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小企业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汇总4篇

网友发表时间 546439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小企业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汇总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财务报销制度【第一篇】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报销。

3、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住宿费:单人或双人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去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35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5、交通费:员工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如擅自购买,费用由个人承担。出差不是为处理紧急事务的,普通员工以车,船交通工具。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可实报实销。

6、出差津贴:每人每天30元。

财务报销制度【第二篇】

1、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2、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总裁办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集团总裁办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总裁办每月末应将办公领用清单交财务室进行核定监控。

3、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4、要求财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上级主管。

5、瑞德总经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徐总签字报销。

6、每周三定为费用报销日。培训回来的员工必须要当月进行转训,由行政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当事人填好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交给财务小方即可。

财务报销制度【第三篇】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 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回到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光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光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略)

2。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略)

2。5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 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 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 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 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 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 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 车,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 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景,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景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俭归已。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回到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光报销的, 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 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贴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 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资料填写 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 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 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 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 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 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 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经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 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贴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 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光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 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资料:

7。1 凭证名称;

7。2 填制凭证的日期;

7。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 理解凭证的单位名称;

7。6 经济业务的`资料;

7。7 数量、单价和金额;

7。8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 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 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 ,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 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 凡凭证资料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资料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资料及填制要求:

9。1 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资料,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 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资料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X年X月X日之日起执行。

小企业日常费用报销制度【第四篇】

为了规范私车公用,明确出差经费报销管理,根据龙湾区会计核算中心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私车公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1、因公出差私车公用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①由于时间来不及必须私车公用

②由于有大量物件不便携带

③多人出差,正常路费与私车公用费用相差不大。

2、属于以上私车公用情况的由相关处室做好安排,并开具《私车公用审批单》(见附件2)。经处室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报总务处备案方可出车。行政领导用车(私车公用)直接填好《私车公用审批单》,经校长签字后,报总务处备案。

3、私车公用必须经车主自愿同意,学校实行油费、过桥费、过高速公路通行费(具体标准见附1)合并如实予以报销。但不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违规处罚及安全责任事故等。

4、私车公用完毕后,车主填好报销单,附上过桥费票、高速通行费票、等额于汽油费用的车票,签具经手人、证明人,然后报校长室核签报销。

5、乘坐其它车辆的予以如实报销。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出租车的,事先要请示校长批准。

6、以上规定仅限于温州地区公务出差,若有不详或特殊事宜,再由校务会商量决定。

7、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5日起试行。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5 54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