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巡察报告(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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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报告【第一篇】
2014年7月,高邮市创新建立实施市委巡察工作制度,旨在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遏制腐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巡察工作组织架构。一是严密组织。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向市委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承担工作任务的巡察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纪委其他委员担任。二是健全队伍。市委巡察工作组按照“一次一委派”、“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目标”的原则组建,每组配备科级干部和财务审计人员2至3名,既考虑专业化程度,又注重人员结构合理性。巡察工作实行定期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加强巡察干部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三是严明纪律。巡察人员不过问巡察内容以外事项,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杜绝跑风漏气;严格廉政纪律,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相关人员赠予的任何物品,严禁借巡察之名徇私情、办私事。
县级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践,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思考与启示。
县级党委巡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创新党内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党委巡视(巡察)的核心是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级党委巡察也不例外。建立县级党委巡察工作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抓手,能够主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倒逼基层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目前,中央和省一级巡视的范围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县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下属单位、涉权岗位负责人进行巡察监督,是巡视工作在县级以下层面的延伸,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题中应有之义。
需要注意的是,党委巡察是党委的事,是党风建设方面的事,必须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区分开来,或者说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县级党委巡察主要是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利剑高悬、发挥震慑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则是根据巡察结果,对发现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依据党纪条规进行调查处理。
县级党委巡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开展工作。县级党委巡察的重点是前移监督关口,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因此,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帮助整改,掌握党内监督的主动权。要拓宽线索受理渠道,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部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情况,着力发现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方面问题。
同时,要注重发现苗头,坚持抓早抓小,防于未然,治在初始,防止小病酿成大病。要紧盯土地管理、工程建设、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执法、选人用人等关键岗位,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及时建议整改;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由纪检、组织等部门依纪依法进行核查,并实施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坚决一查到底,既做到纪在法前,动辄则咎,又彰显纪严于法,违纪必究的态度。
县级党委巡察须提高组织程度,规范有序实施。要提升权威性,坚持县级党委统一部署,统筹纪检、组织、审计等各方力量,高标准设立巡察工作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巡察工作,既要强化被巡察单位纪律意识,督促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也要严明巡察组自身工作纪律,规范监督履职行为。要提升有效性,实行常专结合,合理部署常规巡察,创新开展专项巡察,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上,拿望远镜查找问题、用放大镜搜寻问题、以显微镜分析问题,通过深挖细查,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做好县级党委巡察工作,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机制和具体做法,提高巡察前综合研判、巡察中发现问题、巡察后跟踪督查和督促整改落实的能力,切实发挥巡察制度“体检”和“治未病”的重要作用。要建立绩效评估和跟踪研究机制,定期研判工作中的成效和不足,总结既有的做法和经验,按照科学配套、衔接有序的要求,适时建章立制,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促使县级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运行。
最新巡察报告【第二篇】
近年来,县发改委党组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党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履行职责使命检视和查找班子问题,发现在公共资源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等方
面存在问题*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宏观经济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职能职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思想理论建设存在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用结合有差距。如,*年*月*日委党组在组织中心组学^v^^v^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重要讲话时,未能很好地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贯彻措施。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年以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较少,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述责述廉报告。
2.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在讨论个别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作决策。二是“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好,存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先于班子成员发言的情况。
如,*年*月*日委党组会讨论审议2018年度干部职工考核方案时,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发言同意后。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表意见。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
1.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一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大。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地县生产总值波动态势,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对策建议还不够到位。如,2017-2019年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等撰写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期,且调研工作结合实际不够,成果缺乏前瞻性和操作性。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跟踪研究、贯彻落实不够。如:牵头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一站式”服务质量仍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县委明确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国家试点综合协调工作,但县发改委仅印发了
《**县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总体方案》,对目标任务分解、牵头推动落实不够到位;
统筹推进的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仍发现有测绘后扩建和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三是统筹争取城市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还不够大。围绕强化城市的定位和功能,在争取提档升级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获得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和扶持效果不够明显。如,2019年县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亿元,仅比2018年增加*亿元,增幅较小。
