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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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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二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三篇】

摘 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建筑领域的安全事故也经常发生,本文笔者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安全生产;高处坠落;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

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1)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

(2)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

(4)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5)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

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

(7)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现象较严重。

(8)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相关案例分析

工程概况

某办公楼工程为8层框架结构,总高度28m,建筑面积3800m2。

外脚手架采用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事发当天下午,混凝土工张××被架子工班长胡×安排搭设三楼脚手架,张××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站在自放的钢模板上操作,该模板长,宽,搭在脚手架2根小横杆上,没有任何固定。

当张××竖起一根6m长、约24kg重的钢管立杆与扣件吻合时,由于钢管上部向外倾斜,张××虽用力吻合数次,试图使其准确到位,但未能如愿,终因倾覆力矩过大,致使其在脚手板上失去重心随钢管从高处一同坠落,安全帽跌落在2m以外的地方。

送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事故级别:四级。

(1)直接原因:死者张××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安全意识淡薄,对工程处的一些规章制度遵守不严,虽戴安全帽,但高处施工未系安全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在搭设过程中对关键部位操作要领不清,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一是,架子工班长胡×安全意识差,严重违章指挥。

胡×明知张××从事的是混凝土工工作,未接受过架子工专业技能培训,在不具有架子工操作证,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置安全操作规程于不顾,安排无证人员进行高处脚手架搭设。

二是,项目部在与胡×签订脚手架承包协议时,只强调必须持证上岗,而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

三是,工地负责人发现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虽口头指出,但未能严厉制止,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杜绝违章施工。

违章指挥和盲目冒险蛮干,忽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违反的相关规范、标准

①死者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许独立操作”的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中第八项的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②死者张××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措施,并站在未固定的钢模板上操作,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关于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系好安全带的规定。

③施工单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违反了《建筑法》第36条、第46条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的制度健全落实,工人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3、结合安全生产法对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思考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6)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7)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8)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

(9)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

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10)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

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11)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

(1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篇】

1、目的:

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挖土的土方距离沟边至少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米。

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拆除支撑时必须按顺序从下至上进行。

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宽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技术付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作出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所有起重吊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各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设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学习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拆除物料不准自上而下抛掷,应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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