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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汇报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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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一篇】

一是2020年xx区“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为锣圩镇玉泉村局安屯等15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设计处理能力总处理量为430吨/日,分别采用“微动力+人工湿地”和“无动力+人工湿地”工艺。15套设施均于2020年12月8日动工,并于2020年2月上旬、3月下旬分别通过城区“清洁水源”办、南宁市“清洁水源”办组织的现场核查验收。目前各项目点设施运行正常,各施工单位正在准备结算材料。

二是根据南宁市乡村办印发的《2020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南乡村办发〔2020〕17号)、《关于下达2020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我城区2020年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2020年我城区共建设城厢镇平等村4队新村等11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正在开展各个项目的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工作。根据《xx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第三方运营托管工作方案》,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广西和然科技有限公司对已建成的40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第三方运维工作,我局每季度对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40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四是巩固提升“清洁水源”专项活动工作。严格落实《2020年“美丽xx·清洁水源”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督促各镇开展清洁水源巩固提升工作,于2020年3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清洁水源”专项活动一季度工作目标专项考评数据现场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对照“清洁水源”专项活动验收标准开展“清洁水源”专项工作自查自纠。从各镇反馈情况来看,目前村屯无明显的水系脏臭现象。

五是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城区政府下发的《南宁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xx区罗波镇生态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0]101号)要求,该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为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截止目前,已完成罗波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罗波镇村屯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罗波社区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罗波潭水域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截污沟的建设项目建设、罗波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罗波小学生态环保教育示范基地项目等项目建设;项目已拨付资金万元,资金拨付率达%。完成府城镇自治区级生态镇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二篇】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强日常检查、严格执法,“线上监督+先发执法”,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确保“水陆空”的环境安全。

(一)开展陶瓷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南宁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南宁市xx区2020年陶瓷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0〕23号)要求,我局组织xx区10家陶瓷企赴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实地考察陶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学习先进管理经验,联合各职能部门对10家陶瓷企业开展不定期检查共计40余次,出动120余人次,主要针对企业的厂容厂貌、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雨污分流系统、露天堆放原料和废渣、煤焦油和酚水池的密闭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目前,该项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已在调试运行阶段。陶瓷企业共投入1914万元环保治理资金全力进行整改,有效改善陶瓷企业环境,治理陶瓷企业废气污染,改善我城区环境质量。

(二)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2020年5月28日南宁市政府召开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南宁市xx区2020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废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文件相关要求,自2020年3月以来,我局多次联合城区相关单位部门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306人次,送达96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2家,罚金15万元整。全城区共整治剑麻行业加工点115家,废塑料加工企业27家,非法炼油、小五金加工等行业9家,共151家,对“小散乱污”工业企业依法下发停产决定书,依法实施查封处理,目前我城区进入“小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常态化,每月月底由各个镇排查上报至城区环保委办,针对排查情况;依照整改标准,企业整改从内到外基本完成整改。

(三)开展废铅电池专项整治。按照《南环函〔2020〕573号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加强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环境管理工作文件及补充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南环函〔2020〕573号)要求,我局联合公安分局、交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局、城厢镇等6个部门对全城区机动车拆解企业、二类汽车维修店、机动车维修点、铅蓄电池经营单位、电动车销售维修点、润滑油销售店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0人,13部执法车,入户调查40家汽车修理店、摩托车,发放宣传资料700份。各责任单位加强配合协作,推动维修行业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规范化管理,对排查出来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经营的问题,做到应查尽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四)开展砖瓦、采石场、扬尘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城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南宁市xx区采石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0〕92号)等要求,开展采石场标准化的监管工作,利用现场检查、视频监控及联合检查的方式全方位开展采石场的监管工作。出动检查共计200人次,出动67人次现场督办,下发责令停产整治文书2份,查处两家,移送公安机关1家。全城区共计29家采石场,根据标准化建设规模投入金额从50万至700万不等,累计投入约2500万,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截止目前,29家采石场中有16家已进行复工验收,7家正在进行标准化建设,已进行复工验收的采石场中有13家取得城区政府的同意复工批文,其中有5家已进行标准化建设验收;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环办函〔2020〕182号)和《关于全区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桂环函〔2020〕197号)文件精神,要求xx区5家砖瓦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通过对砖瓦企业的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砖瓦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有效治理砖瓦企业废气污染,改善我城区环境质量。

