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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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制度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和全国、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是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求,是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是形成科学有效的主动预防型监察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对于实现体面劳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有利于扩大有效监管范围,实现监管范围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有利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引发,实现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有利于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科学发展,有效提升政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社会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按照深化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领,以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实现“责任网格化、运行网络化”为目标,以维权、维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目的,在做好“四个一”(一张网格、一支队伍、一个系统、一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监察对象无盲点、监察手段信息化、监察管理精细化,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行标准和质量,至今年年底全区“两网化”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三、网格体系
(一)精分网格,落实责任。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对原划网格以街道或社区(行政村)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重新进行梳理、科学划分,在各级网格内进行“四定”,即“定格”、“定员”、“定责”、“定标”,实现“责任网格化”。
(二)合理配备监管人员。每个网格要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负责,并配备1—2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兼职监察员原则上从街道社会保障管理所工作人员中聘任,监察协管员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大学生村官中聘任,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人员稳定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两网化”管理与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融合,整合利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为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发展提供支持。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设,在街道组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或在街道社会保障管理所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
(三)完善网格管理制度。在原有“一所、一簿、一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四项制度。一是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二是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制度。明确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程序方式和维护、更新标准;三是网格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的范围、时间、对象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四是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建立、运行、维护标准和使用方式。
(四)加强网格队伍培训。重点搞好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及信息录入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网格监管人员在宣传政策、采集信息、调解纠纷和配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区里要对部分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也要做好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和方案要及时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处。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关于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里要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做到掌握网格情况、准确调度指挥、快速反应联动,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重大情况问题要及时上报。
四、网络建设
(一)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能力和水平。每个网格都要安装并正常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应用能力和水平,并确保互联互通,实现运行网络化。按照部颁标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采集与代码》,对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完善,达到与全国联网的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并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体化。
(二)做实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和录入。各级网格要有相对固定的信息录入人员,将采集的用人单位信息和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查及举报投诉专查等形式获取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区里通过网络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取每天一查看、每月一记录、每季一汇总、半年一总结和年底总考评的方式,掌握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信息录入情况并进行督导检查。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已录入的用人单位信息要充实更新完善,年底前信息完整率达到60%,2012年底之前达到100%。录入质量和动态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
