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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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第一篇】
摘要我们应该如何防范与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重演呢!这就要求我们分析其原因,采取其相应的对策,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其类似是事故的再次发生。
经济在增长,社会在进步,国家在强大,奈何火灾事故越来越多?群死群伤的场面屡次重现呢!这些火灾事故的责任要归结在谁的头上呢!是个人,是集体,还是国家?我说都有责任:个人的消防意识太薄,集体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类似等等原因都是导致火灾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
一、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的原因分析
1、人们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逃生与自救能力差,这是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屡次重演的关键所在。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中国目前近有三分之一的居民、近一半的学生不懂消防安全常识和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将近百分之七十的居民不关注公共消防安全。从这个调查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一发生公共火灾就会有群死群伤的。现象的原因了。
2、集体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主体责任不明确,意识太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人为的造成了很多火灾隐患的存在。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表明,目前,全国未设立消防现役力量有956个市、县(区、旗),其中万多个乡镇中,有专业灭火力量的不到20%。全国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就有18万余处火灾隐患没有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有1525处未整改。
3、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缺少先进的消防装备与设施。比如说,就目前很多楼层建筑安全疏散通道,设计的不到位,有的过于狭窄;有的即使做到位,但有由于管理上的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着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会影响到火灾发生时快速安全的撤离的。以及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装备,使火势得不到及时的控制,从而会使小火灾酝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
4、建筑物的火灾载荷性能差,一旦着火就会释放出很多有毒物质与浓烟,使人在窒息昏迷而死。现代很多家人的装饰材料都是可燃极高的材料,比如海绵,一旦着火火势很快,并且会释放出co、、so2等有毒物质和浓烟,这足以让人丧命。
二、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所采取的相应对策
1、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普及性、长久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仅涉及人群范围要广,各个层面与各个层次的人都要教育到,而且教育时间要持之以恒,要从小开始教育,并且要涉及到每个年龄阶段。要让人们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使消防安全意识成为人的一种主动性意识而不是被动性的。至少要做到让每个人看到火灾第一时间知道报警、会报警,会简单的灭火方法,逃生方法以及掌握正确自救与互救的方法。比如说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术等基本技能。
2、 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责任细化明确化。要让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与人员上,制定出相关的规定,由谁负责,由谁检查,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谁来承担。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如发现火灾隐患就要及时进行整修与排除,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 要严把检查关,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把关好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关,减少易燃性高的材料,提高建筑物的抗火性能;要严格把关好消防设施设备关,安装好消防灭火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4、 要完善好消防安全灭火预案,做好各项火灾救援的准备,要达到随叫随到的程度,要持之以恒,常年不懈。
总之,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吸取教育,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各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第二篇】
20xx年9月11日12时15分许,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生电池爆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xx年9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建良任组长,东城安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东城安监分局、东城派出所、东城消防大队、东城监察室、东城总工会、城区供电分局、东城工商分局、东城质监站、东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东城岗贝社区等单位组成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记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赛格电子市场1E73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日用百货。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由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于20xx年5月3日出租给李少波(东莞赛格电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NO:3#24-3),建筑面积97平方米,用于经营电池、充电器产品。
2、事故单位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法定代表人:王丰森,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时间:20xx年8月12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水暖器材安装、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及设备、办公设备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负责人:龚梅,成立时间:20xx年8月6日,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单位关系
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总公司,法人:王丰森,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属于总公司。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属于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龚梅,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总公司与分公司注册住所实属一个位置,在同一住所办公。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基本情况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广东省揭西人,身份证号码:。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发货、打单。
2、直接经济损失及周边影响
据初步估算,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事故烧毁电池、充电器一批;火灾蔓延至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铺位,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一批;火灾蔓延上方的住宅,烧损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房内部分家电、家具、床上用品等物品;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一批。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李海娟在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工作时发现起火了,立即用电话向住在楼上的老板娘羊化报告,说铺里着火了,叫人来救火。三名男员工立刻跑下楼,羊化因为带着小孩,稍后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李汉锋、容创伟、李淑林看到北面铺位西北角位置货架上的电池着火,他们马上拿灭火器到门口,因为当时有电池连续发生爆燃,不敢进去灭火,李海娟因火势太大不敢跑出大门。此时周边的群众也发现火势非常大,伴有爆燃,积极报警和参与救人,后因火势越来越大,只能在外围灭火。之后消防队到场开展救援。最终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及评估
1、企业应急情况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许,东兴花园小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现火情,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朝军立即到达现场,安排员工和保安人员展开现场施救和疏散人群工作,第一时间安排张军、朝勇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报告火情及位置;总经理助理张军及时致电岗贝社区主任叶灼坤,报告和说明火灾情况。其余到达现场的工程人员、员工、保安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以往组织的消防演习流程迅速开展灭火自救,搬送、铺设水带、连接消防栓、枪头,往起火点喷水灭火。在消防队赶到现场时,已经向火场喷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队到达接管现场后,全面展开灭火工作,期间,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积极配合灭火救援、疏散人群工作,希望尽快浇灭火灾和降低损失。大约半小时后,起火点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门现场救援情况
20xx年9月11日12时18分,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一民宅(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着火。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东城专职消防队、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队共18辆消防车,9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12时24分到达现场,12时45分控制火势,13时15分火灾扑灭。15时50分,清理火灾现场过程中,发现1名死者。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向阳、东城街道党委书记邓涛等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东城街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医院、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前往现场处理,并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并呼吁受影响住户听从现场指挥和物业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楼,以免造成次生灾害。
