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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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管理制度1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负有确保全校师生的人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应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应参加上级相应机构和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应尽量做到持证上岗;接受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职责。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5、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6、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7、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对事件进行记录,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处反映。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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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管理规章制度2
学校门卫工作职责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封闭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工作职责:
一、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当外来人员需进出校门时,门卫要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录其有关证件,办理入校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让其出入;遇有异常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迅速通报。
2、上课期间,门卫不得允许家长到教室找学生。
3、要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等)进入校内。
4、进校人员须衣冠整齐,凡赤膊、奇装异服者一律不准进校。
二、外来车辆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不得允许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
2、外来陌生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门时,门卫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3、禁止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三、履行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职责。
1、校外住宿学生在上学、放学期间进出校门时必须凭借出入证,要认真审查出入学生证,对无证学生进出校门时,门卫不允许其进出校门。
2、对于住校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审批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并要与其班主任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让该学生出入校门,并做好有关记载备查。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当节课由任课教师)审批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并与其班主任(当节课由任课教师)联系,认真审查请假条并做好出校登记;该学生返校时,做好入校登记并。
4、对于外来人员进校接学生离校,除认真审查学生请假条并做好登记外,还必须向学生询问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疑并做好记载,方可让其离校。对可疑人员门卫要严禁其带学生离校,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携带有被套等住宿用品离校时,必须持有该班主任批准手续,门卫方可让其离校,否则门卫不得让其离校。其他携带物品出校门者,应向门卫递交有关证明或说明情况证实后才能离校。
四、其他工作职责。
1、学校大门小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2、当值门卫因小事离开值班室(半小时)可以私自协调请人代班,代办者不给与报酬,代办者必须履行相关职责,否则计旷工(旷工2小时按旷课一节计,旷课一节扣绩效工资=月工资÷21×3÷4)。
3、门卫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校门内外打牌、聊天,不得关上门卫室门在内值班。在无车辆和人员进出校门期间,门卫要保持大门上锁,掩上小门,在门卫室外活动。
4、当值门卫有事有病请假要自行找好顶班人员,顶班人员的报酬为每天60元,半天30元,这部分报酬由请假人交学校财会处再由财会处转发顶班人员。
5、其它考勤按《团结中学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6、负责保持校门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墙面干净无乱张贴,无车辆乱停乱放。
7、要保证上班时间。(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
学校门卫岗位管理制度3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本园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内,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内。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家长确因特殊情况接幼儿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园门卫处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内的车辆,需经园区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人员对带出校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