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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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第一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其目的是减轻农民看病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20xx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该项制度推行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在对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浅谈对此问题的思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参与意愿不强。审计调查显示,当前农民参合意愿不强,实际参合人数不多。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管理者不信任和对政策稳定性的怀疑。客观上,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增长的卫生需求;新农合提供的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烦琐;另外,农民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合意愿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新农合,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二是资金筹集难度大。传统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集体负担,个人承担一部分,新农合虽然强调“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种种原因,筹资难度相当大,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不高,筹资能力明显不足。一些地方在推行新农合过程中,参保资金的收取缺乏统一明确的法规和政策,筹资成本由地方卫生部门承担,乡(镇)财税所只负责收费工作,工作态度缺乏主动性,使得筹资工作不仅成本高,而且难度大;而一些贫困地区仍然缺乏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手段,筹资效率不高。这些因素又会刺激地方套取中央财政补助的冲动,既不利于新农合的管理,也使得新农合基金不堪重负。同时,地方政府投入不足,资金收取额度也因时因地而异,集体经济投入部分也难以及时足额供应,加之农民缴纳的积极性不高,共同导致财政支出困难,补助经费难以按时发放,造成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
三是管理和监督不规范。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宣传不到位,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一些试点县(市)医疗基金没有封闭运行,合管办既管钱又管帐,而某些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致使无法科学测算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最终使得住院医疗补偿基金沉淀或者超支。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实行先行垫付制度,农民须首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医疗服务监管不完善,如何利用起付点、共付比等技术方法来引导病人合理“消费”不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
四是立法滞后,政策不过硬。近年来,国家比较重视合作医疗建设,强调要积极发展和完善新农合,也专门转发过卫生部等部门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新农合重要性的认识。但是,由于国家还没有把新农合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新农合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因而在部门认识上有时难以取得共识。为了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许多地方都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与有关人员的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以此促使基层干部参与合作医疗的组织发动和实施,但是这种行政措施是不可靠的,容易受到宏观政策变化、领导人变更、地方中心工作调整的影响,随意性较大;另外,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农民、医疗机构和政府三方之间无法建立契约(合同)关系,当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诉无门,也影响了农民参加的积极性。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农民参与新农合的意愿要靠社会方方面面去引导,要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农村居民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后参加新农合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要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但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或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农合不应一味地追求眼前利益,而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的受益,要使新农合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二是要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为使新农合基金筹集科学化、规范化,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量,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通过确定适宜的补偿比例,测算人均基金筹集标准;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要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以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参与意识和个人的费用意识。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比例,把以往重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扶持逐步转变到加大对农民群众医疗服务利用需方的支持上,提高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使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把建立新农合专项资金制度化。在集体扶持方面,要在村提留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新农合;在乡镇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鼓励增加对新农合经费的支持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乡村医生的报酬纳入集体经济分配范围,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与业务工作脱钩,以避免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三是要加强对新农合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保险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行为也要进行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要制订保证资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探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的新路子。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疗帐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把以往基本医疗服务以村、乡为单位改为以户为单位结算,家庭帐户年终结余的费用在帐户内储存,并转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本户自理。
四是要明确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的方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必须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制度。审计调查表明,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由于传统合作医疗目标定位低,举办形式以村、乡办为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具备抗御大病重病的能力,因此必须引入保险机制,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问题作为重点,通过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实行新农合,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又要尊重客观规律,明确发展目标,不断规范操作,使新农合的发展步入有序的运转轨道。此外,纵观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创办的历史,一直处于人治而非法治的状态,人治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导致了合作医疗的“办”、“改”、“停”都是人为说了算,只有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法》或将其纳入《社会保险法》,进入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才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第二篇】
