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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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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管理制度1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店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门店经营状况负直接责任;

2、根据店员人数和经营品种,划分销售考核小组,每日并做好各小组销售额统计;

3、负责组织对店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店内各项工作流程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奖罚;

4、负责店内人员考勤、新员工面试、排班安排、审核各项报表;

5、根据店内商品销售情况和库存,负责向公司采购员下达蔬果采购订单,其他商品直接联系供应商配货;

6、负责组织店员进行到货验收,检查蔬果新鲜度、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等质量情况,不合格商品拒绝进店,并及时反馈给采购员和供应商;

7、负责商品陈列、商品价签、商品护养的检查和管理;

8、做好店内预包装食品库存清点,负责及时联系供应商办理退货;

9、及时做好蔬果及其他新鲜食品存货的促销,降低商品损耗;

10、落实店内各种设备、用具的责任人,并监督检查;

11、划分店内卫生责任区,并跟踪检查,保持门店有良好的购物环境;

12、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商品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13、积极组织店员做好充值卡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14、、及时处理店内异常情况、顾客纠纷和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汇报总经理;

15、督促收银员及时按公司规定上交营业款,保障资金安全;

16、掌握消防知识,熟悉店内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17、代表便利店与政府相关部门、周边商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18、负责召开班前会议,总结和布置具体工作;

19、保持与店员良好沟通交流,关心员工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店员岗位职责

三、收银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到期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公司若发现其品行不良,工作无成绩或有其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

3、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不享受其它薪酬待遇和福利,被公司辞退的,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自行离职的,不支付工资。

二、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休息2天,由店长安排调休。具体规定如下:

1、店长负责按月制定排班表,店员调休按排班表执行,店长调休,需报总经理备案。店长休假时应指定好岗位代理人,将工作提前要求交接清楚,并在排班表上面明确岗位代理人。

2、员工如在非调休日申请调休,则按请假规定办理,不视为调休,作事假计算。员工间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调换班的,需经所在店长批准,未经同意,私自调班,双方均按事假处理。

三、考勤管理

四、休假管理

(一)请假规定

(二)请假扣款

五、辞职、辞退和离职管理

(一)辞职:员工如需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需提前3天),经核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其它待遇。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1、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教育后仍不改正;

2、在工作场所先动手打人;

3、收受供应商或其它第三方回扣或礼品,金额在2000元以上;

4、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2万元;

5、辱骂顾客;

6、未经公司同意,在店内私自销售他人商品;

7、迟到、早退月累计达7次;

8、偷窃公司财物或将顾客丢失物品据为己有。

9、挪用营业款、做假帐。

(三)离职手续办理员工无论是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开除、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在离开公司前均应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办公设备、工用具等公司物品;

2、公司有关的印章和钥匙;

3、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等其它公司资料;

4、个人的工作进展、保管的账目、注意事项等工作内容;

5、归还公司借款;

6、如果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按其约定办理;

离职人员按上述事项办理移交后,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所属店长、人事主管和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移交工作应在3日内完成,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原职。如未经批准离开公司或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公司一律作擅自离职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在公司的所有权益,同时保留对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店长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营业前准备

1、店长须提前进入店铺(具体提前时间根据门店位置另行通知)。

2、自我检查仪容仪表,整齐着装,检查店员到岗情况。

3、生鲜水产进货验收或查看清点。

4、召开晨会,明确当日工作重点,会议时间在5分钟之内。

5、安排店员打扫卫生,整理货架。

6、分配完工作后,检查店内冰柜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检查收银区的扫描枪是否正常、资料表等营业中所需的所有备用品是否齐全。

8、检查店员的卫生完成情况和货架整理情况。

二、营业中工作

三、营业结束工作

1、检查各员工责任区卫生打扫情况。

2、督促收银员清点当日收银现金,交公司财务。

3、将当日销售额和进货单录入电脑。

4、做好当日销售报表。

5、如遇月盘点日,应组织好店员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6、关闭店铺内所有电器(除保鲜库、冰柜),锁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第四章门店员工工作规范和处罚制度

一、员工行为规范

1、服从店长工作安排,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后陈述,但必须先执行;

2、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保持整洁。女性可化淡妆,不可喷浓烈香水,长头发应扎整齐;

3、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工作区抽烟、吃零食、玩手机;

4、在营业区域内不允许摆放私人物品,个人饮用水杯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5、不允许在店内营业区域就餐

6、顾客购物或咨询时,不允许当着客户面接听私人电话;

7、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域聚堆闲聊,嬉闹,不随便与客户开玩笑;

8、在店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上交店长并登记处理;

9、不私留、私分店内赠品;

10、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11、不得在营业区域内吐痰、梳理头发,化妆;

12、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店内日营业额;

13、不得赊销店内商品。

二、门店卫生规范

三、营业员作业规范

1、理货时要将不同大类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陈列美观;

2、补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店长,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架,并报店长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做好防窃、防损;

5、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6、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7、凡顾客咨询与门店经营有关问题时,必须热情回答,如无法回答客户咨询的问题时,应向其他人员或店长咨询,得到正确答复后,第一时间回复客户,不得以“不知道”或“让客户联系其他人”敷衍客户。