2.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监管职责力度不够。一是重大项目策划储备质量不够高。充分发挥投资拉动效应的基础工作不够充分,统筹重大项目前期论证、过程监督、后评价管理等环节不够深入,指导行业部门策划包装项目不够到位。如:*年以来,充实重大项目库项目*个总投资约*亿元,但入库项目大多处于策划阶段,离落地实施有较大的差距。二是投资项目调整变更设计现象明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存在质量不够高的现象,导致部分投资项目超概算、超工期。三是牵头实施投资项目进展不够快。如,截至*年*月,全县*个扶贫协作项目中,仍有*乡产业发展配套项目未完工。
3.履行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职责不够到位。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进展较慢。未深入学习宣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不够及时到位。二是招投标综合监管不够有力。针对全县招投标市场现状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围绕突出问题和“三定”规定改治理、改监管、改制度不够,在提高招投标领域的行政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上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对“治标”依赖有余、对“治本”举措较软,导致围标串标、借用和挂靠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标后执行管理不到位。对标后仅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的形式进行管理,方法简单,手段不多,造成行业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单位标后问题整改不到位。四是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大。牵头统筹和督
促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标前、标中、标后开展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还亟待解决。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1.以工会名义超范围发放钱物。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规定“工会活动文体比赛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资奖励;
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1/3”。而县发改委还存在着普发或超范围发放钱物的问题。
2.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接待函件、对象、接待人数、陪客人数的“四无”现象。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到位;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较少,廉政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二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未做到及时发现、防微杜渐,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未逗硬奖惩,对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管不够。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哨兵”作用不充分,督促推动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要切实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v^、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职责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
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行、食堂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报销费用。五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带好队伍、当好表率。
(二)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参谋助手作用。委党组要扎实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针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等重大问题、重点领域,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更多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认真统筹编制“十四五”规划。委党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编制高质量规划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切实推动重大政策执行落地。委党组要加强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的跟踪研究,扎实抓好政策衔接、落地实施,确保上级各项重大部署有效实施。四是要充分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委党组要统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东西扶贫协作和县县对口帮扶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等工作的综合协调,切实肩负起牵头抓总作用。
(三)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县发改委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本轮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对账,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发挥好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察工作报告【第三篇】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把整改工作同当前财政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解决反馈问题,更着眼财政长远发展,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补短板,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干部作风、财政事业发展的过程。截止2019年12底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完善制度6项;收缴违纪款万元,收回个人借款20000元,追缴资金1913元,清理往来款万元,督促市水务局下属的江沙办将房产处置净收入万元上缴财政;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13人次。
二、明确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关于“党组议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领导核心职能。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工作机制、勤政廉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组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股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从严治党的落实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共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财党组[2019]4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局党组议事原则和议事范围,规范局党组议事方法和决策程序,突出组织实施和责任监督,为局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供保障。
(2)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就“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强化党组核心领导、强化意识形态领导、强化学习教育、强化制度保障四个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从严治党合力落到实处。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召开局党建联席会6次,全面推进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局总支不定期对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局机关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支部书记针对党建工作开展年度述职,各支部组织开展党员评议活动。五是制定党组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纳入各支部年度考核。
