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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汇报【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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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汇报范文【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干部管理监督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和“惩前毖后,治病求人”的方针,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监督,使每个领导成员都能以和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二、原则和任务

干部管理监督,必须以《中国共产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管理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主要任务:一是监督领导干部政治、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的情况;二是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主要是监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监督

要切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在认真坚持已建立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县管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以下十项制度。

1、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检查监督制度。组织部门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主要看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是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是否存在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党委报告,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各基层党委(组)要建立完善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主要内容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3、诫勉制度。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的基础上,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告诫,限期改正,勉励其改变作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要实施诫勉:领导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由于领导者个人素质原因,致使班子软弱无力,打不开工作局面的;不思进取,处理公务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个人独断专行,放弃集体领导,影响团结的;虚报、夸大成绩,隐瞒问题的,对群众和下级机关的批评意见置之不理的;由于工作失误,影响投资与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说话随便,形象较差的。确定诫勉对象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改正要求。诫勉对象每月应向任免机关和其主管领导写出思想和工作汇报。诫勉对象在诫勉期间无明显改进,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由任免机关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6、领导干部定期汇报个人思想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个人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对个人、家庭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既要汇报成绩,也要汇报自己的缺点、不足和今后打算。

7、提拔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廉政教育制度。按照《*县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在上会研究组织决定前,要由纪检、监察机关就其个人是否廉洁,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否有力,经过严格考察,提出鉴定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廉政鉴定,对有反映问题的干部写明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核查情况和建议。对新提拔干部要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

8、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建立分级调查核实制度,对群众通过(电话)举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那些经查证问题属实,群众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但又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采取组织措施,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免职、降职、责令辞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

9、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结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要在一定范围的会议上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情况;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三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四是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并当会对领导干部廉洁状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10、领导干部监督员制度。聘请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熟悉干部工作,在科级以上领导岗位上工作过的老同志担任监督员。监督员通过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政治、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员要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并接受有关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汇报【第二篇】

1、推动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常委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运行的情况,市域环路产业带和板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情况。主任会议审议了市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督促金融部门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和菱塘光电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软环境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

2、推动农业农村统筹发展。对全面小康村创建工作和高效规模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与视察,提出了积极建议,并得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落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洪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汇报,推进了全市防洪工程达标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扬州市人大开展高效规模农业、农村“三大合作”和农村金融改革等调研活动,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准备了高效规模农业现场。

3、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审议了《通湖东路、海潮东路延伸段建设工程bt投资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申请省农发行贷款建设甸汤等农村骨干公路项目的议案》并作出了决定,促进了城乡道路建设。主任会议听取了广播电视、新闻信息、文化建设、五保供养、职业病防治、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等工作情况汇报,视察了残疾人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教育和城建“十大工程”等工作情况,促进了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4、推动计划和预算执行。一年来,市人大坚持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财经工作监督的重点,提前介入,主动监督。分别听取了市政府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政府20*年财政决算,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深入财税部门及重点企业了解今年税收情况,分别视察了国税和地税工作,提出了应对当前形势的积极建议,增强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共保财政”的意识,确保完成今年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税收任务。

二是突出依法治市重点,推进全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一年来,组织对标准化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上述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积极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一府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积极探索,将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与工作评议有机结合,在听取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市发改委、经贸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社会反响较好。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实施效能监察的情况汇报,推进全市的投资环境建设。听取了市法院关于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汇报,市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司法、公安等部门检查“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决议的落实情况,推进了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在依法任免干部时,较好地把贯彻党委意图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实现了党委意图。

三是突出关注民生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组织开展了全市区域供水专题调研,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区域供水实施方案,推动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区域供水,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议案的决议》的实施,目前,全市区域供水工作正有序推进,城郊供水圈进入实施阶段。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了《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对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阅处,督促解决中反映的一些问题。

四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今年以来,我经常深入选区、社区和相关企业,加强与选民、群众和企业经营者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对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民生、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组织了代表联络组活动,听取市政府上半年工业经济情况汇报,增进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组织了全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参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对代表和选民所提的建议、意见,提供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收到较好效果。组织市人大代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走村串户、联系农民”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组织部分企业界人大代表就如何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行深入座谈,并就如何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减少行政收费、优化部门服务、加大对本土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等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意见。认真督办5件重点代表建议,对“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逐步解决集镇非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等5件建议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负责人和有关工委督办,市政府分管负责人领办。我主持召开3次主任办公会议过堂办理方案,督查办理进度,听取办理结果汇报。同时,现场跟踪督办,组织代表视察,5件重点建议已全部办结,效果很好。

