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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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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篇】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或精神的药品等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

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3、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5、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6、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诊所规章制度【第二篇】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规范准确地记载病历。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及门诊日志的记载工作。

4、门诊医务人员要做到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急、危、重病人给与优先接诊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必要时可就近转诊。

6、医师应掌握医疗原则,认真检查病员,做到因病施治,用疗效确切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患者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尊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所有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衣帽整齐,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6、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工作。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护士岗位职责

1、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做好门诊卫生,经常保持病室内整齐、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消毒1-2次。

3、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说话和气、遵医嘱按顺序进行处置与治疗,急病人优先处置治疗。

4、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认真执行医嘱,保证治疗效果达到及时、有效、安全。

5、护士必须密切观察患者输液后的反应及患者的。精神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妥善处理。

6、凡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律做过敏试验,并询问过敏史,准备好急救药品,并密且观察患者。

7、各种药材药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消毒,及时补充药品需要。

8、做好处方的核价、收费等工作。

9、努力学习医学护理知识、熟练掌握护理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医学文书书写保管制度

1、医师诊疗患者时要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简明扼要地书写门诊病历,并仔细开具门诊处方。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主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年龄要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儿要注明体重。

3、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上用红色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4、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为便于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6、处方一律用中文书写药品通用名,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7、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8、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完毕医师应签全名。

10、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消毒管理制度

1、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2、门诊建立并执行医用一次性器具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时索证索票、逐项核实、仔细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凡接触皮肤、粘膜、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4、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针头与针管即刻毁行,并将针头浸泡在1%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6、各种消毒物品一般每两周消毒灭菌一次,注明消毒日期与有效期,超过效期应重新高压灭菌,并做好消毒灭菌记录。

7、各种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每次注明消毒浓度和更换日期,同时做好消毒液浓度与配制记录。

8、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输液室每天开窗通风1-2次,并且紫外线消毒灯消毒30分钟以上。

9、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对患者热情体贴,做到注射认真细致,严格执行处方查对制度。

3、密切观察患者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必要时报告医师,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器械应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应做到一人一管制。

5、急救药品及器械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详细、完整、字体清楚。

3、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要按规定时限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并积极配合检诊。

5、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按规定做好相应的消毒与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

6、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7、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及门诊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区管理。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运,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运。

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5、包装物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后封口送指定地点。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7、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8、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设施设备要定期消毒和清洁。

9、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方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方可销毁。

诊所规章制度【第三篇】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技术为宗旨,谦虚学习,互相帮助,注意沟通、友爱、团结、积极搞好诊疗工作。

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救死扶伤,对于危重病人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抢救。

五、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写日期。

六、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常见病、慢性病可以运用中药、针灸、按摩、理疗或西药等方法综合治疗,努力提高治疗效果。

八、治疗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给病人开处方和抄方。

九、为病人保守医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十、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一、做好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与中医诊疗等健康知识教育,使更多的群众少患病、不患病,更健康。

十二、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诊所规章制度【第四篇】

一、口腔门诊工作制度

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二、科室员工沟通协调工作制度

沟通协调形式

1、科室每2月举行一次员工意见沟通协调会议,让科室领导与员工、员工之间进行广泛地交流和沟通,以便协调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2、员工沟通协调会的开会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员工,保证员工意见能及时在沟通协调会上反映。

3、遇到有些问题在科室协调会上不能解决的,可咨询医院相关部门,将该职能部门意见在沟通协调会上通报。

4、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可利用科会或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扩大会议进行沟通协调。

5、科室设置员工意见本,员工可以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写在意见本上。

6、凡是员工意见经采纳后产生效果的,应得到公开表扬。

7、护士长每月征集科室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沟通协调内容

1、总结工作和讨论工作计划

2、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医院文件、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的决议及工作布署。

3、通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的决议。

4、需经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员工沟通协调会上征求员工意见。

5、讨论科室文化建设的实施。

6、根据科室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7、讨论分析科室确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投诉,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通报科室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9、其它关系科室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事宜。

三、口腔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时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时知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务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私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口腔全程优质服务制度

1、建立就诊流程,针对口腔科患者不同人群需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2、设立口腔分诊台及候诊室。

3、提供电话、就医咨询、纸巾、TV候诊、饮用水等,为病人提供优雅、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

4、从着装、语言、行为、治疗处置上予以规范医务人员,不能使用服务忌语,与顾客交谈须站立回答,不能边低头做事边回答病人等。

5、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等患者交费取药,陪同进行各种检查。

五、门诊健康教育

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急救等知识,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病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六、口腔科绿色通道就诊制度

为了完善科室服务管理机制,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现制定绿色通道就诊。

绿色通道适用人群:

1.持老年证者。

2.体弱多病者。

3.有肢体或智力残疾者。

绿色通道就诊流程:

1.医护人员全程陪伴。

2.在和其他患者有效沟通后优先就诊。

3.提供专区候诊,休息服务。

七、口腔医患沟通工作制度

1、科室设专人(护士长)负责医患沟通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2、医院在一楼候诊厅,设立院长信箱,院办负责每月中旬一次收集信函,及时交往主管院领导处理。

3、在门诊大厅公示医院投诉电话:85128509,口腔医患沟通热线电话85128530,电话对外公示。

4、设立顾客意见登记本、病人投诉记录本及好人好事登记本。

5、每月不定期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6、护士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医患沟通座谈会与病人沟通,护士长指定人员做好现场记录(记录于工休会议记录本),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不能现场解答的,应请示科主任或主管院领导后,给予答复。

7、科室医患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集中,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反馈,总结经验。

八、口腔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

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是确保医疗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感染控制规章制度制订口腔科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如下:

1、组织全科职工有计划自学相关条例、规范、制度,科内定期检查,医务人员掌握基本消毒隔离知识。

2、组织学习医院下发的有关感染控制知识,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知识,并由科主任负责考核3、定期组织科内感染控制知识、制度学习

4、每年选派感染控制员外出参加学习,学习国内外口腔感染控制的先进方法。

九、医院感染在职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2.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染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3.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4.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5.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十、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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