(三)搞好信息数据库建设。按照“一企一档、一格一册”的要求,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在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电子信息档案后,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按照劳动用工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定期的信息采集、维护制度,实现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并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动态实时管理。要注意整合共享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仲裁和等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对比,发挥系统功能,提高监管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作为当地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所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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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制度2
关键词:城市网格化管理 创新理念 机制 北京
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方法及其创新
(一)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方法
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就是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与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应用、整合多项数字城市技术,革新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从而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它进一步地确定了城市管理空间、管理对象、管理方式和管理主体,是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管理体制的整合和创新(何军,2009)。
城市网格化管理是管理方法与管理技术的创新,城市部件管理法、城市事件管理法、万米单元格管理法是支撑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是有别于传统城市管理的新管理方式。
城市部件主要是指城市市政管理的各项设施,即城市管理诸要素中的硬件部分,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水、电、气、热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公园绿地、休闲健身娱乐等公共设施,也包括如门牌、广告等部门非公共设施,把它们统称为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陈平,2006)。
城市部件管理法就是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基础设施)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可以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城市事件管理法,是涉及市容环卫、设施管理、街面管理、突发事件管理和综合管理等事件纳入管理范围,并按照不同的事件明确责任单位和处置时限。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就是在城市管理中,运用网格地图的技术思想,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将所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城市管理监督员多所分管的万米单元实施全时段监控,同时明确各级地域责任人为辖区管理责任人,从而对管理空间实现分层、分级、分区域管理的方法(等,2011)。
管理信息的采集法。城管监督员使用信息采集器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将信息发送到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进行处理,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信息滞后和工作被动等问题,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等,2011)。
(二)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创新
1.管理理念的创新。在创建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过程中,应注意运用先进理念来指导城市管理的实践,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加强信息化建设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从执政的高度来认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将系统化、数字化、格网化、可持续发展、协同、善治、精确、敏捷、效能、闭合、以人为本、职能整合、依法管理、以德治区等现代管理理念与执政理念有机结合,从而转变管理思维方式,更新管理理念,以先进科学的理念和正确务实的方法,建立崭新的城市管理模式(陈平,2006)。
2.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网格化管理强化完善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体制,科学系统地划分市、区(市、县)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决策和指挥权限。同时,根据权责统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及城市管理属地化原则,突出基层的城市管理主体地位和基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探索性地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首先,联动主体单位进驻指挥中心集中办公,供电、电信、移动等联动辅助部门派员进驻指挥中心的办公机制建成;其次,将电力、电信、交警、林业绿化等专业部门的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形成信息联动机制。
三是逐步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监督考核制度,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对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处理,把相关部门和单位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采取问题处理限时考核,实行数字量化评价,从制度上保障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及市场化运作城市管理的机制。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互动频道、城管便民服务网站,保障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调动了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在城市公共管理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通过委托、招标、租赁、承包等形式,把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企业、社区和私人机构,政府重点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管理标准的制定、价格的监督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实现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保障了工作的可持续性(申振东,2011)。
