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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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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思想,创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品位,为进一步增强全校教师教育科研的意识,正确理解搞好教育科研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辨证关系,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使教育科研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导工程,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的生长点。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坚持把教育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教育科研来源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又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是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和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树立教育科研意识和开展教育科研,是社会发展对教育工作者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搞好教育科研不仅使教育方法更趋科学性、合理性、人文性,使学生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且使教师的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促进广大教师由学者型教师向研究型、创新型教师转变。

第四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是每一位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教师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力军。行政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以及教研组长都要以身作则,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求真务实,做好表率作用。

第五条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以教科研室为龙头,加强对教科研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和经费管理,围绕教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学校成立教科研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七条条件成熟后,学校实行兼职教科员制度,由教科研室负责人提名,学校行政讨论聘任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2至3人为学校兼职教科员,协助教科研室开展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第八条学校教科研工作受省教科院、市教科所、县教科室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行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都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十条全校学科专任教师必须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或专题)研究。

第十一条学校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会科研、能科研、善科研的教科研骨干队伍。

第十二条对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老师在评优、评先、职评、晋级和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

第十三条课题的申报。

1、教科研室负责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或专题)年度规划,于学年初向全校公布,教师可在该规划内向学校申报课题(或专题),教师也可自选课题(或专题)向学校申报;

2、教科研室负责及时转发省、市、县教科部门科研规划,教师可在有关规划基础上申报课题,教科研室初步审定后协助教师向省、市、县教科部门(教育科研规划办)申报立项;

3、凡申报课题,必须有明确的课题内容、研究目的、方法手段、实施步骤,进行该课题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县级以上课题要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呈报教科研室;

4、教科研室负责学校申报国家、省、市、县级课题,可以由教科研室根据需要确定课题主持人,组建课题组;

5、课题的选择应依据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原则;

6、校级课题(或专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十四条课题立项。教师申报县级以上课题直接提交教科研室,教科研室负责审核,同意后上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审批立项。

第十五条课题研究。

1、申报课题的个人或课题组原则上应按研究计划和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如有重大变化,应报教科研室批准;

2、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重要会议或活动,应通知教科研室,教科研室协助组织;

3、县级以上课题应在每学期末向教科研室提交一份研究进展报告和下学期工作安排计划;

4、凡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不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严重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个人或课题组,教科研室将报请学校批准撤销其课题立项资格。

第十六条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

1、课题结束时,个人或课题组须向教科研室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由教科研室组织人员进行评估、鉴定和验收;

2、对已经结题的课题,教科研室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成教育科研成果集。同时将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进行推广,通过公开教学、专题研讨、论文推荐、媒体宣传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使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生产力,促进教改深化,教育发展;

3、县级以上的课题结题和科研成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时间保障:学校每学期安排时间,开展理论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教科研活动;课题组每半月安排时间开展各种研讨活动。

第十八条经费保障:学校从实际需要出发,每学年拨配科研专项经费,用于科研调查、交流、实验、资料、评奖、出成果集、物品购置等开支,保证教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九条人员保障:全校每位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乐于承担教育科研课题(或专题。)

第二十条凡本校教职员工在本学年度进行的县级以上由正规行政部门(不含社会群团组织)组织评选获奖的。科研成果均可报教科研室审阅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申报的科研成果形式一般是各类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含正规刊物上发表的)、经验总结、课堂教学竞赛等。无论哪种形式,必须是自己研究的成果。

第二十二条科研成果奖奖项、奖金根据各时期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而定,获奖成果除给予一定奖金外,还作为业务考评、晋升、评优的依据,同时给予相应加分。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由学校教育科研室负责解释。

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

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免计划流于形式,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

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发表论文或经验文章。

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与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质,努力向学者型教师转变。

一、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要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真正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龙头校。

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学校每学年研究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科研型校长、学者型老师”的目标迈进。

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申请人所在学校按照要求严格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课题申请书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市级以上课题,必须在校级课题的基础上申报。

