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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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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第一篇】

根据华办发电〔20xx〕32号、3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保密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保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建立并落实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公共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已上墙公布。

四、涉密计算机使用情况。无。

六、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情况。本单位无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七、通讯设备、打印机、复印件、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本单位手机短信无涉密信息,无传真机,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打印机、复印件、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无涉密,仅用于日常工作。

八、县乡电子公文传输交换系统使用管理情况。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子公文传输交换系统使用和管理,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并由党组书记亲自阅示。无漏办、迟办、不办现象,无故障,各类信息已分类整理到位。

九、文印中心管理情况。本单位无文印中心,无专职文印人员,各股室工作人员均能操作计算机,各种材料自行打印。

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第二篇】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刘维章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丽华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财务股和屠宰办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三、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制度

我局按照专项清理要求,制定了《县商务局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时间、内容、方法、措施和举报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员,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但有时因工作的特殊性存在从财政帐户取款后存经办人帐户的情况。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第三篇】

我小区严格按照《省村(社区)和单位卫生检查考核标准》深入扎实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整治小区环境,通过此次创建活动,改善了小区卫生环境,基本达到了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成效显著。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河郡小区地处陇县北河之畔占地面积2000余亩,融自然生态,特色商业,文化展示,旅游休闲,宜居社区等多功能于一体,小学和幼儿园及生活超市的配套设施齐全,另外小区还配置了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器材等。小区绿化面积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5%。整个项目包括住宅、商铺、地下车库等多种物业类型构成,其中小高层住宅为主,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完备。

目前小区建设总体情况:

上河郡目前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已经交房面积平方米,住宅1#楼--55#(除34#、35#、47#以外)共计52栋楼,其中多层27栋,高层25栋。一共131个单元。已交房3000余户,已正式入住2000余户,地下车库面积为:平方米,现有车位614个、已交付使用321个。商业街面积约为:平方米,商业街S1#--S13#楼70户商户已进入营业阶段。

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由宝鸡上河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管理,物业结构下设四大部门:秩序部、保洁部、工程维修部、客服部四大部门。现有员工80人,其中物业管理经理资质2人,中级人力资源师1人,低压电工证2人,构建筑消防员7人,电梯安全管理员2人,我们努力探索内部管理机制,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各级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以安全文明服务为基础,倡导“尽责、贴心、专业、卓越”的服务宗旨。突出“规范化运作,专业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的特色,以热情、饱满的态度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以专业、合理的收费服务标准赢得业主的信任。我们荣获了宝鸡市市级园林式住宅小区,荣获20xx年物业量化考核优秀物业公司与项目,20xx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20xx年度物业服务优秀企业,获得了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

二、工作组织管理开展情况

为确保小区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物业经理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小区共有保洁主管1人,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34人,制定了小区保洁员管理及卫生管理办法,保洁员每天对小区59栋住宅楼宇卫生进行打扫,对楼内杂物及野广告进行清理,保证住宅楼内干净整洁,对小区院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区域划分,细化了工作目标责任,加大了卫生死角清洁力度,对小区内主干带、绿化带、草坪实行专人管护,责任到人,保证了日常卫生整洁。对商业街卫生保洁抽调6名保洁人员,3名秩序员进行全天候打扫和维护。基本做到了每天24小时卫生整洁。同时我们还通过上河郡物业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提高小区业主的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意识,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并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情况

充分利用上河郡小区物业微信公众号对小区内的业主、学校、幼儿园通过健康讲座,悬挂宣传条幅、宣传栏、分发健康宣教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活动。

一是重点开展慢病健康教育宣传。发放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宣传资料1500多份。

二是针对60岁以上老人及其它人群,开展慢性病、常见病防治及科学防病等健康讲座及咨询活动10次。

三是张贴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分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面对面健康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四是通过影院放映健康教育宣传片。

五是联合北城社区陇县人民医院开展关爱生命,救在身边急救知识宣传。

六是对业主开展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共浴、共餐等健康卫生宣传。

四、控烟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坚持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工作,并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的标志,不设置吸烟的器具,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控烟活动。在全体业主中开展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的主人,相互监督。有力地提高了小区业主的控烟责任感,增强了控烟能力,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五、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为了使上河郡小区业主进一步了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提高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健康、有序、深入地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公司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的宣传。

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对商业街区的公共卫生间、小区垃圾中转站(收集点)等“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的摸底,并积极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的“四害”孳生地综合治理。先后集中开展了4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组织保洁员清理小区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场所,确保“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为了集中消杀“四害”,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区域划分以楼宇为单位统一进行了集中消杀。