四、商品管理规范

(一)商品收货:

1、新鲜水产品收货:由店长负责称重验收,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2、预包装食品收货:由店长负责收货,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公司上架要求;

(4)不得接受变质破损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5)收货人签收时要标注收货日期,收货单不得涂改。

(二)商品陈列:

1、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2、摆放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3、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4、易放易拿,标签对应,陈列完整。

5、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

(三)预包装食品临期下架规定:

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其他保质期产品提前三分之一时间下架。

(四)货架商品盘点:由店长组织各责任区店员负责清点。具体要求如下:

1、清点数量务必准确,不可漏盘、错盘、多盘,在通常情况下由两人同时进行。

2、盘点完后相互抽查,如有三处以上的数字错误,必须返工重盘。

3、盘点表由盘点人签字后交店长。

(五)商品报损

门店当日报损商品必须填写报损单,并详细说明报损原因,次日上午报送总经理。

五、安全管理规范

1、全体店员必须掌握店内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识;

2、店内消防通道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3、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4、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便利店。

六、处罚措施:

门店员工应认真学习以上各项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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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管理制度2

1、商品选择

首先根据消费能力,师生的需要,选择适应于校园便利店销售的商品;其次考虑商品的毛利,同样商品实行货比三家。毛利率高的首选。最后,观察所选商品的周转率。周转率快的商品适应于消费群体,卖不动的给予淘汰。

2、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1)任何时候供应商不得宴请工作人员。赠送礼品或商品。一旦发现,给予扣除当月供货金额。

(2)采购人员建立供应商的档案和所供应的品种,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3)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内把货送到,所有供应商每月15日必须结帐。

3、报货制度

库管所发货时,对库存商品发现较少时或不够明天卖的货品,及时做好统计,填写报货单,对商品名称。所需数量认真填写。报于店长,有店长审核交于采购人员。

4、收货制度

(1)验货:货到后由店长组织采购。质检。库管。送货人到位。把货直接卸到验货区,对商品进行检查。要求对商品的数量是否准确。质量保证,规格包装符合要求,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并退回。

(2)入库:验收完毕后,依原始单据的名称,作品名。最小单位做数量,以进价的形式开入库单。客户联由客户带回,之后在单据备注上开出商品的售价,以便入帐。所入库商品按类存放,整齐有序。

(3)出库:各组人员填写领料单,由店长签字发货,发货完毕后并及时开出出库单,以原始单据的名称最小单位。售价出库,客户联交于各组。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便利店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素质,调动广大员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xx便利店全体员工。

三、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前,应认真检查仪表仪容是否规范,工牌是否佩戴规范。

(2)在指定区域排队,准备参加班前会。

(3)班前会时,认真听讲,服从安排。

(4)班前会完毕后,根据开会资料,进行补货、清洁及开店前的准备工作,迎接顾客到来。

(5)整理陈列商品,及时补充商品,做到库有柜有。商品陈列要到达整齐、清洁、丰满、美观,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陈列,既要方便顾客挑选,又要摆放安全。

(6)整理检查商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和“三无”商品(无品名、厂名、厂址)一律不准上柜。

(7)检查标签和广告标识,做到标识准确,一货一签(散装除外),货签对位,字迹清楚,pop悬挂规范。

(8)备好零用钱和包装用品,售货工具(扎口袋、封口带、扎口机、电子秤、刀、剪、夹子、小票、笔)。

(9)在便利店通道遇见顾客时,应主动给顾客让道。

(1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并保证正常工作进行。

(11)出入员工通道时须佩带工牌,不许携带私人物品进入便利店。

(12)员工下班时,不得在便利店长时间逗留、闲聊。

(13)防损、防火安全

①每位员工应具备较强的防损、防火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

②在营业现场发现盗窃行为及现象时,应立即制止,并迅速通知管理人员。

③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认真检查水源、电源的关掉情景。

④见到顾客遗失的财物应立即上交服务台。

⑤防火卷帘门下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

(15)班前会

①员工每一天列队召开班前会,管理员按排当日工作,并检查员工仪表、仪容情景。

(16)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员工应将交接班资料(如班前会资料;商场布置的工作;上午销售中的问题;商品情景等)记录下来,确保交接资料全面、准确。

②午时班员工换好工装,戴好工牌,自查仪表仪容贴合要求后,提前10分钟方可进入专柜交接。

③交接完毕,早班员工应迅速离岗。

④上、下班员工不许在营业现场更换工装及整理仪表仪容,下班员工严禁在本岗位逗留,与在岗员工闲聊。严禁因交接班而影响接待顾客。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经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职责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提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便利店管理制度4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核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认证书、进口食品有效商检证明、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有供货商盖章及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

3、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管专用,并设立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确保功能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应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采用勤进勤出、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该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如要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的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5、进口食品,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七、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商品的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则追究当事人及该店法人的主体责任。

便利店管理制度5

一、 工作态度

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 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四、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五、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六、收银员

1、 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 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己收款。

3、 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己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 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 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 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 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七、卫生

1、 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 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 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八、经理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便利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 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 保证在便利店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 保证便利店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 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 负责便利店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九、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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