北京城市网格化管理取得的成果
(一)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
东城是北京的中心城区,中央机关云集,是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也是比较成熟的建成区。东城区根据自己的城区特点,实施了万米单元网格管理,将东城区所辖平方公里划分为1652个网格单元,由城市管理监督员对所分管的万米单元实施全时段监控。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管理具有以下几点创新:
管理制度体系的创新。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两轴分立、互相制约、互相促进。这样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
实现了更小单元的管理。万米网格比社区更小,责任也就更明确。
实现了工作闭合的环节。发现问题-收集问题-问题立案-问题处理-问题反馈-结案,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流程,而且建立了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启用了移动的技术手段。基于无线网络,以手机为原型,为城市管理监督员对现场信息进行快速采集与传送。
对井盖、电线杆等城市设施实现了数字编码,有利于城市部件管理。
(二)西城区:社区管理体系
2009年西城区的网格化首先选定广外街道进行试点,在广外街道成功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广。网格化帮助西城区建立一种全新的社区管理体系:
网格化管理帮助建立和健全问题发现及时、协调有序、处置有力、监督有效、责任落实、服务到位的常态化的社会管理服务机制。
网格化管理使得社会服务管理力量下沉、职责明确、资源整合、运转高效,实现社会服务“零距离”、社会管理“全覆盖”、居民诉求“全响应”。
网格化管理通过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监测、对重点区域或设施的实时监控、对隐患矛盾的及时化解,有效提高政府防控的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海淀区:三心合一集中共享
由于海淀区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有较好的基础,因此,不重复建设,集中、共享的愿望也就更加强烈。在这个基础上,海淀区“三中心”工程将视频指挥调度中心、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行政事务呼叫中心从空间位置上进行合并,从应用功能上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综合管理体系。实行三中心合一的方针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另外,由于海淀区面积大、人口多,尤其是流动人口多,海淀区并不全部通过城管员来发现问题。经过论证,海淀区决定采用视讯技术、视讯和城管员相结合,是一种有效的做法。
(四)朝阳区:社会化管理
朝阳区的办法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提倡社会化管理。
首先,试点先行,分步推广。将三环以内城区、四环周边城区和农村地区分三步纳入网格化管理;其次,以事件管理为重点,管理内容从城市环境管理拓展到社会管理,纳入对人、对单位的管理;再次,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调动门前三包单位、保洁队、绿化队、物业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最后,以96105作为统一呼叫平台,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与政民互动系统进行对接。
(五)石景山区:管理通“地下”
石景山区早在2001年就对城市的地下管网进行了普查并建设了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区给水、排水、排污、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网的数字化管理。如果要开发一块土地,通过这个系统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地下管网的铺设现状,同时还可了解到土地的规划性质、绿化情况以及人口密度等相关信息。
石景山区将地下网管建设与地面城市管理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管网数据系统的工作成果,建立以人口、社会单位、环境和市政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数据信息库,提高对社会的动态管理和控制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城市管理模式创新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推动力,是政府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提升管理理念、完善管理体制与机制、深化技术应用的表现。
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条件
(一)透明化的用户服务标准
按照用户要求整合网格服务界面,使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以自己习惯的方式轻易访问和获取网格服务。针对互联网需求与资源的分布性、异构性及动态变化等特性,网格试图将全球联网资源粘合为有机的整体,在动态变化的虚拟环境中寻求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优化方案,实现资源融合并为用户提供透明服务(池忠仁等,2008)。
(二)数字化的网格服务资源
“网格资源”是在地理上分布的和在互联网上任何地方接入的知识信息资源。通过建立网格资源及组织的统一规范的数字代码,将组织资源数字化,进而实现互联网上所有资源的全面连通,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通信资源、软件资源、信息资源、知识资源的全面共享。万米单元网格和部件、事件实质上就是完成这项任务,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网格节点及资源搜索引擎。
(三)网络化的信息处理机制
网络连接到流程涉及的每个节点,实现所有环节信息的网络传输。用户不需要关心资源在什么地方,通过平台统一的操作界面,就可以一站式检索到自己需要的内容,并且可以通过平台构建的知识网络在“网格服务资源”中漫游,不断得到相关知识,发现新的知识。传统人工通讯很难实现多部门协同及为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网格化管理优势无法得到发挥。
(四)明确化的网格协议规则
构建用户需求和提供服务能力的资源之间的通道至关重要。其中服务分解、组织协调、资源调度等更是重中之重。这些与组织功能、职责及业务流程息息相关,并依靠规范化的协议体系实现,协议规则可通过规范权责、重塑流程等明确落实(池忠仁等,2008)。
(五)模块化的组织功能结构
对网格组织按功能分类,使其专注于特定能力的培养,实现组织功能模块化封装,在需求激发时迅速响应全局调度,并快速形成与需求匹配的业务处理流程。
结论
在传统城市管理模式下,市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即使行政不作为也不会受到处罚。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政府职能,通过设立独立于市政部门之外的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专门负责问题监督和指挥调度工作,从而实现了城市管理的执行权与监督权相分离(杨宏山,2009)。城市管理作为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需要不断地开掘和深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城市建设和扩张的步伐越来越快,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对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应该越来越高,能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
