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范文(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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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
xx市委编办xx市委编办坚持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综合运用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等手段,切实强化结果分析和使用,实现预防、教育和惩处有机结合,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规范评估体系,全方位掌握部门单位日常履职情况。
建立健全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机制,分类细化评估指标,重点突出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部门职责配置及履行情况、编制核定及管理情况、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内外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等重要指标,做到全面、客观、及时反映部门机构编制执行、运行情况(阿拉文库★)。日常评估主要采取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实地评估、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专项评估增加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环节,深入了解部门履职情况,高效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xx年以来市、县党委编办共对2244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项目开展了1052次评估(事先评估926次、事后评估126次),形成评估成果2529件,通过评估调整机构编制事项2186项(调整机构911个、调整职能393项、调整编制723项、调整领导职数159项)。
二、实施跟踪问效,有侧重分析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作为日常评估监管的重要方式,以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改革和民生事项落实为重点,采取调整事项定期跟踪、重要事项专项跟踪的方式,及时掌握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情况、分析使用效益。xx年,市级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为题,选取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孟子研究院等6个部门(单位),对其机关党建科设置和履职情况开展跟踪问效。
xx年,市级以“剥离行政职能后事业单位履职情况”为题,选取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地震监测中心等10个单位,对其公益职能履行是否到位开展跟踪问效。
2020年,市级以“强化医药卫生机构建设”为题,选取市急救指挥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市计划生育协会等4个单位,对其人员配备、机构履职情况开展跟踪问效。
三、加强结果运用,分类别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
评估、问效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大改革和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针对评估和问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对因部门(单位)自身造成的问题,及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调度情况,逐项对账销号。同时,健全完善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机制,部门(单位)在申报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前,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出说明,凡存在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其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的申请,切实加强机构编制事项源头管控,充分发挥评估、问效对机构编制事项落实的推动作用、职责履行的引导作用和违规违纪行为的纠偏作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期间花木费,无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期间的花木合同。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手足口病防控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湘卫监所发[20xx]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确保我县广大学生及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于3月16日开始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学校(托幼机构)153个,其中学校66所,托幼机构87所,取得卫生许可证124个,全县设立了卫生室的学校有5所,有专职卫生保健人员8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登记、学生晨检制度及用具消毒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食堂“两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水质消毒等卫生设施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建立台帐完善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认真审核。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101所,(其中)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100余份。
1、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品从业人员78人进行健康体检。
2、督促落实了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学校按要求落实晨检制度,完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饮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制度。对制度不完善的'学校均提出整改意见。
3、督促并指导各学校、托幼机构对餐饮、供水的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三、存在问题
从整治情况看,食堂总体卫生状况较以往得到较大的改善,学校对食堂垃圾随意堆放,配餐间无消毒措施,厨房内无通风管道等问题都采取了措施,得到较好的改进和解决。但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仍存在以下问题:
(1)食品加工场地较小,有时在地面进行食品加工,造成食堂卫生脏乱;
(2)生熟食品盛放容器无明显区分标志;
(3)部分配餐间功能混用或弃用,消毒灯安装不合适,没有专用餐具保洁柜,食品传递窗不符合要求,配餐间内随意摆放杂物;
(4)采购食品、食品原料索证及台帐登记仍不规范。
(5)全县学校严重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传染病登记、报告以及病假、销假登记制度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