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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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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一篇】

元旦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开展元旦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人民群众元旦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监管实际,做到提前部署,落实责任,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严格检查,消除风险隐患。全面检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治理。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日常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街办、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

四是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由1名局领导带队、1名科队长和3名执法干部组成的节日巡查小分队,每天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要求全局干部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动态,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五是加强检验,确保重点品种安全。针对元旦节日市场消费特点,专项抽检食品品种12个,共计41批次。其中,蔬菜8批次、水果6批次、粮食4批次、食用油3批次、肉及肉制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干货4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2批次、水产品2批次、酒类2批次。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二篇】

今年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积极响应,认真组织,迅速行动,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以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不断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靠一个或几个部门都难以做到食品安全监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必须建立和完善上至政府、下至食品安全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经营单位的纵向监管网络和全区统一领导的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参加的全区辖区内的横向监管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食品安全工作从上到下,每个地方、每个环节,每时每刻都有人管的局面。一是今年年初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区委赵书记任顾问,政府陈区长任主任,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领导力量。二是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元月中旬,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区食安办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将工作网络延伸到各社区(村)。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盛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全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为全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矗四是明确了工作经费,区财政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今年安排食安工作经费50万元,列入区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紧紧围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目标,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张挂宣传横幅368条,开展现场接受人民群众咨询72场,悬挂气球拱门87个,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积极响应市委宣传部的号召,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饮食文化、营养科学和食品监管知识,使其真正进入百姓家庭,由区委宣传部指导,区食安办具体组织的我区代表队获全市食品安全与饮食文化知识竞赛总决赛第二名。三是主动上门宣传,将假劣食品的简单识别、使用方法及维权途径编印成小册,免费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四是举办行业培训,如工商分局3月底组织辖区内工商所长、生鲜超市负责人举行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培训超市检测人员79名,5月份组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能竞赛,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传递给生产经营使用人员,共同维护市场安全。根据各街道(乡、镇)食品安全隐患所存在的重点,望城坡街道、梅溪湖街道及天顶乡地处城乡结合处,农村聚餐居多的特点,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街道(乡)食安办曾多次举办农村厨师及街道食品监管员培训班,以增强厨师队伍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科学的知识及日常监管力度,虽然农村聚餐近百起,但无一列中毒事故发生。五是密切与新闻媒体等部门联系,邀请新闻媒体、专业记者参与执法行动现场报道,通过报道查处“白板肉”、关闭非法屠宰点等食品安全案件案例,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岳麓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与5个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及15个街道(乡、镇)签订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对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明确和细化了目标任务,切实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三是要求相关部门与站所签订监管责任书、乡镇与村签订监管责任书、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企业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四是不定期组织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农林水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街乡餐饮、农贸市尝生鲜超市、酒店、学校食堂、冷冻厂等单位开展督查工作,以推动各相关单位抓紧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台帐、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惩处力度

一是加强经营户管理。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经调查,我区范围内共有食品经营户1858家,其中有证的1298户,无证户560户。区工商分局对上述经营户建立了电子台帐,在监管执法中不断更新,打牢了工作基矗二是加强监管检查力度。以“六查六看”为手段,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559人次,检查经营户6886户次,检查市场71次,捣毁制假窝点12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2648公斤,没收“白板肉”1524公斤,价值20多万元。三是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市场进行监管,上半年共检测816批次。对休闲食品、熟食等26组样品进行的26次抽检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消费警示、提示引导、通报情况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四是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引导“五小”门店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对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经营户坚决取缔,今年上半年共取缔无照经营户244户。五是区领导高度重视每月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众所周知,今年我区的拆迁任务特别重,但是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每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赵建强书记都要亲自过问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及哪个方面存在难度;而只要能抽出时间,陈中区长都要亲自担任整治行动的总指挥,在确实抽不出时间的情况下,就委托夏文斌书记任总指挥,汤智斌部长担任副指挥,确保每次整治行动中至少有两名棠委组织领导。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得到最有力保障。在上半年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酒类市场整治,肉类市场整治,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特别是6月份对熟食、米粉、豆制品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食安委组织协管员、信息员配合质监部门对本辖区内78家熟食、米粉、豆制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摸底调查和建档,与证照齐全、风险低的小作坊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对无证无照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责令其关停而拒不执行的,我们采取取缔行动。6月25日凌晨4时到11时30分,在区长、区食安委主任陈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由区食安委统一部署,食安办具体组织实施,区质监、工商、卫生、公安、城管及相关街道联合行动,对三家无证无照,卫生条件不合格且拒不停业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取缔。取缔行动共出动人员118人,车20多辆,查处不合格的面条加工作坊1家,豆制品作坊2家,没收生产设备48台件生产用原辅材料面粉25袋计625公斤,消泡剂91公斤,石膏粉260公斤,食用纯碱80公斤,没收加工好的成品已经全部销毁(豆制品700余公斤,碱面10余公斤)。为了扩大影响,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长沙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长沙公共频道、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有力地打击了无证无照小作坊,解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上半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尤其是四镇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低,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二是部分街道(乡、镇)对食安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如何组织建设与监管等具体工作不知从何入手,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目标任务的要求。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加强对食品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冒用许可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稳步提高。严格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升餐饮业卫生管理条件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食品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督促食堂严格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无卫生许可、超范围经营现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按照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通过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和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动态,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倡食品安全诚信,建立食品安全公共信用平台,严厉打击不安全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

