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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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核查自查报告1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根据《xx》(xx发xx号)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按照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全面对我中心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我中心原名xx,成立于xx年。xx年xx月xx日,xx机构编制委员会《xx》(X编发xx号)同意我中心更名为“xx”,挂“xxX”和“xx”牌子。内设xx、xx、xx、xx、xx五个科室。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根据xxX机构编制委员会《xxX》(xx编发xx号),核定我中心编制xx名。现实有xx人,其中:管理人员xx人,专业技术人员xx人,工勤人员X人。占编不在岗人员xx人。编外聘用xx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目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X正X副;科级领导职数X正X副。现实配处级领导职数X正X副;科级领导职数X正X副。
二、职责履行情况
我中心主要职责:xxxx通过自查,在履行上述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加强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厅及中心相关制度;三是坚持积极为基层服务、排忧解难、办实事;四是围绕xx中心工作,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五是全面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一)机构设置规范。我中心已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三)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在拟定规章制度时,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制定规范性和起草领导同志讲话时,如有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时事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不存在变相成立内设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范建立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四、存在问题
1、因我中心业务职能广,但中心现提前离岗人员占编太多,对单位管理影响较大,造成目前许多重要岗位已无人可用,只能使用编制外招聘人员。
2、工作人员紧张,专业人员相对缺乏,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难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内设机构急待增加。目前,我中心实际承担的职能与xx编委宁编发xx号文所赋予的职能相比有很大增加,职能涉及业务面更广,工作量增大,急需增加内设机构来满足中心全面履行职能的需求。
编制核查自查报告2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125号、津编办发〔20xx〕126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1.《关于增设天津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81]教计事字157号);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党发[1996]12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xx]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xx,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1996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编制核查自查报告3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机编[20xx]3号)精神,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核查结果于6月8日至13日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1、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YY市XX镇人民政府,级别正科。内设机构5个,名称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保障办公室、公共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事务办公室(加挂农业事务办公室),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经费形式财政核拨。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1、编制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我单位共有编制119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事业编制76名,工勤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2、在职人员情况。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合计126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93人,工勤人员5人。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1、核定领导职数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我单位领导职数2正12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正4副。
2、实际配备情况。至20xx年5月15日,本单位实际配备单位领导2正10副;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3人。内设机构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四)下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共6个,具体情况为:
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4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9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2、财政结算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4、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5、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0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①根据兴机编[20xx]47号文件,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级别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②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3人,暂未配备领导职位。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存在单位“吃空饷”共4人。
三、存在“吃空饷”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存在“吃空饷”情况,具体为:企管所干部李锋未经请假擅离岗位;农业站干部刘国东未经请假擅离岗位;环保所职工林亮斌个人申请离开岗位;环保所干部林东杰长期请事假、病假未减工资。
四、处理意见
依据自查情况,提出如下处理的初步方案:
1、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2、拟通过自然减员、把住“进口”等手段,逐步消化超编现象。根据《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申报审核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兴机编〔20xx〕33号),今后需要使用编制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时,必须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编制使用申请(用编申请)。待同意后,方可向组织或人社部门提出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入人员申请。
3、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4、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情况申报表
7、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管理员登记表
编制核查自查报告4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按照《关于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对本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9名,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如下:
(1)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2)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 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正职领导1人;
(3)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4)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4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1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3人;
(5)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6)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2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7)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正。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
(8)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正职领导1人;
(9)市白蚁防治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2人;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借用人员1人;
市白蚁防治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7人(主要从事白蚁灭治一线工作);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机关运行情况: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三、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xx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