参考文献:
1.何军。网格化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基于北京市东城区的分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9(5)
2.陈平。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魏涛。我国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研究与展望。城市发展研究,2011(1)
4..我国城市网格化管理研究的拓展。城市发展研究,2011(2)
5.陈平。北京东城区城市管理新模式。地球信息科学,2006(3)
6.申振东。基于数字化综合管理的城市管理模式创新—贵阳市的实践与探索。中国行政管理,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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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制度3
一、社区治理理论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概述
(一)社区治理的内涵与外延
1.治理理论
治理(governance)概念源自古典拉丁文或古希腊语“引领导航”(steering)一词,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指的是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治理主要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组织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相互冲突的或者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1]。
2.社区治理理论
社区治理,是将治理理念引入社区管理实践中,即社区范围内的政府、组织机构及社会公众,依据国家正式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正式社区规范等,通过民主协商、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方式对涉及社区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活力,增进社区成员社会福利,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过程和机制 [2]。据此,社区治理至少包含四个关键要素:主体多元、管理、服务、互动。其中,管理是对秩序的控制,服务是对公共服务的提供,互动是社区各个主体间既包含纵向又包含横向的沟通、协调、利益平衡的总和。
3.社区治理的方式
治理的能力主要取决于治理的方式,在特定社会中,治理方式的运作和治理结构的形成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秩序)密切相关[3]。一般来讲,社区治理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治理方式:行政化的治理方式、社会化的治理方式和市场化的治理方式。所谓行政化的治理方式,就是马克斯 ? 韦伯所提出的以“科层制”为代表的国家理性支配下的治理技术,本文研究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正是这种方式;所谓社会化的治理方式,是社会自发形成的各种组织、各类成员按照社会运行规律和逻辑形成的一种治理方式,其主要形式表现为非正式民主协商;所谓市场化治理方式,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社区治理中,实现行政管理到公共服务的转变。在现有实际的社区治理中,这三种方式相互交织、互为补充,动态贯穿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因此,对社区治理方式的研究,显得尤为有意义,本文对网格化管理的研究也在此框架下展开。
(二)网格化管理与社区治理
1.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和外延
网格化管理有多种定义。结合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与管理科学,以“人、地、物、事、组织”为管理内容,对社区内相关要素和功能进行优化整合、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从而达到情况更加清楚、管理更加精细、服务更加到位的一种行政化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方式。由此,可以总结出网格化管理三大核心特点:一是空间网格的划分。以人缘、地缘等不同标准,在一定单位内进行网格划分。二是管理对象的多样。包括“人、地、事、物、组织”,基本包含了所有对社区治理有意义的重要因素。三是信息体系的建构,构建一个与之匹配的信息系统,才能支撑它切实运转。
2.网格化在优化社区治理方面的优势
(1)及时传递信息。从另一种角度来说,网格化模式是数字信息技术与科层化行政体制互动结合的产物。在“互联网+”的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和规模都呈现几何爆炸增长之势,网格服务管理团队每天的巡视和排查,将社情民意从被动接收变为主动收集,缩短收集与反馈间隔,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有效服务社区。网格化模式的核心特征是权力下沉,在编制不变、辖区不变的前提下继续细分,将区、街、镇的部分职权和资源下沉覆盖至社区,实际上对原有的“条与线”重新横向协调,可以更加有效地整合各类行政资源,解决服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3)提高行政效能。网格化管理中数字化的推广倒逼行政方式的转变,或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科层。依托网格化信息系统,可直接管理到社区,甚至网格这个层级,而街道办事处“二传手”的角色是否还有必要,或是否需要重新定位和改革值得商榷。目前,已经有某些省市成功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服务中心的试点。
(三)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
网格化管理备受诟病的一点,便是压制了社区自治。在笔者看来,这种观点的盛行,是没有处理好社区治理三种方式之间的关系。按照前文所述,社区治理有三种方式:行政化方式、市场化方式、社会化方式。三种方式对社区治理都很重要,三者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彼此协作配合的关系。即在一种方式不能有效起作用的时候,几种方式之间可以互为补充,共同达到“善治”的目的。因此,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处理好网格化管理和社区自治的关系,就是处理好“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应当看到“全能政府”与“无限自治”都是非常危险的倾向。具体到网格化管理当中,要注意的便是从人员配置、信息来源、处理事务的边界等一系列具体细节和操作中,协调好双方的关系。
二、重庆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统一
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层面对网格化管理的认识和规划都不统一,主要有两种比较片面的认识导致此项工作不能顺利开展:一是“全能网格论”,似乎与党和政府系统相关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网格化来解决。直接的表现就是各个部门的任何工作在基层都冠以“网格化”的名头和工作方法。目前,就有市综治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三个主要部门在大力推广网格化,其余的消防、农业、检疫也提出了各自的网格化管理。其中不禁让人质疑,各个网格化之间是什么关系,难道每推行一项工作就要划定一套网格、搭建一套专门人马吗?即各划各的网,各做各的事,互相不搭界。二是“网格无用论”,网格化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增加管理层级、徒增行政成本外,究竟有什么实际用处,工作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或者高效,反而有增加工作量之嫌,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广大基层社区工作者。
