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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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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依据【第一篇】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颁发的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3、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3、**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4、**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05)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第二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占有国有资产并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 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上发表声明。声明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 正文

第十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绪言;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与被评估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按照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应当按以下要求编写:

1.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1)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经营产品、注册资本、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或者主管部门准入批复文件、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企业股权变更等历史沿革情况;

(2)被评估单位主要股东介绍,一般包括主要股东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经营业绩。

(3)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介绍,近三年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4)企业各子公司、分公司及主要部门的构成情况,并以适当的形式表明各级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比例;

(5)企业经营特点。如:银行信贷资产的种类、规模及质量等,营业网点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情况等;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保费收入、赔付情况、市场地位等;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的规模和收入比重,营业网点数量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等。

2.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等。若存在关联交易,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等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通常需要说明下列内容: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经过审计、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期间;

(二)企业表外业务的类型、数量;

(三)企业的客户资源、营销网络及业务合同等无形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通常需要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指标变动情况;利率、汇率和金融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特定经济行为文件的约束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应当为有效批复文件以及可以说明经济行为及其所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评估业务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四)权属依据通常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基准日股份持有证明、出资证明、信贷合同、保险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版权)相关权属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抵债合同、抵押登记资料等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本市场资料等。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评估的,应当对评估过程及主要参数的选取进行说明。

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应当对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进行说明。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应当分别说明各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业务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等过程;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结论对应的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通常是确定的数值。根据经济行为的特殊性,评估结论也可以用区间值表达。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的评估结论及其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各单位的评估价值。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评估报告应当披露引用原因、引用过程及所引用报告的出具方、报告文号、报告结论等事项,并说明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六)特殊情况下,在与经济行为相匹配的前提下,评估结论可以用区间值表示,同时给出确定数值评估结论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以及期后事项等特别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评估资料不完整等使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三)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四)被评估单位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监管指标的情况;

(五)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该期间利率、汇率、金融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及国家对金融企业监管政策的变化等;

(六)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使用限制。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要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评估明细表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四章 附件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下列文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被评估单位金融业务许可证;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七)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九)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十)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一)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二)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三)业务约定书;

(十四)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需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五章 评估明细表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一)表头应当含有被评估资产负债类型(会计科目)名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表号、金额单位、页码;

(二)表中应当含有资产负债的名称(明细)、经营业务或者事项内容、技术参数、发生(购、建、创)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增减幅度及备注等基本内容;

(三)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和填表日期。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核算方式等因素合理编制。

第六章 评估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在编写《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过程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七章 出具与装订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一般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报告【第三篇】

资产评估委托方的承诺函

评估机构名称: 浙江方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我单位因(资产评估目的),委托贵公司对(资产占有单位名称截止20xx年9月20日的(资产评估范围)柴油乳化剂及其乳化柴油的制备方法专利权。进行评估我单位特作以下承诺:

2. 本单位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综合的会计核算,所提供会计资料是真实、完整的、能承担会计责任;

3. 本单位所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相关资料是有充分依据的;

4. 各币种的银行存款和现金是包括本企业全部的货币资金,无帐外存款和金额;

5. 本单位委托评估的资产已全部列入清查范围,其实存数量与各项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中清查数量相符;

6. 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如清查申报明细表中反映的债权、债务数额,都是实际发生的;

7. 评估基准日前所有的财产交接、交易事项及其有关成本费用已全部按现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8. 所提供的下属公司及关联企业资产的有关会计资料是完整的;

9. 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均已提供,与本次评估有关的重要事项已作专项说明;

10.所提供的与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有关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文件、企业内部文件、决议等资料是完整的;

11.本次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中所列的动产:包括种类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库存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财产,产权属本企业合法所有;

12.本次资产评估清查申报表中所列不动产及无形资产权属证明是合法真实的;

13.评估基准日前后有关资产抵押、担保、诉讼情况(说明事由、过程、涉及的资产存量及金额,文件资料附后共 / 页)其中:

⑴以有形资产抵押的借款计人民币 / 万元

⑵为外单位担保的金融机构借款计人民币 / 万元

⑶在诉讼中尚未结清的债权计人民币 / 万元

⑷在诉讼中尚未结清的债务计人民币 /万元

14.评估过程中不向评估人员提出非法及不合理的要求,不干预评估工作;

15.其他需作承诺的事项:

评估委托单位(签章): 评估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资产占有单位(签章): 资产占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XXX年9 月20 日

资产评估报告【第四篇】

我们资产评估小组,受________市产权交易所的委托,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 市第二毛纺织厂的全部资产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估。

一、评估说明

这次评估,是在 市 工业公司对 市第二毛纺织厂资产核实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弄清 市第二毛纺织厂的全部资产及其价值,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利弊,给 毛纺织厂兼并 市第二毛纺织厂时提供可靠资料。(以下评估的指导思想、依据、范围、方法和过程等略)

二、企业概况

市第二毛纺织厂是集体企业,隶属 市纺织工业公司领导。该厂建于 年, 年 月与 市织毯厂合并,定名为 市织毯厂, 年改名为 市第二毛纺织厂。 年 月又与 市织毯厂分厂,至今仍名为 市第二毛纺织厂。

该厂现有职工 人[职工名单、年龄、职务、职称、级别、详情与素质等说明,以及科、室、车间机构设置附后(略)]。主要生产人造毛提花毛毯,产品单一,厂房陈旧,设备利用率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佳,市场销路不畅,竞争能力很差,仅 年 月至 月就亏损 万元,总计已资不抵债 万元。

