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现代建筑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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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将推动现代建筑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建议汇报如下:
一、XX县建筑业基本情况
建筑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之一,全县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已达76家,按照主项资质划分,全县一级企业6家(施工总承包4家、装饰装修2家),二级企业14家(施工总承包8家、专业分包6家),三级56家(施工总承包24家、专业分包32家)。入库建筑业企业39家。2022年建筑业产值、从业人员分别为109亿元、6万人,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分别占全县GDP和税收的10%,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存在问题
客观地来讲,我县建筑业集约化发展还比较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资质等级较高的建筑企业偏少,整体实力不强;二是企业规模偏小、联系松散,建筑业企业办公地点分散,有的租用民房住宅办公,有的各自为战、互不往来;三是未能形成规模抱团效益,对整个行业发展极其不利;四是没有固定建筑业总部,对外埠企业来灌落户吸引力不大。
三、工作建议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块建设、集约资源”的原则,在县城高铁新城片区兴建建筑业总部基地,努力促进人才集聚和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着力维护我县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加快建成建筑强县。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开发建设,在县城高铁站周边基本形成建筑业总部集聚地,使其成为展览、信息、科技、人才、资本密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具有高度活力和创造力的城市标志性建筑群,招引外埠建筑企业落户XX,助推城市总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
二是明确建筑业总部规划选址。建筑业总部基地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统一规划,分块建设,单体独立,整体协调。规划面积300亩左右,选址在XX县高铁新城片区,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共同选址。第一期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00亩。第二期规划用地面积约100亩,第三期规划用地面积100亩(根据本地企业入驻和外埠企业招引需要安排)。
三是明确外埠企业进驻建筑业总部政策。对注册地迁入我县建筑业企业以及在我县新注册建筑业企业,年度在我县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其迁入或注册当年奖励该年县留存部分的50%,次年奖励该年县留存部分的30%,第三年奖励该年县留存部分的20%。其中外埠特级、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我县建筑业总部基地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奖励;综合甲级或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总部迁入我县建筑业总部基地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对随迁人员申请家庭租赁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给予照顾。
四是明确建筑业总部建筑建设方案。由住建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局、城发集团等部门,制定建筑业总部建设方案。项目主要由两栋50米左右的标志性建筑业总部大厦,以及建设若干栋建筑企业总部办公楼,形成办公、商务、科研、培训、智慧建造等一体化建筑产业总部集聚区。同时建设建筑产业信息平台、建筑工人用工调配平台等建筑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实现传统基建与“新基建”的融合发展。以品牌和产业的集聚效应,形成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推动XX建筑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实现“建筑大县”向“建筑强县”转变,着力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XX经济发展助力。
五是明确建造模式和准入条件。
建筑业总部基地分两种模式建造:
(一)单独建造,即由竞得土地的企业按批准的规划单独建造。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地建筑业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建筑业总部基地建设用地竞标,用于单独建造建筑业总部办公楼:
1.在本县辖区内注册的总承包一级(含)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2.前两年度在本县实缴税收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
(二)联合建造,即由县城发集团会同建筑业行业协会牵头通过联合竞买的方式建设建筑业总部基地综合大楼。
入驻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县辖区内注册设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企业;
2.上一年度在本县实缴税收总额不低于50万元;
3.未竞得单独建造办公大楼建设用地。
六是明确建筑产业工人基地建设。由县住建局牵头,人社局配合,在建筑业总部基地内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对全县建筑农民工实施组织化、有序化、规范化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岗位技能,以专业作业企业为载体向总承包企业输出合格成建制的专业施工队及高等级技术工人。结合省住建厅组织的XX县建筑企业和省内优势建筑企业合作这一契机,与大型施工企业分工合作,对输出的劳务工人实行共同管理,明确工人需求和配备,有针对性地培养工人队伍,形成良性互动,同时带动一大批中小微专业作业企业成长,在满足自有工人队伍需求的同时,也可以向外输出高技能工人队伍,改变传统劳务输出模式。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积累经验,调整政策,为推动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的体制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