结合市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摸底排查,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继续开展以小作坊、小餐馆、小摊贩、小商店为重点对象,在前段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肉类、餐饮、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放心早餐行动。对现有早餐经营网店进行逐一检查,对无证照的早餐店予以清理整顿。三是放心市场行动。全面开展对食品市尝食品超市和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四是阳光消费行动。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信誉分级评定制度,积极开展消费者对餐饮单位食品终端检测和现场监督等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要积极落实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和岗位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同时,在把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纳入各单位及干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三篇】

今年4月到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和四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其他各省区市进行自查。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组总体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检查也发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向会议作报告,他指出,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的高发期。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生产掺假造假、食品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

目前,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有许可证的企业共1185万家,另外还存在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这“三小”一直以来都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地,也是监管难点。在今年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向检查组介绍了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曾遇到过的难题。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果说:“比如,过去基层所取缔一个无证无照的早点铺时,群众可能不理解——你取缔这个早点铺以后,我吃早点不方便了,会替一些早点铺、小商小贩说话,因为人大部分还是同情弱者的。”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省区市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尤其是在加快制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过程中,要注重便利就业和守法经营两方面的关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罚款额度,做到违法必究、过罚相当。

新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最低罚款金额从之前的两千元提高到五万元。对于这样的规定,李果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

李果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五万元罚款,本意是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但从基层的执法实践来看,对一些小型服务业,特别是一些小卖部,五万元有可能就是他的全部资本,对他来讲是天文数字。出现问题后,如果不罚他,基层执法人员有可能构成渎职犯罪;要罚他,又面临难以结案的问题,还面临着社会矛盾——你罚他五万,他肯定要到你所里来找你打架。

针对新食品安全法对轻微违法的罚款额度偏高、执行存在困难这种各地普遍反映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此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同时,也建议国务院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通过部分知名网络送餐平台,一些黑餐馆制作出来的毫无卫生保障的饭菜堂而皇之地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这样的案例已经被媒体曝光过多起。北京市海淀区城管部门曾根据市民举报,联合相关部门对一家无照黑餐馆进行查处,餐馆内的卫生条件令执法队员也感到触目惊心。“这是餐盘,这是臭袜子,全在一块儿,还有衣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食药监管部门。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否则,平台就将面临处罚。但是检查组检查发现,目前仍然存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保证、送餐过程随意等监管空白。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多头管理、分段管理被认为是原因之一。天津市副市长孙文魁曾以“煎饼果子”为例,痛斥此前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多头管理的弊端。

孙文魁说:“一套煎饼果子出了问题,调查起来很麻烦。如果是原料出了问题,要农委去查;如果是在加工环节,在炉子上面一倒、一加工,这是质量监督部门的事;拿起来往客户手里一递,这算流通环节;往嘴里一吃,是卫生问题。煎饼果子吃到嘴里以后,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它是分段管理,调查起来很难。”

新的食品安全法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20xx年以来,也有部分市县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合并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张德江在报告时表示,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但上一级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张德江说:“检查中有关方面反映,这一方面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但是另一方面,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既有生产加工环节,也有流通运输环节,然而,要说到把控食品安全的源头,那还应该追溯到种植养殖环节。在我国不少地区农业整体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形式分散,农产品质量监管仍然难度比较大。

报告中还指出,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兽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水土污染等因素,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张德江说:“从监测情况看,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时有发生,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违法用药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影响到餐桌上的安全。”

从当前暴露的食品安全事件看,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源头污染问题仍时有发生。张德江说:“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的源头管理和治理。”

检查组还建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食品安全法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特别是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衔接与互补问题,尽快形成科学完备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配套法规要落实法律规定,依法利用好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大对一些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违法自然人的处罚力度。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四篇】

根据广西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进行自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现将我局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xx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韦志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黄健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二层单位领导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乡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匾。二是制定了,召开各层次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了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

今年来,我局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渔药、兽药经营企业、水产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271多家次;与养殖户签订了、、各352份;加强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和肉品莱克多巴胺等残留药物的抽查,截至6月底,我区完成自治区猪肉任务8份,共完成”瘦肉精”养殖场抽检xx市级任务4131份,自治区级任务抽检猪尿186份,进行”瘦肉精”监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总合格率100%。表明我区养殖场的`生猪不含”瘦肉精”,从我区养殖场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肉品不含”瘦肉精”。通过对规模养殖场的检查,没有发现假冒”三品一标”行为。开展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从养殖源头保障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

一是根据对xx区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所均与养殖业主签订有、及,养殖场(户)使用统一制作的养殖记录本,完成免疫档案、养殖档案的发放工作,要求养殖场建立有养殖档案、动物免疫档案;有兽药、饲料使用情况、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且记录清楚规范,在规模养殖场(户)挂明示牌(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监督电话等信息)。要求养殖场严格执行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遵照规定执行休药期,发现有违法的,立即立案查处。

