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范文样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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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_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12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12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我公司2010年12月1日刚刚作为集团三级单位独立运营的实际状况,制定并发布了《****公司“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保证了公司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事项范围包括: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四大类。
1.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制重组,薪酬分配,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共七项资料。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后备干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等共六项资料。
3.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应向上级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四项资料。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1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5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活设备购置项目,100万以上的贷款、投资,公司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款项的支出共五项资料。
(三)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全按照《意见》中“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来确定的,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出贴合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回避制度,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二、加大执行力度,狠抓贯彻落实。
(一)公司自2010年12月1日作为集团三级公司独立运营以来,在中层干部的选聘任免、管控一体化改革等重大事项上都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透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群众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透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群众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资料,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群众决策的形式,明确群众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职责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做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状况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状况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推荐。
坚持厂务公开,透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充分发挥发挥工会的作用。透过强化民主管理p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司发展与规划p岗位聘任考核p分配方案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透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党员干部建设一流供热企业的用心性,切实加强了干部潜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潜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职责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群众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状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资料,严格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状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群众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带给真实状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状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职责者的职责。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职责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职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监察部。
2018年5月2日。
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三篇】
区委督查组:
区人口计生委遵照区委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切实加强党建和精神礼貌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区委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党建精神礼貌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自2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翠屏区委翠委发[2006]6号文件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群众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区委组织部翠组发〔2004〕6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务必按照“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群众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群众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务必经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如在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考核、工作经费的划拨、区、乡镇服务站的改建维修、局办公大楼的外墙维修、局七楼会议室的整修、职工宿舍的维修等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群众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一是在去年局机关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的任免上,严格按照群众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二是在今年翠屏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考调3名流管员时,实行在翠屏区网上公开招考,建立考察小组,透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用。(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状况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状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乡镇、街道的经费划拨上均根据乡镇、街道实际状况思考,并坚持群众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五)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职责制,局长、书记为第一职责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十个务必、十个不准”,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职责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局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管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如去年的局中干、区计生服务站站长任前谈话、今年的区流管站人员上岗前廉政谈话,为使他们在走上新的岗位后如何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起到必须的教育作用。
二、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按照区委《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翠委[2007]14号)文件的部署安排,我局从2月份起开始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结合开展“四个一”活动,抓住查找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扭装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这个关键,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这个根本,坚定不移抓整顿,扎扎实实抓整改,坚持不懈抓建设,确保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区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到了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使作风整顿建设各阶段工作扎实有序。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在此次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我局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入手,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使干部从不良思想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层次的从政形象;从不良学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水平的学习形象;从不良工作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效能的服务形象;从不良领导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标准的工作形象;从不良生活作风中走出来,塑造高情趣的生活形象。重点从“理念新、举措新、机制新、风气新、环境新”上下功夫。
(三)结合实际,开门整风。
为了更好地查找问题,我局结全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开门整风。一是透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出去、请进来等八个渠道和途径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透过深刻剖析和反思,完成个人1500字以上的剖析材料;三是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四篇】
近日,在幼儿园党支部的指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全体党员和教师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
学习三重一大,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于开展此项活动不仅仅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更要推动改革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构建体系完整、作风过硬的大格局。在学习后对三重一大的范围有了必须的认识。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重大决策事项。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资料;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梦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坚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我作为一名身在基层教育工作者,也是一名共青团员,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多思考,多创造,多实践,更好的为岗位工作服务。不收受家长的礼品、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幼儿,以自我的本职工作为荣。我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新的起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争取早日到达党组织的要求,成为一名党员,为祖国添砖加瓦!
