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总结报告 >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精编3篇

网友发表时间 529020

【导言】此例“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精编3篇”的文档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1

一、专项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清理,要按照中央领导和国家部委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专项清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查处并纠正土地审批、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依法规范土地审批和出让行为,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市级各职能部门按分工抓好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是否明确出让宗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是否标明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与标高、道路红线坐标与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二)供地方式的合法性。划拨用地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协议出让是否符合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是否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应土地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三)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出让底价是否经过评估、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宗地的出让价格是否低于最低价标准、是否低于底价,签订出让合同是否规范。

(四)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擅自减免或同意缓交土地出让收入,是否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年、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供地后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经批准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后,是否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供地后是否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有无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变为商品房用地的行为。

三、专项清理的方法和步骤

我市专项清理工作采取自清自纠、部门包抓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本方案下发后,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要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二)自清自纠。年12月31日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照五部委《通知》确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清理,对供应的土地,逐宗从供地前的规划设计到供地后的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情况分别填报《宗地供应情况登记表》、《划拨用地统计表》、《协议出让用地统计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统计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和《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

(三)督促检查。为更好地抓好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市政府决定采取成员单位牵头包抓实施督导的方法进行。

具体牵头包抓县区分配为:市国土资源局包抓、、的清理清查;市监察局包抓、的清理清查;市财政局包抓、的清理清查;市规划局包抓、(含高新区)、的清理清查;市审计局包抓、的清理清查。

年12月前,由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政府自清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总结报告。自清自纠结束后,各县政府要认真进行总结,起草清理工作情况报告,于年1月28日前分别报送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审计局。市级五部门汇总全市情况后,分别向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报送专项清理情况报告。

四、专项清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此次专项清理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审计局共同组织开展。五部门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具体实施对专项清理的工作的指导。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既要按照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和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共同研究处理,发现重大典型案件,要联合进行查处。

(二)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要突出重点,围绕是否将应当出让的土地作划拨处理、是否将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出让金的定价以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规、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无违反规定改变用途等规划条件四个主要环节进行清理。要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看看有无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要逐一通过查资料、核账目、看现场等方式,对照检查宗地审批手续和供地方式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吻合、档案资料与土地实际利用情况是否吻合、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数额与财政部门实际收取数额是否吻合、土地出让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是否吻合、用地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与土地部门用地要求是否吻合,务求搞清真实情况。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以上3篇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就是山草香小编为您分享的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的范文模板,感谢您的查阅。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2

一、认真学习,提高服务承诺认识

我公司召开会议,认真学习《2014版服务承诺》,掌握其精神实质与深刻含义,充分认识执行《2014版服务承诺》的重要性,提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通过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执行《2014版服务承诺》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确保把《2014版服务承诺》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个工作环节中去。

二、认真布置,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到位

我公司高度重视这次《2014版服务承诺》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精心部署,要求每个部门和员工按照《2014版服务承诺》内容,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检查每一个环节,保证不留死角和空白。要细致全面自查自纠、不能走过场,为检查而检查。要查出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查出的问题要马上纠正、及时整改。属于部门和个人的小问题,由部门和个人当日纠正,大问题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在一星期内整改完毕。

三、自查自纠,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报告3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各股站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会同党政办、计财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5 52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