3、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东城街道成立了善后处置小组,各职能部门依照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展开工作。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与死者李海娟家属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家属的赔偿协商,及时支付赔偿金。
目前,火灾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和火灾蔓延至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烧损的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间物品,以及火灾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等损失赔偿工作,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正在通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正在制作中。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反复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大量的锂电池发生连环爆燃,火势猛烈燃烧扩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并快速扩散到楼上的居住区域和周围的建筑。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总公司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相关部门责任履职情况
岗贝社区有专职安全巡查员8人,分为3个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55家企业的安全监管,并与每家企业每年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社区书记、主任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8次(每季度不少于两次)。岗贝社区巡查员分别于20xx年6月6日、7月6日对事故发生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赛格电子市场3层24区3号铺位进行了2次消防安全检查,现场为办公室,没有发现存放锂电池,但均未能提供检查记录和有关映像记录资料。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大量违规存放在商铺内的电池爆燃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对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其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造成一人死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李少波,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4、王丰森,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5、张军,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工程、消防安全,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在平时巡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二)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建议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李少波。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铺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处理。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王丰森,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5、张军,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建议东莞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作出处理。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议由岗贝社区安全办主任叶灼坤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应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力度,狠抓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以铁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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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项目2012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本项目春节期间施工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司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重要指示,并结合我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用于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及建设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
项目值班人员需严格按照春节期间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并如实填写当日巡查检查情况,如遇突发事故应遵循应急预案启动快速反应,统一指挥,项目值班人员组织各班组留守人员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各只能部门值班人员分工合作,各施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措施。
成立项目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当日值班领导担任,成员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质量部
物资部
水电组
技术部
机电组
安全部
专业救援作业队
项目各职能部门值班人员
各施工班组留守人员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加强动火作业点监控;
2、对各材料加工棚、仓库、办公区、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3、检查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以及漏电保护装置自带报警器装置是否完好。
4、对现场材料加工棚、仓库、配电房等区域在原有的基础上再适当增加灭火器;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自做饭、严禁生火取暖或碘钨灯取暖,禁止使用电炉及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6、加强消防设施及设备的检查,做好每日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7、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
8、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少于30m;
9、各类气体分类存放,保持5米以上间隔距离,空瓶和有气的气瓶不得混放。
触电预防措施
1、春节期间除生活区及值班室用电外,施工现场以及其余用电均断电;
2、生活区宿舍严禁私自接电及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3、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4、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6、检查有触电危险的场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7、检查设备金属外壳采取保护接地措施;
8、加强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查。
防中毒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和落实卫生安全制度。
1.食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物,坚决不买腐烂变质、
发霉、出虫、掺杂及质量不新鲜的食物,确保食物无毒、无污染、无变质;
2.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非工作时间必须关好门窗,锁好库房;
3.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物品;
4.每天供应的食品应留样一份盛放在冰箱的冷藏柜中,并保留24小时以备检查。
2、防止食品污染。
1.严格区分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切配生熟食品的刀砧。盛放熟食的容器使用前应严格消毒;
2.炊事员工作前应用肥皂洗手,操作生食品后在操作熟食品必须洗手消毒;
3.加工专用刀、墩、抹布应严格消毒;
4.操作人员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凡患有《食品卫生法》中规定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
5.炊事人员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能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防止口腔细菌传染;
6.新鲜食品及时加工,已烧好的熟食尽量避免长时间存放。原则上不留放熟食,易保存的食品也应进行低温保存。
3、室内需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防盗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出入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办公区制度,强化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严防其携带枪、管制刀具、不明化学药品进入;外来车辆出入前进行安全检查,经相关领导同意才能进入;
2、外来施工人员又施工部或班组现场负责人带领,凭出入证件;
3、非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食品储藏室;
4、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工作,巡查人员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各职能部门安排好值班表24小时不间断值班,做好准备执勤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处于齐全完好状态、人员疏散道路时刻保持畅通。
项目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班组、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部门、班组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制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班组保持通信流畅;
4、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境界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1、一般火灾情况时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并迅速切断电源,以免因电线短路而造成其它事故并发,如火势严重需及时拨打
“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所在岗位等;