(五)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南宁市环保局相关文件和《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管理衔接应该工作的通知》(南环函〔2020〕142号)、《关于印发南宁城区xx区2020年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武卫发〔2020〕5号)的文件要求,大队组织城区10家陶瓷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会2次,共约谈10人次,危险废物培训30人次,大队共出动70人次,对城区产生危险废物的10家产生危废单位、1家处置危险废物单位和9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主要对医院、陶瓷、制药等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南宁市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4家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20份。目前,有18家产废单位已经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其中9家产危陶瓷企业经上报广西环保厅审批同意跨省转移处置。根据市局通报,今年我城区危废企业经过南宁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我城区危险废物企业抽检合格率为100%。

(六)开展沿河企业、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南宁市河湖长令(第1号)及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巡查、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大队联合各个成员单位,组织100余人次进行排查整治,分别对城厢镇、双桥镇、宁武镇、锣圩镇、马头镇、两江镇、陆斡镇、罗波镇和府城镇共9个乡镇的沿河企业进行排查,共检查沿河企业40余家,其中现场责令改正30余家,下达停止生产决定书7份,查封4家,停产整治1家,移送公安机关1家。

(七)开展辐射源排查整治及土壤污染防治。对城区级医院、糖厂、13个镇级卫生院有利用辐射放射源或射线装备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经查,目前城区有密封放射源11个,射线装置35个。排查结果表明城区相关企业和绝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了辐射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辐射规章制度,有较完善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防护设施,规范设置了警示标志和电离辐射标志,采取了防范辐射事故和放射性污染发生的有效措施。按照城区政府要求编制《南宁市xx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工作。

(八)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恢复。

1.大明山上山路、下山路整治。根据南宁市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大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303号)的文件要求,在对施工单位擅自设置废渣堆放场,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提出整改要求,现部分位置已做好植草工作。

2.大明山钨矿、铜矿关闭、小水电站拆除及环境恢复治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大明山矿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0〕133号)的要求,负责配合监督矿企关停、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尾矿库整治管理小水电站拆除等工作。截止目前,大明山钨矿、铜矿矿区的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已基本完工。大明山小水电站有12家,目前完成拆除有6家,有6家拆除当中。

(九)处理投诉解难题,办理许可做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我局通过各渠道环境信访平台受理信访共计587件,与2020年同期298件相比,信访投诉上升%,养殖污染投诉是信访主要来源,信访量共计128件,占整个信访总量的%,建筑噪声及油烟投诉上升幅度较大。所有投诉件均能及时调查处理,投诉调处率达100%,投诉者满意率达100%,对上级转办函的办复率为100%。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48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配合南宁市环保局开展排污许可制工作的落实,协助推动企业参加排污许可证申报培训、填报、公开等工作。2020年已经完成淀粉、食品加工、陶瓷、水泥、酒精等行业的培训申报工作,目前已有造纸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十)开展重大节假日、汛期和活动专项环境执法。每逢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五一等以及汛期,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值班安排,确保节假日的环境安全。为迎接春节以及广西壮族节日三月三空气环境质量,大队按照网格化职责,共出动60余人次,排查20余家企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动动160余人次,为中高考学子们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成立8个巡查小组,对xx区辖区内自行车赛道沿线所有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比赛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执法车辆12辆,驻守企业45家。确保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顺利进行并圆满结束。

(十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2020年季度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摸清辖区污染源底数,确定了全城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和环境监察人员名单。2020年,双随机检查共计97家次,出动194人次,目前,全城区共237家排污企业录入了污染源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其中8家为重点排污单位,229家为一般排污单位。

(十二)开展酒精、制糖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南宁市xx区淀粉酒精企业2020/2020榨季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大队加大对5家投入2020/2020榨季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大部分企业生产期间均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榨季期间,对废水废气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书1份。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三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环保工作坚持以统筹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导,以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为总抓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生态市建设、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工作上主要抓了六个方面:

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切开绿灯,并主动帮助企业办理手续,全力支持企业大干快上;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办事,把好第一审批关,决不放过一个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今年6月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30件,其中报告表40个,登记表90个。立项审查150个,其中转报潍坊市以上环保部门的8个。拒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项目5个,其中拒批在水源地建设的项目2个。所有项目提前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未发生任何投诉和上访事件,多次受到服务单位的好评。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对全市范围内造纸、酿酒、化工、淀粉、印染等69家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了重点管理,上半年共检查、抽查、暗查390厂次、1350人次,夜间及节假日出动检查180人次。对治污设施运转正常并能达标排放的39家企业进行了通报表彰;对26家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对不能达标排放的7家企业实行了限期整改,对污染设施擅自停运和运行不正常的5家企业依法给予行政罚款,对未执行“三同时”的6家企业处以行政罚款并立即停止生产,对8家未经审批擅自开发建设的项目依法进行了取缔。认真抓好污染企业的退城入园工作,积极帮助企业搞好入园的选址、论证、环评等工作。加强了对九龙河的监察频次和力度,对往潍河偷排漏排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改造入网。对水源地上游和污染潍河的企业加强了重点管理。目前,我市出境点潍河的古县断面cod年平均值为32毫克/升,比上年降低了个百分点;百尺河cod为178毫克/升,降低了20个百分点;铁沟河cod为125毫克/升,降低了15个百分点;芦河cod为40毫克/升,与去年持平;墨水河已成为市区的排污管网,污水现在全部进入银河污水处理厂。加大了城区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关停了城区两家水泥厂的立窑生产线,并实施搬迁治理。对城区燃煤锅炉、窑炉实施关停,现已拆除城区锅炉、窑炉、茶水炉近600台,城区大气质量有了很大改善。5月31日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又会同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印发到了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实施方案,抽调了30人组成4个检查组,实行联合执法,对全市的所有排污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围绕监测计划,完成了省、市下达的饮用水、地面水的例行监测任务。对全市污染源总量控制单位进行了全面监测,对造纸、淀粉、印染等15家重点单位进行了每月2次的重点监测,对饮用水源地三里庄水库以及潍河的枳沟、九台、古县等断面进行了严密监控,上半年取得环境监测有效数据3000多个,所有报出数据一次合格率达到100%。同时,积极搞好服务性监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环保设施运行检查、排污费征收、信访查处、污染事故处理等各项工作,及时跟上监测,提供了大量科学、准确的数据,为环保执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上半年共查处信访案件192起,其中潍坊市局以上转办的34件,潍坊市长热线31件,诸城市委、人大、政府转办22件,督察中心6件,行风在线转办的15件,我局直接办理的99件,信访案件查处率100%,处结率99%,无错案、积案。对具备回访条件的全部进行了回访,满意率在98%以上。未发生进京到省越级上访案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7件,办结后答复满意率为100%。通过信访途径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

我们将4家企业列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并在部分企业中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配合经贸局拟定了10家清洁生产审计单位。帮助昌城镇、皇华镇争创省级环境优美乡镇,顺利通过了省局的考核评选。会同文明办推荐了东坡社区、白玉山子社区、杨春社区等3个社区参加潍坊市级绿色社区评选。会同教育部门推荐经济学校等4所学校参加潍坊市级绿色学校评选,龙源学校、皇华初中现已获得山东省绿色学校称号。组织外贸公司、得利斯集团,北汽福田诸城车辆厂、兴创纸业、金安热电等参加市级环境友好企业评选。加强了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7个单位的辐射装置、在用放射源、废放射源送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了电磁环境污染申报登记,建立了文本档案和数据库。