1、确定选题

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着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具体课题项目的确定,可以来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设计,但是都应该确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实际,列入研究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口不宜过大,同时要注意立意新颖,有时代特点,特别是要具备实际研究的价值和开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名称。

(2)课题界定和理论依据。

(3)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6)理论假说和研究目标。

(7)完成本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分析。

(8)过程设计。

(9)预期成果及形式。

3、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是否确认为校级立项课题。对市级及其以上课题,所在学校应首先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课题申请书(包括子课题研究方案)连同开题报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组织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课题主持人资格

市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教龄,专业知识扎实;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人在课题申报同一期限内一般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完成其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子课题的研究,或负责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务。

根据科学规范的管理常规,具体课题的研究进程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主要是指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实录,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学校课题开展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由学校教科室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批,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销课题(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的撤销,由相关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见,报请批准立项的部门宣布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6、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为提高课题研究(实验)的效益,市级以上的重点课题和校级综合性的重点课题,一般应设立领导组织、指导组织、课题工作组织。

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保障;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课题指导组织。一般由学术造诣较深,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经验的教学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理论咨询,跟踪指导,在实践过程中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研究会、交流会、总结会、座谈会,组织有关沙龙。

课题工作组织。一般由热心该课题研究、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执行实验方案,具体实施研究和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所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归档管理,同时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负责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过程材料由研究人员管理,但在学期末要连同总结或阶段性的论文交学校教科室。

课题组在组织实施研究的过程中,应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切实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题的设计并组建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研讨、申请鉴定等。

2、掌握课题进度,调控进展速度。

3、结合本课题开展学术活动(如论证研讨,考察等)。

4、制定本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考核。

5、安排本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和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组织学习有关的法规制度,并遵守一切与研究有关的法规制度。

7、组织成果鉴定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和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课题组必须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相应教科所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1」 「 2」 「 3」 「 4」 「 5」 「 6」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

2、学校教科室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阶段的研究报告;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4、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的正式鉴定验收,一般由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组织。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鉴定部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鉴定部门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有关报请鉴定的材料应在会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鉴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并由鉴定组代表填写鉴定书。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

4.专家鉴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共同确认并由组长签署意见;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报市教育局教科室。

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每一个课题研究规划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所有课题研究都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推介会、公开课、专题报告、论文宣读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定期筛选对全市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并根据《中小学教育研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需将教师的科研成果档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范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二、凡在校内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范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三、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内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四、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范,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五、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内科研成果展,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开展,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一、学校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工作所需的;

1、课题组的印刷费

2、学校订购的资料费

3、学术差旅费

4、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条例规定执行)

二、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支出的,学校在经济上不承担责任。

三、经费资助制度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

2、学校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保证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支出。

3、学校教科室对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可根据研究范围的大小实行一次性核发或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第三篇】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1、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自己的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自己的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2、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1、学校及时发布区级课题的申报信息,并组织力量做好课题立项、论证等工作。

2、每年9、10月份,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并认真填写校级课题申报表,申报者要比较详细地写出课题研究的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为校级重点和一般课题。

3、学校要求全体教师积极投入课题研究,特别是骨干教师、青年教师(40岁以下),要做到人人有课题。

4、申报课题的形式可个人申报,也可以教研组申报,个人参与合作共同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贴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小而实,要服务于学校的重点课题。

5、一经申报,课题组的教师或个人要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上研究课。课题负责人对情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课题一旦结题,要做好归档工作,按时完成结题报告。

6、课题实施时间超过一学期的,课题组要做好中期的自查及汇报。

7、学校每年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用于课题组购买图书资料、问卷及资料的复印等其它所需的支出。

1、为了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课题研究,学校每一年举行一次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经有关专家及科研小组评审,获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在考核中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鼓励奖40元。

2、教育科研在市、区、校级课题立项成功,校方向课题参与者发放课题开题奖,奖额视参与人数而定。教科研荣获市、区级成果等第奖的课题组负责人奖400元、300元,其他组员视承担课题的多少奖200~100元不等。