(二)定位不准确
以笔者的了解,重庆市综治委在推广网格化方面,走在了全市各个部门前列。据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城镇社区已经实现网格化全覆盖,行政村网格化覆盖率达到%,已有网格工作人员13万余名,其中专职万余名[4]。而仅在综治系统内部,网格化的推广就千差万别。其中,有以大渡口为代表的“大网格”。其主要参考了上海、北京等地的经验,以将所有与社会管理有关的工作全部贯穿到网格中。以沙坪坝为代表的“中网格”,综合考量推行难度、运行成本、运行效果等多方面,立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9大核心业务。以渝北为代表的“小网格”,以传统综治业务中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这一个单项工作为切入点。如下表1。
从表1可以看出,网格化到底有没有范围和边界、范围和边界在哪里,无论是认识还是具体做法都不一样。表1中的几个区做法较有代表性,但是在市级层面对于如何定位迟迟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所以各项工作推进起来也比较慢且浮于表面。
(三)机制不健全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不健全。一是运行机制不健全。这点突出表现在工作的整合和分配方面。具体到社区这个层面的表现是,原来由计生专干、劳社协管员等各个专门工作人员做的事情,全部都交由综治专干一个人承担了,这显然是没有理清条块之间的关系造成的。二是保障等长效机制建设不健全。很多区县并没有专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都是牵头的部门(大多是综治部门)从自身的办公经费里面挤出一些来做,这显然不利于工作长效持续地开展。三是培训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网格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均不合理,又没有相应的制度化培训,不能很好地开展工作。
(四)程式化严重
主要表现为“纸上网格化”,即只把网格按照一定的标准机械地画出来,然后象征性地配备相应的人员。从台账上来说都很完善,但是实际当中并没有真正运行。造成这样的主要原因是还没有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即没有与数字化结合,网格化就没有生命力,只能流于形式,变成纸上很漂亮、经验汇报中很响亮、实际运行中却无用的东西。
(五)认可度有待提高
与官方的“热火朝天”相比,居民对网格化管理的反应并不理想,网格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都有待提高。在笔者到社区实地走访的过程中,很多居民并不知晓自己就“被网格化”了,也不清楚网格化究竟是做什么的,没有感觉到因此给生活带来了多少便利或者是平安,网格化有沦为官方“自娱自乐”的游戏之嫌。
三、完善重庆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将“管理”改为“治理”,是执政理念上的重大转变。它意味着“社会秩序的维护和达成不再是政府单方面的事务,而是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的事务;政府不再是单一的管理主体,公民社会也不再是单一的被管理客体;治理过程不再是自上而下的单向度控制,而应是多元主体的平等协商与合作”[5]。创新社区治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持续地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增强各方参与主体的互动。因此,提升网格化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成为我们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必然选择。
(二)建设符合本市实际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首先,要根据重庆市实际,科学定位发展何种程度的网格化。如果要建立“大网格”,必须由主要领导牵头,由政府办公室承担具体的日常办公事务;如果建立“中网格”,可以由分管政法的常委领导牵头,由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具体的日常办公事务;如果建立“小网格”,只需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办公事务。无论是哪位领导或者哪个部门牵头,必须配备责、权、利相当的手段,否则无法避免类似“小马拉大车”的协调不了的尴尬局面。其次,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是社区综合性系统改革工程,可最大限度地整合和配置社区的各类资源和力量,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公众之间的共同合作,理顺“纵向――横向”、“条与块”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绝不是哪个部门牵头,最后工作就汇集到哪个部门。同时,联席会议制度应当设计为基本议事规则,当遇到两个及以上部门相互交叉管理的社区管理事项,需明确主要责任部门的每项管理任务以及其他责任部门配合协作的义务,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最后,要建立网格事项准入制度,列明网格服务管理范围清单,未进入清单的事项,不得随时随意下达指令,避免出现“筐越装越大”、“越来越拖不动”的现象。
(三)切实发挥好各类信息数据服务决策的作用
首先,要建立符合重庆市地方特色的信息系统。自2009年开始,重庆市综治委就提出要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至今该系统仍未建立。2013年,重庆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又提出要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至今仍然处于调研阶段,推进进度缓慢。主要纠结点就在于前文所述的定位问题,对于网格化应该包含哪些工作内容、到底要建立一个什么层次的系统定位不清:想做“大网格、大系统”,又担心协调不动;做“中网格、中系统”又觉得没有创新;做“小网格、小系统”又觉得不能解决问题。2016年3月1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1000―2015)正式施行,明确了综治9+X基础数据库的标准,笔者建议应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大数据的机遇,尽快解决建立全市统一的网格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强化信息共享、数据挖掘、分析模型建立等工作,科学利用大数据服务决策。
(四)与社区自治有机衔接
在前面章节的分析中,我们提到了要在网格化制度、结构等细节设计方面协调好与社区自治的关系。要实现社会治理需要公民的广泛参与,网格化管理要想持续发展必须要实现行政权力与社区自治的完美融合。具体到重庆市的网格化制度设计方面,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人员选配上。在网格化管理的参与人员上,除了社区的委员、街道的干部等带有“官”色彩的人员外,还应加重社区群众的参与比例。二是在议事规则上。社区自治是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与实现的表达过程。因此,应当确保网格中的群众代表有相当的发言权、决策权。同时,应当与社区中已有的居民大会等议事制度相衔接。三是培育公民参与。基层活力来源于基层民主的有序参与,在网格化工作的实践中,充分挖掘和培育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用网格来带动社区自治的发展,以社区自治来促进公共服务,形成网格化管理、社区自治和公共服务三者的良性发展,有效发挥三个系统的优势,提高网格化管理的操作性。