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工作总结范文【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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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一议【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财政奖补政策稳定、农民主动参与、管理制度规范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村内公益事业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社会文化明显进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不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
(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采用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方式,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先易后难,优先建设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四)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在全区两镇选7个村先行进行试点,用3年时间在两镇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规范议事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谋划、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表决过程、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办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自年起,两镇所有村均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具体包括:
1、村内道路修建。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
2、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村内街道排水、机电井和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桥涵等的修建。
3、村内人畜饮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管道的铺设。
4、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5、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6、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符合以上条件和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预算投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受益农民人均筹资上限额和筹劳上限额折资总数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编制项目投资预算。超过限额的投资预算部分,要明确资金来源,否则所报项目不安排奖补资金。农民规定范围内的筹资折资标准,统一按每个标准工日20元折算。
对于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筹资筹劳项目、超过建设范围的项目以及举债建设的项目,不予奖补。
(二)奖补办法
1、奖补办法。上级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财政全部安排在已批复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中,为鼓励乡村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的投入力度,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采取补助与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给予奖励。
为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形成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组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新机制。
2、奖补资金管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统一在镇财经所设置专账管理,列入“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科目,确保专款专用。村民筹资(包括筹劳折资)、村集体经济、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由镇财经所分村专账管理核算。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按照项目申报有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文件报财政局审核。
(二)项目审批。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农民筹资筹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并下达补助资金计划。
(三)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管理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尊重民意,采取公开招标、邀请式招标等方式,实行合同制管理,并建立竣工决算制度。
(四)资金兑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项目实施前,财政局预拨部分奖补资金,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保障项目实施;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结算其余奖补资金并进行报账。
(五)考核验收。政府建立验收考核制度,两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一些专业性强、安全性高、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考核验收;其他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抽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时必须要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参与,并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经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的验收报告。
五、相关配套措施
(一)统筹规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建立项目库。各试点镇、村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农田基本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移民搬迁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要求,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在奖补项目的选择上,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让农民群众看见实实在在的效果。在试点面上,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又要保证一定的试点面,确保区、镇、村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两镇要认真贯彻《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引导村民按程序、合理筹资筹劳。防止不顾农民承受能力,加重农民负担。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可以一次议事,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需经全体村民同意。筹资确有困难的,允许以工折资或以物折资;对筹劳确有困难的,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以资代劳。
(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让村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参与管理。项目完成后,村级要将项目实施、筹资筹劳、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村民签字、项目报告、公示结果、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未完成计划或未达到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应扣减奖补资金;对违反法规政策规定,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实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一议【第二篇】
