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整改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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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第一篇】
1. 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年6 月份深圳财政局会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 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0 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20** 年11 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3. 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1).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2).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
整改结果:
(1).出纳人员从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已整改安排由财务部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
(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有专人复核,已整改由资金部负责人复核,并且签名确认。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更新,存在部分已在执行的工作流程,没有形成书面制度文件。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已经实际执行的制度书面固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现已补充部分制度: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后续据实补充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并严格遵照执行。
5、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财务、审计检查资料尚未形成明确、固定的制度控制。
整改措施:发布公司相关审计、财务检查工作规范制度,后续对子公司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动均通过母公司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子公司经营支出须经母公司进行审批。由子公司填写申请审批后转深圳财务中心进行审批,最后经董事长批准。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对子公司日常资金进行监控及管理,子公司每日发银行、现金日报表到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资金申请情况邮件指令补充收付款所需资金。
整改结果:公司制定发布 《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专项检查结果出具了书面的内部审计、检查报告材料。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巡检工作管理,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切实履行好资金审批权限,不断提升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三、证监局走访提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于20** 年12 月份对我公司现场走访检查了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相关方面问题,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我公司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 关于票据管理问题
存在问题:支票管理登记、领用记录不齐全、规范。只有领用记录,未有登记购买记录。
整改措施:建立票据管理登记台账,严格登记购买支票日期、数量及支票号码、签收人、单位等票据信息。
整改结果:票据管理在整改中已按要求改正。严格票据管理,完善了台账登记内容,并遵照执行。
2. 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登记问题
存在问题:缺少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整改措施:专项活动自查开展时,即已安排出纳补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贵局在走访过程中已补录了大部分月份日记账。
整改结果:手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现已按要求补录完毕,后续出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登记、日清月结。
3. 关联方、董高监日常出差报销用借款问题
存在问题:存在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有临时借款,此借款全部为日常出差用的临时借款。
整改措施:公司已通知要求有在公司借款的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立即归还所借日常未报销完款项。公司发布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并且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经过整改公司在20** 年12月31 日前所有关联方、董高监在公司的日常出差部分借款已报销,未报销借款部分已全部归还公司。
四、 持续完善事项的长效机制和责任人
通过此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自查整改活动,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财务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会计流程体系,建立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并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今后我们将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不断提高依法规范运作的水平。
财务自查自纠整改报告【第二篇】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鄂教财函136号)精神,学校对、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请各单位督促相关经办人、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票据违规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1、报销过程中票据内容不真实的票据,如:超市、商场用原始小票换取的增值税发票。
2、报销附件不全的报销事项;
1)办公用品、维修费等无明细单;
2)会议费、培训费无会议(培训)通知;
3)接待费四要素不全。
3、与报销项目无关的支出。
二、整改要求
1、假伪票据 :
1)从原超市、商场换回原始小票;
2)按报销票据金额全额退款。
2、附件不全的报销事项:
1)补齐附件;
2)若不能提供附件、附件不全的,退款;
3、与报销项目无关的支出,退款。
三、整改方式及时间
1、整改时间:财务处从即日起至27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安排值班人员受理整改业务。
2、整改实行销号制。逐笔核查、问题整改后都要到财务处值班人员处登记、销号。
3、退款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请在财务处值班人员指导下填写退款明细单及现金缴款单;
2)经办人持现金缴款单将退款存入学校门口中国银行的学校账户;
3)经办人将银行盖章确认后的现金缴款单交回财务处值班人员登记销号。
学校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武汉科技大学;
账 号:570357550xxx
开户行:中行青山支行
“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第三篇】
(一)把握角色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建议。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文明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
(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建议、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情况。
财务整改方案【第四篇】
为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各局、各单位财务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本着“先清理再完善”的工作思路,摸清各单位财务资产状况,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完善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清理对象和内容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对象是:各局、各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各专业办公室、各事业单位、各中心(站、所)。主要内容是:财务收支情况、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干部津补贴兑现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管委会成立财务资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主任同志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助理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纪工委副书记、财政局局长、农村工作局局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等同志为成员。
财务资产清理整顿工作专班由管委会办公室、纪工委、财政局负责人组成,工作人员从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抽调,具体负责全区财务资产清理整顿工作的督导、检查、清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财政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7 月7日-7月15日)。各局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单位财务资产清理自查工作,按照清理整顿的内容做到逐项清理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各单位“一把手”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7月15日前,各局各单位要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清理检查阶段(7月15日-9月15日)。组成清查工作组,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进行全面核实检查。对于群众反映问题突出、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重点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清理工作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3、全面整改阶段(9月15日-9月30日)。针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单位财务、国有资产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加强财务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提供依据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总体上是好的,但仍有少数单位部门财务管理较乱。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财务资产清理整顿工作,把其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2、严明工作纪律。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单位主动纠正、及时整改的,原则上不予追究;对在自查自纠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消极应付,不予配合的,纪工委给予诫免谈话,诫免谈话仍拒不配合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的,依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财务资产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加强建设、重在持续”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