(3)关于“党组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组织集中学习11次,坚持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等党的理论知识;支部开展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每月不少于1次。二是坚持局领导班子联系镇财政所(分局)制度,班子成员于2019年3月、10月分别到联系所(分局)开展调研、谈心谈话活动,了解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坚持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以共建促党建,局妇委会、团支部分别组织开展“同一片蓝天下手心相牵助成长”等共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4月底团支部组织局机关40岁以下年轻职工前往金寨县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五是进一步丰富党建活动形式,5月下旬局机关组织46党员干部赴金寨县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社区志愿服务。2019年10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县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1)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意识形态纳入财政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融入局机关党建工作之中。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局总支对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四是1月23日局党组书记在机关支部针对意识形态有关情况,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月22日局党组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上作履行主体责任及意识形态工作报告。5月23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五是4月初总支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学习形式单一、学习载体单调、学习内容欠丰富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六是邀请繁昌县委党校专家开展意识形态宣讲。
(2)关于“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县财政局机关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的学习纳入全年学习计划。二是制定《2019年党组党建工作计划》,总支、各支部在组织支部学习时,把意识形态知识学习作为支部学习内容。三是加强“爱党建”平台建设和“学习强国”督查管理,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测试,检验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学习成果。四是邀请繁昌县委党校专家开展意识形态宣讲,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报告。
3、党支部政治生活不规范。
(1)关于“财政局下属党支部‘’制度均未按要求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高党员对“”的认知。按照要求,结合“爱党建”平台,规范开展“”,开展活动时,党小组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完整保存,便于归档备查。二是各支部严格落实“”制度,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带头上党课、讲廉课6次。三是4月份局总支对支部“”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3个,及时反馈支部并已整改到位。同时局党组要求局各支部要严格按照“爱党建”平台的时间节点开展“”、民主评议等组织活动。
(2)关于“2013年以来收缴党费通过制表登记,未开具党费个人收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补缴党费元、减免在职困难党员党费元、减免退休困难党员党费元,并逐人开具党费收据。目前,局机关党员党费已做到自觉足额上缴。二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就党费收缴程序、标准和纪律要求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自觉足额缴纳党费的意识。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
关于“县财政局有7名符合条件的下属财政所(分局)副职人员超过五年未按规定进行交流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1)局党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2)对符合条件的财政所(分局)7名副职开始交流轮岗。(3)针对交流轮岗工作,市财政局举一反三,对局机关符合条件的一名股长,高沟财政分局1名主要负责人,也一并进行了交流轮岗。(4)建立健全交流轮岗常态化工作机制。
5、“三重一大”未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关于“2017年以来部分“三重一大”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局党组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认真研究局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的区别,对上会内容、流程、决策进行明确规定。(2)出台《中共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财党组字[2019]49号)文件,对党组议事决策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做到“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2019年度召开党组会议20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7、基层组织建设宽松软。
关于“党员队伍培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总支负责人在总支会议上,对基层组织建设宽松软、党员活动日开展不到位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中共县财政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员队伍培养和党员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18年底局机关发展党员2名,2019年6名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三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王稼祥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四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新四军七师纪念馆和金寨县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五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市烈士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六是对支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两次督查。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8、关于“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治理,财政所(分局)、股室(单位)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承诺,职工个人向本所(分局)、本股室(单位)作出书面承诺。二是要求系统干部职工按组织程序严格报告个人事项。三是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涉事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财务管理混乱。
(1)关于“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时任会计、出纳给予批评教育,责成时任会计、出纳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要求局机关现任会计、出纳、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对支出票据逐一进行把关初审。三是每月召开理财小组会议时,小组成员对支出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复核,并加盖复核人员私章,明确复核责任。
(2)关于“固定资产登记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二是明确机关会计、出纳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加强机关固定资产购置、登记、入账等日常管理。三是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对报废的价值38650元的3台电脑2台打印机和1台复印机等固定资产按程序履行报废手续。
(3)关于“存在白条入账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宾馆对此出具书面说明,并在相应凭证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作为支出依据。二是对机关财务开展一次自查。三是督促机关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票据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对时任会计、出纳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按照存量资金清理要求,对局机关往来款开展清理,共清理处置往来款资金元。其中:其他应付款清理处置元,其他应收款清理处置元。二是收回个人借款20000元。三是常态化开展往来款清理,减少存量,严控增量。
(5)关于“超标准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4年11月24日上级来人检查工作超标1913元接待费,责成负责接待的机关2名职工个人补交超标接待费1913元(各补交元)。二是对负责安排接待的同志给予了批评教育。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超标支出一律不予审批,并长期坚持落实。
10、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
关于“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政办秘[2018]22号)文件规定。二是对达到招标限额的局机关保安购买服务事项,2019年6月份采取随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即市政府办公楼保安服务一并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服务,9月份中标公司正式进驻,履行保安服务事项。三是局党组及相关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批评与自我批评。
11、违规收取票据工本费。
关于“财政局在无收费许可证、全面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下,收取财政票据工本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于2018年11月29日(巡察期间),将累计收取的万元票据工本费全部上缴县国库。二是自2019年元月份起,全面取消了财政票据工本费,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将财政票据工本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三是举一反三,在全市财政系统内开展一次全面清查,通过财政所(分局)自查和市局组织的重点抽查,未发现财政所(分局)收取票据工本费现象。