二、坚持求真务实,主动服务大局

一是认真学习钻研,提高自身素质。今年是新一届人大的第一年,我坚持把理论业务学习放在第一位。坚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人大机关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阅读人大刊物,吸取知识,借鉴经验,指导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认识,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加强党性锻炼,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市委报告请示,对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通过人大相关程序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在人大常委会班子中,个人注重发挥班长的带头作用,严格按照“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规定,凡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注意加强班子成员间经常性的沟通协调,虚心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放手支持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作风求真务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始终坚持“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注重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人大审议的各项议题,会前都要深入基层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注意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抓了常委会审议和督查,今年开始,实行了审议意见书、书面审议和部门负责人接受询问等制度,对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情况进行实时新闻报道,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

四是围绕市委中心,主动服务大局。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本人积极参与专线工作分工,积极参加联系乡镇、重点企业、城市社区和招商引资等中心活动。在牵头生态市建设工作中,本人做到超前准备、主动协调、积极谋划,多次到相关乡镇、园区进行调研,和他们共同商讨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在联系乡镇、重点企业和社区工作中,做到主动为基层、企业和社区协调工作、生产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今年以来,本人先后多次到菱塘回族乡曙光电缆公司和相关乡镇,积极推动帮助企业招商引资,搞好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协调新上项目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今年还经常到所联系乡镇和社区,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特困户,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带头廉洁自律,推进廉政建设

一是注重规章学习,增强廉洁意识。今年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央、省、市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勤政廉政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在廉政问题上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汇报【第三篇】

刚才,听了九个省(区、市)工商局局长述职述廉汇报,大家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中组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制度规定,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抓班子、带队伍,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坚持“五抓”,建设“三个过硬”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谈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制度创新,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了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措施。

大家谈的都很好。总的感到:

第二,大家都能够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汇报中,在情况分析、查摆问题、制定措施等各个环节,大家都能够把自己摆进去,都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会议和工商系统工作会议、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重要作用,都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上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例如,云南省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党组会、办公会、局务会决策做到了过程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结果公开化。近年来浙江省局的全面建设取得快速发展,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创造了很多经验,但郑宇民局长谈及工作中的成绩不多,谈及不足时,态度恳切诚挚,体现了非常高的工作标准和本人坚定的党性原则、良好的思想作风。内蒙区局王玉英局长注重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培养政治敏感性和应急应变能力,发扬民主作风,营造和谐氛围,树立非权力性威信,努力做到“公”和“廉”,以身作则,带动团队。大家对廉洁自律的自身要求是高的,廉政这根“弦”绷得是紧的,并且能够自觉做到用自身言行影响班子成员和部属,这样抓班子、带队伍、促作风最有说服力。

第三,都能够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形象,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全国工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如何,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影响重大,影响深远。对此,各省级工商局都能够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牢记职责、不辱使命,把队伍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四川省局领导班子在李柏云同志带领下,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公开表态“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用实际行动做廉政表率。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局和成都市局领导班子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大灾面前指挥有力,身先士卒,带领全省工商系统冲在一线,为全国工商系统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上海市局作为市纪委“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单位,围绕执法办案和资金管理两个重点环节,针对分局领导、科所队长和基层执法干部,确定了政务公开、资金管理、执法办案等六项重点廉政工作内容,促进了队伍建设。

第四,都能够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大家能够在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陕西省局围绕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实施登记和监管职能分离,在各级注册大厅设置了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一厅式服务。二是注重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党风廉政建设。每位同志谈到的做法中都有符合当地实际、反映系统特点、体现时代特征的亮点。多数省局领导班子与处室负责人和地(市、州)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省局领导廉政建设联系点和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拓展了监督领域,丰富了监督方式。三是都能够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新疆区局认真实施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先后制定了《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等,初步形成了一套廉政制度体系。四是大家都能够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其他工作中,搞好与班子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基层建设的结合,避免“弹空弦、唱空调”,山西省局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加强班子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基层建设,把基层蹲点制度作为加强廉政、转变作风的重要举措。

第五,都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负责同志带领“一班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总局统计,截止到5月底,全国共有16个省(区、市)工商局和8个副省级市工商局参加了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上海等15个省级工商局取得了佳绩,另有陕西、新疆等6个省级工商局被评为政风行风“免评单位”。总的来看。工商系统在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中政风行风的排名是靠前的,进步是明显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单位狠抓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分不开的,是与各单位自觉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和“三个过硬”队伍建设分不开的,是与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共同努力

分不开的。

总之,这次述职述廉汇报,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不断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积累了成功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希望各地通过这次述职述廉汇报,认真学习、借鉴九个省(区、市)工商局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月13日,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5月23日,中央纪委召开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进行动员部署。6月11日,总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决定,在这次全国局长座谈会上,结合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同志述职述廉汇报,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内容之一进行传达和部署。