三、企业资产评估

(一)固定资产评估

市第二毛纺织厂现有固定资产为 万元,比纺织工业公司核查审计结果下降 万元,主要是三项:

1.锅炉净值为 万元,因炉膛需要改造,没有自动上煤和消烟除尘设施,不能交付使用,评估为 万元,下降 万元;

2.房屋 间,净值为 万元,因机修房后墙漏雨,房梁顶柱;库房 间,进水,四壁漏雨,年久失修;机物料房 间,潮湿滴水;织造车间、整理车间、前纺车间等,虽属近年所建,但都属简易房,四壁漏雨,地面返潮,评估为 万元;只警卫室房可保留。下降 万元。

3.设备: 272梳毛机2台、包针布机1台、213手织机4台、打纬机1台、212毛织机5台、221毛织机2台,都按原价不变,共 万元;整经机原净值 万元,估价为 万元;分家分过来的272梳毛机陈旧,原净值 万元,估价 万元;纺毛机1台,原净值 万元;估价 万元;毛机1台,原净值 万元,估价为 万元。设备下降 万元。

(二)流动资产评估

全厂现有流动资产为 万元,比市 工业公司核查审计结果下降 万元,主要是四项:

1.机配件原净值为 万元,因库房潮湿,无保护措施,造成齿轮生锈、轴承生锈、弹簧生锈、花纸返潮,长一层白毛,按 %折价,评估为 万元;

2.原材料:原净值 万元,因库房漏雨返潮,减 %,评估 万元;

3.产成品原净值 万元,因产品库进水,包装箱潮湿,上无苫盖、下无垫脚,成品潮湿,有的毯子边斑痕多,需重修补,减 %,评估为 万元;

4.在产品原净值 万元,机台织成率差,半成品毯子有的断档,有的雨迹斑痕,整理起绒滴水,在制品返潮,减 %,评估为 万元。

(三)专项资产评估

该厂现有专项资产实为 万元,原 万元一笔转到固定资产内,属于重复计算,应予提出; 年 月与 市织毯厂分厂时的 万元已不存在。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 市第二毛纺织厂总资产应为 万元。负债 万元(银行借款 万元,信托借款 万元,应付购货款 万元,应付税金 万元,应交管理费 万元,其他应付 万元,专项应付款 万元,专项借款 万元,药费未支 万元,应付工资、调后半年未补 万元)。这样,资产和负债相抵后,资不抵债 万元。

(四)无形资产评估(略)

四、企业财务分析评价(略)

五、企业环境条件评价(略)

六、存在的问题

(一)有争议的汽车和羊毛价值问题。经过反复商议评估,汽车两辆(日野、拉搭),按国家定价扣除折旧后,进行增值;羊毛两吨多,自行采购,按现行市场价扣水分杂质20%后,进行增值。

(其他问题略)

七、总评估(略)

八、几点建议

据了解, 毛纺织厂是全国较大的国营毛纺织企业。生产规模大,生产条件好,实力雄厚,尤其在近几年的改革、开放中,各项工作都发展很快,仅今年前 个月,就实现利润 万元,上交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 %。 毛纺织厂和 市第二毛纺织厂是同一行业,一个精纺,一个是粗纺,有利于互助,符合行业结构优化组合。 毛纺织厂将 市第二毛纺织厂兼并后, 毛纺厂可以发挥自身技术优势,转移产品,扩散工艺,试制粗纺毛呢新产品。这种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有利于扶植 市第二毛纺织厂进行技术改造,救活一个面临破产的企业。所以,我们建议 毛纺织厂兼并 市第二毛纺织厂。

(其他建议略)

九、参加资产评估人员名单

参加 市第二毛纺织厂资产评估人员名单:

市经委张 副科长 经济师

市体制改革办公室 王 调研员 经济师

市财政局刘 科员 会计师

市税务局田 副主任科员 会计师

集体企业办公室 王 科员 工程师

市纺织工业公司 杨 主任 工程师

十、附件

(一) 市第二毛纺织厂资产评估表。

(其他附件略)

年 月 日

注:

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人员深入到被评估的企业现场,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的资产直接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定量的和非定量的分析,鉴别出企业资产的优劣,正确评定和估量出企业资产价值,并将这一资产评估的过程和结果用文字表述而形成的书面文件。资产评估和资产评估报告,是企业兼并法律行为实施过程中的核心环节。

资产评估报告一般分为标题、开头、正文、结尾、附件几部分:

① 标题。资产评估报告的标题可采用一般文件标题的写法,如“ 资产评估报告”,标题下面要写评估报告目录。

② 开头。资产评估报告的开头,是评估报告中的概括说明部分,是评估报告的提要,可成为报告的“导语”,起到说明评估的目的、评估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评估经过、评估时间、评估范围、采用了哪些方式等。这部分不是资产评估报告的主体,篇幅不能太长,必须简明扼要。

③ 正文。这是资产评估报告写作的主体部分,其内容包括被评估企业概况、企业环境条件评价、财务分析评价、存在的问题等。正文的结构方式多种多样,要根据评估的目的、内容和范围的大小、资产和事情的繁简来决定。

④ 结尾。应对全篇作出“画龙点睛”式的总结,紧扣评估报告的主题,归纳概括出结论,以及对于资产的使用,现存问题的处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等有关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⑤ 附件。为使报告的正文简练、紧凑,对需要说明的一些问题,可采用附件、附表、附图、清单等作为正文的补充,有必要时可作些简要说明或专题报告,其文字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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