12、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
关于“驻局纪检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未成为常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和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以来召开党建及廉政会议6次,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出台《关于县财政系统探索开展巡察镇财政所(分局)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财党组字[2019]16号)文件,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安排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局班子成员于2019年3月份、10月份到联系所(分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四种形态”工作,班子成员之间直言不讳、真刀真枪,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三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任前谈话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落实廉政建设规范化要求;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9年开展谈心谈话12次,批评教育13人次,任前谈话3人次。
(四)履行主要工作职能方面。
13、存在履职不担当。
关于“无城镇财政分局作为政府专业的会计机构,未履行其应承担的职责,花钱聘请第三方代账公司为无城镇政府、无城镇财政分局等6家单位和机构代账,且聘请会计未经专门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激励广大财政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职,出台了《县财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测评办法(暂行)》。二是2019年4月1日局党组对无城镇财政分局局长开展批评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无城镇财政分局于2019年元月份将镇政府等单位财务核算工作调整由分局职工办理,解除了与乐诚公司的关系。原无城镇财政分局主要负责人被开除公职。三是举一反三,2019年3月初在20个镇财政所(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程序或不具备条件的代账行为的,一律予以纠正,并确保不规范行为以后不再发生。四是完善了局负责人联系财政所(分局)制度,负责人到联系所(分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压实所(分局)主体责任和局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
14、财政预算执行不到位。
关于“至2018年2月底,教育基建类结余7165万元、现代职业教育专项结余1109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19年4月份,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的制度规定,共清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万元,其中教育类资金万元。清理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经济发展。(2)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政办[2014]57号)文件精神,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清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5、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关于“2014年泥汊镇保安村实施“一村一品”农业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万元用于归还村级债务”的问题。
16、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关于“县江砂办有一房产,面积540平方米,2014年4月至今一直闲置未产生效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19年2月26日,市财政局对市水务局下达了《关于尽快规范处置闲置资产的提示函》。市水务局接到《提示函》后,及时按3154931元市审计局审核价与中标人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3月21日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了3155000元。6月19日市水务局将净收入(剔除过户办证等费用)元上交财政。(2)局党组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国资委举一反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17、落实“三大攻坚战”工作措施仍需加强。
(1)关于“政府隐性债务率超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截止2019年底已按当年目标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二是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对2019年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5个政府新增公益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查。三是通过隐性债务监测平台实时统计债务增减变动情况,实施债务风险监测。四是印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评分暂行规则》(财债字[2018]326号)文件,将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纳入相关债务单位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2019年3月中旬,会同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农字[2019]30号)文件,采用镇级交叉互查方式,对全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县指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拟定项目实施细则。2019年3月,初拟定了《县2019年新型经营主体资产收益扶贫实施细则》,经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将其纳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2019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实施方案>等六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无扶[2019]7号)文件印发。三是及时下达资金分配计划。及时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到扶贫“九大工程”实施部门,坚持资金随着项目走,督促部门和各镇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投向和进度符合规定范围、用途以及上级考核要求。四是加强业务督促指导。及时召开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培训会,进一步对《实施细则》、目录清单、账务处理等相关业务进行培训讲解,进一步压实镇、村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切实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着力解决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坚定不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不松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巩固、加强、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漏洞,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
巡视报告【第四篇】
9月1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在十堰市召开巡视整改回访督查工作反馈会。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沈东升反馈了巡视回访督查情况,就抓好下步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市委书记张维国代表市委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刘千乔及巡视组其他成员参加巡视整改回访督查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市xxx会主任师永学,市政协主席张歌莺,市委常委陈东灵、刘荣山、赵哲、胡志莉、吴烨等参加反馈会。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省委第二巡视组于9月17日至19日对十堰市委整改落实2019年巡视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沈东升指出,十堰市委政治站位高、组织领导有力,领导率先垂范、履行职责到位,整改措施扎实、强化标本兼治,以整改促发展,各项工作成果丰硕。
沈东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改成效;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xxx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十堰落实落地,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维国在表态发言中指出,开展巡视回访督查是推动巡视成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省委第二巡视组进驻我市开展巡视整改回访督查,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十堰的关怀和重视,对更好推进十堰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