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业企业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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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第二篇】
生产制造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部门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强化仓库管理,促进仓库高效率、高标准、安全、清洁、有序运作,使物料的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有据可依,以达到维护产品品质之功效,控制产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出入库作业之目的,特制订以下仓库管理制度,凡本仓库管理员及各部门人员进出仓库处理相关业务,均须遵守本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禁止仓库以外的任何人员单独进出仓库,如属工作需要,必须有仓库相关人员陪同,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未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到仓库拿取任何物品,若有违反,将通报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从重处理。
第二、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准时上班并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首先处理昨天未完成的事项,并对当天的工作内容进行分布,检查物料是否异常,如有异常,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追踪解决。
第三、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脱岗、串岗、聊天,严禁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急事离开工作岗位,须与主管打招呼,并委托相关人员临时代理自己的工作,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
第四、仓管在下班前要检视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物料是否按规定摆放,所有物料进出仓和储放必须遵循仓库管理“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量、定位;先进先出。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严禁物料直接放在地面上。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户扇、电脑、水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务必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未完成事项要加班完成。
第五、仓管请假,须提前一天向主管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有职务代理人,且代理人员须能胜任该工作,若不能胜任,由此造成的损失要追究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严禁电话请假、口头请假或带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所有物料或成品进仓必须遵循“三关”:单据关、品质关、数量关。仓管员收到送货单或入库单时,首先要确认单据所填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送货单的数量、品名、规格、颜色、订单号等是否与公司的采购合同单或生产计划单相符,物料标识是否清晰,是否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定量包装”,清点物料要按照“大数全点,细数抽查、数量不大全点”的原则操作,直到完全正确,方可暂收物料,单据齐全、数量无误后,还需要进行品质确认,只有符合公司品质要求的货物才能入仓,否则一律拒收。对于入仓物料要及时入账并在软件中做相应的处理。
第七、仓管员收到备料单或领料单或成品出库单时,立即对单据进行确认,同时再次核实物料或出库货物是否满足出库需要,如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解决,并分析原因,追踪结果,直至找到妥善处理办法为止,对于所有出库的物料或货物都必须有正式的书面凭证,同时,在软件中要按照流程操作,确保账实相符,严禁无据出库。
第八、对于紧急插单或交期提前的订单,物料出现挪用的情况,采购部门和仓库一定要进行书面(以邮件的形式)进行协调,方可办理物料出库收续;对于一些临时要生产的订单,软件中尚未按流程走下来的,采购人员必须有书面形式(以邮件亦可)且采购主管必须知会,仓库方可暂时收料,并直到软件中正常流程完全流通后,仓库才可办理正常入库手续,严禁口头形式收料,未按照要求仓库人员不得擅自收料。
第九、对于车间生产余料退库、取消订单退库、减单多出物料退库、不良品退库、报废品等形式的退库,一定要按照物料入库时的“三个标准”执行:品质关、单据关、数量关。标识明确、数量准确、单据齐全、单物相符、品质确认。按照合格物料、不良物料、报废物料的处理方式进行办理。
第十、仓库人员按单收发物料,原则上依照“不可多收少收、不可多发少发”的原则进行操作,特殊情况须有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对于补料依照公司补料的流程进行操作,由相关补料单位填写补料申请单,并说明原因,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对于待补物料如有库存无需采购,如无库存需通知生管或采购及时进行补料。
第十一、仓管员对自己管辖的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都必须经常性抽查,确保证、卡、物相符,以求达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仓库必须积极配合财务主导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盘,通过抽查的正确率来检视相关仓库管理人员的物料管理成效,通过盘库不断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以求达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最终目的。
第十二、仓库物料摆放必须遵循“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堵塞通道、严禁阻塞消防栓、严禁超高。认真执行仓库“十二防”的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防潮等,积极搞好仓库“6s”。
第十三、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于仓库所有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储存期限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电子原器件有效期为12个月;塑胶件为4个月;五金件为6个月;包材为6个月;成品为12个月;化工及危险品以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期限为准。对于所有的物料都有“保质期”,故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第十四、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6s”及iso9001:20xx体系所涉及的各项条款,违反以上条款者,将依照公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五、上述条款,自公布日起,执行生效。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