加强了制度建设,层层落实了岗位责任制,每名干部职工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并能有效运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得到解决。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加强廉政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知荣明耻教育,认真进行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了“四个增强、四个提高”,即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部门形象得到了较大改善。办公室管理、宣传教育、文书档案、财务管理、卫生安全、工会妇女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市里组织的各项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全市的环境形势还很严峻,环境质量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相差很远,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敏感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结构性污染,治理投资大、见效慢。二是部分企业不能保证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特别是一些印染、服装、食品企业,与环保部门躲着干,偷排漏排、违法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噪声扰民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城区居民区附近的加工企业,生产噪声超标排放,影响居民休息,引起群众不满,增大了环保执法的难度。三是部分有锅炉的市直、乡镇、街办企业,大都没有脱硫设施施,个别有的,设备使用也不规范。四是有的企业不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不执行“三同时”,擅自开工建设,造成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在工作上主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加强水污染治理。继续加强对69家重点水污染企业的治理和监管,全面检查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和排放情况、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对不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污染反弹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或者偷排污染物的依法严肃查处。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完善城区排污管道。抓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所有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治理。按照上级要求,督促所有使用锅炉的企业和热电厂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脱硫治理任务。抓好城区燃煤锅炉、窑炉和土灶污染治理,对热电到达区域的燃煤锅炉、窑炉和经营性大灶继续实行关停,做到热电达到哪里,措施就跟到哪里。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督促各企业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开发建设或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坚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或建成后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加快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按计划完成搬迁治理任务。四是严查死灰复燃的“xx土小”。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杜绝新上“xx土小”和新六小项目,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四篇】

紧紧围绕水十条、气十条的颁布实施,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多形式、多层面营造浓厚的新法氛围,开展新环保法的宣传和培训。2020年6月5日,xx区环保委组织各成员单位、各镇及农场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组织环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及农场在单位门前悬挂环保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组织城区发改局、经信局等十六个成员单位在城区文化中心广场摆放宣传展板并设置咨询台宣传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同时开展信访及相关问题咨询解答服务;三是组织指导各镇、农场在镇政府、场部门口设立宣传台,并开展环保宣传、咨询等工作。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册2000多本,宣传单2000多张,宣传环保袋600多个,宣传雨伞100把,摆设宣传展板16张,悬挂宣传横幅4条。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五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101号)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相关要求,督促本辖区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以局名义印发《下达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任务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企业按时完成本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工作并报我局备案。截至目前,2020年共有24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工作并报我局备案。我局于2020年10月18日开展了煤焦油泄露应急预案演练,参演人数20人,演练过程圆满完成,提高了我大队人员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取得很好的效果。

2020年我城区共发生三起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分别为西环路xx河大桥南侧洗车场槽罐车泄漏事件、灵马镇硫酸运输车倾倒事故和武华大道寿桃村路段油罐车洒漏事件,我大队应急中心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最后在局领导的工作指导下,应急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处置,避免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020年我大队深入贯彻值班工作要求,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等以及汛期,大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至今大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环保局和城区安委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xx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城区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xx区环境保护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区环境保护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开展区域、网络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截止至本月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21家,共下发30余份责令整改决定书,所发现隐患已基本完成整改。大队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落实专人负责,至今大队上报各类文件报表达70余份。在大队四个中队的共同努力下,有效遏制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六篇】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验收关口。截止11月13日,我局共审批项目81个,登记表备案项目94个,出具征求环保意见219份,竣工验收项目20个。在对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上,加强了验收前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试生产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在试生产中企业未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耐心指导企业继续完善环保设施,从而在源头上消除污染事故隐患。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全力抓好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2500万元,预计11月底前可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600万元。主动对接跟踪服务,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审批服务活动,对企业投资项目环保审批事项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加快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四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速办结时限。加快项目办理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及验收时限由2020年的提速50%增提到%;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当日完成。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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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年___区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提出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并在多次会议上向所属各单位介绍扶贫乡情况,积极争取资金进行帮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___年春节和古尔邦节来临之际,遵照___区人民政府扶贫办、___区党委扶贫协作小组扶贫工作的整体要求,___区环保局扶贫办按照局扶贫领导小组安排,于元月10日由区环保局纪检组组长李一汀、办公室副主任江莉同志带领下派丹尼尔同志到英吉沙县苏盖提乡、托普鲁克乡进行为期两个星期的物资捐赠、扶贫调研等工作,其中捐赠物品中包括4台电视机,捐款10000元现金,原总价值为12万元的毛毯、窗帘、被子、被套等物资。按照局扶贫办的再次安排,7月11日至7月29日扶贫组同志到英吉沙县苏盖提乡、托普鲁克乡进行为期20天的'教育扶贫工作。

