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实用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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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__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八步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八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开展城区、乡镇(街道)防疫巡防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巡防工作,2020年2月11日下午,局长__同志前往江南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当天局值班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3人,对灵峰广场及周边街道、人工湖、体育路口、厦良市场进行日常五乱巡查、疫情防控巡查。期间,灵峰广场一切正常,对厦良市场周边街道出摊摊贩进行劝离,共劝离10余摊。另外,区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4人,分别前往城东街道、莲塘镇等地开展巡防工作,劝离聚众人群3处,整治占道经营摊点6处;二中队出动12人,对八步街道辖范围内进行人群疏散巡防,共疏散聚集人群13次;三中队出动执法人员6人,前往江南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聚众人群及时劝离并现场宣传当前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及要求,共劝离聚众聊天人群5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职工作。
二、加强河道非采监管
综合执法局水政中队,接仁义政府举报仁义镇龙江村河段有村民聚众挖沙,现在疫情防控时期,接举报后执法局四中队出动9人前往核实驱赶,具体情况如下:
1、仁义镇龙江村龙江坝河段,此次前往,只发现少数几人在河道挖沙,现场扣押铁铲、锄头9把,现场进行驱赶挖沙群众,并警告不可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2、信都镇新兴村河道,现场驱赶挖沙群众6人,并警告不可再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三、加强灵峰广场保洁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公共场所疫情的防控要求,严格督促要求保洁公司对照合同条款落实卫生保洁责任。2月11日,对灵峰广场新、旧公厕外立面、内部进行全方位消毒防控,消毒面积约100平方米,同时也对广场范围的所有垃圾桶实施消毒防控,消毒垃圾桶25个,彻底切断病毒传染源,消除病毒生存空间。续继督促保洁公司,提升灵峰广场的保洁质量,确保灵峰广场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四、做好里松(站)卡防疫工作管理
为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和个人健康防护工作,由执法大队大队长梁华雄同志对里松(站)卡做好疫情防控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对每天上班人员测体温,要求所有上班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减少值班人员聚集,保持米安全距离,每天坚持对办公场所喷洒消毒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助力共建“寿城战役专班”行动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直属工委工作部署,区综合执法局在职在编党员干部与社区结对共建,派出党员干部参加共建“寿城战役专班”厦良社区“党旗领航聚合力,寿城战役争先锋”活动动员会,并参加共建“寿城战役专班”,支援城区街道。今天继续在江南街道辖区建筑筑厂宿舍体温监测点,配合街道做好值守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第二篇】
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29日发《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暂行办法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实施管控。疫情防控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武汉市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为成员。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控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武汉市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控工作;武汉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在疫情报告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属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和疫情发展最新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社区(村民委员会)应当全面排查辖区发热人员,并登记造册,将统计排查情况及时如实报告本区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部门。区防控指挥部应当迅速配齐必要设备,组织队伍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武警、企业、学校等单位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应当按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应当登记并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劝导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鼓励公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监督,发现有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政府办公室、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求助电话,所有电话24小时值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在预防与监测方面,暂行办法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研究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对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科学研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
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机场、车站、码头、超市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检测认定发烧或者不予配合的,应当阻止其进入。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废弃的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物品和医疗废弃物。
在医疗救治方面,暂行办法规定,要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将确诊病人集中安排在定点医院救治。
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应当按规定采取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分类管理等医疗措施。
各指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收治可疑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对收治的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公布的诊疗方案进行治疗。
市防控指挥部指定具有防护条件、符合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要求的医院,或通过新建、改建具备上述条件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指定有条件的医院作为后备医院,做好随时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准备。
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由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医疗机构和人员应当服从市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对医疗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分配,畅通运输渠道,理顺分配机制,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充足,优先满足医疗救治需要。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定点医疗机构24小时接诊,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检尽检。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在医疗机构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在接受医疗救治时,不得侮辱、伤害医务人员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侮辱、伤害医务人员或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在社会面防控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市防控指挥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根据需要实施下列措施并公告:
(一)禁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撞钟、庙会、敬香祈福等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等;
(二)暂停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体育场馆等场所营业;
(三)关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停开放动物园、风景区等场所;
(四)停止培训机构(含托幼机构)开展线下服务;
(五)禁止所有农(集)贸市场、超市等各类经营场所销售活禽,暂停宠物商店(医院)营业;
