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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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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归口部门

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会议纪律

为严明会议记录,维持会场秩序,保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将会议纪律及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小组会所有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做好会前定向,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各小组主持人清点、通报人数,各小组统一依次排座。

2、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人员,应提前向当期主持人和董事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视为请假。

3、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统一着的队服,佩戴标志,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

4、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聆听,积极投入,不得交头接耳,私开小会,坐姿要端正,不得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手机关机或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

6、会议内容要“精”、“短”、“实”,严格按照流程进行。

7、发言人员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发言要简明扼要,不讲与主题无关的。内容,规定时间内未讲完需增加时间需举手申请,经主持人批准后方可继续发言。

8、讨论环节发言需举手申请,主持人批准方可发言,不允许七嘴八舌,发言不允许脏话,不允许攻击他人或恶语相向。

9、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按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

10、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11、员工大会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半个工作日在行政文秘处备案,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12、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13、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14、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15、开会时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6、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17、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18、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罚(见附表)。

第五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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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本制度是广东腾讯集团有限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管理制度之一。

2、通过确定公司和职位的关键绩效因素,以责任结果为导向,建立员工绩效管理体系,使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行为与战略目标统一,员工绩效与组织绩效统一,通过员工绩效的持续提高带来公司绩效的不断改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在绩效与公司战略、目标和价值观之间建立清晰的联系,公平合理地评价员工绩效,为浮动薪酬发放、年度综合评定、薪酬分配、晋升与调配等积累数据,为人事管理与开发提供准确的员工绩效信息。

4、建立规范的绩效沟通与反馈机制,向员工反馈绩效评价和对比信息,为员工改进绩效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激励员工不断学习,自我管理,创造职业生涯的辉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腾讯集团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修)订其绩效制度。子公司、项目公司自行制(修)订的绩效制度,报集团人事部、人事总监审核,总裁审批后,遵照执行。

第三条制度内容概要

本制度通过对季度及月度主要工作指标的分解和细化,并尽可能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使集团的绩效管理规范、高效。

二、设计指导原则

第四条绩效管理体系的构成

1、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关键绩效指标体系KPIs、公司绩效管理、员工绩效管理、年度综合评估等。

2、绩效的有效性侧重于绩效管理各环节流程制度的建设以及各级管理者绩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3、绩效管理必须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双向沟通机制。各部门负责人作为人事管理第一责任人,有帮助下属提升能力与完成管理任务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中,突出绩效考核对公司绩效改进的关键作用。绩效考核以KPI为基础,以业绩衡量标准/工作结果对员工行为结果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以目标为导向,依靠绩效目标的牵引和拉动促使员工实现绩效目标;绩效考核强调主管和员工的共同参与,强调沟通和绩效辅导。

第五条绩效管理体系的原则

1、“三公”原则,即:“公正、公开、公平”,绩效管理各环节目标公正,过程公开,评价公平。

2、团队倾向性原则:团队的领导者与员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团队中所有人员都对部门的KPI和涉及的业务流程负责。领导者要通过绩效辅导帮助下属提高绩效,各个任职者有责任帮助流程相关周边人员提高绩效。

3、客观性原则:主管在评价下属时以绩效为主,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各部门要逐步规范对员工日常工作计划与总结的管理,以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4、绩效考核责任结果导向原则:突出业绩,以在正确的期间达成正确绩效结果为依据,同时兼顾能力或者关键行为以及个人态度对工作和团队的价值贡献。

5、动态与发展原则:绩效管理保持动态性和灵活性,绩效标准、实施标准将随着公司和管理对象的成长以及战略的变化而变化。

三、绩效管理执行综述

第六条考核对象

集团总部的考核对象为所有员工,总裁的考核方法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目标与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第七条考核周期

集团总部的考核周期分为三类,即:

1、月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一般于次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于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考核工作。

3、年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第八条考核依据与考核形式

1、集团总部的考核采取基于计划管理的考核方式,不同职位层级的考核对象的考核重点有所差异:

2、试用期员工考核见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条考核内容

职位关键绩效指标

1、职位关键绩效指标,源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通过KPI体系的建立使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转化为各部门以及公司成员的具体行动

2、职位目标分解要体现:基于职位职责的责任与贡献;基于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基于职位对流程的贡献。职位KPI必须符合SMART法则,即:具体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相关的(Relevant)、以时间为基础的(Time-based)。

3、绩效目标的设立因职位层级而异。基层职位绩效目标应根据部门职位特点来设定。

(1)对于部门负责人关键以部门工作效果,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成率来设置。

(2)对于一般工作人员可以考核工作计划完成度来设置。

(3)对于例行性工作人员如出纳、文员等,以工作量及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来设置。

(4)设立绩效目标应考虑流程协作的要求,不可仅限于职责范围内。

其他目标计划

1、区别于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一般行工作内容

2、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内容。

第十条考核关系

1、对于不同的考核内容,集团总部考核关系分示如下:

2、外派之人员考核:

(1)外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及副总监人员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直接考核,并由董事长评定;

