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设自评报告热选【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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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设自评报告【第一篇】
根据《关于印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标准指标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公众的通知》([2011]110号)要求,我县政府计网络绩效评估指标占全县年度考核总分的分,由我县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完成,具体指标及完成情况如下:
1.?县区门户网络建设情况:(占分)。
2.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情况:(占分)。
我办全年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固定栏目发送信息756条(任务每月60条)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
3.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占分)。
我办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县内重要新闻:部门动态、省市要闻等共计1040条,发布政府文件、公告政务信息等共计232条,开辟了“学习型党组织专栏”、“工程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共计7个专栏。发布信息641条。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工作制度,较好的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
信息化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政府建设自评报告【第二篇】
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垄断企业专项抽查数据库。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实施行政约谈,对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管医院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五毛食品”、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2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三是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140家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每月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调度情况和汇总上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情况,按照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布超标排污企业“红黄牌”种类。全年在市环保部门官网公开市区“黄牌”企业4家,外县1家,并执行到位。
政府建设自评报告【第三篇】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xx、20xx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xx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府建设自评报告【第四篇】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4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政府建设自评报告【第五篇】
2020年,陆河县教育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部署,按照《陆河县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我县教育领域以法治教、以法治校,实现我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均衡发展,为把陆河打造成美丽大花园,实现绿色崛起而贡献一份力量。现将我局2020年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梳理我局现阶段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标准,生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由县政府统一对社会公开;梳理了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情况,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至2020年底,完成碧桂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办学的治理任务,按规范程序认定了22所普惠性民办园,全县公办园幼儿占比为%,公办园和普惠园幼儿占比为%,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上级考核指标要求;继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按程序审批设立了“陆河县河田欣艺幼儿园”等三所民办幼儿园,有效缓解了我县学前教育的学位紧张状况;加强学校的发展规划,拟迁建县实验中学和河田镇城南小学,以适应陆河县城南部的学位需求。三是强化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严格实施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对无证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实地摸排,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查处力度,责令无证幼儿园关闭停业,推动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化、特色化、优质化。
(二)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的要求,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由陆河教育网转至陆河县人民政府网,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将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行政审批变更等信息的在政府网上公示。二是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好义务教育划片、听证工作,就相关学校学区划分组织听证会,并将听证会报告及学区划分结果及时公开,对涉及到民生事项的政策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0年8月出台了《陆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陆教[2020]1号)。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积极引进广东省第二师范学校陆河附属学校。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加强重大事项监督。一是强化权力制约。按照建设法治学校的要求,各学校严格按学校章程办事,完善教代会、工会工作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小额工程建设、教育装备采购等的备案审查工作,由局纪检股负责廉政审查;二是落实落细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公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通过行风热线、信访系统、问政平台、“门户网站”以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法治宣传机制,提升干部、师生法治素养。一是组织开展本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谋划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为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二是组织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执法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执行队伍严格按现有法律、法规执法,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三是开展学生普法系列活动。利用班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尤其是疫情期间依法防控的法治知识、卫生法治普及。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陆河中学和河口中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利用新媒体推进普法工作。
2020年,县教育局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落实了市县的法治建设的任务,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上存在创新不足,法治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二是仍有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完全按要求进行清理;三是执法队伍力量未能及时补充,几年前的执法工作人员没有补充新人员,青黄不接,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四是教育局未成立法规政策部门,对系统性法治建设工作造成制约;五是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未达标。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6所,占比100%;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8所,占比%;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所,占比%。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指导地位,结合实际,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组会议等学习内容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建设依法治教系统工作。为加强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的要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增强责任感,亲自谋划、亲手推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深入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学校规范办学,建立系统普法,完善法规审查部门建设。
(三)重视加强法治宣传,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青少年普法活动。各中小学校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悬挂标语横幅、主题班队会课、宣传专栏、黑板报、手抄报、演讲比赛等;举行“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今年参加广东省中小学生“民法典故事会”征文大赛,我县多名学生获奖,其中彭可昕同学的作品获得省级特等奖。
2021年,县教育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上新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按期修改、废止或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时公布。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二)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切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协调各镇加强对正常营业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对新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幼托机构加强治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对办学场所条件恶劣的,安全隐患大的,各类证照不齐全的,坚决依法取缔关停。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把学生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我局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政府建设开展认真的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要直面问题与不足压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