(六)禁止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
(七)要求所有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八)其他紧急措施。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和停课等措施并公告。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并公告。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
鼓励公众减少出行,取消聚餐、聚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严格消毒,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对农贸市场实施关闭。
社区、学校、企业和相关单位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群、返校师生及返岗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发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当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宣传,提高公众防治意识。
禁止交易、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发布销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广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关的违法行为,有权依法举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死亡后,尸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立即消毒、火化。
在保障措施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市、区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调集人员和征用医疗机构、医疗用品、交通工具、房屋等物资和场所,相关人员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资金,落实患者救治政策。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组织做好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保障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鼓励本地相关企业积极生产,保障物资供应。
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市、区防控指挥部应当做好医护人员、参与防控工作的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外地来汉支援的医疗人员和其他防控人员的交通、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公布接受捐赠的电话和渠道,负责捐赠物资和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并对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鼓励志愿者积极参加防控工作,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做好防护措施和后勤保障。
所有志愿者应当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为公众提供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鼓励有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有关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应当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研究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总结【第三篇】
面对近期多个地区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及时应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试重视,落实责任
1、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卫生应急处理工作,我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
2、校长作为学校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定期进行预防控制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当前学校重中之中工作。
3、学校建立各项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人工作职表,建立疫情“日报告”“零报告” 制度,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我校尚未发现感染病毒携带者。
4、严格控制进校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做好防护工作,非必要不外出,减少出门,聚会等人员聚集活动。要求全体师生员工理性认知、科学防控疫情、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跟风,不炒作,不在朋友圈等随意转发消息或发布不实言论。
二、做好宣传动员,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我校发放《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致家长的一封信》,指导家长及学生在家做好疫情防控。各班主任寒假期间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假期不开展大型师生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2、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我们购买了84消毒液,体温测试仪器、消毒泡腾片、口罩等防控物资。要求教师工作人员上班期间需规范带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三、推进校园环境整治
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强化师生健康教育
春季学期开学后,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当前,春节临近,学校正值寒假,人员流动大。冬春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学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学校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六、做好开学学生入学防控工作
1、原则上不予学生提前返校。如有提前返校学生,各学院应及时向校附属医院报告,进行体温监测。开学报到期间,校附属医院、保卫处组织人员在南北区大门口进行入校学生体温监测。
2、所有学生做好居家体温监测,体温异常者,及时就诊,向学工处申请延迟返校。凡因当地疫情控制要求无法按时返校的,可视情况办理延迟返校。
3、开学报到期间,保卫处,学校统一安排车辆将体温异常的师生转送至指定隔离场所。
4、学校每天安排医务人员前往隔离场所对隔离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及相关检查和治疗,必要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
5、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加强确诊病例学生的休学、复学管理 对确诊病例,要严格执行休学、复学管理制度,并密切跟踪其治疗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证明和校附属医院签署的同意休学的意见,为确诊病例办理休学手续。根据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学诊断证明,为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要开展全校师生,尤其是确诊病例学生及其家长,隔离观察学生及其家长的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以上就是我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汇报【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镇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
镇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防疫专题会,启动问责机制,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深入村(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2、防控方式
全镇把境外拟回国人员信息摸排和远端防控、边境口岸及重点地区返(来)舒人员管理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来抓,对各村、社区严格要求,要求所有村(居)深入摸排,力求做到“一人不漏”对摸排到的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对境外及重点地区已返舒来舒人员及时上报,纳入健康管理。
3、摸排情况
截至目前,镇已摸排上半年拟返舒来舒人员29人。对北京返(来)舒人员已摸排62人,已纳入管理。
4、存在问题
一是镇由于是县委县政府驻地,人口多,工作量大,全镇人口近20万人,人员流动量大,境外务工、上学、旅游等情况十分多。摸排难度大,由于社区工作人没有执法权,有很多居民对社区上门宣传和采集信息不配合,二是社区干部防护工具简单,几乎所有干部上门只有一个薄薄的口罩,也易形成交叉感染。
5、整改措施
一是建议境外返舒来舒人员由出入境管理部门严格监控管理,乡镇积极做好配合和服务。
二是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及家庭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充分发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全面摸排高中风险地区来舒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
三是在所有小区出入口张贴安康码,要求人员扫码进入;争取公安配合,加大上门摸排力度;严格摸排,精准掌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四是组织防疫物资,对一线干部加强身体防护。
五是强化督查,由镇防控指挥部制定督查方案,对各村(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对因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反弹,要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