(2)其它外派人员考核在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

第十一条考核责任

1、考核委员会领导绩效考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考核委员会是公司为不断提升绩效而设立的非结构化、常设的业绩管理、评价机构。

(2)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绩效评价、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评定、非物质激励等总体激励机制的管理负责。

(3)本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的责任和权限在考核委员会以及由考核委员会授权的人事部门。

(4)违反本制度的处罚决定权在考核委员会。

(5)所有考核的解释、最终评定权在考核委员会

(6)负责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2、各级管理者是直接下属员工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承担以下的职责:

(1)在考核中要以目标为导向,对下属进行合理、公平的评价。

(2)各级管理者要认真履行对员工达成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各级管理者要不断提高管理技能,有效与员工沟通。

(4)负责相应各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

(5)负责帮助下属员工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3、集团人事部为绩效考核具体组织和实施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公司绩效考核执行机构是人事部门。

(2)负责各子公司、项目公司考核方案的审核,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核;

(3)负责组织每个考核周期自上而下《绩效考核表》的制定和检查,并及时归档。

(4)检查各级管理者对绩效目标达成过程的检查和辅导情况,提供业绩管理的技术支撑。

(5)负责每个考核周期内的自下而上绩效评估的组织工作。

(6)负责完成每个考核汇总和分析,及时提交考核委员会审核,及时反馈和沟通审核结果。

(7)根据考核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完成奖金分配和发放。

(8)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9)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10)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奖金发放、工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等的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应用

集团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整、员工福利、考核辞退等的重要依据。具体依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核申诉程序

1、各类考核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2、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有权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内,向集团人事部提出申诉(不接受口头申诉);

3、集团人事部通过调查和协调,在10日之内,对申诉提出处理建议,并将事实认定结果和申诉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双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高管,并监督落实;

4、若当事人对结果仍持异议,可向考核委员会提请仲裁,考核委员会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绩效管理执行细则

第十四条考核目标的制定

1、公司级绩效目标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为基础,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招商指标及其他节点指标。

2、部门级绩效目标以公司级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员工级绩效目标以部门级目标进行分解,结合本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职责设定。

3、目标在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调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上级与下级应就绩效目标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共同探讨达成绩效目标的措施,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工作安排的优先次序。

5、每位员工根据上述要求,拟定本人月度目标计划和年/季度绩效目标(附件《绩效考核表》),与上司沟通并经上司核准后执行。

6、月度计划总结:每月末,员工对比计划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司作回顾沟通。

7、季度目标评价:每季度末,上级和下级根据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结果进行沟通、指导、评价。填写《绩效考核表》并将考评结果汇总至人事部门,交管理层进行评估平衡以及反馈。

第十五条考核操作流程

1、绩效计划

(1)各部门管理领导计划:各部分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前(以集团总裁办所发通知为准)将各部门月度计划发至集团经营管理部;月度例会上讨论确定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表》,月度例会次日17:30前,经营管理部负责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各分管领导处及人力部人事主管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计划:程序如下(3)员工计划。

(3)员工计划:月度例会后2日(最迟不得超过当月2日)17:30前,各级员工需将个人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上级主管处,各上级主管需及时与下属进行沟通、确认后,在限期内将下属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下属本人及人事主管处。

2、计划调整

(1)计划增加:可经双方确认后,在月末总结时列于总结表内;

(2)计划删改:因客观不可抗情况造成原计划任务取消或重要指标变更,被考核人需于当月20日前填写计划删改申请,报各部门分管领导处,如系分管领导关键任务的调整,则需上报总裁批准,否则此项以未完成计。

3、绩效总结

(1)各部门分管领导总结:各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前(以集团总裁办所发通知为准)将月度总结发至集团经营管理部;

(2)经营管理部负责准备各分管领导《月度计划总结考核表》的复印件,供考核委员会考核人考核时使用,各考核人需将考核评分表于月度例会次日17:30前交至人事部人事主管处;

(3)部门经理与员工总结:需在次月5日17:30前将个人的《月度计划总结考核表》(以月初上交的计划表为基础)自评后发至上级主管处,上级主管需及时与下属进行沟通、考评,并在次月7日17:30前将沟通确认的总结考核表发至下属本人及人事主管处;

4、绩效沟通

(1)绩效沟通要对照《月度计划表》和《岗位说明书》进行,主要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员工制定改进措施并反馈下月度的《计划表》等;沟通方式以面谈为主,如无条件,亦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沟通等方式;

(2)人事部对绩效沟通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对没有按规定执行绩效沟通的管理人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成绩降级的处理;

(3)如下属(被考核人)对上级主管(考核人)所定之计划、或评价结果、或沟通过程存有异议,可在次月7日前向人事部提交书面说明并按申诉程序执行;

(4)对考核结果含D及以下的员工,必须在绩效面谈时如实通知其考核结果、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对上述内容必须保留书面记录,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绩效汇总与绩效工资计算

(1)次月10日17:30前,人事部负责对绩效考核数据进行汇总,编制《月度中心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发至总裁、各分管领导处;