六、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改善上河郡小区卫生面貌,切实提高小区业主的生活质量,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了相应的环卫规章制度,建立了考核机制,提高小区保洁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二是我们加大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投入,今年共投入大约1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支出(包括清扫、清运、垃圾运输、增加基础设备等),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小区无卫生死角、无明显垃圾、无乱张贴。三是我们加强了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清理,我们每日派人对小区的垃圾箱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实现了垃圾设施周围无赃物。

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第四篇】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成立专项自检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和落实通知要求,我项目部特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王俊(项目经理)、组员:孔祥东(技术负责人)、王明琴(质检员)、余汶刚(安全员)、陈杰(施工员),项目部自检领导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遂建函[20xx] 256号《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本级在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通知》文件精神,再次重点深入现场进行检查。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自检情况

2、检查中发现个别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外架工未正确系好安全带,针对此问题,安全员立即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均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由配电室的零线端子引出,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各种机械设备保证了“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均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器。

4、现场卸料平台搭设规范,钢筋制作棚及安全通道均设有安全标志和文明施工标语。

5、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牢固并悬挂警示标语,楼梯口、电梯井口、空洞处均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预留洞口防护严密。

6、施工现场由于场地有限,出现了钢管钢筋码放混乱,针对这个问题,王俊跟劳务方及各班组沟通协调,争取做到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堆放按品种、规格进行堆放。

7、安全资料基本齐全现场基本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三、施工现场的质量自检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

工程地点:xx

2.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把质量教育贯穿于生产全过程,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摆正质量进度与效益的关系,精心管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创一流质量。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逐级落实岗位质量责任。

2)、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开工前由项目总工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岗位培训,做到施工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监理规程等有关文件。

3)、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经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施工。

4)、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安排专职检测人员,严把材料进场关。劣质材料不允许进场,加强试验工作,配有专人对材料进场进行抽检试验。

5)、加强测量工作,由质检员长期负责控制点、水准点的测设、校核工作。

7)、加强自检工作。质量检查小组随机抽查正在施工楼层的技术指标,以指导施工,杜绝返工浪费。

2.内业资料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健全相应的内业管理制度,以保证产品生产的每一道工序都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以确保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

3.质量保证体系

为确保我标段的施工质量,创质量一流,我项目经理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把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层层建立质量监督机构。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俊

副组长:孔祥东

组 员:陈杰、余汶刚、王明琴

4.质量保证措施

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招集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使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建立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综合质量检查组,成员由质检员、技术员、工长、测量、试验组成,经常在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原材料质量、设备完好情况、测试仪器等进行综合检控。

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第五篇】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包括:

(一)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受托管理的国有企业;

(二)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管理的国有企业;

(三)由市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占实质控制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国有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国有企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用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使用收入设立“小金库”;

3.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

4.用政府奖励资金、社会捐赠、企业高管人员上交兼职薪酬、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用结余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小金库”;

2.虚列研究与开发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销售手续费、销售服务费等期间费用设立“小金库”;

3.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人工成本设立“小金库”。

(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1.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设立“小金库”;

2.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3.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四)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主管部门负责,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主管部门、各国有企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拓宽监督渠道,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布置培训,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主管部门、各国有企业主要领导要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完成。各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本企业范围内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自查,也可组织内部力量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在企业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专项治理中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为保证自查自纠效果,各主管部门要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培训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国有企业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于年月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重点检查组,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国有企业户数的20%,每户重点检查企业的重点检查面应当不低于所属子企业户数的20%。此外,市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可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企业审计等日常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和群众举报情况加强“小金库”问题检查。

重点检查应当关注以下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1.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和支柱地位的企业或单位;

2.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或单位;

3.投资链条较长、分支机构多的企业或单位;

4.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表外资产金额较大的企业或单位;

5.以前年度发现存在“小金库”的企业或单位;

6.有群众举报的企业或单位;

7.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企业或单位。

重点检查结束后,重点检查组要填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撰写重点检查总结报告,于年月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四)整改落实阶段

各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统一政策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职能分工,由各相关部门依法下发处理处罚决定。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整改及时、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各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年月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治理的处理原则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按照财务会计法规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对所属企业和单位组织的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企业或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对违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处罚。

(三)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企业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8号)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指导所管的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充实调整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各国有企业要由企业负责人统一领导治理工作,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主管部门加强对所管的国有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国有企业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加强调研督导

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确保调查研究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难点问题,研究细化关键阶段、关键环节、关键企业的具体治理措施;针对治理各个阶段的特点,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检查督导。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答复工作。对于动员部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重点检查不配合、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责令改正。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督导工作,落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好。

(四)加强综合治理

专项治理要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要与强化企业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要与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管理调控、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务消费有关规定相结合;要与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相结合;要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要与出资人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综合实施,增强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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