我们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现阶段反腐倡廉总体形势。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以中央名义下发。加上在2005年1月,中央以3号文件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中央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问题专门下发两个文件,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工作规划》是对《实施纲要》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成果,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今后五年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对于全国工商系统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己好又快发展,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促进“五抓”和建设“三个过硬”队伍。同样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这里插一句,总局被中央纪委确定为起草《工作规划》的联系单位,本身就是对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肯定。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趁势而上,力求走在政府各部门前列。

目前,总局已经成立由我负总责,玉亭和见元同志具体负责的总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领导小组,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全国工商系统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领导班子中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负责范围内的《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工作。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理论征文等多种形式学习《工作规划》,充分发挥系统报刊网站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良好氛围。要按照总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重点突出,有目标、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责任明确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今后几年的述职述廉汇报,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二、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途径,努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反腐倡廉建设正处于重要时期。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出来,有些问题还会很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中,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建设性的举措、科学合理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途径,努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第一、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以加强宣传教育为基础。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当前要特别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反腐倡廉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中得到体现。切实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要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与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工商系统年度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改革开放30周年和工商系统恢复建制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结合起来。要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表率作用,要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纳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级培训班教育培训内容。在入心入脑、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系统媒体作用,大力抓宣传、建氛围,在全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第二。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以制度建设作保障。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彻底、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目前全国工商系统,要抓紧已有制度的完善,在落实上狠下功夫,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紧制定相关制度。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规范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前置许可要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健全、完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权的各项制度,下半年全系统要完成“工商行政执法证”的换发,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建立完善对干部进行经常性考察监督的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等等。

第三,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一是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作为重点。在抓好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上,加强监督、促进廉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起到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而影响班子、带动队伍。二是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权力在公开透明、民主科学的前提下运行。三是要加强廉政风险点的防范管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行使和其他重要行政行为,重点加强对用人、花钱的防范管理。把防范管理落实到领导干

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整体推进,就是既要注重治标,又要注重治本,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个方面,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能、整体效能、系统效能,促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立。

第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配合。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头绪繁多、时间跨度长,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统筹兼顾、协调配合,才有利于长效机制建立。一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形势,立足当前合理制定阶段性任务,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战略性目标,使各项工作有步骤、按计划推进。二是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和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以及党委、纪委、团委等机关的职能作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如何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使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时代在前进,事业在发展,我们要不断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不断适应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变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采取有效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第一,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国工商系统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党的建设新要求,通过全系统共同努力,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工作状态,始终保持勤政廉洁的干部形象。

第二,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抓“总”的职责,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继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讲民主、勤商量、多沟通、常讨论,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可行。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制定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工作落实。

在这里,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国工商干部群众庄重承诺,一定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我们要模范做到,凡是要求全系统不做的,坚决带头不做。还要请全国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同志,要帮助我们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凡有人以总局领导名义到各地招摇撞骗,破坏总局领导形象,请你们大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新形势下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就要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提供高质量服务。建设高素质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点。我们要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各级机关基层工商所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五抓”要求,建设“三个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

第四,以更高的标准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政治纪律是路线问题,方向问题,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最首要、最核心的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省委、政府和总局党组政令畅通。二是积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整合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的力量,加强对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商业贿赂、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行为的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查办案件要给予人力、财力和政策上的支持。三是特别要加强当前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资金、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汇报【第四篇】

为强化市委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市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30项)

作为全市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市委领导班子对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定理想信念

1.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XX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市委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2.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定期听取全市意识形态情况汇报,市委每年向省委专题报告。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1.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坚持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基本国情和XX市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必查内容。

2.市委委员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市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市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1.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和落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市委委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每年向省委报告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报告。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市委委员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1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或中央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每年至少向省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每年至少向市委全会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2.明确常委会委员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听取常委会委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每年向省委和省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3.强化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改革和完善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4.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5.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市委常委会委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的高质量调研成果。

(六)科学选用干部

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每年向市委全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强化市委的领导把关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组织调整。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察等实施责任追究。

(七)加强作风建设

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持续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加强教育引导、纪律检查、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自觉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一心为民、艰苦奋斗,守土有责、敢于担当。

3.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市落地生根。

4.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公仆意识,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接访下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八)建设廉洁政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和鼓励市纪委监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委常委会委员每年与联系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3.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突出政治巡察,改进巡察方式,扩大巡察范围,强化问题导向,形成有力震慑。及时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巡察组的情况汇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1.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以务实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做好制度废改立释工作,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健全制度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机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3.健全考评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和职责,将党建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二、市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8项)

市委书记是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市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议或书记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4.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5.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其他委员监督。

2.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3.带头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5.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市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及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2.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市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及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4.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发现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2.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3.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6项)

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市委书记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市委及市委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1.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结合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在分管领域范围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1.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3.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4.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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