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的资产评估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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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评估报告【第一篇】
资产评估报告书
江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培训中心评报字(2011)第001号
摘要
江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培训中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林场的委托。对××林场所属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林场抵押贷款项目森林资源资产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本公司的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中用材林幼龄林采用重置成本法、中龄林与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成过熟林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天然林中杉及松评估方法同用材林、天然林中阔叶树采用择伐作业的收益现值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木业委托评估产权属于下高丽林班的亩的森林资源资产现值共计人民币7588627 元。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至2010月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只能由本报告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本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在使用本报告时,应注意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评估师郑重提请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评估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
法定代表人: 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李××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木业
抵押贷款项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书
江西森林资源资产培训中心评报字[2011]第001号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第二篇】
。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使用的原则。即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以较低的价格为基准,不充分考虑由于特殊交易性为、交易背景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林木资产评估报告【第三篇】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某某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某某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 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某某某
产权持有者: 某某某
注册地址:某某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某某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74号);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23号);
6.《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7.《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5号);
8.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准则》;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准则》;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准则》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行为依据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五)取价依据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2.委托单位提供的房屋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3.委托单位提供的被评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建筑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6.建设部颁发的[1992]579号《城市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
7.吉林省颁发的建设单位综合收费标准;
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实物量定额(2000);
9.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单位估价表;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参考价目表();
11.集安市颁布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12.吉林省203月收集到的同时期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13.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14.现场实际考察记录;
15.建筑物使用年限和最低残值的标准;
16.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林木资产评估报告【第四篇】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基本情况
四、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原则
六、评估方法
七、评估过程
八、评估假设
九、评估结论
十、特别事项说明
十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十三、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资产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五、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六、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七、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经评估机构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和内部媒体上。
九、本评估报告的解释权为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林木的资产评估报告【第五篇】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一、绪言
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资产占有方××农庄因××项目扩建需拆迁的2,100亩经济林及其他苗木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查验、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所表现的拆迁补偿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并以此价值作为××集团公司对××农庄进行补偿的参考依据。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1、委托方:××集团公司
2、资产占有方:××农庄
3、资产占有方概况:××农庄于3月1日租用了××镇××村2,200亩(实测占地面积2,100亩)林地建设生态农庄,主要种植苹果、梨、桃、葡萄等鲜果类经济林,租用期限为35年,自193月1日起至2034年2月28日止。
农庄内主要种植经济林品种有果树(烟富1-6号)、梨树(大果水晶)、李子树(秋姬、京红)、杏树(意大利1号)、桃树(春雪)、葡萄(巨峰、早紫)等,均已达盛果期,另有刚栽植经济林幼苗,主要为苹果(红将军)、桃(巨蟠、红甘露)、樱桃(特早红、早红宝石)等,处于产前期,长势基本良好,但栽植极密。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农庄需拆迁范围内的经济林及苗木进行评估,为××集团公司依法进行拆迁补偿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集团公司××项目扩建需拆迁××农庄2,100亩林地内种植的经济林及其他苗木资产。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参照评估有关的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的公认评估原则,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状况,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拆迁补偿价值。
拆迁补偿价值的内涵:是指评估对象根据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
七、评估原则
我们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以下原则:
(一)遵循了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三)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四)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国家及其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政复[200×]58号《××人民政府关于对××项目拆迁占地的批复》。
(二)法律依据
1、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
2、1992年7月1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国资办发[1996]23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4、202月25日财政部印发,财企[2004]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5、12月1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的通知;
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1月28日中评协[]189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省人民政府2004年1月1日颁布的《××省关于工程拆迁征占林地地上林木补偿标准》;
9、国家林业局编《全国森林培育技术标准汇编》经济林卷;
10、××市人民政府17号政府令关于《××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1、其他有关规定。
(三)经济林及苗木数量、质量核查及取价依据
1、资产占有方出具的评估资产清单;
2、×农庄林木资产调查报告;
3、公司外聘农艺专家出具的经济林及苗木木调查、分类、评估的意见;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询价、参数资料记录。
九、评估方法
对委估资产拆迁补偿价值的评估,我们是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省关于工程拆迁征占林地地上林木补偿标准》的规定,结合委估林木生长发育状况、近年来产果情况后,按如下规定公式进行:
(一)处于盛果期经济林
计算公式如下:
P = ? Ci ×L
P—评估值
Ci—各类树种实际占地面积×平均产量(公斤/亩)×调整系数×价格
L—补偿倍数,政府令规定鲜果按5~6倍赔偿
调整系数主要包括等级调整系数和株数调整系数,调整标准如下:
1、 等级调整系数
为针对本次评估基准日经济林林分特点,按不同树种制定的。
2、株数调整系数
为针对本次评估基准日该经济林每亩现有存活株树、疏密程度与同种经济林标准株数进行比较调整。
(二)处于产前期的苗木
苗木计算公式如下:
P = ? 各苗木按品种、规格×单价×株数
十、评估过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二)资产核查阶段
(三)评定估算及报告提交阶段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1、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颁布和已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资产占有方经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资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2、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
十二、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方指定的资产在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所表现的补偿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5,万元 (详见评估明细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补偿估值意见,而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要求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并最终出具委估资产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在评估基准日的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在履行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定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了关注,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4、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592亩的苗木资产,经我公司全面调查,苹果苗密度为351株/亩,桃树苗密度为253株/亩,樱桃苗密度为283株/亩,而××省人民政府2004年1月1日颁布的《××省关于工程拆迁征占林地地上林木补偿标准》中规定的以上三种苗木最高栽植密度分别为148株/亩、96株/亩、113株/亩,超出了规定的137%、163%、150%,经我公司聘请农艺专家现场对委估苗木品种、种植密度等情况的分析认定,依据××市人民政府17号政府令关于《××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第四条“关于工程拆迁占地补偿中抢栽抢种行为的界定”规定,以上苗木不能按实际株数计算补偿。
故我公司在对以上苗木补偿价值估算中,依据××市人民政府17号政府令关于《××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第八条“拆迁补偿计算办法”规定,对以上苗木补偿株数的计算,以文件中规定的的最高栽植密度为标准计算。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的补偿价值,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拆迁补偿政策的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报告之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评估结果是对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这一基准日被评估资产补偿价值的客观反映,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4、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准日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起计算,至二零零×年三月十七日前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5、本报告专为委托方及报告所列明的报告使用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评估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机构不得或引用本报告部分或全部内容,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二零零×年四月八日。
谨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