2、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3、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并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各部门之间、各班组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6、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安全员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工作。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员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触电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等方式使用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食物中毒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将有中毒现象的人员送往医院就诊;
2、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
3、立即封存当日就餐的食物,取样送指定医疗机构化验;
4、项目部应急小组24小时值班,处理有关事件。
防盗应急措施
1、遇犯罪分子劫持人员,应保持镇定,不要直视歹徒眼镜,将双手放在歹徒能看到的地方,表示听话的样子麻痹歹徒,待观察或感觉到歹徒心里有所放松时,伺机利用可用的通讯工具迅速向外界报警。如暂时无法脱身和报警,不要与歹徒发生冲突和有过激行为,避免激怒歹徒造成人身伤害。同时注意观察歹徒的人力布置以及歹徒的首领构成,尽量听取歹徒的谈话内容,等待公安人员救援。
2、如有人员侥幸未被劫持,在保护自身不暴露的情况下利用可用的通讯工具报警,同时上报指挥部。报警时尽量提供劫持人员的数量、装备(有无武器)、劫持部位及被劫持人员数量、人员构成、劫持位置等重要因数,为公安部队处置反劫持行动提供详细的内容。
3、如被劫持人员受伤,首先不要与歹徒交流,伤者周围人员尽量的利用身上的衣物或现场可用的东西进行简单包扎,让伤者保持体力。待现场情况基本稳定后,尽量用和蔼的口气与歹徒商量治伤。
应急工作相关联单位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24小时服务电话
1
火灾报警
119
√
公安报警
110
√
救护电话
120
√
金阳医院
0851-7993821
√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首先实行自救,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报警,寻求支援。
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组和水电组值班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值班人员组成,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安保部门值班人员组成,值班负责人负责领导。
办公区、生活区、现场材料加工处等主要地点适量增加灭
火器;指挥部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并留有司机电话,同时备有常备医疗急救用品;储备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警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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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灾难事故(以下简称:灾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开江县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应急预案》和《开江县永兴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灾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负责相关灾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救援条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灾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镇政府为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与镇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利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实行科学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全镇灾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镇、村(社区)、企业3级应急组织构成。分别负责行政区内灾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镇灾难事故应急组织及职责
较大及以上灾难事故发生后,达县亭子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自动转为镇灾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安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镇安委会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镇灾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所所长担任。各单位职责如下:
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较大及以上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商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给予增援。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灾难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承担事件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分析报告;及时传达和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情况;承办指挥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
镇安办:组织协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参与安监、建管、水管、供电、农机、等部门相关领域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派出所: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灾难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助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责任事故犯罪的侦查、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
村建办:组织协调所属行业内灾难事故的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经发办:负责电力、煤炭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
水管站:组织协调水利工程、渔船灾难事故应急救援。
卫生院:组织协调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财政所:负责灾难事故中应由镇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
民政室: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及受灾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社会、个人的社会捐赠工作。
村(社区)灾难事故应急组织及职责
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内灾难事故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成立相应指挥部,规范行政区内灾难事故的应对工作,统一协调、指挥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及职责
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履行职责,制订本单位灾难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组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灾难事故信息。应急响应时,组织本单位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先期处置。
预防机制
(1)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专业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灾难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2)充分利用110、119、120、煤矿瓦斯远程监测系统的信息和技术优势,建立覆盖面宽、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灾难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指挥系统。
(3)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治理措施。
预警行动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灾难事故的信息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行动;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事态可能演化为重大灾难事故时立即上报县政府。
灾难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灾难事故信息,灾难发生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
自然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生产灾难事故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响应分级
按灾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大责任灾难,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灾难事故;
(2)事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
(3)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责任灾难,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灾难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灾难事故;
(2)达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灾难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灾难事故,启动ⅳ级响应: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灾难事故;
(2)开江县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灾难事故。
(本条所指“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应急处置
灾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政府负责人为总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抢险、急救、治安、交通、后勤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生。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ⅰ级、ⅱ级响应行动由市级应急指挥部协调省级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县人民政府在市级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相应的响应行动;镇人民政府根据灾难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启动预案实施救援。原则上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下一级应急预案自动启动。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与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生走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