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状况问卷调查报告近年来,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了了解当前我市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状况,我局于近期在全市选取了100户农村居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为人知,也受到了大部分农户认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一、调查基本情况本次调查涉及全市,100户384人,20xx年总纯收入1770600元,人均纯收入4611元,95为非低保户;5为低保户,低保户中有80是因疾病损伤致贫,20是因家中劳动力少致贫。
二、农村医疗服务状况
1、73的人选择距离家最近的卫生组织是村卫生室,10的人选择是私人诊所,9的人选择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的人选择是乡镇卫生院,1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家到最近的卫生组织的距离60的人选择不足1公里,39的人选择在1-2公里,1的人选择在2-5公里。
2、99的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被调查的100户中,只有1户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9。
3、66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保大病或保住院为重点,33的人认为门诊、住院都保,1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
4、19的人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感到满意,71的人基本满意,8的人不满意,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报销医药费少,报销手续烦,定点医院收费高,定点医院看病手续烦,定点医院少,就医不方便,定点医院医疗水平低等。
5、47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基本合适,11的人认为过高,10的人认为过低,3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
6、在现有合作医疗基础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医疗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员患病,经常就诊的医疗单位44是村卫生室,44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是私人诊所,5是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上述单位的主要原因56是离家近,13是质量好,11是定点医疗单位,8是有熟人,7是价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调查前半年,22的农户没有家人患病,59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农户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农户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后及时就诊,共花费医药费121743元,按照规定能报销或减免元,实际报销或减免元。没有及时就诊的主要原因有病轻,自己治疗,经济困难,能拖则拖,医药费不能报销等。
9、43的人认为现在看病难,51的人认为不难,6的人选择说不清楚。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困难,医院缺少名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手续太烦等。
10、86的人认为现在看病贵,5的人认为不贵,9的选择说不清楚。认为贵的原因主要有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医疗机构乱收费,个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农户因家人得病在20xx年向医生送过红包。
三、农村居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调查显示,实际报销或减免仅占全部医药费的17,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小病、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不太愿意参加。调查显示在20xx年仅17的农户得到补偿,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报销?”。
2、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而现在的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4、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水平低。所调查的100户中,有51的农户患病选择经常就诊村卫生室或私人诊所。在这些医疗单位中,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医生的文化素质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在80年代以前从业的人员中,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较低。
5、医务人员的素质差。调查显示患大病的农户有超过50的人给医生送过红包,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态度欠佳也是农民看病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的投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全市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医疗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医疗,这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和资金支持的责任。没有政府出面组织,合作医疗就会失去组织基础,政府的适当(根据财政支付能力)资金支持能够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产生很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及时调整补偿标准,扩大报销范围。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3、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全市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
4、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5、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6、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人均纯收入的7%。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7、继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狠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业内先进模范人物的高尚品质和道德情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运用舆论引导,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促进医德医风建设,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8、可以对患重病、大病的因病致贫农户实行医疗补贴。
9、多渠道、多方面增加农民的收入,用发展的方式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第三篇】
一.工作开展情景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景,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二.存在的问题
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参与进来。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景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2.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本事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二次补偿宣传使参合群众进一步了解农合对人群众的益处。
经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第四篇】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落实情况,11月中下旬,黄陂调查队组织力量对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个区级定点医院、1个乡级卫生院、4个村级卫生室以及3个村的农民家庭共30个样本进行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农合的参合率较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同时也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
