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自查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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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我校始终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仔细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特别满足,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打算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展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安康、持续进展。对此我校有正确的熟悉,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根底上,进一步统一思想,严厉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标准治理”的方针,珍惜学校形象,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治理的各项规定,并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仔细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觉存在问题。
二、注意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根据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收费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执行。
2、张榜公示教育收费明白卡,鸠江区民生政策宣传单,学校收费公示牌。
3、严禁各班级各教师擅自设立收费工程,违规收费。
4、落实学校收费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加强监视检查,加大惩罚力度。
三、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依据教育部“一费制”精神,根据区民生工作精神,我校在开学初就绽开积极宣传,免收学生杂费,免费发放学生书籍费,免费发放学生作业本和根底训练一套,以上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证了学校开学工作的稳定。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根底上,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状况。
1、严禁擅立工程收费,全部工作严格根据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严禁教师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学问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举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校在收费工作上仔细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无搭车收费,无擅立名目收取费用,廉洁从教,严峻治校,努力树立学校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乱收费自查报告【第三篇】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乱收费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管委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全局各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按照《xx字xx号》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六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
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4、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5、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6、收费资金没按规定实行"收丈两条线"或擅自截留资金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xx字xx号》文件要求,结合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和分析研判,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
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开展“企业评质监”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质监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我局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是代行市局执法职能,所有执法活动都在市局的统一安排和监督之下进行,市局案审委对分局各项行政执法案件和文书统一审理、签批。尽管如此,我们认真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活动。
通过自查,全局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分局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文明执法工作纳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质监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力打造开发区良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