(一)所谓“一事一议”是指对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村集体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或劳务,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的农村公共产品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不仅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而且有利于严格贯彻国家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更有利于纠正乡村强迫命令,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一事一议”有利于实现公共产品决策的自主性。采取“一事一议”,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决策可以根据各自资源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对自己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利为条件,自主安排供给与需求,从而在体制上决定了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性,而且还有利于保证农民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
2、“一事一议”有利于堵绝“三乱”行为的发生。“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是加重农民负担,危及农村稳定的重要方面,单靠企图通过清理整顿、限制分摊项目等办法来控制农民负担水平,无异于“割韭菜”、“刮胡子”。采取“一事一议”,农民筹集资金数量标准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完全由农民自己当家做主。对未经讨论投票表决而任意向农民摊派、集资或收费,村民均有权拒绝缴纳,这样就从体制上彻底杜绝了“三乱”行为的发生。
3、“一事一议”有利于保证对公共资源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目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农民负担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上缺乏强制约束力,导致出钱的管不了事,花钱的说了算的现象,以至造成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低下,部分资源被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或转移用于与农民利益无关的事项。而采取“一事一议”后,由于村民委员会管理和使用的每一项资金都是专款专用,且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公布于众,从而进一步有效的实现了约束和监督。通过村民对公共资源过程的全程监督,既有利于村民委员会合理地行使权力,以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更有利于农民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一事一议”有利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采取“一事一议”后,由于从事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预算到资金的筹集、从资金的使用到集体生产与公益事业项目完工后的决算,都充分发挥了广大村民的监督作用,使农民真正成为“当家人”,从而大大调动了农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5、“一事一议”有利于加快乡镇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之所以农村基层机构臃肿,人员膨胀,人浮于事,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乡镇政府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做保证,有获取资金来源渠道作后盾。而采取“一事一议”后,由于完全切断了农村基层组织收取额外资金的“源头”,造成乡镇政府自行支配财力下降,不仅大大缩小了农村基层组织增加人员的空间,而且这种机制还迫使乡镇基层政府加快机构改革的步伐,继而达到精简人员、压缩开支、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在大幅度减轻的同时,作为税费改革配套措施的“一事一议”制度在执行中却遇到了许多问题,如果不能正视这些问题,将会危及税费改革的成果,其主要表现有“四难”:
一是开会集中难。村级区域调整后,村域面积扩大,人口增多,一个村少则近千户三四千人,多则几千户上万人。加之受市场经济的冲击,许多农民都忙于挣钱,70%以上的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经商,且打工地点比较分散,难以顾及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同时,不少村民对村内公益事业缺乏必要的关心和参与热情,认为村内事情是村干部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召开村民大会难度非常大。即使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每10-15户一名村民代表计算,开会人数也在百人之多,召集开会的时间、地点安排都有难度。
二是意见统一难。由于村民议事能力相对较低,有些村民在就发展公益事业表决时,采取实用主义、本位主义态度,直接受益、眼前受益、靠进自家或在本组的则同意,反之就反对。受此影响,会议很难形成统一的意见,特别是几个村共用的道路、桥梁、涵闸等公益设施,极易出现“众人老子没人抬”的局面。
三是资金到位难。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大部分人同意通过了,但没有通过的一部分人,在筹资过程中迟迟不肯拿钱,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有的农民签字后也不交款,互相攀比,只要一户不交,就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它农户拒交“一事一议”款;此外,有的村民代表也确实不能代表全体农民意愿,有的农民以对所议项目不清楚、未同意为由拒绝缴纳“一事一议”款,造成资金很难到位,给公益事业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是规范操作难。“一事一议”是新事物,操作者主要靠当地的一些政策和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有的地方把计生投入、村聘教师待遇、五保户供养等不属于“一事一议”的收费项目列入议事范围,有的地方“一事一议”项目明显超过上限,有的村筹资前不张榜公布,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不征求群众意见,即使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也是走过场,没有按要求上报审批;有的所筹资金不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把“一事一议”款当作“小金库”,随意挪作他用,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出现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情况复杂、缺乏制约手段、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从深层次看,是城乡“二元”结构已深入到财政、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所造成的,是长期以来国家税收和财政体制实行城市偏向和歧视“三农”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的结果。其原因主要有:
1、历史遣留问题的制约。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收钱须“一事一议”,但有的地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实施。如,某村几年前修路时计划造价十三万元,乡镇干部昼夜连续作战,才收了约六万元,公路修成了,那近二分之一户的六万元再也不交了,至今谁交了,谁未交是一笔糊涂帐。如今村内办公益事业再提"一事一议",过去交了钱的农户不仅反对,还要求退还过去交的钱,弄得村干部下不了台。
2、财务不公开的制约。有的村历年来财务不公开,甚至不知何因负债累累,遇到"一事一议",村民要求清帐,干部怕引火烧身,不敢开展“一事一议”。如某村申请到一个土地开发指标,上级拨款八万元给打深井一眼加配套,村委会开了八万元收据给上级某部门,上级把钱拨到乡镇帐户是五万元,乡镇给村里是三万元,配套不够了,再"一事一议"收钱,农民提出八万元够了,某村干部说不清八万元怎么变成三万元,再也不敢议了。
3、村民受益不均的制约。有些“一事一议”收的钱产生的效益,并不是平均给每户村民带来好处,有些将来受益或暂时不需受益的提出反对,争吵不休,通不过。如某村修渠道,有的户那里没有地,说不该收,有的户说你那地原来收三提五统时修的也是大家的钱。
4、缺乏法律保障的制约。由于“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属村民自治性质,村委会对拒不履行承诺的村民缺少制约手段,依法起诉没依据。所以不少村对所议定的项目,即使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签字后,筹款仍存在极大难度,村委会对不交款的村民也没有任何办法处理。