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农政策,自20xx年在黄陂区实施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一年比一年多,既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农民群众广泛的称赞和拥护。
1、农民参合比例较高。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根据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20xx年黄陂区应参合农户253269户,应参合农村人口886440人;实际参合农户252509户,883781人,参合率达到%,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
2、各级财政投入增加,筹资标准持续提高。
去年,各级财政按照参合人数将年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人,达到335元/人。在此基础上,20xx年又进一步增加了投入,筹资标准达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实际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筹资方案也已出台,筹资标准每年430元/人,其中个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级财政筹资标准提高40元。
3、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
随着新农合覆盖率的提高,人们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时就医的意识,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今年1至10月,门诊统筹补偿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达到万人次;住院人次数同比增长%,达到万人次。
4、报销补偿费用快速增长,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今年1到10月,黄陂区共报销各项补偿费用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
5、超过3/4的村级卫生室纳入新农合报销系统。
20xx年全区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的村级卫生室达到440个,占全部村级卫生室总数的%。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的最前沿,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后,农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时报销40%(日封顶15元,年封顶300元)医药费,方便了群众看病。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新农合的普及,农民参合的意识增强,有病积极就医,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健康观念发生很大变化。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与农民医疗刚性需求的增长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黄陂区按照参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标准,共筹资专项基金万元。蛋糕就这么大,必须维持到全年,黄陂区合管办高度关注各月经费报销情况,以避免出现第四季度经费不足无钱可报销的局面。至4月底,各项报销补偿支出达到万元,占全年筹资额的%,比上年同期增长%。至10月底,已经支出万元,占筹资款总额的%,比上年增长%。其中门诊补偿万元,住院补偿万元。
支出增长,主要是农民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前农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长,新农合参合比例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的健康观念转变很快。黄陂木兰乡谌寨村病人家属谌喜祥说:“反正国家出大半,有病就到医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现在也愿住院治疗。”有新农合做支撑,绝大多数人更看重身体健康,小病看门诊,大病住医院,只求身强体壮。因而门诊量和住院人次数大幅增长,导致报销费用增长,经费不足。
为应对经费不足的困难,黄陂区合管办采取的措施,一是调低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按照原方案,区级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85%,街乡镇卫生院90%。为了保证下半年不至于出现无钱可报的局面,黄陂区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调整、略有结余”的原则,年中调整补偿方案,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调低了10%。如木兰乡谌寨村谌绪发,1月在区级定点医院住院20天,住院总费用16214元,实报12812元,扣除起付线及自负部分,实际报销比例超过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报销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线。起付线是住院报销的门槛,报销时是要从总医疗费中扣除的。10月开始,区级综合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从300元提高至500元,街乡镇卫生院报销起付线从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线提高,意味着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下降。
2、相关宣传还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尽可能地组织农民按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农合,缴纳新农合参合金,是村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合的实施方案对农民来说比较复杂,每年也会有一些调整,比如报销比例的调整等。对于新农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的规定、全家参合与否与报销比例的差别、起付线的规定、门诊报销比例与限额的规定等,比较复杂,直接与医疗费报销结算相关,需要农民知晓。实际工作中,由于村级事务繁杂,人手有限,有的村虽然向农户发放了宣传资料,但农民参合主要还是受报销比例吸引,对起付线、基药等一些规定的宣传重视不够。之后一旦农民生病住院结算费用时,容易与定点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产生纠葛,闹不愉快。这样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发生。
3、农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
村干部反映,为了达到新农合全覆盖,每年村级参合人数指标是按照行政村户籍人数下达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务工等流动情况比较多,难以联络,行政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从而对全区应参合人数稳定性产生影响。一些外出就业的农民,有的在工作单位办了医疗保险,就不愿意回农村办新农合,但户口在农村,村里要求必须办理新农合,缴纳参合金,相关农户对此有意见。
4、存在违反“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现象。
这是全国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各医院在给病人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上(即不能在新农合报销)的药物时,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属同意,才开处方。但参合病人对一些检查是否必要、基药的使用、空调费、服务费等收费是否合理存在疑义,有的病人意见较大。今年,黄陂区合管办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费用监管,请市三级医院专家组成专家组,从3月起,每个月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抽查1520个病例,看是否存在违反“四合理”的现象,并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5、农民认为乡村定点医疗门诊每天最高报销限额15元或每年限额300元比较低
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认为还是住院报销比例高,比较划算,这样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有的农民反映,有些常用药不在基药报销目录,如感康、午时茶、护彤等都不是基药,因而村卫生室没有。
三、建议
1、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做大基金池。
特别是中央财政,要把加大新农合资金投入作为继续关注民生、关注农民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近3年来,中央财政此项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达到%,20xx年将达到%,这个比例提高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点。
2、提高村级新农合报销点覆盖率。
要加快速度,尽快将还没有进入新农合系统的村级卫生室纳入门诊报销网络,使当地参合农民能够及时得到门诊报销补偿,减轻农民小病的医疗支出负担。
3、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毫不动摇地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四合理”的行为,堵塞资金支出漏洞,把宝贵的、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切实保障农民健康上来。
4、加强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要不失时机、不间断地加强政策宣传,让大多数农民知晓主要政策规定,营造社会支持新农合事业、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