我局共向两乡捐赠24台电视机,做到了部分农民贫苦户通广播电视的标准。鉴于农民贫苦户没有电视机操作能力和知识,为保证少数民族地区能够使用,我局专派2名少数民族干部安装电视机、布线等工作,对两乡农民贫困户介绍了电视机操作知识。

计算机维护工作方面

遵照___区环保局扶贫办扶贫工作的整体要求,扶贫组两位同志到苏盖提和托普鲁克乡党委政府和各学校对捐赠的15台计算机进行了维护,基本上解决了计算机上所存在的故障,解答了操作人员所提出的问题。

开设计算机提高班

扶贫组两位同志三次扶贫工作期间在苏盖提乡中学的要求下开了两次计算机提高班,共学期五天,参加提高班学习的人员共有十五名,学员都是会计算机操作的各学校教师,他们学习的热情很高、都很认真。

分发物品

___区环保局赠送给苏盖提和托普鲁克乡的物品,已整理分类成两部分,并作了详细的登记注册工作后,运送到两个乡党委政府。并将捐款10000元现金转送英吉沙县扶贫办公室,今年县扶贫办公室负责购买化肥转送两乡特困户。

为开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2005年级成人函授班),挑选合适的预备学员

在挑选接受培训的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中,我们首先制作了中小学环保局工作总结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且把它打印、复印几十份,通过向校领导介绍有关这次培训的情况及要求,采取领导推荐和全体老师民主讨论推举的方法进行筛选比较,确定了每乡8名预选教师,其中3名是中学教师,另外5名是小学教师,这8名教师都是在政治上可靠、工作上认真、有一定的汉语水平并且在学校里比较优秀的年青骨干教师。每乡8名教师的基本情况已登记入表并附有照片及加盖了学校公章和校领导意见等,供局领导参考。

了解新疆教育学院今年在英吉沙县职业中学开设函授班(___年级成人函授班)教学情况

按照我局与教育学院培训教师成人学历协议,我局与新疆教育学院有关领导一起走访了英吉沙县职业中学开设的函授班,询问了解第一学期教学情况。第一学期___年元月27日报到,元月28日正式上课,学期一个月,已圆满结束。第二学期___年7月15日正式上课,8月15日结束。现在就读的10名教师里,苏盖提乡5名教师(函授学员)去年参加成人高考已被录取,托普鲁克乡5名教师今年10月份参加成人高考。

经济扶贫工作方面

在两乡挑选两个示范户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挑选条件,已经选出每乡两个示范户进行扶持。

其他工作方面

1、走访了30多个贫困户家庭,了解了贫困户生活情况。

2、在两个乡挑选两名特困学生进行帮扶

按照信息中心领导焦保华主任意见,结合我局新疆环境信息中心___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由信息中心青年和共青团员自愿每年每人捐赠100元现金,对每个特困学生(期限三年)以300元现金方式资助,并在乡党委、政府和学校的推荐和同意下签定济困助学协议书。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第八篇】

根据城区政府工作安排,联合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开展xx河沿岸禁养区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出动40余人次,检查20家养殖场,大队依法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共计17份,责令各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完成整改,目前大部分均能按要求落实整改,仍有少数养殖场整改缓慢。

根据《南宁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20〕767号)要求,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出动30余人次,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工业企业、农业面源、生活面源和其他问题等进行检查,特别查处陆家市场5家豆腐作坊污水直排入河违法行为,严密防控饮用水环境风险,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根据南宁市河长办公室发布第1号南宁市河湖长令《关于做好xx河流域范围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落实xx河流域整治各项工作,多次向城区政府行文汇报xx河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日向市环保局报送日报,并以城区环保委名义下文给城区农业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各有关镇政府等,要求各有关单位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河道网箱、垃圾及沿河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等工作。截止6月6日,全城区污水直排口298个,已整改178个;网箱养殖经营户420户4014个,已整改898个;河岸垃圾共吨、167处,已整改吨、122处;漂浮物约909万平方米,已清理约4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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