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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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1
树立一种理念,强化各级干部务实推进意识
当前,基层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落实作风总体上好的,但对照先进地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作方式上有套路化、务虚化倾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切实际、生搬硬套的情况还较为常见;工作作风上表现出随意性、懒散性的习气,部门阶段性工作缺乏周密系统计划,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甚至故意拖延的情况;督查工作上也存在不规范、不深入现象,老好人现象还十分普遍,缺乏敢于碰硬的勇气。为有效克服和消除这种现象,江山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工作中树立并不断强化“八忌八重”理念:一是解放思想切忌空喊口号,重在实质突破,要注重把解放思想的落脚点放到科学实践上,把解放思想与解决影响发展的具体矛盾、具体问题结合起来;二是争先创优切忌盲目跟风,重在货真价实,要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紧贴本地区工作务实争先;三是贯彻落实切忌流于形式,重在因地制宜,要在吃透上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四是开展工作切忌照搬套路,重在解决问题,要善于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特点,深入研究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新的思路招数;五是开拓创新切忌标新立异,重在实效提升,要善于因地制宜地、融会贯通,通过创新实践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六是督促检查切忌一团和气,重在推进落实,要通过督查形成少说多做,说到做到的良好作风,把党委政府的各项科学决策真正有效地转化为具体行动;七是服务基层切忌走马观花,重在破难建制,要通过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促进领导干部重心下移,使服务基层实现常态化;八是关注民生切忌哗众取宠,重在实事做实,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确保干一件成一件,迫切落实一些亟待解决的民生焦点问题。
实施两大行动,完善阶段性工作推进机制
根据发达地区和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江山实际,在抓落实15条中提出开展覆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并能有效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两大专项活动,作为工作落实层面的两大抓手。一是开展“三百”专项活动。根据阶段性成功理念,把一年的工作划分为几个阶段,从实现阶段性目标中获得阶段性成功的感觉,更加便于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推进全年工作地更快落实。因此,我市以年初、年中、年底为时间段,分别开展“百日竞赛”、“百日攻坚”、“百日冲刺”三个阶段工作推进专项活动,以此增强压力,集中精力,凝聚合力,推动重点工作抓落实。4—6月份,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百日竞赛”活动,重点是加快落实项目推进、助企发展、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维稳等工作,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每月一次由“两办”督查通报或专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每季一次汇总由市领导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进行点评。二是开展“六个一批”干部驻点活动。结合先进地区做法,开展“六个一批”干部驻点推进活动,即分别抽调一批干部驻外招商、一批干部驻园推进、一批干部驻项推进、一批干部驻上对接争取、一批干部驻案化解等,干部驻点时间为一年。对“六个一批”行动情况做到每月一次简况汇总,既要汇总问题,也要汇总成绩;每季一次督查通报,年终统一开展评优评先。目前,已经抽调270名干部即将深入基层开展驻点活动。
突出三大重点,完善常态化工作落实机制
强化四项保障,确保重点工作督查务实有效
为保障督查工作顺利执行,各项工作推进机制有效落实,着力从四个方面强化保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等任副组长,从领导层面协调落实督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组,一个是目标推进督查组,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重点督查平台建设、项目推进、服务业发展、中国幸福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另一个是服务效能督查组,由市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任组长,重点督查招商引资、机关效能建设、企业服务、干部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二是健全机构。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办下设抓落实工作办公室,由抓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加强日常与各牵头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三百行动”、“六个一批”驻点活动等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牵头部门上报情况发文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牵头协调。三是落实职责。坚持部门督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干部直接抓,形成逐级负责的督查工作格局,并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注重稳定督查干部队伍,选配工作认真细致、综合能力过硬、作风公道正派的干部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确保督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四是充分授权。改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单兵作战”的模式,依靠纪检、发改、组织、经贸、招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并在各种会议场合,明确“两办”及有关职能部门督查活动是一种授权行为,是市委市政府领导行为的延伸,强调在日常开展的一些督查工作中,牵头领导是根据该项工作本身的职能所设定的,而不是按照级别高低来排位。
完善五项制度,促进日常督查规范运行
为促进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重点建立了五项机制:一是主要工作月报制。突出围绕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平台建设、安全维稳等“双争先”重点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每月定期以表格形式向市委、市政府简要汇报上月主要工作开展实效,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重点工作点评制。每季度由担任片长的市领导组织所在片乡镇交流汇报,听取有关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结合每季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维稳形势分析会,由市主要领导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平台建设、幸福乡村建设、维稳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及“三个百日”活动开展情况给予点评,浓厚全市狠抓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的氛围。三是日常督查报表制。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突出重大工程、重要工作、重要督查事项等重点,以报表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度,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表格化、表格数字化。四是督查通报累计制。由抓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各项督查通报的汇总梳理,年终进行累计通报,并跟年终考核挂钩,酌情在争先考核中扣分,建立督查倒逼落实机制。五是无为问责制。切实加强督查结果的运用,对通过督查通报反映出来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工作效率低、效果差的行为,严格进行问责,营造有为者有位、无为者退位、不为者失位的用人导向。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3篇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的相关认知。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2
为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74号)精神,现就申报2008年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几年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为**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二、资金支持的范围及方式
(一)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重点支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居民区设立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收购网点;支持围绕产业集群设立固定或流动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二)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设施改造。重点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加工设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三)支持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改造提升。重点支持符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有产业依托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进行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人员培训及相关研究工作。重点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共性技术和理论的研究开发。
对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补助。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项目数量
根据2008年资金规模,本次项目申报由市一级统一汇总,上报的项目数量分别为:所辖县(市、区)数量9个以上(含)的市,报6个项目,其中市本级不超过2个;所辖县、(市、区)少于9个的市,报4个项目,其中市本级1个。义乌市单独上报1个项目。各市汇总上报的项目中,属于供销系统的项目不少于一半。
(二)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申请表(附件一)、企业概况表(附件二),申请文件内容包括申报补助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和预计绩效等内容;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点建设、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3.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4.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属于培训或科研项目的,应出具项目实施费用开支情况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以电脑打字的形式填报,并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委发文件”栏目下载。
(三)申报程序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3
今年以来,XX区坚持“清单明责、照单履职、按单问责”的总体思路,项目化实施 系统化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紧着一环拧,驰而不息、持续用力,有条不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清单明责,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基本遵循。
一是定“两个责任”清单。制定《XX年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清单中涉及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选好用好干部等8项内容分解为35个小项,将监督责任清单涉及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督查等6项内容分解为26个小项,再将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分解到四个季度,项目化实施,系统化推进。镇和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参照区委、区纪委“两个责任”清单,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项目化制定二级“责任清单”。
二是定“一岗双责”清单。制定《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第一责任人”清单涉及的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执纪审查等4项内容分解为17个小项,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涉及的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检查督促、抓好作风建设等4项内容分解为11个小项,按季度分解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各镇、各功能园区、各部门参照执行,实现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人一单、精准履职。区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在相应的清单上签字背书,确保责任传递到位。
三是探索“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推动辖内村居站所党组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下一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厘清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正真把“小权力”关进“密笼子”,提高监督实效和精准度。
二、照单履职,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发力。
一是定期专题汇报。区委常委会成员每半年向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不少于1次。制定《XX年度区纪委向区委常委会通报工作计划安排》,区纪委每2个月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监督责任履职情况不少于1次,分专题汇报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制度建设、教育预防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重大案件及其他重要事项及时汇报。
三、按单问责,为追究“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问责体系。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对问责主体的责任、问责对象的责任、问责的方式、情形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刚性执行,压缩弹性空间。凡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