动扎实地做好“迎评”各项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局党委多次听取和研究执法评议工作动态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局属各科室站层层发动、全面动员,科室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评议工作。这次执法评议工作,我们做到了教育动员从上到下不漏一人,执法自查由点到面不留死角。为搞好农业(渔业)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我们一是坚持以自我为主,立足本职、立足自身,突出重点执法环节的对照检查,对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情况,全面进行了“回头看”,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二是坚持开门纳谏,查改结合。评议活动以来,我局采用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等方式虚心征求各方对我局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批评意见、建议,对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坚持有错即改,认真对待,努力解决。三是把这次执法评议同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百名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送服务”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农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意见。日前,农业局全体执法人员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基本到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本查找清楚,加强改进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基本明确。

二.农业(渔业)行政执法主要工作。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包括农业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监理。两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渔业)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在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农业(渔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力求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积极宣传普及、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妥善及时地处理违法违规案件,提高了依法护农(渔)、依法治农(渔)的意识和水平,为维护和促进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此同时,我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取消了钓鱼证、植物检疫登记证、农机维修网点等3个项目的核准许可和兽药生产许可项目,取消了13项农机收费项目,另外又降低了2个收费项目。还完善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了最佳案例与最差案例评选活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几年来未发生冤案、错案。也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渔业执法先进集体”,被杭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仅供学习,请注明出处。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九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安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扎实开展涉旅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为全县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我县旅游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赵良田具体牵头负责,旅游股为责任股室,督促各旅游企业建立相关组织,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会议制度,按时参加县食安局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和相关活动,定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总结工作经验。

我局结合节前旅游市场安全大检查、日常旅游安全抽查、星级农家乐复核和评定等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会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普及旅游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引导业主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旅游氛围。

一是将食品安全监管同“小长假”相结合,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前,按照县委县府统一安排,对县内各旅游景区(点)、星级农家乐、宾馆等旅游企业进行了旅游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其加工经营行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确保旅游饮食卫生,防止或减少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件发生,集中力量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作好检查记录,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截止日前,共发现涉旅企业食品安全隐患10项,已整改10项,整改率100%;二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还派出工作人员对星级农家乐等涉旅行业进行了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排除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的隐患,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应急处理监管力度,指导、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要求各涉旅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增强各旅游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贯穿到全县旅游事业发展的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我县旅游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食品检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第十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幼儿园)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幼儿园)暴发和流行,县卫计委、教育局组织卫生计生执法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相关人员,于5月16日-20日分三个检查组,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和完善学校(幼儿园)晨(午)检等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报告、追踪调查,规范开展晨、午检工作,落实患病学生凭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制度,特别要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疫情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通过督促检查,增强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学校(幼儿园)内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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