(二)屠宰场监管情况。

为了保障老百姓能够吃上”放心肉”,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屠宰检疫坚持做到严把入场检查关、宰前检疫关、屠宰检疫出场关,严格实行”凭标、凭证”进场屠宰,确保了上市肉品安全。据统计,今年1—5月,全区实施屠宰检疫分别为:牛羊检疫万头;生猪屠宰检疫万头。全区进场屠宰动物受检率、屠宰上市的动物产品持证率、动物屠宰检疫耳标回收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均为100%。截止目前,全区未发生肉食品安全事故。

(三)严格兽药经营管理。

我区兽药监管工作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开创监管新思路,以贯彻落实为主线,以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全面开展建立兽药饲料销售台账记录为抓手,以打假护农,确保肉食品安全为宗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着力抓源头、查违法、努力净化兽药市场。日常按照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严肃查处经营假劣兽药行为,做到了通报一期,就彻底清查一次,不留死角,查出假劣兽药,一律立案查处,收缴销毁和处罚,绝不手软。今年共立案查处2起兽药案件,罚没金额1856元。

(四)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20xx年以来,我局每年都针对监管对象,举办不同的培训班。分别举办有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屠宰企业负责人、官方兽医等10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500人次。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监管对象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五篇】

根据武安市食安委[2012]7号文件,关于转发《邯郸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转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河北省清查“山寨食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和省清查“山寨食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食安办专题会议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引起了市社领导的高度重视,迅即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划分小组、时间安排、排查方法、具体要求等一系列安排布置工作方案,按照规定动作、限定期限要求,有条不紊地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对“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清查任务。

一、明确系统内监管排查范围。

武安市供销社所属单位有涉及食品安全经营的单位有供销大厦、蓝天宾馆、盐业专营公司、宏桥土产日杂公司、正和商贸配送公司、洺河源土特产公司、武安市棉油厂、烟花爆竹公司等8个市直公司、21个乡镇基层供销社和600多个涉食零售网点及餐饮店和伯延、安庄2家婚宴综合服务中心。

二、具体措施及主要做法。

大的事严格要求,具体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强调要认真细致地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确保不遗不漏,不放过丝毫隐患和疑似问题。

一是压死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按照武安市社“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员范围、职责划分”,实行了市社机关主管领导包市直公司,基层领导及科室人员包基层社的分级管理包点责任制。

二是在供销系统内部开展对“山寨食品”的排查。市社按照分包单位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划分,从5月12日开始到6月6日截止,组成22个分队,派出45名排查人员,深入各自监管区域,逐个门店、仓库、逐食品品种认真筛查,做到不遗不漏、不放过任何蛛丝隐患。尤其高度关注文件中提到的“肯德鸡”、“营养直线”、“康帅傅”等“山寨食品”,以及从产品名称、包装样式等方面有疑似“山寨”的食品。此次共排查单位8个市直公司、21个基层供销社,600余家门店、仓库、餐饮企业,到目前为止,供销社辖区内还未发现“山寨”或“疑似山寨”的食品。

三是加大打击清查“山寨食品”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组排查人员深入排查单位的有利时机,现场就正确选购食品,鉴别真假食品的常识、方法向被查单位的负责人和消费者讲解,并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村委大喇叭广播等宣传形式,宣传“山寨食品”的欺诈性和危害性。从而形成了打击、清查、抵御“山寨食品”的强大氛围。

总之,市社所属各单位,层层建立健全了符合自身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划网、网内履职、层层落实”的工作方针和“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的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工作细致,排查得力。

武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2年6月6日。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镇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协调联动。现将我社区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xx社区为切实抓好我社区食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大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社区群众健康、安全。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我社区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制,分级负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治理工作,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我社区的食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宣传,我们通过走访、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广经营者学法、懂法、依法经营;并签订责任书500多份,形成治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

加强整治,效果明显。

对辖区内的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状况。在餐饮服务环节,我社区在有关的带领下,多次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店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品,并向他们宣讲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四、今后工作方向。

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安全,我们长期不懈做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三是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我社区餐饮服务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七篇】

为确保20xx年春节和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积极安排部署,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制定了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将检查责任细化并落实到食品化妆品稽查大队的两个稽查中队,要求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两节两会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结合我县餐饮工作实际,统一制定了餐饮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和《食品安全责任状》,要求各餐饮单位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建立餐饮服务环节诚信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本店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截止目前,我局与61家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状》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

结合“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承办节日和重大活动餐饮接待任务的单位和学校食堂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餐饮单位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饮料、粉条等节日消费重点食品的采购、索证索票、凉菜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的检查。对承办“年夜饭”“祝寿宴”的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将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11家建立台帐,指导其做好食品留样和大型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并对其食品库房进行重点检查,督导各餐饮单位及时清理超期变质、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建立健全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队伍,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妥善受理和处置节日及会议期间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人员、物资等准备工作。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遇有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发生,及时上报。

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还针对节日餐饮服务消费特点,向餐饮单位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强化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61家,对13家存在问题单位当场制作整改意见书。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八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就将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充分利用“”、“”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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