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五篇】
(一)我公司12月1日刚刚作为集团三级单位独立运营的实际状况,制定并发布了《****公司“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保证了公司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事项范围包括: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四大类。
1.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制重组,薪酬分配,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共七项资料。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后备干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等共六项资料。
3.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应向上级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四项资料。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1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5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活设备购置项目,100万以上的贷款、投资,公司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款项的支出共五项资料。
(三)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全按照《意见》中“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来确定的,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出贴合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回避制度,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二、加大执行力度,狠抓贯彻落实。
(一)公司自月1日作为集团三级公司独立运营以来,在中层干部的选聘任免、管控一体化改革等重大事项上都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透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群众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透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群众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资料,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群众决策的形式,明确群众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职责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做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状况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状况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推荐。
坚持厂务公开,透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充分发挥发挥工会的作用。透过强化民主管理p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司发展与规划p岗位聘任考核p分配方案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透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党员干部建设一流供热企业的用心性,切实加强了干部潜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潜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职责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群众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状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资料,严格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状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群众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带给真实状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状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职责者的职责。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职责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职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监察部。
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六篇】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景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文,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公司对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情景进行了自查。公司领导班子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团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置业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兴集团《关于印发《集团20xx年“三重一大”团体决策执行情景及制度执行力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方面自查,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面梳理和完善现行制度。置业公司以去年通用集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公司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管理对接和制度衔接的要求,对我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资料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总公司本级累计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新建6项制度,下属长沙公司修订完善3项制度,郑州公司修订完善7项制度,新建4项制度,天津公司新建2项制度,大连公司修订完善2项制度。经过梳理完善,置业公司目前共有制度61项,就资料而言,党建制度14项,人力制度12项,行政制度18项,经营管理制度10项,销售管理制度1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5项;就性质而言,决策制度3项,执行制度37项,监督制度3项;就效果而言,制度的系统性更高、操作性更好,针对性更强,初步构成了一套资料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
3、统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划分模糊不仅仅会导致决策效率不高,也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置业公司本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三会”决策程序,规定了会前必须包括征集议题、起草方案、告知各参会方等环节,明确了会中的开会纪律、发言方式、研讨程序等资料。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三会”原始记录的管理力度,公司在召开重大会议时专设秘书完成会议记录任务,对重大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对会议记录的格式、资料做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去年11月份,我公司利用在长沙公司召开内部对标学习会的机会,组织各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的“三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学习。
4、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草案。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景,制定了《中国新兴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草案),正在进行意见征集和进一步修改。该制度草案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划分了决策主体职责权限,明确了置业公司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正确实施。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在“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团体讨论决定,避免了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1、重大事项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企业经营方针、资产管理、长远规划、发展战略,对关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调整、分配制度等的决策进取进行调查研究、必选论证,充分聆听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去年,我们确立了置业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对这一涉及企业发展前途和方向的战略,我们严格履行程序,在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提议,认真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初步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置业公司第三届二次职代会上征求了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最终经置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经过,保证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在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我们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今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置业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公司组织员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提议。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经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7项,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团体讨论、民主决策。置业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景下,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经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问题团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提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由办公室人事、党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交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景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团体研究、投票产生。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5项重要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3、重大项目安排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每项重大项目安排,如新项目拓展、施工单位确定、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中国新兴置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共计7项,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并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4、大额资金使用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根据置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审批、支付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置业公司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贴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对于资金使用情景,利用季度生产经营会和年度工作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在这三个方面还存在必须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个别制度过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决策权限模糊,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仍需继续大力推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下属企业决策程序尚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较为分散。部分决策事项会前未讨论,部分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进行网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决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到达应有效果,这些都是制度监督方面应当解决的问题,目前,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1、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司系统制度的建设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强化制度的针对性,逐渐构成一套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
2、逐步构建分级授权体系。“三重一大”涉及决策事项较为宽泛,目前,我公司正细化“三重一大”团体决策事项,着力构建置业公司分级授权体系,该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讨论研究,待成熟后下发执行。同时,我们将要求各二级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