(2)次月20日17:30前,人事部负责计算出各员工的绩效工资总额,并制表交财务部发放。

6、外派至各子公司的人员的绩效考核

外派人员所的考核参照集团相关级别人员考核方式操作;

7、季度考核的操作流程参照月度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计算

考核结果与员工当月绩效工资挂钩,与年度绩效工资挂钩,与年度优秀员工等相关评比挂钩。

1、一般情况取值方法为

该项指标得分=权重实际值/目标值

2、要求控制、降低的指标(如费用等类指标):

该项指标得分=权重(1—实际值/目标值)

3、部门(组织)或个人得分为综合考评得分:

总得分=∑单项指标得分

注:任何一项指标的最低得分为≥0。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与参考标准

1、考核结果包括综合评语和考核等级(A、B、C、D、E)。考核与评价相结合。

2、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级,定义如下表:

3、为避免部门间考核过松或过严造成部门间不平衡,以及考核和稀泥、等同化的误差,对考核等级设立的参考比例与对部门绩效的考评和部门领导者的考评结果挂钩,各部门人员考评等级按以下比例执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应用

1、月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结果与员工月度奖金挂钩。

月度奖金=奖金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

2、季度考核结果:季度考核结果与员工季度奖金挂钩。

季度奖金=奖金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

3、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效益奖挂钩,并作为次年工资调整和岗位调整的重要基础。

年终效益奖=效益奖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公司绩效考核因数

4、原则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员工予以加薪,由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将员工工资上调。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员工有资格参加优秀员工的评选。

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的员工予以降薪,由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将员工技能工资下调1级至数级。

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级的员工予以调整岗位,下降职级处理,严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7、公司绩效考核因数由公司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综合评估后确定。达到绩效指标则为100%,未达标则相应降低。如超额完成,则相应提高因数。

8、月度及季度奖金基数调整参照集团薪酬福利体系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对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考核表单提交的予以20元/次扣款;对超过规定时间10日未提交考核表单的予以200元的扣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1、周一至周六为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周日休息,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2、有事请假需履行书面手续,同时应把业务范围的'工作情况呈报部门领导,做到随时协调,工作有序进行。

3、办公室卫生:公共区域轮流值班,卫生满意程度由当天工作人员满意为标准:私人区域各负其责,要求文件整齐摆放,相关办公用品有序、简洁的归位。

4、爱护公司财产,珍惜使用,物品自然损坏的公司及时更换,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同事之间语言文明,举止优雅,团结一致,协调发展。

6、工作态度力求端正,心态平和,待客礼貌周到,送客步至门前。

7、办公之时,切勿大声喧哗,请勿谈工作之外话题,讨论问题低声细语,走路挪凳子力求安静。

8、养成节俭习惯,对于可利用资源,比如旧复印纸,旧报纸等,平整收藏,成量出售所得款项用于臵办公共用品。

9、尊重女性,切勿在办公区域吸烟,吐痰。

10、不得在办公时间会客、聚谈。

11、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电话。

12、下班时,整理好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断电、锁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指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务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相关的工作,或者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职业病。

公司全体职工参加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工伤事故管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公司和相关生产部门必须建立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公司和相关生产部门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公司实≤≥施工伤事故考核制度,同时实行工伤事故举报奖励,禁止工伤事故瞒报、迟报或虚报。

公司鼓励职工为搞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坚持原则、敢于管理纠正“三违”行为以及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的职工给予奖励。

各部门应用计算机进行伤亡事故资料管理、信息反馈和事故统计分析、预测工作,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工伤事故范围及其认定

工伤事故范围及其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执行。

公司各部门工伤的认定由工伤管理中心负责申报。各部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并同时通知工伤管理中心,工伤管理中心在24小时内报送属地工伤管理部门认定。

工伤事故划分和报告程序

工伤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

轻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重伤: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险些造成重伤、死亡或多人伤亡的事故。

死亡: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或者负伤后在30日以内死亡。

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报告作业长,作业长报告本部门安全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同时,还应立即报告调度室)。事故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轻伤事故由作业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门应在当天向安全管理部报告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受伤情况等。

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由所在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调查处理。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要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晚上、节假日亦同)。

死亡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在上报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的同时,要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者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报告。

工伤事故调查

工伤事故调查:

轻伤事故,由事故所在作业区(科室)领导组织进行调查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门参加;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人等情况,相应职能部门要参加;事故涉及两个作业区以上的,由事故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设备、人事、保卫等有关部门成员组成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安全管理部参加。

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或死亡事故,按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公司组织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工会、设备部、保卫部、安全管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组成和工作要求: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两方面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与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向事故发生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事故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安全管理部做出结论性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在事故调查报告书上签字。

事故调查工作内容: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要求执行。

事故原因确定: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正确分析,确定事故直接原因、事故间接原因、事故主要原因。事故分析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要求执行。

事故直接原因: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事故间接原因:即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管理原因-管理缺陷)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劳动组织不合理;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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