3、在区、市、国家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奖励为100元、200元、300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先进。文章在区、市会议上交流的奖120~160元。在校级汇报交流的奖30~60元。

4、教育科研获奖的将记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将评选教科研个人先进。

6、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科研研讨会,进行科研成果的交流。

7、教科研成果评奖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基本按时,案几划完成课题方案;论文符合课题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论文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可读性。

8、征文在区、市、国家范围内获奖的奖80元、100元、120元。

9、课件在校、区、市、国家范围内获奖的奖60元、80元、100元、200元。

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范研究行为,调动全校教师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按时保持保量完成教育科研任务,有效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特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分管科研的副校长直接领导,教科室具体负责。

2、教科室职责:

(1)制定全校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选择上级下达的课题或自选课题进行立项研究,侧重选择对本地区本校教育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

(2)指导学校承各课题组制定课题方案,提供理论指导,保证科研课题的实施。组织校级课题评审,并向上级推荐课题。

(3)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课题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提高学校教育科研骨干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研究能力。

(4)建立健全教育研究相关制度。做好教育科研资料建档、数据处理工作。

(5)及时、准确、有效地搜集和介绍全国各地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为校长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情报,为搞好学校素质教育出谋划策。

(6)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奖励办法,对课题组和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进行评估考核。

1、课题研究者尽量从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在学校规划的范围内确定研究课题。申报的研究课题。

2、确定课题研究方向后,研究者要围绕既定的范围尽可能深入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然后提出本课题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教科室提出课题研究申请。

3、每一申报者同一时间内承担的研究课题不得多于两项,同一类的研究课题只能一项,原有的课题未能如期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申报课题和课题立项手续:

(1)由申请者拟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课题研究方案》,并向学校教科室提出申请。

(2)初审合格后,填写《北川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表》。

(3)教科室组织进行评审,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发给批文,课题正式立项。

(4)课题在批复后一个月内必须开题。

5、课题立项变更申报。立项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延长研究期限的,甚至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做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将不予鉴定结题。

6、所批准的校级课题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将公布予以取消。没有充分理由而终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7、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的其他声像图文资料(附件)。

8、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三十日向学校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北川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书》,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等材料。

9、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领导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

1、课题组所有成员必须坚持自学相关的理论文献。书籍或资料可到学校图书室和教科室借阅。

2、每月定时召开课题组研究讨论例会,各成员必须参加,并积极发言。

3、各成员应积极参加校内外的交流会议、活动,每次学习均应带齐相关材料去,带回相关材料来。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教科室报告。

4、各成员应做好会议或活动记录,整理好笔记,作为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成员应勤动笔写研究论文,或科研随笔,每一学期不得少于2篇。内容可以是理论学习的认识、感受,也可以是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经验总结等。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的行为,并对各课题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2、教师自愿参加教育科研。

3、在每年的教师节学校奖励期间,增选2名优秀课题研究人员,给予奖励。

4、对获得全国、省、市、县等各级奖励的课题研究论文,按照《北川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试行)》进行奖励。

5、课题顺利结题后,按照《北川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试行)》进行奖励。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每学期开学前由教科室提出预算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后,由校长批准。

2、学校将设法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并做到专款专用。

3、学校教科室对课题的研究经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在预算标准之内,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课题研究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应提前报告,培训结束后需要提交专题学习报告。

4、支付内容:

①外出学习交流的差旅费;

②研究资料,特别是理论书籍的购买支出;

③课题活动的组织费用;

④课题成员的加班补助;

⑤课题论文的参评费;

⑥优秀课题成果的奖励。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要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我校档案资料的重要部分。

2、课题组要明确资料职责,加强教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每个课题组应设立兼职资料管理员。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成员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会议及重大活动通知、记录。

(3)成果档案: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题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

4、课题研究结题后,其档案由学校教科室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表》、研究过程的各种材料、科研成果、《鉴定意见》、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资料使用:课题的所有资料采用集中收藏,借阅使用的管理制度。各成员应根据需要到管理处登记借阅,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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