5、村干部组织不力的制约。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有些基层干部已习惯向农民伸手要钱要粮,“一事一议”的实施,使村干部失去了向群众“伸手”的机会,部分村干部认为“一事一议”政策性强,透明度高,要求严格,且社会公益事业难办,人心不齐,怕出力不讨好,导致在会议的召集、会场的安排都不能做到积极主动,出现“该议的不议,该筹的不筹”的现象。另外,有的村干部对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没有认真贯彻,群众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有效行使,因而在实行“一事一议”时,部分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结果往往是议而不过,过而难以落实。
6、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这些年来,国家每年把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大江大河的治理,由于政府的“寻租”行为,每年数量有限的各级财政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的资金,经过层层节留和克扣,资金使用效率十分低下,造成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几乎为零。农民每办一件事都要自己掏钱,造成了城乡公益事业兴办体制的“二元”结构,在农民收入增幅缓慢,少数地方基层组织办事不公的情况下,农民当然缺乏热情。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到城市发展,随着户籍制度和人口迁徒政策的宽松,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在子女上学等歧视性政策的取消,大量农村人口将进城镇生活和务工经商,这就造成了农村“空心”化,农村土地抛荒,农业税费难以收取,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热情减弱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影响“一事一议”的推行实施。
(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必须对“一事一议”制度的运作进行认真研究,科学规范,做到既保证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顺利开展,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1、推行“一事一议”必须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开展“一事一议”关键在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村干部要努力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形势,切实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真正从要钱要粮的圈子中走出来,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发家致富,做到量力而行办事业,不花过头钱,不做过头事,并要加强对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树立长远意识,强化大局观念,不断提高村民的议事能力和水平。村民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与联系户保持正常的联系,确保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自己的意见能代表联系户的意见,并做好联系户的工作;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维护民主权利,做到大家的事,民主议,民主定,民主管。
2、推行“一事一议”必须量力而行,做到规范程序操作。能否让广大农民群众对“一事一议”始终感到满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与劳务在使用环节的“到位”程度以及使用效果是否最大化。为此,“一事一议”工作必须做到运作程序规范化重点把好“四关”,量力而行办好村级公益事业。
(1)预算关。本着“有事筹资、无事不筹”的原则,每年年初村委会对群众提出兴办的事项要进行梳理,按照本村实际,区别轻重缓急,讲求实际效益,确定当年所办的有利项目,决不能不顾实效或迎合上级旨意搞花架子和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对村民议定的项目,需要多少筹集多少,决不允许强行按上限筹集资金或劳务。对于急办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如确需借贷资金,要首先考虑本村是否具有还贷能力,对有还贷能力的,资金借贷必须严格控制在村级经济可以承受范围之内,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定还贷期限和标准。没有还贷能力的,一律禁止举债。对盲目举债兴办项目,导致增加不良债务的,谁经手谁承担还贷责任,决不能将债务转嫁到农民头上。
(2)程序关。“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核,经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经审批后的筹资筹劳工程建设实行议标或招标,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和审计。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核,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予报帐;资金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按照程序报批的筹资方案农民有权拒交。
(3)监管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重点抓住以下几个环节:①事前项目审查把关。主要审查议事范围是否合理、议事程序是否合法,呈报资料是否真实、分摊对象和办法是否适当合理、减免措施和对象是否落实、标准是否超限等。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必须制止和纠正。②事中资金使用监督。要按照村财乡管的规定要求,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所筹集的资金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村民委员会报帐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票据一律不准接收报销。对筹集资金转移用途的,必须坚决进行纠正。③事后决算专项审计。要对经审批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算情况逐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的,应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对确有问题所筹资金要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若有节余,应用于以后的公益事业项目。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公开关。凡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的,其目的、意义、用途要通过村务公开栏或其它形式向群众解释清楚,让大多数群众参与讨论决策,充分体现自觉自愿原则;筹集的资金,要规范运作,做到帐目清楚,支出有据,并及时向群众公布所有支出情况,让群众觉得钱筹得应该,缴得合理,用得其所。
事一议工作总结【第三篇】
大许村“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国家针对当前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总体上呈下滑趋势。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障碍,需要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的背景下出台的。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财政奖补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实践证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村在参加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后,立即召开村两委会,共同学习县、镇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村两委干部包片到村负责各自然村一事一议工作,成立了一事一议工作村级领导组,组长由村党总支书记许典雨同志担任,其他村两委
事一议【第四篇】
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县政府领导县直相关部门的指导关心下,根据省、市、县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镇纳入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已按方案完成,现将其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年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的项目共有8个,其中:通组公路5个,全长公里,修桥1个,人畜饮水工程2个,受益户数1718户,受益人数达7699人,总投资万元,其中:村民筹资万元,筹劳149835个,每个工折资20元,共折资万元,申请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万元。8个项目分布于5个行政村,涉及8个片区,均在一事一议方案的预期内完工。
二、加强领导,严格操作
年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一次开拓性的创新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严密、工作面广,直接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全镇有5个行政村,27个片区,118个村民小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重点培训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
