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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形势分析报告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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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形势分析报告1

据悉,这是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芙蓉区巡警大队为打击辖区内“两抢一盗”所采取的新措施。

芙蓉区是长沙市繁华商业区域,流动人员较多的长沙火车站就在芙蓉区辖区内。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繁荣的经济条件,使该地区曾经成为飞车抢夺者作案的首选区域。芙蓉区巡警大队大队长石彪表示,长沙市公安局集中治理城区“两抢一盗”犯罪行动启动后,芙蓉区巡警大队挂出这样的标语,意在对犯罪嫌疑人起震慑作用。但此举也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上争议纷纭。

此前不久,中科院院士钟南山于今年5月中旬在广州街头被人抢走手提电脑,警方悬赏2万元,出动百余警察破案,钟的电脑在十天后原封不动找回。

案件告破后,钟南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广州治安之所以不容乐观,直接原因之一是警力不足,“广州、深圳这些城市,外来人口太多了”,而广州治安状况和目前没有有效管理无业游民直接相关:“偷窃与抢劫的人,和城市流浪人员只有一水之隔。”由此,钟进一步认为:在收容制度存在的时候,是比较有效地管理了流动人口,自从废除后,广州至今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的管理方式。钟根据自己朴素的判断,提出应该恢复收容制度,并呼吁用严厉的措施来改善广州治安。

事实上,有关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情况下如何加强社会管理,一直是颇具争议的话题。今年4月,分管广州治安的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广州治安形势分析会上,公开发言鼓励警察面对“砍手党”要敢于开枪,当时也是舆论哗然,议论纷纷。

根据中国社科院研究的2005中国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报告,2002年至2005年中国居民微观环境指标满意度比较,绝大多数指标都在提高,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却在下降。广州社情民意中心所作的“广州社会治安状况公众评价追踪调查”结果显示,1000多名随机受访者中,仅有%的市民对广州当前治安表示不同程度的满意,近八成市民明确表示不满。同样问题在很多城市也很普遍。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钟南山的“恢复收容”的看法,“警察要敢于开枪”、“当场击毙”等言论在社会上就不乏拥护者,“治乱世当用重典”成为很多人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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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形势分析报告2

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乡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乡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站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1、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3、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调处办公室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年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治安形势分析报告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两个排查”的部署要求,在各级党政组织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凡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都要排查清楚,把凡是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都要妥善处理;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真正把治安混乱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搞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切实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治安混乱地区的面貌得到根本改善,努力实现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确保我国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和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两个排查”活动的目标任务是: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力争实现“三个基本解决、三个全面加强、三个下降、一个根本好转”。

三个基本解决:“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期间,排查出尚未完全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基本解决;近年来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涉法涉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个全面加强:以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为重点的县、乡、村、组、中心户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以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设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得到全面加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一体的调解工作大体系全面加强。

三个下降:“民转刑”案件发案明显下降;案件特别是越级上访案件明显下降;明显下降。

一个根本好转:治安混乱地区的治安面貌得到根本好转。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两个排查”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原则上是“两个排查”活动同步进行。首先,在活动开始时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大规模排查一次,对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再分级分类解决;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通过集中排查,确定整治重点,分级实施整治,之后活动转入常规运行,即对新发现的矛盾纠纷边排查、边调处,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边排查、边整治。

1、动员部署(4月1日—4月10日):各乡镇、各单位要按

照全县政法工作和“3、11”省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

政府的安排部署,精心部署、层层动员,全力抓好“两个排查”

专项活动启动工作,确保这项活动有效开展。

3、全面排查调处、完善机制(5月12日—8月12日):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信息报告、情况通报、挂牌督办、案件回访、督促检查、领导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特别要加强对一些杀人、伤害、爆炸、投毒、放火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分析,认真分析其发案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努力减少重特大案件的发生。

二是要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充分调动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农村“四道防线”、城镇“三级网络”的作用,切实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法律及各种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同单位部门的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要尽快建立乡镇综治调解中心,在各村组建综治员队伍,切实把综治队伍建设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治专干,加强综治信息沟通,确保综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要全力抓好群众反应强烈的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各级党政领导要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措施的协调性,一方面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依法、依政策办事,尽快不折不扣的解决,坚决杜绝为了一时一地的稳定,乱开口子、乱表态,导致引发新的矛盾,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对反映的问题虽然不符合政策规定,但群众确实存在困难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帮助解决,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等反映的问题,更是要想法设法地予以解决,切实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是要坚持治安形势分析会制度,促进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经常化运行机制的建立。各乡镇要坚持每半月进行一次辖区治安形势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上将每月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县公安局全力抓好这方面工作的落实,并每月将全县治安形势分析报送县政法委,要加强对“”等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帮教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其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加大对网吧、特行、出租房屋的清理清查,及时发现和排摸出存在的治安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总结验收(8月13日—8月31日):8月10日前县委政法委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这次“两个排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向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8月11日市上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希望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做好市县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对完不成任务的要限期补课,直至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工作措施

2、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县委政法委在抓好统筹协调的同时,主要负责抓好涉法涉诉、特别是政法机关重信重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县综治办和县司法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力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人民调解和排查调处民间纠纷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县法院要重点抓好民事案件的办理和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要结合办案抓好司法调解工作,通过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努力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县维稳办要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全力抓好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和化解处置工作。宗教、国土资源、社保、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全力抓好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各类矛盾纠纷,对一些重大纠纷,及时向县维稳办反馈,进行联合调处,县综治办、县公安局要密切配合,全力抓好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要科学整合各种力量,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防止相互扯皮,互不通气、各行其事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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