3、不断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核心就是要有明确规范的业务流程,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刻工作基础上,借助管理咨询公司的力量,进一步做好管理权限界定、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自查职责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探索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职责追究制度。
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依据《中国_章程》、《中国_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和_上海市嘉定区委常委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_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须经局党委会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2.党的建设相关重要事项;
3.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4.教育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等重要问题;
5.其他应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按干部管理权限应由局党委会决定的有关干部的提名、推荐、任免;
2.需要以局党委名义上报、表彰及其他需要局党委会讨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3.校级党政正职干部的考核等次、奖励及分配方案的确定;
4.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
5.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教育资源布局和调整等;
2.教育资产的使用、置换、变更等重大事项;
3.学校新建项目、大修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等;
4.合作办学、资源引进或投资合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应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教育经费财政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及决算情况;
3.其他应当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的资金使用。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委会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局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局党委会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酝酿决策。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并进行风险评估,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局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局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履行必要程序后,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拟选拔任用干部,须事先征求局纪委意见,并保证局纪委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
需要以局党委名义上报、表彰及其他需要局党委会讨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副处级后备干部的确定,校级党政正职干部的考核等次、奖励及分配方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均须经必要程序后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3.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党政领导班子会讨论并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讨论同意的基础上,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5.提请局党委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局党政领导班子会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
1.在局党政领导班子会酝酿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对讨论事项逐个发表意见。在局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党委委员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委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2.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讨论意见和局党委会的表决意见、理由等情况,应如实、具体记录。局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3.“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局党政领导班子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政领导班子会酝酿、局党委讨论决策后,由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局党政领导班子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除执行决定会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如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改变原来集体决策的,应由局党委会重新讨论后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局党委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应整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及时向局党委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办法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党委应定期向区委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教育系统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负总责。
(二)局纪委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向局党委会报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对未经局党委会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必要时可向区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
(四)局党委会应督促教育系统所属各单位严格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局党群科、监察室协助局党委加强监督检查。
局办公室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存档备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二)因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事后又不及时报告的。
(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
(四)漏报、瞒报“三重一大”事项或上报不实情况,影响局党委会作出正确决策的;
(五)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六)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七)泄露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八)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
(九)篡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的;
(十)其他因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失误的。
集体决策失误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领导集体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属于领导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作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领导集体请求上级作出调整。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应依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的规定,上报上级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_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嘉教委[2016]29号)同时废止。
最热三重一大工作总结【第八篇】
“三重一大”是一项科学规范的决策制度,仅有严肃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才能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真正作用。才能解决当前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三重一大”团体决策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可靠保证,对于推进企业班子建设、开展基层民主集中制度、有效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有着重要作用。在此,我谈几点体会:。
一是提高领导层思想认识。
从发展民主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推进民主决策的实现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基础,仅有领导层面充分发扬民主,才能保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顺利实施;从领导班子建设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载体,也是聚集班子团体智慧的平台,仅有集中了班子大多数人的正确意见,才能构成班子的整体合力,促进班子的团结统一;从强化监督制约角度看,“三重一大”制度是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屏障,重大事项由班子团体按程序决策,可有效防止少数领导“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最终“拍屁股”走人的所谓“三拍”现象。所以,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高度认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从思想上确立制度的权威,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决不能将其作为装扮门面、应付上级、敷衍群众的摆设。
二是使实施过程规范有序。
细节决定成败,做好每一项规定程序,是保证“三重一大”有效执行的基础。要做好“会前告知”,对会上讨论决策的事项要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有决策预案的应将书面草案提前发给大家,让与会者事先了解相关情景,使其思想上有一个酝酿过程,会上能发表成熟的意见。会议议程安排要给与会者留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主要领导不要急于摆出自我的观点,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再归纳集中。要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决策一旦构成,会上就要明确分工执行的职责。一些政策性、制度性的规定必须发文公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务也要按规定的形式公开。本次决策事项的执行结果,要在以后会议上反馈通报。要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按文档要求全面详实地记录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议构成的最终结论都要明白无误地记载下来,一旦发生某些争议,会议记录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部门领导班子异常是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团体领导,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要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资料,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资料,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景的督促检查。
纪工委要加强对所负责单位执行情景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并经过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认真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景,及时提出并帮忙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所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增强理解监督的意识,主动理解派出纪工委的监督,纪工委要加强与负责单位的沟通、联系,进取配合单位抓好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为单位搞好服务。并按照管辖职能定期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团体决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职责人,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依纪依法进行职责追究。
总之,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构筑预防腐败的“防火墙”,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方针的具体体现。“三重一大”作为企业管理重要资料,也是加强企业党风建设重中之重。它不仅仅能够减少矛盾,并且还能够有效地解决矛盾,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是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关键,经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取得辉煌的业绩,从而坚持企业永久的生命力。各级领导干部异常是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重大意义,以坚定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三重一大”的贯彻落实工作。
坚持“三重一大”问题团体决策,有效克服和解决企业现行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弊端,明确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职责,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充分发挥团体的智慧和力量,有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使重大问题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准确性,这样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