三、具体做法
镇坚持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解决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议事尊重村民意愿,使大多数村民能直接受益,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推动了村内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
一是及时发放并宣传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一事一议操作程序。
二是结合实际,根据《县村级公益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议》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即:年“一事一议”筹资上限标准为10元,筹劳上限标准为每个劳动力投劳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以劳折资为每人每天20元。
三是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和审批程序操作。所有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均由镇政府总体把关审核,以村为主体,统筹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首先解决村民积极性高,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的片区,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和程序,召集各片区、小组受益村民召开民主议事会议,充分讨论研究所要实施的项目规模和投资、筹资筹劳办法和标准、占地和青苗损失等具体问题,对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等相关信息进行定期公布,对每个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村民民主监督管理理事理财小组。通过镇、村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各个项目在规定工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四是深入开展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性,做到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到人。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民主议事的主动性,增强执行民主决议的自觉性,不断促进全镇财政奖补工作的有序开展。
镇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益事业发展滞后,是制约农村发展。农收增收的主要因素,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民生问题。通过年的试点,解决了我镇农民群众出行难、交通运输难和人畜饮水难等很多实际问题,受益村民非常满意,部份村民正准备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住房改造等。实践证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使农民依靠自己的双手,在政府的扶持下,改善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是组织协调难。少数村民由于文化素质低,全局观念淡薄,当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发生冲突时,协调难度大,比如公路建设尤为突出。
二是通组公路后期养护难。
五、年打算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到最基层、交给村民,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自觉主动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活动。
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干部素质,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组干部要深入千家万户,了民情、解民忧,积极组织村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是要加强民主决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堤,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
六、建议
一是加大一事一议项目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民群众能改善自己周边的环境,更多的农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边远特困山区的群众有能力搞好一事一议项目,减少贫困落差问题。
三是给予项目建设一定的后期养护资金,确保村级公益事业良性循环。
《二》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结
区辖2乡1镇、3个街道,34个行政村,412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万个,农村劳动力万个,总农户数万余户,耕地面积亩,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232元。按照“现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我区在全区3个乡镇、17个村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通过一事一议农民筹资人口万人次,筹资万元,筹劳7833人次,捐资赞助万元,其他资金万元,财政资奖补万元,完成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4个,总投资额万元,其中区财政配套资金120万元,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具体做法与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职责明确。区委、区政府对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经常了解进展情况,现场解决问题,为搞好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区财政局长亲自抓落实,直接调度资金确保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120万元。区综改办精心组织实施,区农办、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村组干部、群众热情高涨。
(二)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健全了《区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严格议事管理。把事议到群众的心坎上。议事管理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对一事一议公益项目推选3-5名受益群众代表,配合加强对项目的进展、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财务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发动,组织宣传车、高音喇叭进村、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册。充分扩大了透明度,增大了知晓率,让群众积极参与,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区综改办、区农村工作办、乡镇政府和区乡农经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吃透政策,坚持原则,准确把握奖补内容和范围,严禁违规操作和举债建设。
(四)工作热情高涨,干群关系明显改善。通过一事一议解决了村民最关注、最现实的问题,是看得见的为民办实事,广大村民大力支持,涌现了一大批主动捐资农户,捐资上1000元的不在少数,捐资总额达万元。同时,基层干部下村组贯彻落实政策,深受欢迎,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一事一议工作开展面不广。我区34个行政村,只有17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项目,并且只落实22个项目,农村公益事业尚待解决的问题还很多。
(二)思相认识不统一,成效差别大。村两委凝聚力强、声誉高、无历史遗留问题的村,一事一议开展有声有色,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反之,有事难议和议而不行。
(三)筹资筹劳缺口大。从试点村情况看,农民筹资万元占投资总额万元的%,缺口巨大,主要依靠发动群众捐资赞助。筹劳方面,由于现在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筹劳难度也很大。因此对于一些贫困村组一事一议工作很难开展。
(四)个别村组操作行为不够规范。个别村不按规定程序召开村民会议,村支两委会议直接研究,程序不到位,造成群众反感,费力不讨好;财务公示不够完善,支出不够明细;个别村组超承受能力,预期捐资不到位,盲目上项目,欠付工程款,形成负债。
三、几点建议
