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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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一篇】
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我校认真开展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成立了由赵佩志任组长,祁贺明任副组长,后勤刘兆军老师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校现有办公室三个,办公人员16人。其中校长、主任、打印室合为一室,房屋面积24平方米;大办公室3间,房屋面积54平方米,办公人员11人,平均办公面积平方米;小办公室1间,房屋面积19平方米,办公人员3人,平均办公面积平方米。
通过清理自查,我校办公用房均符合要求。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xx(xxx〔20xx〕xx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规范林业局办公用房使用,开展自查整改。现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20××年7月4日,xx对我局办公用房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我局仍然存在超标的`问题:
1、林业局党政办存在套间问题;
2、林业局奋斗森林资源管护区副科级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3、林业局森林经营公司副科级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责令办公用房超标的单位,限期整改。同时,我局购买手持激光测距仪。由纪委和党政办公室对全局各基层单位,科室部办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部自查。目前,我局办公用房超标单位,以全部整改完毕:
1、党政办腾出隔间办公室工作人员,进入大厅进行合属办公,所存在隔间更改为会议材料交流室及办公用品储存室;
,将副科级办公人员进行了重新整合,调入其他办公室进行合属办公,同时腾退3间办公室,并进行封存处理;
对所超标的副科级办公室,人员重新调整,分别调入1人进行合属办公。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三篇】
近日,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的办公楼工程于1996年被批准开始建设,1997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挡土墙工程,后因资金缺口大而一直未建。20xx年4月,在县规划委的一再督促下,为了解决办公用房,同时化解原有基建债务,我局拟定将办公楼的一、二楼作为商场对外公开拍租或拍卖,开始续建。现占地1898㎡,建筑面积㎡,建设8层。于20xx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局相继参与合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一至四楼,县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楼。我局占用七至八楼,建筑面积㎡,其中:我局实际占用七楼,办公房屋15间,使用面积㎡,八楼15间办公房分别出租给信陵镇工商分局和县残联,使用面积㎡,年租费7万元。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29人,其中:参照法律管理事业编制人员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7人,企业编制人员6人,聘用临时人员1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3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89㎡;其他在职职工25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已剔除会议室、档案室等3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6㎡),人均使用面积6㎡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2间,使用面积㎡,分别用作局小会议室和荣誉陈列室。整改后,我局在职3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三是拟定《县水保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细则》,提交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全体职工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19〕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19〕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平米,办公室用房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五篇】
按照区纪委、区监察局泸纳纪发〔20xx〕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清理情况
(一)按照区上的安排,我局先后于20xx年11月、20xx年9月、20xx年2月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
(二)我局办公用房修建于1979年,共3层约1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在1998年进行过简单装修,20xx年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办公室底楼临街面修建了80余平方米的门市,使底楼全部成为营业用房,并将底楼门市及办公用房出租,出租面积400多平方米。
(三)区粮食有限公司借用2楼4间办公室,共60余平方米。该公司为国有粮食企业,20xx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无办公地点,一直在我局2楼办公室办公。
(四)我局机关编制12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2人,办公室面积约220平方米,会议室、档案室、活动室、厕所等约250平方米。人均办公室15余平方米,其中:局领导办公室人平近30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办公楼总体面积超标。
二是人均办公室面积超标。我局机关人均办公室15余平方米,超过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的标准。
三是将办公室底楼门市及办公用房用于出租。
四是出借了4间办公室。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一)我局的办公用房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办公楼总体面积超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二)人均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我局已进行调整。
(三)出租办公室底楼门市及办公用房,出租收入全部纳入了财政对部门的预算。为盘活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继续出租。
(四)出借办公室问题,在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新的办公场所前,拟继续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