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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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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篇】

1、为了规范、加强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2、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消防设施和技术。

4、在项目可研阶段,应同时进行安全论证,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

5、初步设计会审时必须安全部门人员参加,确保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详细工程设计要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保持一致。

6、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安全设施相关内容进行更改。若确因现场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必须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总工审批,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7、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内容施工,不可偷工减料,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严格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安全部门配合。

8、项目竣工后,由工程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安全、消防设施进行自验,自检合格后报请总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及安全评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于本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

第三条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项目负责部门部长总体协调,分管厂长负责具体实施,设备部、安监部、人资部、厂办、发电部、检修公司专业负责人协助完成。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部门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

第七条“三同时”内容

(一)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或技术。

(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四)项目建设前,要编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和方案,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第八条“三同时”的执行

(一)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召开有关领导以及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人资部、厂办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会议,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二)初步设计会审后,由项目负责部门填报《“三同时”审批表》(见附件),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三)《“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经过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审查合格,并报审本厂批准,方可开工建设。

(四)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作业指导书。

(五)项目作业指导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

(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八)在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第九条在相关工作中,未严格遵守本制度管理的将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同时管理制度【第三篇】

1、目的

为了新建工程和装置改建、扩建及技术措施项目验收投产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进项目。

3、职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项目工艺安全工作,总工办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4、内容

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进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要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必须遵守“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建设项目应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在现行国家标准、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的试生产阶段,必须填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具备验收的条件: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向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已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3)建设项目中工人作业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数据已经法定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检测检验报告;

(4)建设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已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书(或检验合格证书);

(5)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已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

(6)对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当列有整改方案并预留专项资金。

(7)对于已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

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第四篇】

1.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

安委会、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评审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

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安全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门同时参加。

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新产品开发、试制

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物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三同时”的验收

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

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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