1.选择示范点要具有典型性和样榜性。农村干部群众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的热情很高,如果不考虑具体村情的可操作性和成功性,将失去示范点样榜作用,我区雨母山乡东阳村、雨母村群众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团结有力,各方面条件成熟,建议市税改办将我区雨母山乡东阳村、雨母村纳入市工作调研示范点,指导开展工作。
2.适当提高奖补标准。确定一事一议项目要经过一套严格的程序,而筹资筹劳标准偏低,即使加上奖补资金,也难以满足实际需要,有些干部群众反映“事很烦、钱太少、活难办”。
3.项目集资可否跨年度。针对贫困和人口较少的村组按照筹资筹劳标准,完成一个项目需要几个年度集资才能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建议是否可按标准跨年度筹资。
《三》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省、市财政和综改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综改办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有力的推进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试点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素质
我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服务三农建设为抓手,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目的,以中、省、市关于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文件、领导讲话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南,依托网络、信息媒体,认真学习和研究等三个首批试点省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狠抓业务学习,转变思想观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综合工作素质,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组织机构,狠抓项目落实
我县被列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机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奖补范围、奖补标准、项目和资金申报程序,设立了一事一议财政专户,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综改办同志多次深入基层,会同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村委会一起,进行实地考察,召开群众大会,宣讲奖补政策,倾听群众呼声。经过精心筛选,最后在群众要求最强烈的两镇两乡24个村开展了试点工作。
三、勇于探索实践,社会效益显现
年,全县共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大类25个。其中:通村、组道路13条,公里,总投资万元,解决了万人行路难难题,特别是通组道路的开通,使村民年新增烤烟种植3000余亩,增收400万元,农民人均年增收500余元。同时,有效地解决了当地农副产品及生产资料的内运外销难题。实施便民桥5座,总投资万元,解决了万人生产生活难题。建公厕3个、垃圾存放点3处,总投资万元,惠及万人。硬化、绿化街道3条,面积980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受益人口3000余人。以上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筹资筹劳659万元,拟财政奖补资金万元(其中:中、省财政配套145万元,市财政配套20万元,县本级配套万元),吸引其他社会投资万元;涉及农户11491户,农村人口39979人,劳动力人数25827人,受益人口36731人。截止目前,已完工项目14个,在建项目3个,待建项目8个。
在基础资料、报表、数据的填报审核上,严格按照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电子档案和项目数据库,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深受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欢迎,村民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非常高。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病残,加之居住分散,开会集中议事难度大;二是群众投劳相对容易接受,筹资难度较大。
(二)建议。一是请中、省、市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二是请组织试点地区相关人员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事一议【第五篇】
一、基本情况
街道是省重点水利工程——港口湾水库外迁移民主要安置区,总面积26平方公里,现辖4个行政村,总人口近6000人。
2014年我街道3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分别为村三组水塘维修加固工程、枫河村二、三组灌溉水渠建设工程和汤村八组水塘治理维修工程,群众直接受益人口约6000人。
一年来,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我街道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累计投资万元,其中村民筹资万元,村集体投入13万元,其他财政资金33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进行层层动员,对干部进行培训,做到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办事处利用会议、广播、专栏、标语、横幅、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大力营造工作氛围,让群众主动了解政策,自己宣传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做到干部清楚如何操作,群众知晓奖补政策。
(二)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各项规定。为规范操作,我办建立并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从项目申报与审批、实施与监督、资金管理、项目验收与管护、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民主管理,同时实行公开公示,做到工程实施前、实施中、验收后全面公开,即工程预算公开、筹资筹劳公开、工程招标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工程验收及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项目实施工程中,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立项、资金申请等方面进行认真指导,对村一事一议、资金筹集、项目招标、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从而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依照条例规定筹资,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资金。村级严格按照农业部下发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省《村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进行筹资筹劳;业务操作按照《办事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管理办法》执行。一是坚持项目资金统一管理,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资金首先进入办事处一事一议资金专户,群众筹资由办事处农经服务中心系统上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户,分村核算,专户管理。
三、工作成绩
(一)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近年来,我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都是为解决群众最关心,生产生活最迫切解决的基础设施问题。特别是村内道路硬化,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村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村内道路行路难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热情高涨,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推进了农村民主进程。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参与了议事、筹资、筹劳的整个过程。从干什么,到怎么干,都由群众说了算,从筹资筹劳到施工和管护均由村民全程参与,项目决策、监督、管理民主化,增强了群众民主管理村内公益事业的责任感,为以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项目的实施,基本达到了群众满意、干部满意、上级满意。项目的实施,办了一些群众盼望已久又难以解决问题的工程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群众满意;项目的公开透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发挥了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农民群众真正当了家,作了主,群众满意;项目的实施,从始至终公开透明,大家心里清楚,群众明明白白。群众满意。
四、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